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138 海量数据 更新日期:2026-08-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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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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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02-22│ 9.99│ 1.6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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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11-16│ 20.11│ 1486.1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9-20│ 11.78│ 204.5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2-22│ 6.87│ 3356.32万│
├───────────┼───────────┼───────────┼───────────┤
│增发 │ 2021-11-17│ 14.00│ 3.5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2-18│ 9.05│ 1.0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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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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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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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8108.92│ 98.06│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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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282.3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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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数据库技术研发升级│ 3.01亿│ 2068.79万│ 2.45亿│ 81.69│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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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库安全产品建设│ 1.59亿│ 410.69万│ 3755.21万│ 71.74│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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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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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27 │交易金额(元)│110.8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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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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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广州海量数据库技术有限公司30%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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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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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胡巍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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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量数据”)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北│
│ │京海量数据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量研究院”)以人民币110.85万元收购胡巍│
│ │纳女士持有的广州海量数据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海量”)30%股权,以人民币2│
│ │5.87万元收购肖枫先生持有的广州海量7%股权,以人民币22.17万元收购王振伟先生持有的 │
│ │广州海量6%股权,以人民币18.48万元收购刘惠女士持有的广州海量5%股权。本次股权收购 │
│ │完成后,公司对广州海量间接持股比例将由52%增加至100%。 │
└──────┴────────────────────────────────────────┘
┌──────┬────────────────┬──────┬────────────────┐
│公告日期 │2026-02-27 │交易金额(元)│25.87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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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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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广州海量数据库技术有限公司7%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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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卖方 │肖枫 │
├──────┼────────────────────────────────────────┤
│交易概述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量数据”)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北│
│ │京海量数据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量研究院”)以人民币110.85万元收购胡巍│
│ │纳女士持有的广州海量数据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海量”)30%股权,以人民币2│
│ │5.87万元收购肖枫先生持有的广州海量7%股权,以人民币22.17万元收购王振伟先生持有的 │
│ │广州海量6%股权,以人民币18.48万元收购刘惠女士持有的广州海量5%股权。本次股权收购 │
│ │完成后,公司对广州海量间接持股比例将由52%增加至100%。 │
└──────┴────────────────────────────────────────┘
┌──────┬────────────────┬──────┬────────────────┐
│公告日期 │2026-02-27 │交易金额(元)│22.17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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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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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广州海量数据库技术有限公司6%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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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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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王振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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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量数据”)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北│
│ │京海量数据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量研究院”)以人民币110.85万元收购胡巍│
│ │纳女士持有的广州海量数据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海量”)30%股权,以人民币2│
│ │5.87万元收购肖枫先生持有的广州海量7%股权,以人民币22.17万元收购王振伟先生持有的 │
│ │广州海量6%股权,以人民币18.48万元收购刘惠女士持有的广州海量5%股权。本次股权收购 │
│ │完成后,公司对广州海量间接持股比例将由52%增加至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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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2-27 │交易金额(元)│18.48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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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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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广州海量数据库技术有限公司5%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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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卖方 │刘惠 │
├──────┼────────────────────────────────────────┤
│交易概述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量数据”)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北│
│ │京海量数据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量研究院”)以人民币110.85万元收购胡巍│
│ │纳女士持有的广州海量数据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海量”)30%股权,以人民币2│
│ │5.87万元收购肖枫先生持有的广州海量7%股权,以人民币22.17万元收购王振伟先生持有的 │
│ │广州海量6%股权,以人民币18.48万元收购刘惠女士持有的广州海量5%股权。本次股权收购 │
│ │完成后,公司对广州海量间接持股比例将由52%增加至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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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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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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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肖枫、王振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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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总经理、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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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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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交易简要内容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量数据”)拟通过│
│ │全资子公司北京海量数据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量研究院”)以人民币110.85│
│ │万元收购胡巍纳女士持有的广州海量数据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海量”)30%股 │
│ │权,以人民币25.87万元收购肖枫先生持有的广州海量7%股权,以人民币22.17万元收购王振│
│ │伟先生持有的广州海量6%股权,以人民币18.48万元收购刘惠女士持有的广州海量5%股权。 │
│ │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对广州海量间接持股比例将由52%增加至100%。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肖枫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董事,王振伟先生为公司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
│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
│ │其他相关程序 │
│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 │过,关联董事肖枫先生、王振伟先生已回避表决。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
│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
│ │计次数及其金额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公司与肖枫先生、王振伟先生未发生交易,与不同关联│
│ │人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为0万元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广州海量是公司重要的研发中心,自2014年成立以来专注于数据库技术研发与创新,目│
│ │前公司持有广州海量52%股权。为进一步强化对核心研发平台的管控,优化治理结构,提升 │
│ │决策与运营效率,公司拟收购广州海量少数股东所持股权,交易完成后,广州海量将成为公│
│ │司的全资子公司。 │
│ │ 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海量研究院以人民币110.85万元收购胡巍纳女士持有的广州海量│
│ │30%股权,以人民币25.87万元收购肖枫先生持有的广州海量7%股权,以人民币22.17万元收 │
│ │购王振伟先生持有的广州海量6%股权,以人民币18.48万元收购刘惠女士持有的广州海量5% │
│ │股权 │
│ │ (二)简要说明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
│ │ 2026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控股子公 │
│ │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该│
│ │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
│ │董事肖枫先生、王振伟先生已回避表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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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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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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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
象资格,公司拟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同时《激励计划》规定,若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收的,应作为应付股利在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
象支付,则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作调整。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权益分派。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权益分派。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权益分派。
综上可得,公司无需对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回购价格仍为9.
05元/股。
(三)回购资金来源及授权事项说明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拟回购资金总额为859750元,全部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等回购相关事项已授权董事
会全权办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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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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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量数据”或“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
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5月27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于2026年8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作相应调整。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调整前:调整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本次预案(修订稿)的披露不
代表审批机关对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
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生效和实施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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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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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变更注册
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公司于2026年
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章程>暨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
变更<公司章程>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公司于2026年5月7日
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了相应的工
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于近日取得了由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变更后的相关登记信息具体公告如下: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6562
89355
2、名称: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6层01室
5、法定代表人:肖枫
7、成立日期:2007年7月30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
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计算机软硬件及
外围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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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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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
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6〕217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
公司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
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
,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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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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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于净利润为负值的情形。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量数据”)预计2026年半年度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480万元左右,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720万元左右。
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19210万元,其中“数据库自主产品和服务”业务
收入约949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480万元左右。
2、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720
万元左右。
3、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19210万元,其中“数据库自主产品和服务”业
务收入约9490万元。
(三)注册会计师未对公司本期业绩预告是否适当和审慎出具专项说明。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利润总额:-4802.5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70.74万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870.41万元。
(二)每股收益:-0.152元/股。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公司是首家主板上市的纯国产数据库基础软件厂商,近二十年来始终秉承“专注做好数据
库”的发展理念,锚定高质量发展路线,聚焦于国产数据库产品的研发、销售和服务,核心产
品海量数据库Vastbase符合新质生产力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的特征,并两度入选国家级集
中式数据库安全可靠测试产品名录。
公司现阶段仍处于战略投入期,为了夯实长期增长基础,始终保持高水平的研发及市场投
入。但相关投入从技术攻关、产品打磨到市场推广、客户转化需要完整周期,投入与业绩产出
之间存在一定时间差。报告期内,由于核心基石业务“数据库自主产品和服务”实现的营收体
量尚小,当期收入无法覆盖各项投入成本,报告期净利润亏损。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提高自研数据库产品质量、织密和夯实营销服务网络,获取商业机会
,提高市场占有率,并不断提质增效,提高投入产出比,不断改善公司经营成果。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注册会计师未对公司本期业
绩预告是否适当和审慎出具专项说明。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
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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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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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10
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
,17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为“D/一般”,公司拟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按60%给予解除限售,剩余40%(合计137000股)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
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为“E/不及格”,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5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综上,公司拟回购注销股数共152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
0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
5-062)、《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公司又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00
00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07)。
综上,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62000股限制性股票。2026年
5月8日,公司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4)。自2026年5月8日起45天内,公司未收到相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
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1、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且各业务单元/部门层面绩效考核结果达标,激励对象个
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个人当年度计划解锁数量。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
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因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7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为“D/一般”,
公司拟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60%给予解除限售,剩余40%(合计13
7000股)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为“E/不及格”,公司拟对其
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5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公
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
资格,公司有权单方面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110000股限制性
股票。
综上,本次需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62000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核心业务人员20人(其中1人系个人绩效考核为“D/一般”
并离职),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62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激励计划》剩余股
权激励限制性股票526786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2734400),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了上述20名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62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预计该部分股份于2026年7月2日完
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93872710股变更为293610710股,公司将依法办理工商变
更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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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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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征集事项相关提案的表决结果:无征集事项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6层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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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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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量数据”或“公司”)2026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或“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测算
,是以分析主要财务指标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后的变动为主要目的,是基于特定假设前提
的测算,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也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承诺。公司经
营业绩及财务数据以相应定期报告等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
发[2024]10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公司主
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就本次发行完成后摊薄即期回报、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及
相关主体的承诺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条件
1、假设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于2026年12月前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的
判断,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准入条件、证券行业情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
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公司发行前总股本以2936107101股为基础,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仅考虑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其他因素所导
致的股本变化。假设按照本次发行的数量上限计算,发行数量为88083213股,本次发行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将达到381693923股。
此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于本次实际发行股
份数的判断,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股份数为准;
4、根据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披露的2025年度报告,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47234355.73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953257.35元。
假设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在2025年度相应财务数据基础上,按照与2025年度相比分别持平、减少20%亏损和增加20%亏
损分别测算(该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趋势
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
5、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6、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
益)等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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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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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强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文件要求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6年-2028年)》,具体内容如下:
一、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制定本规划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的盈
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现金流情况、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在
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明确的制度性安排,
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保证公司长久、持续、健康的经营能力。
二、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致力于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
远发展。公司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同时保持利润分配
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情况下,制定分红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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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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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相关议案。
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运营
,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
资者利益,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
施的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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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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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相关议案。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
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
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任何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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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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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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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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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20
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2000股限制性股票。自此
,公司总股本将由293872710股变更为29372071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93872710元变更为293
72071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64)。
公司又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0000股限制性股票。自此,公司总股本将由293720710股变更为293610710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93720710元变更为29361071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披露的《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于2026年5月7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综上,公司总股
本将由293872710股变更为29361071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93872710元变更为29361071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该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
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
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
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
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
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
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
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方式申报,申报时间、地点等信息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6月22日,工作日9:00-17:00
2、申报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6层01室
3、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4、联系电话:010-62672218
5、传真号码:010-82838100
6、邮政编码:10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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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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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
《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1
名为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6年5月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选举郭琦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郭琦先生与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
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郭琦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职工代表董事任职的
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有关规定行使职权。当选后公司董事会成员数量仍为7名,其中兼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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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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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征集事项相关提案的表决结果:无征集事项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6层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闫忠文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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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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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投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
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流动资金收益率,在保证公司运营资
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在决议有
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于公司或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可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风险性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
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将谨慎考察、确定委托对象和理财产品,目前尚未选定受托方及具体产品。公司拟选
定的受托方保证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委托理财的投资产品需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五)投资期限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风险性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公司与拟提供理财产品的理财机
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项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
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审议通过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
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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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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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
质量的意见》及《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
新国九条”)的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
行动的倡议》,持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保护投资者尤
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
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升经营质量,专注做好数据库
2026年,公司将紧抓国产数据库行业发展的重大机遇,坚守“专注做好数据库”的核心战
略,紧扣用户需求,持续夯实技术优势、积极拓展市场、深化生态建设,实现公司技术创新能
力、产品销售规模与市场竞争地位的全方位提升。
公司将聚焦自研数据库,深耕全栈数字生态领域创新发展,锚定“内核自研、技术融合、
智能驱动、生态共荣”方向攻坚核心技术,持续迭代产品以适配多元用户需求与新兴应用场景
,强化核心竞争力,培育发展新动能。公司将进一步织密和夯实营销服务网络,加快用户响应
速度,提升用户服务体验,同时加强与产业链上下游生态合作伙伴的技术适配与深度合作,助
力市场销售,提升公司数据库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公司将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激励与培训制度,
深化人才的引进与培养机制,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将进一步发挥上市公司的融资
平台作用,强化资本运作,完善生态布局,扩大产业规模。未来,公司将以“人财物”三板斧
为核心经营思想,推动技术、市场、生态、人才、资本多维度协同发展,稳固公司国产数据库
技术领航企业的行业地位,推进公司业务升级迈上新台阶,开启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二、增强创新能力,积极培育新质生产力
2026年度,公司将以前沿技术攻关与市场需求为双轮驱动,持续提升核心产品的易用性和
用户体验。2026年,公司将依规完成募集资金投入,推动数据库基础能力升级、多模态能力建
设的落地见效。在夯实数据库性能、高可用性、安全性、兼容性等基础特性的前提下,紧扣AI
大模型、IoT物联网/工业互联网、产业数智化等新兴业务场景需求,深化传统技术与新兴技术
的融合创新,重点研发数据库多模态数据处理引擎,强化时序、空间等多类型数据的一体化处
理能力,适配RAG检索增强生成、工业海量传感数据高并发写入、多模态数据联合查询等核心
需求,全面构建智能化、一体化的新一代国产数据库产品。项目结项后,公司将持续开展后续
研发攻关,持续迭代产品能力以匹配各行业数智化升级的动态需求,通过提升产品性能、完善
产品线、提高自主产品营收占比,持续夯实技术核心优势,稳步提升整体经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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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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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不再设置监事会,并已将“股东大会”表述统一规范为“股东会”。同
时,为适应公司战略规划需要和实际生产经营,明确权责体系,提升运营效率,进一步优化公
司治理体系,公司计划对内部组织结构进行完善调整,并授权管理层负责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
体实施及进一步细化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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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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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
象资格,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同时《激励计划》规定,若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收的,应作为应付股利在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
象支付,则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作调整。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权益分派。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权益分派。
综上可得,公司无需对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回购价格仍为9.
05元/股。
(三)回购资金来源及授权事项说明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拟回购资金总额为995500元,全部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等回购相关事项已授权董事
会全权办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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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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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或“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
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
过400人。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
.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收费总额3.86亿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
务服务业,审计收费4156.2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2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
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
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
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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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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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234355.73元,母公司净利润为-23194196.3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
,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5647633.71元。
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充分考虑到公司的经营情况和
发展规划,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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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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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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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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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简要内容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量数据”)拟通
过全资子公司北京海量数据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量研究院”)以人民币110.85
万元收购胡巍纳女士持有的广州海量数据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海量”)30%股权
,以人民币25.87万元收购肖枫先生持有的广州海量7%股权,以人民币22.17万元收购王振伟先
生持有的广州海量6%股权,以人民币18.48万元收购刘惠女士持有的广州海量5%股权。本次股
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对广州海量间接持股比例将由52%增加至100%。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肖枫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董事,王振伟先生为公司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
相关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肖枫先生、王振伟先生已回避表决。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
次数及其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公司与肖枫先生、王振伟先生未发生交易,与不同关联人
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为0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广州海量是公司重要的研发中心,自2014年成立以来专注于数据库技术研发与创新,目前
公司持有广州海量52%股权。为进一步强化对核心研发平台的管控,优化治理结构,提升决策
与运营效率,公司拟收购广州海量少数股东所持股权,交易完成后,广州海量将成为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
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海量研究院以人民币110.85万元收购胡巍纳女士持有的广州海量30
%股权,以人民币25.87万元收购肖枫先生持有的广州海量7%股权,以人民币22.17万元收购王
振伟先生持有的广州海量6%股权,以人民币18.48万元收购刘惠女士持有的广州海量5%股权
(二)简要说明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2026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
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该议案
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肖
枫先生、王振伟先生已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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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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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屈惠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
当前总股本的0.0340%;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后,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屈惠强先生持有公
司股份75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255%。上述股份来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取得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披露了《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屈惠强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5000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85%,占其直接持有股
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截至2025年12月18日,屈惠强先生本次
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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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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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522586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522586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0月31日。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3年11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
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独立董事张人千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2、2023年12月1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23年12月1日起至2
023年12月10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3年12月13日出具了《海量数据监事会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3、2023年12月18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海量
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内
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
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23年12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2名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激励对象人数由118人调减为116人,公司全
体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已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5、2024年1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
购,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16人调减为115人,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进行了认真
审核,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
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6、2024年4月17日及2024年5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权益分派。
7、2024年8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
出具了相应报告。2024年11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
施公告》,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完成了本次回购注销。
8、2024年10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律师等中介机
构出具了相应报告。2025年7月9日,公司披露了《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
施公告》,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完成了本次回购注销。
9、2025年4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律师等中介
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2025年7月9日,公司披露了《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实施公告》,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完成了本次回购注销。
10、2025年4月16日及2025年5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公司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权益分派。
11、2025年10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第八次会议发表了同意解除限售的意见。
12、2025年10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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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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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9.05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限制性股票152,000股,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1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
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独立董事张人千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2、2023年12月1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23年12月1日起至2
023年12月10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3年12月13日出具了《海量数据监事会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3、2023年12月18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海量
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内
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
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23年12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
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5、2024年1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进行了
认真审核,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律师等
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6、2024年4月17日及2024年5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权益分派。
7、2024年8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
出具了相应报告。2024年11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
施公告》,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完成了本次回购注销。
8、2024年10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律师等中介机
构出具了相应报告。2025年7月9日,公司披露了《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
施公告》,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完成了本次回购注销。
9、2025年4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律师等中介
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2025年7月9日,公司披露了《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实施公告》,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完成了本次回购注销。
10、2025年4月16日及2025年5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公司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权益分派。
11、2025年10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第八次会议发表了同意解除限售的意见。
12、2025年10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7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为“D/一般”,
公司拟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60%给予解除限售,剩余40%(合计13
7,000股)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为“E/不及格”,公司拟对其
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5,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综上,本次拟回购注销股
数共152,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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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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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22586
0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78%;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03名;
公司将在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前,披露限制性股票解锁上市公告。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
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本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决策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23年11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
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独立董事张人千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2、2023年12月1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23年12月1日起至2
023年12月10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3年12月13日出具了《海量数据监事会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3、2023年12月18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海量
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内
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
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23年12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2名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激励对象人数由118人调减为116人,公司全
体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已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5、2024年1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
购,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16人调减为115人,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进行了认真
审核,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律师等中介
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6、2024年4月17日及2024年5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权益分派。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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