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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量数据(60313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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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138 海量数据 更新日期:2025-06-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7-02-22│ 9.99│ 1.6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11-16│ 20.11│ 1486.1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9-20│ 11.78│ 204.5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2-22│ 6.87│ 3356.32万│ ├───────────┼───────────┼───────────┼───────────┤ │增发 │ 2021-11-17│ 14.00│ 3.5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2-18│ 9.05│ 1.02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8108.92│ 98.06│ 人民币│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282.30│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数据库技术研发升级│ 3.01亿│ 6797.76万│ 1.62亿│ 54.16│ ---│ ---│ │建设项目 │ │ │ │ │ │ │ ├─────────┼──────┼─────┼─────┼─────┼─────┼──────┤ │数据库安全产品建设│ 1.59亿│ 1576.10万│ 2420.33万│ 46.24│ ---│ ---│ │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4-18 │ ├──────┼────────────────────────────────────────┤ │关联方 │陈志敏、肖枫、王振伟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曾任公司监事、总裁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分别于2020年5月18日、2020年5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0年第一│ │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增强公司在│ │ │产业链中的竞争地位、保证供应链的连续性、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北京海量联合│ │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量联合”,曾用名:北京海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共同│ │ │出资9,900万元与实际控制人陈志敏先生、总裁兼董事肖枫先生、董事王振伟先生及相关合 │ │ │作伙伴共同出资设立投资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 │ │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 │ │ 公司分别于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1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年第 │ │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调整公司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公│ │ │司从未来经营所需资金情况以及投资市场环境考虑,减少向该投资基金的出资额,经与其他│ │ │投资方友好协商,将公司的出资额调减为2,900万元(含子公司出资额300万元)。具体内容│ │ │详见本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拟参与设立投│ │ │资基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5)。 │ │ │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3日、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三 │ │ │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终止出│ │ │资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当前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切实│ │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审慎评估并与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各方一致同意终止设立│ │ │投资基金的事项。截至本公告日,合作各方并未签署正式投资合作协议,也并未出资设立投│ │ │资基金,故公司无需为本次终止投资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介绍 │ │ │ 1、陈志敏先生,197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清华大学硕士。曾任公司│ │ │监事、总裁、董事、董事长。 │ │ │ 关联关系:陈志敏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 │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志敏先生持 │ │ │有公司股份64,740,7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00%;陈志敏先生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 │ │,也未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上市公司利益的安排;除上述情形外,陈志敏先生与公司之间│ │ │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经查询,陈志敏先生不属于│ │ │失信被执行人。 │ │ │ 2、肖枫先生,197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计算│ │ │机专业本科。现任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董事。曾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客户│ │ │经理、NCR(中国)有限公司数据仓库事业部区域经理、甲骨文(中国)软件系统有限公司服务 │ │ │支持总监、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 │ │ 关联关系:肖枫先生现任公司总裁兼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 │ │3.3条的相关规定,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枫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43,4│ │ │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肖枫先生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也未与第三方存在其 │ │ │他影响上市公司利益的安排;除上述情形外,肖枫先生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 │ │、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经查询,肖枫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3、王振伟先生,197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硕士。现任│ │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甲骨文(中国)软件系统有限公司高级客户经理、│ │ │Veritas(中国)公司华南区总经理。 │ │ │ 关联关系:王振伟先生现任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 │ │ │条的相关规定,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振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50,00│ │ │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王振伟先生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也未与第三方存在其│ │ │他影响上市公司利益的安排;除上述情形外,王振伟先生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 │ │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经查询,王振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05-10│股权回购 ──────┴──────────────────────────────────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案》,公司拟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70,000股限制性股票。自此,公司总股本将由294,332,710股变更为294,162,710股,公司注 册资本将由294,332,710元变更为294,162,71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的《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注册 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90,000股限制性股票。自此,公司总股本将 由294,162,710股变更为293,872,71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94,162,710元变更为293,872,710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5)。 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综上,公司总 股本将由294,332,710股变更为293,872,71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94,332,710元变更为293,8 72,71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该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 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 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 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 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 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 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 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方式申报,申报时间、地点等信息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5月10日至2025年6月23日,工作日9:00-17:00 2、申报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6层01室 3、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4、联系电话:010-62672218 5、传真号码:010-82838100 6、邮政编码:100083 ──────┬────────────────────────────────── 2025-04-18│对外投资 ──────┴──────────────────────────────────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终止出资2900万元(含子公司 出资额300万元)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截至本公告日,合作各方并未签署正式投 资合作协议,也并未出资设立投资基金,故公司无需为本次终止投资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3日、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三次 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终止出资设 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0年5月18日、2020年5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增强公司在产业 链中的竞争地位、保证供应链的连续性、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北京海量联合企业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量联合”,曾用名:北京海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共同出资9900 万元与实际控制人陈志敏先生、总裁兼董事肖枫先生、董事王振伟先生及相关合作伙伴共同出 资设立投资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公司分别于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1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调整公司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公司从 未来经营所需资金情况以及投资市场环境考虑,减少向该投资基金的出资额,经与其他投资方 友好协商,将公司的出资额调减为2900万元(含子公司出资额3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本公 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 联交易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5)。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3日、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三次 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终止出资设 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当前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切实维护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审慎评估并与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各方一致同意终止设立投资基金 的事项。截至本公告日,合作各方并未签署正式投资合作协议,也并未出资设立投资基金,故 公司无需为本次终止投资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介绍 1、陈志敏先生,197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清华大学硕士。曾任公司监 事、总裁、董事、董事长。 关联关系:陈志敏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志敏先生持有公 司股份647407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00%;陈志敏先生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也未与 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上市公司利益的安排;除上述情形外,陈志敏先生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 、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经查询,陈志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2、肖枫先生,197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计算机 专业本科。现任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董事。曾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客户经理 、NCR(中国)有限公司数据仓库事业部区域经理、甲骨文(中国)软件系统有限公司服务支持总 监、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关联关系:肖枫先生现任公司总裁兼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 3条的相关规定,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枫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43416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49%;肖枫先生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也未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上 市公司利益的安排;除上述情形外,肖枫先生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经查询,肖枫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王振伟先生,197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硕士。现任北 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甲骨文(中国)软件系统有限公司高级客户经理、Veri tas(中国)公司华南区总经理。 关联关系:王振伟先生现任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 的相关规定,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振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5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46%;王振伟先生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也未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 上市公司利益的安排;除上述情形外,王振伟先生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 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经查询,王振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终止本次交易的原因 公司拟通过参与出资设立投资基金加速产业链布局和整合,在后续设立筹备过程中,随着 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并综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资金需求等因素考虑,为切实维 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审慎评估并与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各方一致同意终止设立投资 基金的事项。 ──────┬────────────────────────────────── 2025-04-18│其他事项 ──────┴──────────────────────────────────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 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子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本议 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 于2020年5月18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子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框架 方案的议案》。公司为充分调动子公司广州海量数据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量数据库 ”)、杭州海量存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存储”)、南京海量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南京安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在子公司实施员工 股权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子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框 架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公司关于子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框架方案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公告编号:2020-065、公告编号:2020-066)。 2021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调整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框架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调整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框架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60)。 二、终止子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原因 鉴于本次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框架搭建以来,各子公司一直处于持续投入期,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欠佳,员工参与该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积极性较低;同时综合考虑国内外宏观经济 形势、产业发展环境发生的变化及公司人财物布局规划,继续实施该股权激励计划已难以达到 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经慎重考虑,公司董事会拟终止本次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 2025-04-18│股权回购 ──────┴────────────────────────────────── (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 象资格,公司拟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9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同时《激励计划》规定,若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收的,应作为应付股利在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 象支付,则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作调整。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权益分派。 综上可得,公司无需对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回购价格仍为9. 05元/股。 (三)回购资金来源及授权事项说明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拟回购资金总额为2624500元,全部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公 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等回购相关事项已授权董 事会全权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4-18│其他事项 ──────┴──────────────────────────────────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或“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270337.3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2 20459.5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50183.34万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 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35481.21万元);20 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 司审计客户2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 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 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 2025-04-18│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327031.09元,母公司净利润为-59299175.8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 ,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8841830.03元。 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充分考虑到公司的经营情况和 发展规划,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年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为:“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公司累计未 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应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或公司最近三年以现 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6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 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负 数,且2022-2024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也为负数,同时考虑到公司正处于研发投入和业 务拓展的重要阶段,当前以及未来发展需要保持充足的资金,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和未来发 展需要,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 及流动资金需要,保障公司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维护全体股东的 长远利益。 公司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 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 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 2025-04-18│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1,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 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 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流动资金收益率,在保证公司运营资 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1,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41,000万元,在决议有 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于公司或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可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风险性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将谨慎考察、确定委托对象和理财产品,目前尚未选定受托方及具体产品。公司拟选 定的受托方保证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委托理财的投资产品需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五)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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