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162 海通发展 更新日期:2025-10-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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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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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3-03-17│ 37.25│ 14.2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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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8-24│ 8.61│ 2749.1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0-13│ 9.10│ 646.1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6-06│ 4.95│ 2849.4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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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9-13│ 4.07│ 785.5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5-20│ 4.11│ 3614.7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6-06│ 7.82│ 186.3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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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9-22│ 4.41│ 895.2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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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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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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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国际船务有限公│ ---│ ---│ 100.00│ ---│ ---│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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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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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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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灵便型散货船购置│ 13.28亿│ 0.00│ 13.27亿│ 99.89│ 6704.41万│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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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灵便型散货船购置│ 13.28亿│ 0.00│ 13.27亿│ 99.89│ 6704.41万│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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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 2176.57万│ 131.08万│ 489.55万│ 22.49│ ---│ ---│
│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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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 2176.57万│ 131.08万│ 489.55万│ 22.49│ ---│ ---│
│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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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7793.20万│ 793.20万│ 7793.2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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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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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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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福州大云溟投资有限公司、福州大岚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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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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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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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公司实际控 │
│ │制人控制的关联人福州大云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云溟投资”)、福州大岚投资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岚投资”)拟全额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构成 │
│ │关联交易。 │
│ │ 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 │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
│ │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本次│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关联董事已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
│ │就本次关联交易进行审议。 │
│ │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 │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人大云溟投资、大岚 │
│ │投资,发行数量为不超过3000.00万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1000.00万元(含 │
│ │本数)。公司与大云溟投资、大岚投资于2025年7月21日签署了《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 │
│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 │
│ │股份认购协议》)。由于发行对象大云溟投资、大岚投资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 │的主体,系公司的关联方,其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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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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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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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
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285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
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
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
,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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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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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授权日、预留授予日:2025年9月22日
预留授予权益数量:股票期权101.50万份,限制性股票203.00万股
预留行权/授予价格: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7.05元/份,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4.41元/股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9月22日为预留授权日、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
的33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01.50万份,行权价格为7.05元/份;向符合条件的33名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03.00万股,授予价格为4.41元/股。
(二)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2025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条件的规定,在
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方可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
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
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
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
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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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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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33644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33644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9月22日。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3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海
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海通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2、2023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福建海通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海通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查<福建海通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6日,公司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网
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有关的任
何异议。2023年8月10日,公司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年8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海通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海通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8月16日,公司披露
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8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3年9月19日,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
续,首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9.30万股。
7、2023年10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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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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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34.50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行权起始日:2025年9月15日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通发展”)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
公司董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员合
计13名,可行权数量合计34.50万份。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
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
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
异议。2024年6月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福建海通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
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4年6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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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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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具体情况如下: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
的2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中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以及预留
授予中1名激励对象因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首次授予中
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5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预留授予中2名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行权的9.4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中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首次授予中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5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合计注销股票
期权16.40万份,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
om.cn)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
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4)。
近日,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
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
上述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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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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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
8月22日在公司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回购注销情况如下:
1、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中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36万股限制
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鉴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的2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
中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以及预留授予中1名激励对象因2024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首次授予中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3.5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5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
销;对预留授予中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4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9.4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3、鉴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首次授予中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7.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50万份股票期权进
行注销。以上事项公司将回购注销30.26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目前总股份数的0.03%,注销
事项办理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925663528股变更为925360928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30
.26万元。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本次注销公司股票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不
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
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
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8月23日起45天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甜甜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长汀街23号升龙环球大厦42层
电话:0591-88086357
传真:0591-86291786
邮箱:ir@fz-highto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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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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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30.26万股,其中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10.36万股;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3.5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9.40万股;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7.00万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本次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为人民币5.6162元/股;本次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为4.85元/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97元/股;本次2025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11元/股。
股票期权注销数量:16.40万份,其中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股票期权注销3.50万份,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9.40万份;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3.50万份。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因离职激励对象涉及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根据公
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5年激励计划”)因离职、绩效考核不达标激励对象涉及的部
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一)2023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
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中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36万股限制性股票
进行回购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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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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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34.50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通发展”)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
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员合计13名,可行权数量合计34.50
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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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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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共38名,可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36,440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4%。
2、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
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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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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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08月0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长汀街23号升龙环球大厦4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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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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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07月2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长汀街23号升龙环球大厦4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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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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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公司实际
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人福州大云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云溟投资”)、福州大岚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岚投资”)拟全额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构成关
联交易。
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
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关联董事已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就本次关
联交易进行审议。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人大云溟投资、大岚投
资,发行数量为不超过3000.00万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1000.00万元(含本数
)。公司与大云溟投资、大岚投资于2025年7月21日签署了《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协议》)。由于发行对象大云溟投资、大岚投资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体,系
公司的关联方,其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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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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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
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
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福建海通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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