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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量数据(60313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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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138 海量数据 更新日期:2024-11-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8108.92│ 98.06│ 人民币│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282.30│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数据库技术研发升级│ 3.01亿│ 3390.82万│ 1.28亿│ 42.81│ ---│ ---│ │建设项目 │ │ │ │ │ │ │ ├─────────┼──────┼─────┼─────┼─────┼─────┼──────┤ │数据库安全产品建设│ 1.59亿│ 947.91万│ 1792.14万│ 34.24│ ---│ ---│ │项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11-14│股权回购 ──────┴────────────────────────────────── 回购注销原因: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3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000 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根据《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授予完成后,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回购注销上述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0000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2024年9月10日,公司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就本次回购 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 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自2024年9月1 0日起45天内,公司未收到相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公 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 资格,公司有权单方面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核心业务人员3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10000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1215720 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2734400),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了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预计该部分股份于2024年11月18日 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94442710股变更为294332710股,公司将依法办理工商 变更等相关手续。 ──────┬────────────────────────────────── 2024-10-22│股权回购 ──────┴────────────────────────────────── (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 象资格,公司拟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7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同时《激励计划》规定,若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收的,应作为应付股利在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 象支付,则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作调整。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权益分派。 综上可得,公司无需对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回购价格仍为9. 05元/股。 (三)回购资金来源及授权事项说明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拟回购资金总额为1538500元,全部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公 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等回购相关事项已授权董 事会全权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9-10│股权回购 ──────┴──────────────────────────────────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1日、2024年9月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注册 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0,000股限制性股票。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 司总股本将由294,442,710股变更为294,332,71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94,442,710元变更为2 94,332,71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3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44)。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该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 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 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 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 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 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 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 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方式申报,申报时间、地点等信息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10月24日,工作日9:00-17:00 2、申报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6层01室 3、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4、联系电话:010-62672218 5、传真号码:010-82838100 6、邮政编码:100083 ──────┬────────────────────────────────── 2024-09-10│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量数据”)控 股子公司广州海量数据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海量”),广州海量不是海量数据的 关联方。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为其及全资子公司深圳海量数据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061.51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广州海量拟与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云”)开展业 务合作,并将其产品及服务上架华为云云商城。应华为云要求,公司向华为云出具《担保函》 ,为广州海量与华为云之间的业务合作协议提供履约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 高限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保证期间为自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均已届满之日起两年。本次 担保不存在反担保。广州海量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拥 有实际控制权,可有效防控担保风险,因此少数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日,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也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又于2024年9月9日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 2024-09-10│其他事项 ──────┴──────────────────────────────────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刘 营营女士提交的书面辞任报告。刘营营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刘 营营女士辞职生效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刘营营女士未持有 公司股份。 为保障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 司于2024年9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 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并投票表决,一致同意选举翟艳子女士(简历附后 )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并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的简历 翟艳子女士:199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南开大学硕士研究生。现 任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 截至本公告日,翟艳子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股份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 形。 ──────┬────────────────────────────────── 2024-08-23│股权回购 ──────┴────────────────────────────────── 根据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 行回购注销。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11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 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独立董事张人千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2、2023年12月1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23年12月1日起至2 023年12月10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3年12月13日出具了《海量数据监事会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3、2023年12月18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海量 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内 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 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23年12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 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5、2024年1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进行了 认真审核,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律师等 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6、2024年4月17日及2024年5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权益分派。 7、2024年8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 出具了相应报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 象资格,公司拟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同时《激励计划》规定,若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收的,应作为应付股利在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 象支付,则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作调整。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权益分派。 综上可得,公司无需对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回购价格仍为9. 05元/股。 (三)回购资金来源及授权事项说明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拟回购资金总额为995500元,全部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等回购相关事项已授权董事 会全权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8-23│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量数据”)控 股子公司广州海量数据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海量”),广州海量不是海量数据的 关联方。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拟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为其及全资子公司深圳海量数据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61.51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广州海量拟与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云”)开展业 务合作,并将其产品及服务上架华为云云商城。应华为云要求,公司拟向华为云出具《担保函 》,为广州海量与华为云之间的业务合作协议提供履约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最高限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保证期间为自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均已届满之日起两年。本次 担保不存在反担保。广州海量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拥 有实际控制权,可有效防控担保风险,因此少数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日,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也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因本次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广州海量数据库技术有限公司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C49F39 成立时间:2014年5月23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建工路4号佳都科技大厦2号楼3F301(仅限办公) 法定代表人:肖枫 注册资本:600万元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 算机硬件的研究、开发;软件零售;计算机零售;计算机信息安全产品设计;计算机技术开发 、技术服务。 ──────┬────────────────────────────────── 2024-07-30│其他事项 ──────┴──────────────────────────────────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2024年5月9日 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 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管理 层办理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于近日取得了由北京市海淀区市场 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相关登记信息具体公告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656289355 2、名称: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6层01室 5、法定代表人:闫忠文 7、成立日期:2007年7月30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 零售;软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2024-07-18│股权回购 ──────┴────────────────────────────────── 回购注销原因: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根据《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授予完成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回购注销上述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000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2024年5月10日,公司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就本次回购注 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自2024年5月10 日起45天内,公司未收到相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公 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 资格,公司有权单方面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核心业务人员1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8000股。本 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2734400),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了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预计该部分股份于2024年7月22日完 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94450710股变更为294442710股,公司将依法办理工商变 更等相关手续。 ──────┬────────────────────────────────── 2024-05-10│其他事项 ──────┴──────────────────────────────────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7日、2024年5月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000股限制性股票。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 由294450710股变更为29444271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94450710元变更为294442710元。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19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该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 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 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 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 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 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 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方式申报,申报时间、地点等信息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6月23日,工作日9:00-17:00 2、申报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6层01室 3、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4、联系电话:010-62672218 5、传真号码:010-82838100 6、邮政编码:100083 ──────┬────────────────────────────────── 2024-04-19│其他事项 ──────┴──────────────────────────────────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数量:1863750股 本次解除限售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解除限售,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 敬请投资者注意。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简述 (一)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21年1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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