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162 海通发展 更新日期:2025-06-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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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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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3-03-17│ 37.25│ 14.2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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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8-24│ 8.61│ 2749.1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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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0-13│ 9.10│ 646.1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6-06│ 4.95│ 2849.4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9-13│ 4.07│ 785.5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5-20│ 4.11│ 3614.7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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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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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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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国际船务有限公│ ---│ ---│ 100.00│ ---│ ---│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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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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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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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灵便型散货船购置│ 13.28亿│ 3.42亿│ 13.27亿│ 99.89│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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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灵便型散货船购置│ 13.28亿│ 3.42亿│ 13.27亿│ 99.89│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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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 2176.57万│ 237.74万│ 358.47万│ 16.47│ ---│ ---│
│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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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 2176.57万│ 237.74万│ 358.47万│ 16.47│ ---│ ---│
│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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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7793.20万│ 0.00│ 7000.00万│ 89.8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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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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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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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日:2025年6月11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数量:879.50万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
定,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
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权益的登记工作。
一、首次授予情况
2025年5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5年5月20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08名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913.00万股,授予价格为4.11元/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权益登记过程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所获授的
全部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08人变更为1
07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由913.00万股变更为879.50万股。
公司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实际首次授予情况如下:
1、首次授予日:2025年5月20日
2、首次授予数量:879.50万股
3、首次授予人数:107人
4、首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4.11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一)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6个月。
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5月29日出具的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5
)第351C000150号):经审验,截至2025年5月23日,公司已收到107名激励对象股份认购款人
民币36147450.00元(大写:叁仟陆佰壹拾肆万柒仟肆佰伍拾元整)。
四、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79.50万股,登记完成日期为2025年6月11
日,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限制性股票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916401188股增加至925196188股。
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曾而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37592161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58.66%。授予完成后,曾而斌先生持有的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下降至58.11%
,持股比例虽发生变动,但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
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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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资产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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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金额: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拟与具有相应资质的融资租赁机构开展融资租
赁售后回租业务,融资总金额不超过20,000万美元。
交易标的: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船舶。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本次融资金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6月3日,公司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的议
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概述
为盘活固定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满足公司经营业务资金需求,公司
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拟与具有相应资质
的融资租赁机构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融资总金额不超过20,000万美元。本次融资额度
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批准的额
度内办理公司及子公司售后回租业务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和法律文件等,
公司将不再就单笔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本次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事项的交易对方、实际融资金额、实际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
等具体内容以实际开展业务时签订的协议为准。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未达到股
东大会审批标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授权2025年度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的交易对方为具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
相关资质,并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融资租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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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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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188.85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行权起始日:2025年6月6日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通发展
”)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
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
进行股票期权行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员合计82名,可行权数量合计188.85万份
。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
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
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
异议。2024年6月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福建海通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
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4年6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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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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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具体情况如下: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的1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中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5.0
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预留授予中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1.00万份股票期权进
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5月2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3)。
近日,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
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
上述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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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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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17.036万股,其中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1.036万股;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5.0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11.00万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本次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为人民币5.6162元/股;本次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为4.85元/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97元/股。
股票期权注销数量:16.00万份,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
票期权注销5.00万份,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11.00万份。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因离职激励对象涉及的部分限制
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2024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因离职激励对象涉及的部分股
票期权进行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一)2023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
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中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36万股限制性股票
进行回购注销。
(二)2023年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重大违规被公司辞退、劳动合同到期本人不愿意续签
等,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4月28日实施完毕。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根据上述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派息
P=P0-V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P=5.6662-0.05=5.6162元/股
;调整后的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P=5.9973-0.05=5.9473元/股。
综上,本次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6162元/股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9473元/股,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2023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资金为5.82万元(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本次拟用
于回购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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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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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
5月23日在公司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回购注销情况如下:
1、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中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36万股
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鉴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的1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
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
中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00万股限制性股票,以及预留授予中2名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共计16.0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以上事项公司将注销17.036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目前总股份数的0.0186%,注销事项
办理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916347988股变更为916177628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17.036
万元。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本次注销公司股票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不会对
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
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
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5月24日起45天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甜甜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长汀街23号升龙环球大厦42层
电话:0591-88086357
传真:0591-86291786
邮箱:ir@fz-highto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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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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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188.85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通发展”)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
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
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首次授
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员合计82名,可行权数量合计188.85万份。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
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
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
异议。2024年6月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福建海通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
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4年6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6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4年6月19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的登记手续,首次实际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663.50万份;2024年7月3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首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为771.50万股。
6、2024年8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2024年9月14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4年9月23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7、2024年10月22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权益登
记手续,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166.00万份,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3.00万股。
8、2025年2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2025年2月2
8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5年4月14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
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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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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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人数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4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
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5月10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
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
议。2025年5月1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福建海通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
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5年5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5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及授
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首次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由于
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108人调整为106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449.00万份调整为
446.50万份;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110人调整为108人,首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18.00万股调整为913.00万股。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2025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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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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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授权日、首次授予日:2025年5月20日
首次授予权益数量:股票期权446.50万份,限制性股票913.00万股
首次行权/授予价格: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57元/份,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4.11元/股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认
为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
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5月20日为首次授权日、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06名激励对象授
予股票期权446.50万份,行权价格为6.57元/份;向符合条件的108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913.00万股,授予价格为4.11元/股。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4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
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5月10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
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
议。2025年5月1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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