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150 万朗磁塑 更新日期:2026-10-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01-13│ 34.19│ 5.7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7-22│ 14.77│ 3677.73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合肥晟泰克 │ ---│ ---│ ---│ 14111.35│ ---│ 人民币│
├─────────┼─────┼─────┼─────┼─────┼──────┼──────┤
│国控十月 │ ---│ ---│ ---│ 4206.65│ ---│ 人民币│
├─────────┼─────┼─────┼─────┼─────┼──────┼──────┤
│合肥浩澜 │ ---│ ---│ ---│ 2207.41│ ---│ 人民币│
├─────────┼─────┼─────┼─────┼─────┼──────┼──────┤
│Ntrium株式会社 │ ---│ ---│ ---│ 923.98│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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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封生产线升级改造│ 2.67亿│ 257.93万│ 2899.85万│ 37.20│ 257.21万│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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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46亿│ 685.97万│ 1.11亿│ 76.50│ ---│ ---│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5976.88万│ 623.86万│ 3912.43万│ 65.46│ ---│ ---│
├─────────┼──────┼─────┼─────┼─────┼─────┼──────┤
│收购国太阳科技有限│ ---│ 1.82万│ 1.60亿│ 100.24│ ---│ ---│
│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 │ │ │ │ │ │
│项目 │ │ │ │ │ │ │
├─────────┼──────┼─────┼─────┼─────┼─────┼──────┤
│泰国门封生产线建设│ ---│ ---│ 2751.24万│ 93.24│ 214.17万│ ---│
│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 1.01亿│ 100.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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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时乾中 866.50万 10.14 29.47 2026-09-04
欧阳瑞群 200.00万 2.34 41.40 2025-09-24
─────────────────────────────────────────────────
合计 1066.50万 12.48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9-04 │质押股数(万股) │334.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1.36 │质押占总股本(%) │3.91 │
├────────┼──────────────┴────────┴──────────────┤
│股东名称 │时乾中 │
├────────┼──────────────────────────────────────┤
│质押方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9-01 │质押截止日 │2026-12-01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9月01日时乾中质押了334.00万股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9-04 │质押股数(万股) │396.50 │
├────────┼──────────────┼────────┼──────────────┤
│质押占所持股(%) │13.49 │质押占总股本(%) │4.64 │
├────────┼──────────────┴────────┴──────────────┤
│股东名称 │时乾中 │
├────────┼──────────────────────────────────────┤
│质押方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7-25 │质押截止日 │2027-07-23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9月02日时乾中解除质押334.00万股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4-03 │质押股数(万股) │294.50 │
├────────┼──────────────┼────────┼──────────────┤
│质押占所持股(%) │10.02 │质押占总股本(%) │3.45 │
├────────┼──────────────┴────────┴──────────────┤
│股东名称 │时乾中 │
├────────┼──────────────────────────────────────┤
│质押方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9-05 │质押截止日 │2026-09-02 │
├────────┼──────────────┼────────┼──────────────┤
│实际解押日 │2026-09-02 │解押股数(万股) │294.50 │
├────────┼──────────────┴────────┴──────────────┤
│质押说明 │2026年04月01日时乾中解除质押81.50万股 │
├────────┼──────────────────────────────────────┤
│解押说明 │2026年09月02日时乾中解除质押334.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9-24 │质押股数(万股) │2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1.40 │质押占总股本(%) │2.34 │
├────────┼──────────────┴────────┴──────────────┤
│股东名称 │欧阳瑞群 │
├────────┼──────────────────────────────────────┤
│质押方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9-22 │质押截止日 │2026-09-21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9月22日欧阳瑞群质押了200.00万股给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7-29 │质押股数(万股) │4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2.51 │质押占总股本(%) │4.68 │
├────────┼──────────────┴────────┴──────────────┤
│股东名称 │时乾中 │
├────────┼──────────────────────────────────────┤
│质押方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7-25 │质押截止日 │2027-07-23 │
├────────┼──────────────┼────────┼──────────────┤
│实际解押日 │2026-09-02 │解押股数(万股) │40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7月25日时乾中质押了400.00万股给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2025年07月25日时乾中质押了400.00万股给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9月02日时乾中解除质押334.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4-11 │质押股数(万股) │2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0.63 │质押占总股本(%) │0.23 │
├────────┼──────────────┴────────┴──────────────┤
│股东名称 │时乾中 │
├────────┼──────────────────────────────────────┤
│质押方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4-09 │质押截止日 │2028-03-25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乾中先生关于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 │
│ │通知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4-01 │质押股数(万股) │116.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63 │质押占总股本(%) │1.36 │
├────────┼──────────────┴────────┴──────────────┤
│股东名称 │时乾中 │
├────────┼──────────────────────────────────────┤
│质押方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3-28 │质押截止日 │2028-03-25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3月28日时乾中质押了116.00万股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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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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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
7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
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
权益,公司就本次发行事项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
施,且相关主体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
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次发行方案和发行完成时间
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并发行的实际情况为准,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于2027年3月31日实施完成,该完成时2
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85483000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对总
股本的影响,不考虑转增、回购、利润分配、股份支付、股权激励或其他因素导致总股本发生
的变化。假设按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测算,即发行25644900股,此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数
量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发行的股票数量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发行后公司实际发行股票数量为准;
4、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6429.68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注册、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净利润进行年化计算,假设公司2026年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20.5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120.65
万元;假设2027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分别按照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较上期下滑10%;(2)与上期持平;(3)
较上期上升10%;该假设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6、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除净利润、现金分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外,不
考虑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7、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8、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
等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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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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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剩余募集资金安排:本次节余金额为3739.08万元(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及累
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转出当日的余额为准),用于投资“高
分子改性材料中试平台建设项目”。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朗磁塑”)于2026年10月19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投资新项目
的议案》。同意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739.08万元(含购置理财产
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实际余额为准),
用于投资“高分子改性材料中试平台建设项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1]4165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75.00万股,
发行价格为每股34.1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944.25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
费用人民币13651.5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292.6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
1月19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30Z001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
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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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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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安
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提高公司的规范运
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现就公司对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
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内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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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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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议案,现就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
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
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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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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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公司科学、稳定、持续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合理、有效地回报
股东,增加利润分配的透明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证监会公告[2025]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
求,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万
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股东回报规
划”),具体如下:
一、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的原则
本规划将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
保持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长远利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及公
司可持续发展。公司在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
资者的意见。
二、制定股东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长远战略、盈利能力、股东回
报、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秉承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并重的原则,平衡股东的合理
投资回报与公司长远发展,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
稳定性和合理性,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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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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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4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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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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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年9月22日,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子公司合肥鸿迈塑料制品
有限公司(简称“合肥鸿迈”)为满足经营发展资金需要,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
行(简称“交通银行”)申请1000.00万元贷款,与合肥海恒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简称“海恒
担保”)签订《委托担保合同》,委托海恒担保为该笔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最高额为500.
00万元。同日,公司与交通银行签署《保证合同》,对合肥鸿迈向交通银行申请的1000.00万
元贷款承担保证担保责任;并与海恒担保签订《反担保保证合同》,向海恒担保提供反担保。
2026年9月22日,公司子公司安徽万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万朗新材料”)向安
徽肥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肥西农商行”)申请1000.00万元贷款,委托海恒
担保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最高额为500.00万元。同日,公司与海恒担保签订《反担
保保证合同》,就上述担保事项向海恒担保提供反担保。
2026年9月22日,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合作化路支行(简称“徽商银行”)
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万朗新材料向徽商银行申请的100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及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0976.0552万元(含本次担保
),尚未使用担保额度为149223.9448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2月12日召开202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向合并范围内公司拟提供合计不超过1802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
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在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内提供的
担保,授权董事长或相应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具体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不再逐笔审议。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
履行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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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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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乾中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时嘉翊先生(为时乾中先生之兄,
时嘉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00万股,其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况)持有本公司股份2946.2
2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47%。截至本公告日,时乾中先生累计质押数量为866.50万股,占
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9.47%,占其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9.41%,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10.14%。
一、本次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乾中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
份质押及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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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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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6年7月1日开始执行。
2026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
计变更的议案》。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系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
正》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综合评估,公司以谨慎性原则为前提,拟将公
司核算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模具费”中MINI冰箱模具中的专用模具,由原按照3年的受益期直
线法摊销,变更为按照工作量法摊销。
(一)会计估计具体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奔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奔昂科技”),自2025年开展MINI冰
箱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该产品生产因客户不同或型号不同,投入的专用模具仅可用于特定
型号冰箱生产。因此,为使MINI冰箱专用模具摊销与产品生命周期相匹配,公司拟对该类专用
模具的摊销方法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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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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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
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
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依据准则以及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对2026年半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430.89万元
。
2、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
础确认损失准备。对于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
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
。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项金融
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
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
试,2026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023.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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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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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乾中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时嘉翊先生(为时乾中先生之兄,
时嘉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00万股,其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况)持有本公司股份2946.2
2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47%。本次股份质押展期业务完成后,时乾中先生累计质押数量为
866.5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9.47%,占其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9.41%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14%。
一、本次股份质押展期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乾中先生通知,获悉其质押给国泰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的400.00万股公司股份已办理股份质押展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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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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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万朗磁塑集团(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万朗”)为保证子公司通泰智能科技(
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泰智能”)经营发展资金需求,2026年7月20日,泰国万朗与
开泰银行(大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泰银行”)签订《GUARANEEAGREEMENT》(以下简
称“担保协议”),为泰国通泰向开泰银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责任,其中,长期贷款额度为1
5,000.00万泰铢,循环额度4,500万泰铢。泰国通泰本次实际提款15,000.00万泰铢((折合人
民币3,022.1828万元)。通泰智能其他股东佛山市泰粤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签署了《反担
保协议书》,按其持通泰智能股权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发生后,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8,976.0552万元(含本次担保),尚未使用担保额度为151,223.9448
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2月12日召开202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向合并范围内公司拟提供合计不超过180,2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
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在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内提供的
担保,授权董事长或相应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具体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不再逐笔审议。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
履行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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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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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登记日:2026年7月8日
股票期权登记数量:202.10万份。
股票期权登记人数:36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现已完成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
记工作。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
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5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
司内部张贴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
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年5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6-041)。
3、2026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
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6年5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第一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47)。
5、2026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一期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
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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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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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子公司六安万朗顺感电子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万朗顺感”)经营发展资金需求,2026年6月26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安徽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万朗顺感向交通银行申请的
贷款提供担保责任,公司在《保证合同》项下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500.00万元。同
日,万朗顺感与交通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500.00万元,本次实际提款20
0.00万元。
万朗顺感母公司广东顺德顺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德顺洛”)其他股东深圳市
顺洛科技有限公司、陈松与公司签署了《反担保协议书》,分别按其持顺德顺洛股权比例向公
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为保证子公司滁州万朗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万朗塑胶”)经营发展资
金需求,2026年6月29日,公司与滁州皖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以下简称“
皖东农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滁州万朗塑胶向皖东农商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责任,
公司在《保证合同》项下担保的本金/敞口为人民币500.00万元。同日,滁州万朗塑胶与皖东
农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人民币500.00万元,滁州万朗塑胶其他股东孔凡
平与公司签署了《反担保协议书》,按其持滁州万朗塑胶股权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953.8724万元(含本次担保)
,尚未使用担保额度为154246.1276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2月12日召开202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以及《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预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
年度向合并范围内公司拟提供合计不超过1802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对具体担保事项
(包括但不限于被担保人、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作出审批,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应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签署与具体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不再逐笔审议。本次
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程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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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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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州市万朗磁塑制品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泰州万朗”)因经营发展资金需求,近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人民币1000.00万元。公司与
兴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泰州万朗向兴业银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责任,公司在
《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担保的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币种人民币1000.00万元。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山市普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阳电子”)因经营发展资金需求
,近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贷款金额人民币1000.00万元。公司与交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普阳电子向交通银
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责任,公司在《保证合同》项下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人民币
1000.00万元。普阳电子母公司中山芯美达电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芯美达”)
其他股东何国涛、陈颖与公司签署了《反担保协议书》,分别按其持中山芯美达股权比例向公
司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253.8724万元(含本次担保)
,尚未使用担保额度为154946.1276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2月12日召开202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向合并范围内公司拟提供合计不超过1802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
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在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内提供的
担保,授权董事长或相应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具体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不再逐笔审议。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
履行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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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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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授予日:2026年6月3日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202.10万份
股票期权授予价格:36.22元/股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
定的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公司
于2026年6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的议案》,确定以2026年6月3日为授予日,以人民币36.2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36名激励对象
授予202.10万份股票期权。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
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5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
司内部张贴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
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年5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6-041)。
3、2026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
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6年5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第一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47)。
5、2026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一期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
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四、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授予当日对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
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6年6月3日,公司授予激励对象
202.10万份股票期权,测算得出的股票期权总摊销费用为6086.61万元,本计划授予的股
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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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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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事项: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人数由37人调整为36人。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万朗磁塑”)于2026年6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
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5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
司内部张贴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
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年5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6-041)。
3、2026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
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6年5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第一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47)。
5、2026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一期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
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公司
董事会将前述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7人调整为36人,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不变。
除上述事项外,首次授予事项均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内容一致。相关
调整事项在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
2、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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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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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汤口路678号万朗磁塑办公大楼201
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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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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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安徽高新金通安益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
通安益”)持有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4274230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份的5.00%。上述股份系金通安益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并于2023
年1月30日起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金通安益拟于本公告披露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
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6449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如因
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有关规定做除权
除息处理)。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金
通安益对公司的投资期限在60个月以上,其已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政策备案申请,
减持比例不受限制。具体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如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有关规定做除权除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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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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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子公司滁州万朗塑胶制品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滁州万朗塑胶”)经营发展资金需求,2026年5月7日,公司与滁州皖东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以下简称“皖东农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滁州万朗塑
胶向皖东农商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责任,公司在《保证合同》项下担保的本金/敞口为人民
币480.00万元。2026年5月7日,滁州万朗塑胶与皖东农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
金额人民币480.00万元,滁州万朗塑胶其他股东孔凡平与公司签署了《反担保协议书》,按其
持滁州万朗塑胶股权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3253.8724万元(含本次担保)
,尚未使用担保额度为156946.1276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2月12日召开202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向合并范围内公司拟提供合计不超过1802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
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在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内提供的
担保,授权董事长或相应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具体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不再逐笔审议。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
履行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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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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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子公司广东佳适新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佳适”)经营发展资金需求,2026年4月23日,公司与广东华润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称“华润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广东佳适向华润银行申
请的贷款提供担保责任,公司在《保证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本金为人民币500.00万元。同日
,广东佳适与华润银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人民币500.00万元,公司本次为
广东佳适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广东佳适其他股东谭洋洋与公司签署了《反担保
协议书》,按其持广东佳适股权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2773.8724万元(含本次担保)
,尚未使用担保额度为157426.1276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2月12日召开202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向合并范围内公司拟提供合计不超过1802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
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在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内提供的
担保,授权董事长或相应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具体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不再逐笔审议。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
履行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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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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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朗磁塑”)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或“容诚所”)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
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
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
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
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
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
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万朗磁塑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
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
普天健咨询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独立性及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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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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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1、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
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
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于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会计准则规定,企业的固
定资产应当在期末时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企业合并所
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结合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按照资产
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计
提商誉减值准备。
依据准则以及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对2025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
备及商誉减值准备合计5,419.72万元,其中商誉减值准备2,870.22万元。
2、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
础确认损失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
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
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项
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经测试,2025年度公司需冲回前期已计提信用减值准备295.95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
实可靠,同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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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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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
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人民币
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
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
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
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三、相关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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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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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捐赠事项概述
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对外捐赠总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实施包括关爱助学、慈善公益、乡村振兴、帮扶特殊群体等在内的对外捐赠不超过1000万元
人民币,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履行捐赠的具体实施及款项支付审批程
序,此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新的捐赠额度之日
止。
二、对外捐赠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捐赠符合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理念,有利于提升公司社会形象。
本次捐赠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涉及关
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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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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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3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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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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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6年1月1日开始执行。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
计变更的议案》。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因原有应收款项(含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无法客观反映
实际信用风险等情况,为更客观地反映公司面临的信用风险、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匹配公司
业务发展及管理模式,经综合评估,公司以谨慎性原则为前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
相关规定,参考其他上市公司预期信用损失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二、会计估计具体情况及变更原因
(一)会计估计具体情况
2025年12月,公司完成收购广东美的智享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享生活电
器”)51%股权。智享生活电器主营小家电整机制造业务,产品特点、结算模式与公司现有家
电零部件业务差异较大,且淡旺季明显。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综合评估了应收款项(含应收票据-商业
承兑汇票、应收账款)的违约风险及历史信用损失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
定,拟对公司应收款项以业务模式划分为家电零部件及其他、整机制造业务两个组合,对整机
制造业务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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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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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利润分配方案: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
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
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
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111330326.1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37064
975.2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
配利润(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
本85483000股,其中回购股票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1111股,该股份按规定不参与本次利润
分配,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386740.0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比例为13.82%。2025年半年度已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派发现
金红利12822283.3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1.52%。2025半年度、
年度共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0元(含税),分红金额合计为28209023.37元,
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约为25.34%。
公司回购专户中持有的公司1111股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
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
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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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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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主要情况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2026年4月21日,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及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上述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均以正常生产
经营为基础,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但仍可能存在一定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一)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1、交易目的
为减少PVC等大宗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控制经营风险,降低原材料
成本,实现稳健经营,同时根据业务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采购规模及套期保值业务预期成效等
因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的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不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且计划期货、期权套期
保值业务投入的保证金和权利金规模与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
正常经营业务。公司通过套期保值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等交易风险,提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
风险防御能力,锁定预期利润,减少价格波动造成的损失,存在必要性。
2、交易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或其他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其他等值外
币。
3、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或借贷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只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包括但
不限于PVC等。交易方式为场外交易,交易场所为场外交易市场,交易对手限定为经国家有关
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经营资质的交易场所。
交易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交易
期限,则交易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为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公司授权董事长或
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日常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操作方案、签
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交易目的
鉴于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拓展及发展战略,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
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确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
2、交易金额
基于公司业务实际,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2
,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含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
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
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7,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资金可
循环使用。
3、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或借贷资金等,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方式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
金融机构。交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
、外汇期权等业务。涉及外币币种只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
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泰铢、越南盾、韩元、印尼盾、兹罗提、墨西哥比索、埃及镑、塞
尔维亚第纳尔、雷亚尔、里拉等。
5、交易期限
交易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
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为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公司授权董事长或
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
及文件。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开展商品
期货、期权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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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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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1、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
过后自动失效。
2、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至
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独立董事津贴为12万元/年(税前);其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必要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除
此之外,独立董事不享受其他薪酬福利待遇。
(2)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
领取薪酬,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和绩效薪
酬总额的50%。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另行发放津贴。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
独立董事的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按其在公司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
情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履职情况、个人绩效目标达成情况相关指标挂钩。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3、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
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四)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等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
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除上述薪酬方案以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视公司
经营情况另行确定。
4、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薪酬方案未发生变动,董事会将随同公司年度报
告审议该年度具体薪酬情况并披露,不再单独审议薪酬相关议案。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的发放、止付追索(如有)、考核与调整等操作
事宜,按照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具体规定执行。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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