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162 海通发展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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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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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国际船务有限公│ ---│ ---│ 100.00│ ---│ ---│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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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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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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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灵便型散货船购置│ 13.28亿│ 9.85亿│ 9.85亿│ 74.16│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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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灵便型散货船购置│ 13.28亿│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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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 2176.57万│ 120.73万│ 120.73万│ 5.55│ ---│ ---│
│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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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7793.20万│ 7000.00万│ 7000.00万│ 89.8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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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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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0-20 │交易金额(元)│198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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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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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新海扬3”等3艘油船 │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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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秦皇岛大招石油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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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秦皇岛麒驰燃料油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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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关联交易内容: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通发展”)全资子公│
│ │司秦皇岛大招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招石油”)拟向关联方秦皇岛麒驰燃料油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麒驰燃料油”)购买三艘油船,关联交易含税金额为人民币1980.00万元, │
│ │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1752.21万元。 │
│ │ 交易标的为秦皇岛麒驰燃料油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新海扬3”等3艘油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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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5-30 │交易金额(元)│1.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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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美元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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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海通国际船务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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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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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海通国际船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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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增资标的名称:海通国际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国际”) │
│ │ 增资金额: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美 │
│ │元向全资子公司海通国际进行增资。 │
│ │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 │ 2023年4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
│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
│ │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
│ │常进行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超灵便型散货船购置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
│ │海通国际及其8家全资子公司,并安排在海通国际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同意公司使用 │
│ │不超过10,000万美元(含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增资时募集资金专户的人民币余额为准)的│
│ │募集资金对海通国际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
│ │限公司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
│ │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
│ │ 二、本次增资概述 │
│ │ 为进一步发展境外航区运输业务、扩大运力规模,完善船舶队伍体系的建设,提高募集│
│ │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增强公司在干散货航运市场的竞争力,公司拟│
│ │在前述10,000万美元增资的基础上增加使用不超过10,000万美元对海通国际进行增资。本次│
│ │增资优先使用募集资金及其利息,不足部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进行增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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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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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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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秦皇岛麒驰燃料油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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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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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销商品或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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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关联交易内容: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通发展”)全资子公│
│ │司秦皇岛大招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招石油”)拟向关联方秦皇岛麒驰燃料油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麒驰燃料油”)购买三艘油船,关联交易含税金额为人民币1980.00万元, │
│ │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1752.21万元; │
│ │ 本次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不含本次),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未发生过购买资│
│ │产的关联交易。 │
│ │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
│ │议通过,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曾而斌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
│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为进一步践行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整合航运上下游产业链资源,全面构建综合航运生态│
│ │圈,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招石油拟采用现金方式向关联方麒驰燃料油购买三艘油船,标的资产│
│ │交易含税金额为人民币1980.00万元,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1752.21万元。 │
│ │ 福建和道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就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出具了《秦皇岛大招│
│ │石油有限公司拟资产收购涉及的秦皇岛麒驰燃料油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新海扬3”等3艘油船│
│ │价值》(和道评估评报字[2023]资0220号),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秦皇岛麒驰燃料油有限公│
│ │司所持有的“新海扬3”等3艘油船的评估值为人民币贰仟零捌拾捌万元整(RMB20880000.00 │
│ │元)。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
│ │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
│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
│ │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不存在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
│ │以上的情形,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情况 │
│ │ 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
│ │关联董事曾而斌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
│ │见。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
│ │ 麒驰燃料油系福州儒思石油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福州儒思石油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
│ │股东、实际控制人曾而斌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
│ │定,麒驰燃料油为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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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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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购销商品或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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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DAIMINGOCEANSHIPPINGCOMP
ANYLIMITED(以下简称“DAIMING”)、DAIQIOCEANSHIPPINGPTE.LTD.(以下简称“DAIQI”)
、DAICHENGOCEANSHIPPINGPTE.LTD.(以下简称“DAICHENG”)、DAIYUANOCEANSHIPPINGPTE.L
TD.(以下简称“DAIYUAN”)、DAIHANGOCEANSHIPPINGPTE.LTD.(以下简称“DAIHANG”)拟
分别向中远(香港)航运有限公司[COSCO(H.K.)SHIPPINGCO.,LIMITED]的全资子公司YINQUESH
IPPINGCOMPANYLIMITED(以下简称“YINQUE”)、YINJUANSHIPPINGCOMPANYLIMITED(以下简
称“YINJUAN”)、YINGUANSHIPPINGCOMPANYLIMITED(以下简称“YINGUAN”)、YINGESHIPPI
NGCOMPANYLIMITED(以下简称“YINGE”)、YINHESHIPPINGCOMPANYLIMITED(以下简称“YINH
E”)购置一艘干散货船舶。本次交易共涉及五艘船舶,合计金额7606万美元,购船资金来源
为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购
买协议以及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扩大运力规模,完善船舶队伍体系的建设,同时有效提升公司竞争力和市场占有
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DAIMING、DAIQI、DAICHENG、DAIYUAN、DAIHANG拟分
别向中远(香港)航运有限公司[COSCO(H.K.)SHIPPINGCO.,LIMITED]的全资子公司YINQUE、YI
NJUAN、YINGUAN、YINGE、YINHE购置一艘干散货船舶。本次交易共涉及五艘船舶,合计金额76
06万美元,购船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购置干散货船
舶的议案》,全体董事对该购置事项无异议。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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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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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0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
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及转增比例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
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33092289.0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
股本61478802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2218203.3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
红比例为49.84%。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0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总股本614788022股,转增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为909886272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
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每股分配金额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
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
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
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本预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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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2│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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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新增
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本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且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运营能力,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
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
请新增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含外
币)、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并购贷款等)、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
、票据贴现、票据池业务、资产池业务、融资租赁及资金交易业务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
品种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为准)。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
金融机构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
资时间及金额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
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本次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授信
额度在申请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本次综合授信额度期限将覆盖前次授权期限。在此额度范围内
,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
上述授信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
(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
资成本及各金融机构资信状况具体选择金融机构。本次授权期限与综合授信额度的期限一致。
上述授信必要时存在接受公司控股股东曾而斌先生及其配偶孙英女士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情
况,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公司控股股东曾而斌先生及其配偶孙英女士为公司提供的担保均不
收取担保费,也不要求公司提供反担保。同时,上述授信必要时存在以公司及子公司(含授权
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自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船舶、在建工程进行抵押或质
押的情况,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会
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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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2│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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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分
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
低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但金融市
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
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公司及子公司将在不影响公司主营
业务的发展,确保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利用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本次现金管理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
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
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
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
、收益凭证等)。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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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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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
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本次回购方案,具体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4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
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根据《回购指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
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积极响应国家政府和监管部门的政策导向,稳定资本市场及投资者的预期,增强市场信
心,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
在一起,推动各方共同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含),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
管理层在回购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本次回购价格区间上限未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
易均价的150%。
如公司在本次回购期间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息、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
、配股等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本
次回购价格上限。
(五)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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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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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国际远洋运输方面,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营的
航线遍布8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300余个港口,为客户提供矿石、煤炭、化肥等多种货物的海上
运输服务。随着国际远洋运输业务规模的扩大,为减少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包括授权期限内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以套
期保值为目的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
交易品种:远期运费协议(FFA)等相关金融衍生品。
交易场所:开展场所为大型期货公司等公司核准的交易平台或机构。
交易金额:预计交易保证金金额将不超过500万美元,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
不超过1000万美元,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4年2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董事会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
理层组织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签署相应文件。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
关联交易。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遵循稳健、安全经营原则,不以投机为
目的,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基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需求情况进行,
但金融衍生品交易仍存在市场风险等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国际远洋运输方面,公司运营的航线遍布8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300余个港口,为客户提供
矿石、煤炭、化肥等多种货物的海上运输服务。随着船舶运力规模持续扩大、船队结构逐步优
化丰富,公司及子公司航运业务可能面临市场波动对经营利润造成损失的风险。为有效应对市
场波动带来的风险,减少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在风险
可控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冲抵
全部或部分风险敞口。
(二)交易金额
根据业务及风险控制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防范
市场风险为目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保证金金额将不超过500万美元,在任一交易
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000万美元,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董事会的授权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
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审议额度,并结合自身资金状况及信
用额度,审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将交易保证金、交易规模控制在合理范围。董事会同时授
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签署相应文件。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用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
使用募集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情况。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远期运费协议(FFA)等相关金融衍生品。
2、交易场所:开展场所为大型期货公司等公司核准的交易平台或机构。
(五)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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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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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预计2024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
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1.50亿美元和0.80亿元人民币。截至2024年1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9437万美元和16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
利开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1.50亿美元和
0.80亿元人民币,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
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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