资本运作☆ ◇603130 云中马 更新日期:2026-03-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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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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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11-09│ 19.72│ 6.2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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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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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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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熠天创业投资合│ ---│ ---│ ---│ 1266.68│ ---│ 人民币│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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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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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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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0000吨高性能 │ 4.50亿│ 1.93亿│ 4.52亿│ 100.36│ 1216.70万│ ---│
│革基布坯布织造生产│ │ │ │ │ │ │
│线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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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4750.00万│ ---│ 475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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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 1.29亿│ ---│ 1.29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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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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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13 │交易金额(元)│3.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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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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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浙江云中马智造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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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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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浙江云中马智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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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增资标的名称:浙江云中马智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中马智造”)。 │
│ │ 增资金额:3亿元人民币 │
│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
│ │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
│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增资事项。 │
│ │ 一、对外投资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概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为满足云中马智造经营发展需求,提升其核心竞争力,进而推动公司整体业务的持续发│
│ │展,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云中马智造增资人民币3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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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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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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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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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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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根据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
需要,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27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含前期已办理但尚未到期的授信余额,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流动资
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供应链金融等),具体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
定的结果为准。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
总授信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间的综合授信额度可调剂,授信期限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丽水云中马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中马
贸易”)、浙江云中马智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中马智造”)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
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担保额度(含前期已办理但尚未到期的担保余额),实际担保的
金额在总担保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担保期限内,担保
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授信融资拟采用信用保证及抵押等担保方式,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具体担保期限以届时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各级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内部调剂。如在本次额度预计的授权期
间内发生新设立或收购各级全资子公司的,对该等公司提供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范围内调剂
使用预计额度。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
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相关授信、担保合同及文件。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实施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前述实施期限为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签署担保相关法律文件的授权时
限,担保行为的有效期限服从各具体担保合同的约定。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
,公司不再就单笔授信事宜另行召开会议审议。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12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
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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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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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2.3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4577347.88元。母公
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586141746.12元。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公
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3
7514200股,据此测算,预计分派现金红利不超过31628266.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
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
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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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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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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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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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2025年9月30日,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丽水市分行(牵头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阳县支行(代理行)以及贷款人签订《
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云中马智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云中马智造”)在融资文件项下的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包括贷款合同项下
本金人民币80000.00万元及利息等费用,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文件项下任
何及/或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上述《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保证合同》项下,2026年2月10日实际发生担保金额493
7.70万元,前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
项的议案》,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27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以上担保事项在股东会批
准的担保额度范围之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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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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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2025年9月30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行(牵头行)、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松阳县支行(代理行)以及贷款人签订《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保证合同》,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云中马智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中马智造”)在融资文件项下的付款义
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包括贷款合同项下本金人民币80000.00万元及利息等费用,保
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文件项下任何及/或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在上述《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保证合同》项下,2026年1月1日实际发生担保金额2489
.294万元,前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2.2025年11月28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丽水云中马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中马贸易”)提供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
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依据《综合授信协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云
中马贸易签订的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保证范围内,所担保的主债权
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7000.00万元整。
在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2026年1月6日实际发生担保金额1899.80万元,2026年1
月13日实际发生担保金额3991.40万元,前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3.2024年12月10日,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温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云中马贸易提供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
保证,保证范围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为云中马贸
易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壹亿壹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
等费用。
在上述《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项下,2026年1月13日实际发生担保金额2216.20万元,
前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4.2023年9月13日,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自2022年8月1日起至2028年7月11日止的期间内,为公司全资
子公司云中马贸易办理约定的各项业务所实际形成的不超过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10800万元的
所有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在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2026年1月14日实际发生担保金额3127.60万元,前述担
保不存在反担保。
5.2026年1月9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对云中马贸易在自2026年1月9日起至2029年1月9日止的期间内连
续发生的多笔债权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
额限度为债权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整和相应的利息等费用之和。
在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2026年1月14日实际发生担保金额4915.40万元,前述担
保不存在反担保。
6.2024年9月12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青田支行签订《最高额保
证合同》,为云中马贸易提供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青田支行在自2024年9月12日至2027年9月11日止的期间内与云中
马贸易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被担保的最高债权
额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人民币13000.00万元以及合同保证范围所约定的主债权产生的利息
等在内的全部债权。
在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2026年1月15日实际发生担保金额604.10万元,前述担
保不存在反担保。
7.2025年6月4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最高额担保变更协议
》,双方同意对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在2024年12月31日签署的《最高额
保证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以下合称“担保合同”)作出变更,变更后,公司所担保的最高债
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20000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除《最高额担
保变更协议》另有约定外,前述担保合同中的其他条款均继续有效。本次担保系公司为云中马
贸易提供的担保,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起三年。
在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担保变更协议》项下,2026年1月22日实际发生担保
金额2857.00万元,前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
项的议案》,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27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以上担保事项在股东会批
准的担保额度范围之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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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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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标的名称:浙江云中马智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中马智造”)。
增资金额:3亿元人民币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增资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整体风险可控,但仍受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竞
争、经营管理等因素的影响,经营状况和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公司将加强对全资子公司
云中马智造的运营管控,确保其合规、稳健、高效经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风险管控,
力争取得良好的投资回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满足云中马智造经营发展需求,提升其核心竞争力,进而推动公司整体业务的持续发展
,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云中马智造增资人民币3亿元。
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以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浙江云中马智造有限公司增资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云中马智造增资人民币3亿元。同时授
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增资的相关事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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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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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2024年12月10日,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温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丽水云中马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中
马贸易”)提供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为云中马贸易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
为人民币壹亿壹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等费用。
在上述《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项下,2025年12月1日实际发生担保金额1,722.00万元
,前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2.2024年9月12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青田支行签订《最高额保
证合同》,为云中马贸易提供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青田支行在自2024年9月12日至2027年9月11日止的期间内与云中
马贸易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被担保的最高债权
额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人民币13,000.00万元以及合同保证范围所约定的主债权产生的利
息等在内的全部债权。
在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2025年12月12日实际发生担保金额4,683.30万元,前述
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3.2024年8月30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云中马贸易提供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依据《综合授信
协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云中马贸易签订的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
下发生的全部债权。保证范围内,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3,500.00万元整。
在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2025年12月23日实际发生担保金额866.60万元,前述担
保不存在反担保。
4.2023年9月13日,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自2022年8月1日起至2028年7月11日止的期间内,为公司全资
子公司云中马贸易办理约定的各项业务所实际形成的不超过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10,800万元的
所有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在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2025年12月19日实际发生担保金额755.28万元,2025年
12月29日实际发生担保金额381.70万元,前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5.2025年9月30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行(牵头行)、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松阳县支行(代理行)以及贷款人签订《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保证合同》,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云中马智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中马智造”)在融资文件项下的付款义
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包括贷款合同项下本金人民币80,000.00万元及利息等费用,
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文件项下任何及/或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年。
在上述《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保证合同》项下,2025年12月2日实际发生担保金额1,0
00.00万元,2025年12月7日实际发生担保金额1,109.25万元,2025年12月24日实际发生担保金
额2,829.1357万元,2025年12月25日实际发生担保金额243.66298万元,2025年12月26日实际
发生担保金额1,965.6414万元,前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
项的议案》,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27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以上担保事项在股东会批
准的担保额度范围之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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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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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
会议审议并选举陈继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附后)。职工代表董事任
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陈继业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陈继业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共党员。主要工
作经历:2000年8月至2019年12月,在部队服役;2019年12月至2021年3月,退役自主择业;20
21年3月至2023年8月,任松阳长峰货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2022年2月至2024
年2月,任职于本公司行政人事部;2024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务办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继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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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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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2025年9月25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支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云中马贸易自2025年9月22日起至2
028年9月22日止的期间内在人民币7370万元的最高余额内签署的各类融资业务合同所形成的债
权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在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2025年11月3日实际发生担保金额1354.50万元,前述担
保不存在反担保。
2、2024年12月10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
书》,为云中马贸易提供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温州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为云中马贸易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
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壹亿壹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等费用。
在上述《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项下,2025年11月4日实际发生担保金额3200.00万元,
2025年11月5日实际发生担保金额800.00万元,前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3.2024年9月12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青田支行签订《最高额保
证合同》,为云中马贸易提供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青田支行在自2024年9月12日至2027年9月11日止的期间内与云中
马贸易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被担保的最高债权
额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人民币13000.00万元以及合同保证范围所约定的主债权产生的利息
等在内的全部债权。
在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2025年11月6日实际发生担保金额3500.00万元,前述担
保不存在反担保。
4.2024年7月11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阳县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阳县支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云中马贸易自2024年7月11日起至2026
年7月11日止的期间内签署的各项业务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以及在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
》生效前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阳县支行与云中马贸易已经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3200万元。
在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2025年11月19日实际发生担保金额2705.82万元,前述
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5.2023年9月13日,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自2022年8月1日起至2028年7月11日止的期间内,为公司全资
子公司云中马贸易办理约定的各项业务所实际形成的不超过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10800万元的
所有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在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2025年11月19日实际发生担保金额1735.00万元,2025
年11月28日实际发生担保金额700.00万元,前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
项的议案》,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27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以上担保事项在股东大会
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之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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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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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8645075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8645075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1月18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9月27日下发《关于核
准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88号)核准,浙
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
5000000股,并于2022年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
为14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5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5000000股。本次上
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涉及3名股东共计持有8645075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62.87%,该部分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将于2025年11月18日
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4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50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5000000股。上市后公司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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