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155 新亚强 更新日期:2024-04-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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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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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新亚强硅材料有│ 40000.00│ ---│ 80.00│ ---│ -32.66│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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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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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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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万吨高性能苯 │ 9.04亿│ 249.97万│ 1.71亿│ 42.04│ ---│ ---│
│基氯硅烷下游产品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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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万吨高性能苯 │ 4.06亿│ 249.97万│ 1.71亿│ 42.04│ ---│ ---│
│基氯硅烷下游产品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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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74亿│ 553.20万│ 8681.94万│ 49.9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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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7580.00万│ 553.20万│ 8681.94万│ 49.9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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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21亿│ ---│ 2.22亿│ 100.7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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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5万吨有机硅 │ 4.00亿│ 13.50万│ 8442.03万│ 21.11│ ---│ ---│
│材料及高纯功能助剂│ │ │ │ │ │ │
│产品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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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5万吨有机硅 │ ---│ 13.50万│ 8442.03万│ 21.11│ ---│ ---│
│材料及高纯功能助剂│ │ │ │ │ │ │
│产品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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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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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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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新亚强(上海)硅材料有限公司的通知
,因发展需要子公司对其住所进行变更,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上海市闵行区市场
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所载信息如下:
名称:新亚强(上海)硅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MA7AJ21207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初琳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1年9月10日
营业期限:2021年9月10日至不约定期限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绿洲环路396弄8号401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新化学物质进口;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
化学品经营;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检验检测服
务;报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文具
用品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
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五金产品批发;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气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办公设备销售;消防
器材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水质污染物监测
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固体废弃物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环
境应急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环境应急技术装备销售;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销售代理;日
用家电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信设备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技术咨
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企业总部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
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科技中介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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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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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
众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3年11月6日,首席合伙人为石文先先
生,注册地址为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中审众环大厦。拥有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具有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颁发的
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资格。
截止2022年末中审众环拥有合伙人203人,注册会计师1,26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20人。
中审众环2022年度总业务收入213,165.0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1,343.80万元,证券业务
收入57,267.54万元。2022年度承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95家,行业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等。中审众环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
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行政处罚2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7次。
(2)40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监督管理
措施3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吕方明,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08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工
作,连续多年负责并参与多家上市公司及IPO企业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10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荣,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13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
工作,连续多年负责并参与多家上市公司及IPO企业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2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负责
人为孙奇,中国注册会计师,中注协资深会员,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1997年开始在事务
所从事审计工作,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改制审计
及专项审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5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吕方明、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荣、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奇,最近三年未受(收)到
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吕方明、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荣、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奇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
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费用暂定为4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
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比无变化。本期审计收费是按照项目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原则与
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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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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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初亚军先
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因工作需要,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初亚军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初亚军先生担任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审核,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
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初琳女士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同时将法定代表人由初亚军先生变更为初琳女士。公司
将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完成公司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手续。
附件:初琳女士简历
初琳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历任全国人大财经
委办公室主任科员。现任新亚强(上海)硅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湖北新亚强硅材
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海亚强智盈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
副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目前,初琳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103725189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5.99%,通过上海
亚强智盈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84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通过直
接和间接共计持有公司1045719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37%,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初亚军先生为父女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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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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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69,171,5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69,171,5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9月1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0]1589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890,000股,并于2020年9月
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限售股,涉及
初琳、红塔创新(昆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孙秀杰、初亚军、
宿迁亚强智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共计6名股东,限售期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之日起36个月。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155,56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16,670,0
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8,890,000股。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
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
共计转增70,002,000股。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为225,562,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为169,171,5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6,390,500股。
截至本公司披露日,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发生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其他导致股本数
量变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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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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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3
年6月。
三、本次调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进度的原因
本次调整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新亚强(上海)硅材料有限公司共同建
设。目前,新亚强上海研发中心已具备投入使用条件。因公司电子级产品研发项目取得进展,
公司对宿迁研发中心的规划和设备仪器进行更新升级,宿迁研发中心电子级产品研发及中试实
验室改扩建仍在进行中。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调整至202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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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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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的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调整后的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10.00元(含税)。
现金红利部分的分配比例与调整前保持不变。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
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具体调整信息如
下:
一、原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
公司总股本225562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5562000.00元(含税)。本年度现
金分红金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74.76%。
(二)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公积金转增4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5
562000股,本次送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315786800股。
如在该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上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
二、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股本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取消原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中公积转
增股本安排,现金红利部分的分配比例与调整前保持不变。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
股本225562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5562000.00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
金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74.7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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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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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2亿元自有资金,在此额度及委托理财期限内资金
可以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
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2亿元自有资金,在此额度及委托理财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产品期限在12个月以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
行、证券、信托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
2、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使用期限、资金额度、产品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职权,具体事务由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
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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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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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
期权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
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履行的审议程序: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规避和防范汇理风险为目的
,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但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仍存在市场、流动性、履
约、法律等方面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目的
公司境外销售业务占比较大,结算方式主要采用美元,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
对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防范并降低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及子公
司计划与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该业务主要基于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
支业务情况具体开展,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
,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在有效期内,交易额度
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此金额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审批外汇
衍生品交易业务。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品种:
1、外汇远期:拟与金融机构按约定的外汇币种、数额、汇率和交割时间,在约定的时间按
照合同规定条件完成交割的外汇交易。
2、外汇掉期:拟与金融机构约定以一种货币交换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货币,并以约定价格
在未来的约定日期进行反向的同等数量的货币买卖。
3、外汇期权:拟向金融机构支付一定期权费后,获得在未来约定日期,按照约定价格买卖
一定数量外汇的选择权的外汇交易。
4、结构性远期:拟对外汇远期、外汇期权等一般性远期产品在结构上进行组合,形成带
有一定执行条件的外汇产品,以满足特定的保值需求。
5、利率掉期:拟与金融机构约定将目前外币借款浮动利率锁定为固定利率,并在约定时
间内以约定利率完成利息交割。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
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或抵减金融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额度。
(五)交易期限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有效期内,公司董
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和签署相关交易协
议。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开展外汇衍生
品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有利于保证公
司盈利的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开展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在授
权期限及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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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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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每股转增0.40股。本次利润分配以实
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
配利润为人民币756,691,370.98元。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公积金转
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一)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截至2022
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5,562,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5,562,000.00
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74.76%。
(二)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公积金转增4股。截至2022年12月31
日,公司总股本225,562,000股,本次送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315,786,800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上市后
三年股东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考
虑到对投资者的回报,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
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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