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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顶科技(60316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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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160 汇顶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美迪凯 │ 8037.74│ ---│ ---│ ---│ 104.26│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11-06 │交易金额(元)│4250.00万 │ ├──────┼────────────────┼──────┼────────────────┤ │币种 │欧元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Dream Chip Technologies GmbH100%│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Dream Chip Technologies B.│ │ │ │ │V.100%股权 │ │ │ ├──────┼────────────────┴──────┴────────────────┤ │买方 │Tessolve Engineering Service Pte.Ltd │ ├──────┼────────────────────────────────────────┤ │卖方 │汇顶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顶科技”)战略发展规划和业│ │ │务布局调整,为优化资源配置,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全资子公司汇顶科技(香港│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顶香港”)拟对外出售其持有的公司全资孙公司Dream Chip Tec│ │ │hnologies GmbH(以下简称“DCT GmbH”)、Dream Chip Technologies B.V.(以下简称“│ │ │DCT B.V.”,“DCT GmbH”和“DCT B.V.”合称“DCT资产组”或“标的公司”)的100%股 │ │ │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至Tessolve Engineering Service Pte.Ltd(以下简称“受让│ │ │方”);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汇顶香港不再持有DCT GmbH和DCTB.V.的股权,DCT GmbH和D│ │ │CTB.V.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为参照《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 │ │公司因股权转让所涉及的Dream Chip Technologies市场价值咨询评估报告》,并经双方协 │ │ │商确定初始交易价格为4,250万欧元,最终交易价格将依据《股份购买与转让协议》具体条 │ │ │款在初始交易价格的基础上进行调整。 │ │ │ Tessolve Engineering Service Pte. Ltd注册地址:Blk 20 Woodlands Link #06/20 │ │ │Singapore 738733。 │ └──────┴────────────────────────────────────────┘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11-06│股权转让 ──────┴────────────────────────────────── 根据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顶科技”)战略发展规划和 业务布局调整,为优化资源配置,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全资子公司汇顶科技(香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顶香港”)拟对外出售其持有的公司全资孙公司DreamChipTechnol ogiesGmbH(以下简称“DCTGmbH”)、DreamChipTechnologiesB.V.(以下简称“DCTB.V.”, “DCTGmbH”和“DCTB.V.”合称“DCT资产组”或“标的公司”)的100%股权(以下简称“标 的股权”)至TessolveEngineeringServicePte.Ltd(以下简称“受让方”);本次股权转让 完成后,汇顶香港不再持有DCTGmbH和DCTB.V.的股权,DCTGmbH和DCTB.V.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为参照《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股权转让所涉及的Drea mChipTechnologies市场价值咨询评估报告》,并经双方协商确定初始交易价格为4250万欧元 ,最终交易价格将依据《股份购买与转让协议》具体条款在初始交易价格的基础上进行调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 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出售股权事项无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事项尚未完成交割。本次交易须在满足若干交割先决条件 、交易对方按照交易协议约定支付交易对价后方可完成。 2.本次初始交易价格不是最终的出售价格,最终交易价格将按照《股份购买与转让协议》 约定,根据标的公司2024年及2025年上半年度的营业收入及交割时的营运资金和净负债情况, 在初始交易价格上进行调整,最终交易价格可能会低于初始交易价格。 后续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要求,及时披露该交易的进展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业务布局调整,为优化资源配置,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 司拟将公司全资子公司汇顶香港持有的DCTGmbH和DCTB.V.的100%股权转让给TessolveEngineer ingServicePte.Ltd。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汇顶香港不再持有上述标的公司股权。本次交易 的定价依据参照《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股权转让所涉及的DreamChipTechnologies 市场价值咨询评估报告》,并经双方协商确定的初始交易价格为4250万欧元。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业务布局调整,为优化资源配置,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三)本次交易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 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孙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四)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 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 2024-11-06│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汇顶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顶香港”)。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拟为汇顶香港提供的担保本金金额为不 超过4250万欧元(折合等值人民币32827万元,欧元兑人民币汇率均参照2024年11月5日,即董 事会决议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欧元汇率中间价7.7240计算)。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 际为汇顶香港其他业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65万元(不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优化资源配置,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全资子公司汇顶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拟对外出售其持有的公司全资孙公司DreamChipTechnologiesGmbH(以下简称“DCTGmbH”)、 DreamChipTechnologiesB.V.(以下简称“DCTB.V.”)100%股权至TessolveEngineeringServi cePte.Ltd,初始交易价格为4250万欧元。 为保证此次交易顺利进行,公司拟就该笔交易之《股份购买与转让协议》项下应尽之支付 、履行义务承担无条件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初 始交易价格4250万欧元。担保有效期限为自《股份购买与转让协议》在德国公证生效以及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对外出售资产交易事项后,至“《股份购买与转让协议》终止或被撤回之 日”与“《股份购买与转让协议》之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10年届满之日”两者的较早发生之日 终止。 同时授权由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担保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等。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汇顶香港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未达到提交至股 东大会审议的标准,无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 2024-11-06│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信誉佳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信托公司、证 券公司、基金公司及资产管理公司等 现金管理投资期限:投资额度期限为自审议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股东大 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购买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期限以不超过十二个 月为原则 现金管理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 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基金、债券等中低风险产品) 现金管理金额:合计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含本数,此额度包括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可能受宏观经济的影响有一定的波动性,不排除本次委托理财受到市 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 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现金管理概述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对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5亿 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 的金融机构现金管理类产品。以上资金额度自审议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股东 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购买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期限以不超过 十二个月为原则,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 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现金管理类产品,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计划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含本数,此额度包括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 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但公司在任一时点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现金管理类产品。 发行主体应选择信誉佳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 公司、基金公司及资产管理公司等。 (五)投资方式 公司拟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投资和管理相关理财产品,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将谨慎考察,选定受托方和具体理财产品品种,合理 布局资产。 (六)投资期限 投资额度期限为自审议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购买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期限以不超过十二个月为原则,不得影响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七)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财务负责人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投资或委托理财金额 、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 2024-11-06│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期权注销数量: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合计429809份,其中: 1、注销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2499份; 2、注销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5600份; 3、注销2021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02133份; 4、注销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2372份; 5、注销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87205份。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 将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1年第三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合计429809份进行注销。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鉴于2021年第 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17名激励对象因已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决定取消上 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2499份。 鉴于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已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5600份。 鉴于2021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42名激励对象因已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02133份。 鉴于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8名激励对象因已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2372份。 鉴于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15名激励对象因已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87205份。 综上,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429809份。 ──────┬────────────────────────────────── 2024-10-09│其他事项 ──────┴──────────────────────────────────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263866股,股票期权相关情况如下:公司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603718份,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19日 (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共行权并完 成股份过户登记0股,占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0%。 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3932677份,实际可行权 期限为2024年8月26至2025年8月24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2024年8 月26日至2024年9月30日,共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263866股,占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6.7 1%。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 公司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采用自 主行权模式行权,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 易。 一、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 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日,公 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年4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对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22年4月9日至2022年4月18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 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此外,监事会对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2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 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 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 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 》。 (二)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1、2022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 授予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2022年4月25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515名激 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3935812份,行权价格为74.57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6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2022年第 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其中:授予股票期权3831062份,授予人数为494人。 ──────┬────────────────────────────────── 2024-09-07│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 马威华振”)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或“大华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市场信息,并为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规范 化需要,经履行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与前任会计师事 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2023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34人,注册会计师112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60人。 毕马威华振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 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 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98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 为人民币5.38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 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 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毕马威华振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家数为5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 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 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 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 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徐文彬先生,2016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徐文彬先生2015年开始在毕 马威华振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徐文彬 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源承先生,202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李源承先生2024年开始 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李 源承先生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怡女士,201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1年开始在毕马威 华振执业,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陈怡女士近 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 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 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160万元(含税),包括年度审计、内控审计等,其 中内控审计费用为25万元(含税)。 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上涨23.08%。主要系毕马威华振为国际知名的会计师事务所 之一,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 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 2024-08-28│其他事项 ──────┴──────────────────────────────────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 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670,156股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19年6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9年6月21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6日和2019年6月22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2、2019年9月13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截至2019 年9月12日,富盈资产有限公司通过沪港通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公司股票合计6 70,156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455,992,781股的0.15%,成交均价为179.40元/股,成交总金 额为人民币120,225,518.67元(不包含手续费)。 根据《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本员工持股 计划存续期不超过60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 股票登记过户至信托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公司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 卖股票的规定,未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 实施完毕并终止,后续管理委员会将进行相关资产清算和分配等工作。 ──────┬────────────────────────────────── 2024-08-21│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3932677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审议,公司2023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000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 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3932677份,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859%。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 下: 一、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 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年7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对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23年7月22日至2023年7月31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 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此外,监事会对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3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8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 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 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 告》。 (二)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1、2023年8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意以2023年8月7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143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9606675份, 行权价格为55.95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8月2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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