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162 海通发展 更新日期:2026-08-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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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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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3-03-17│ 37.25│ 14.2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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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8-24│ 8.61│ 2749.1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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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0-13│ 9.10│ 646.1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6-06│ 4.95│ 2849.4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9-13│ 4.07│ 785.5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5-20│ 4.11│ 3614.7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6-06│ 7.82│ 186.3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7-01│ 7.82│ 555.7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9-15│ 6.41│ 70.5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9-22│ 4.41│ 895.2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0-01│ 7.82│ 518.4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0-01│ 6.41│ 127.5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1-01│ 7.77│ 158.1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1-01│ 6.36│ 20.9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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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4-01│ 4.26│ 1.2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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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4-01│ 5.22│ 22.4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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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6-12│ 5.22│ 664.3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6-12│ 4.37│ 493.8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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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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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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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国际船务有限公│ ---│ ---│ 100.00│ ---│ ---│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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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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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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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灵便型散货船购置│ 13.28亿│ 0.00│ 13.27亿│ 99.89│ 1.09亿│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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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灵便型散货船购置│ 13.28亿│ 0.00│ 13.27亿│ 99.89│ 1.09亿│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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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 2176.57万│ 159.34万│ 890.34万│ 40.91│ ---│ ---│
│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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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 2176.57万│ 159.34万│ 890.34万│ 40.91│ ---│ ---│
│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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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7793.20万│ 0.00│ 7793.2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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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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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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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2023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
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首次授予中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7.1610万股限制性
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2023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2名激励对象,拟回购注销首次
授予中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7.1610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剩余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236.5631万股,预留授予部分剩余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2.9318万股。
(二)2024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2024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
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对前述激励对象相应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
2、2024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3名激励对象,拟回购注销首次
授予中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4.9080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剩余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389.98万股,预留授予部分剩余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6.3920万股。
(三)2025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2025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的3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中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
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2025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的3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中的1
名激励对象,拟回购注销首次授予中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9.2200万股限制性
股票,预留授予中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800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剩余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871.35万股,预留授予部分剩余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87.12万股。
(四)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登公司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6
年8月4日完成回购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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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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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发行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30日在上交所
官网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
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公司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上交所提交了《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
回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对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保荐的申请》,分别申请撤回公
司的发行申请文件和申请撤销对公司的保荐工作。
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程序终止通知书》(〔2026〕156号),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第四十条,《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第三十六条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
终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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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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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业绩预告的适用情形为: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50%以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00亿元到5.50亿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4.13亿
元到4.63亿元,同比增加475%到532%。预计2026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98亿元到5.48亿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4.
12亿元到4.62亿元,同比增加479%到537%。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6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0
0亿元到5.50亿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4.13亿元到4.63亿元,同比增
加475%到532%。
2、预计2026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98
亿元到5.48亿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4.12亿元到4.62亿元,同比增加
479%到537%。
3、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初步测算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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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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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188.85万份,行权期为2025年6月6日-2026年6月5日(行
权日须为交易日)。2026年第二季度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登记数量为43
000股,占该行权期可行权总量的2.28%;截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行权并完成登记数量为185
8500股,占该行权期可行权总量的98.41%。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
一个行权期已于2026年6月5日结束。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
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34.50万份,行权期为2025年9月15日-2026年9月12日(行权日须为交易
日)。2026年第二季度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登记数量为3000股,占该行
权期可行权总量的0.87%;截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行权并完成登记数量为345000股,占该行
权期可行权总量的100%。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全部
行权完毕。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244.20
万份,行权期为2026年6月12日-2027年6月5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2026年第二季度首次授
予第二个行权期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登记数量为1272620股,占该行权期可行权总量的52.11%
;截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行权并完成登记数量为1272620股,占该行权期可行权总量的52.1
1%。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141.5250
万份,行权期为2026年6月12日-2027年5月19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2026年第二季度首次
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登记数量为1130000股,占该行权期可行权总量的79.84
%;截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行权并完成登记数量为1130000股,占该行权期可行权总量的79.
84%。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
公司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T+1日)到达股票账户,并于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一)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
了相关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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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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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长汀街23号升龙环球大厦4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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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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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91708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91708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7月3日。
一、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
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
异议。2024年6月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福建海通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
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4年6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6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4年6月19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的登记手续,首次实际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663.50万份;2024年7月3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首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为771.50万股。
6、2024年8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2024年9月14日
,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4年9月23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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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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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共75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1.7080万股,约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1%。
2、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
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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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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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资本利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动力,福建海通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调整优化投资方式,以投资建造的2艘多用途重吊船与国
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5688.20万美元,租
赁期限自船舶交付起12年;拟调整新造5艘多用途重吊船的投资计划,将其中3艘多用途重吊船
的建造船舶合同转让予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2艘多用途重吊船的建造船舶
合同转让予中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子公司将分别与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
司全资子公司、中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经营性租赁业务,后续以经营性租赁方
式使用该5艘重吊船,租赁期限自船舶交付起12年。
上述融资租赁及经营性租赁业务将由公司为建造方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2.84亿美元,并由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董事长戚文川及董事、总经
理张涛提供反担保;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大西宁海运有限公司100%股权、大兰州海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向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质押,用于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此外,
上述融资租赁及经营性租赁业务将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大西宁海运有限公司、大兰州海运有限
公司、大拉萨海运有限公司、大太原海运有限公司、大澳门海运有限公司、大银川海运有限公
司、大昆明海运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合计担保金额为固定租金不超过1.39亿美元,浮
动租金与指数挂钩。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6年1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
建造多用途重吊船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海通国际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国际”
)使用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不含税)投资建造3艘62000DWT多用途重吊船,并与泰州口岸船舶
有限公司签订建造船舶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造多用途重吊船
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投
资建造多用途重吊船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海通国际使用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不含税)
投资建造4艘62000DWT多用途重吊船,并与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签订建造船舶合同。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福建海
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造多用途重吊船的公告》。
为提高资本利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动力,公司拟调整优化
投资方式,以投资建造的2艘多用途重吊船与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
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5688.20万美元,租赁期限自船舶交付起12年;拟调整新造5艘多用
途重吊船的投资计划,将其中3艘多用途重吊船的建造船舶合同转让予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
公司全资子公司、2艘多用途重吊船的建造船舶合同转让予中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子公司将分别与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全资子
公司开展经营性租赁业务,后续以经营性租赁方式使用该5艘重吊船,租赁期限自船舶交付起1
2年。
上述融资租赁及经营性租赁业务将由公司为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
保金额合计不超过2.84亿美元,并由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董事长戚文川及董事、总经理张涛
提供反担保;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大西宁海运有限公司100%股权、大兰州海运有限公司100%股
权向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质押,用于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此外,上述融
资租赁及经营性租赁业务将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大西宁海运有限公司、大兰州海运有限公司、
大拉萨海运有限公司、大太原海运有限公司、大澳门海运有限公司、大银川海运有限公司、大
昆明海运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合计担保金额为固定租金不超过1.39亿美元,浮动租金
与指数挂钩。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实际对上述被担保方提供过担保。
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与租赁公司开展船舶融资租赁及经营性租赁业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合同尚未签署,最终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
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签署具体的合
同等文件。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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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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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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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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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244.20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行权起始日:2026年6月12日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通发
展”)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二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首次授予
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人员合计73名,可行权数量合计244.20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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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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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141.5250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行权起始日:2026年6月12日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通发展”)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
司董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员合计
92名,可行权数量合计141.5250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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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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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9045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9045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6月11日。
二、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
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25%。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5年6月11日,故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6年6
月10日届满。
(二)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在限售期届满后按照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说明
截至公告日,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107名激励对象中,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
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已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
回购注销,其中3名离职激励对象对应的39.22万股限制性股票已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注销事项
,尚未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三)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
39.2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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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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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文件。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
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并披露了《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
(二)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
理与本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
(三)2025年9月25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沪
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285号)。上交所依据
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
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四)2025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295号)(以下简称《审
核问询函》),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了问
询问题。
(五)2025年10月24日,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
究和逐项回复,并披露了《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
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等相关文件。
二、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原因
自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布以来,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进各
项工作。现综合考虑当前外部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经与各方充分
沟通及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上交所申请撤
回相关申请文件。
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资本市场动态,后续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合理运用多种资本市场工具,
助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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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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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具体情况如下: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的
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首次授予中
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54.908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的3名激励对象以及预留授予中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首次授予中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
9.610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预留授予中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0.7400万份股
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75.2580万份,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5月23日公司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近日,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
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
上述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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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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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141.5250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通发展”)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
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员合计92名,可行权数量合计141.5250
万份。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4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
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5月10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
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
议。2025年5月1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福建海通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
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5年5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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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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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122.7690万股,其中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回购注销27.1610万股;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
注销54.9080万股;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3
9.220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1.4800万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本次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为3.7272元/股;本次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为3.2095元/股;本次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为2.7095元/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9122元/股。
股票期权注销数量:75.2580万份,其中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股票期权注销54.9080万份;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
权注销19.6100万份,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0.7400万份。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
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因离职激励对象涉及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根据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2024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和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5年激励计划”)因离职激励对象涉及的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和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一)2023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
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首次授予中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7.1610万股限制性
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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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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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244.20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通发展”)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
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人员合计73名,可行权数量合计
244.20万份。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
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
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
异议。2024年6月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3、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年6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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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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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及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同时以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4.80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2026年4月9日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
派已于2026年5月20日实施完毕。
(二)行权价格的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
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为正数。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P=(
7.77-0.05)÷(1+0.48)≈5.22元/份(四舍五入);调整后的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为:P=(6.36-0.05)÷(1+0.48)≈4.26元/份(四舍五入)。
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P=(
6.52-0.05)÷(1+0.48)≈4.37元/份(四舍五入);调整后的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为:P=(7.00-0.05)÷(1+0.48)≈4.70元/份。
(三)行权数量的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
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
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
量。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数量为:Q=425.10×(1+0.48)=629.1480万份;调整后的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
的授予总量为:Q=66.50×(1+0.48)=98.42万份。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
整后的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授予总量为:Q=395.75×(1+0.48)=585.71万份;
调整后的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授予总量为:Q=97.50×(1+0.48)=144.30万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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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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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共94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0.45万股,约占
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1%。
2、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
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2026年5月22日,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议案》。
二、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一)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
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25%。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5年6月11日,故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6年6
月10日届满。
(二)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在限售期届满后按照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说明
截至公告日,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107名激励对象中,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
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已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
回购注销,其中3名离职激励对象对应的39.22万股限制性股票已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注销事项
,尚未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三、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94人。
2、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0.45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份总数的0.21%。
3、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
39.2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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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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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6年5
月22日在公司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回购注销情况如下:
1、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
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首次授予中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7.1610万股限制
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
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首次授予中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54.908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54.908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
注销。
3、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的3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中的
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及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中
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9.22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
权的19.610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预留授予中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48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0.740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
以上事项公司将回购注销122.769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目前总股份数的0.09%,注销
事项办理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373212535股变更为1371984845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
122.7690万元。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本次注销公司股票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行
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
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
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1、申报时间:2026年5月23日起45天内(9:00-11:30;13:30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请注明“申
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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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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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4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2024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
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对前述激励对象相应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
2、2024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2名激励对象,拟回购注销首次
授予中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20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剩余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497.7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剩余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5.40万股。
(二)2025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2025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的4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中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
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2025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的4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中的2
名激励对象,拟回购注销首次授予中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8.00万股限制性股
票,预留授予中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00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剩余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811.5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剩余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95.00万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登公司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6
年4月30日完成回购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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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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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目的:随着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际远洋运输业务规模
的扩大,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为防范和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授权期限内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
司”)结合日常经营需要,拟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交
易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
交易品种:远期结售汇、外汇远期、外汇掉期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组合。
交易金额:最高交易余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
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
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董事会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及签署相应文件。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也不构成关联交易。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
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仍存在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
其他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国际远洋运输业务规模的扩大,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为防范和降低汇率波动
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结合日常经营需要,拟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
的。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日常经营业务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美元(
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董事会的授权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
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审议额度,并结合自身资金状况,审
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将交易规模控制在合理范围。
董事会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签署相应文件。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用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
使用募集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情况。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远期结售汇、外汇远期、外汇掉期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组合。
2、交易对方: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质、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
生品交易业务,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十
二个月内有效,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
不超过审议额度。董事会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签署相应文
件。
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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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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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4艘62000DWT多用途重吊船。
投资金额: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不含税)。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相关风险提示:因船舶建造期限较长,受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可能存在不能如期建造完成
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投
资建造多用途重吊船的议案》,为进一步扩大运力规模,完善船舶队伍体系的建设,同时有效
提升公司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同意全资子公司海通国际船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通国际”)使用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不含税)投资建造4艘62000DWT多用途重
吊船,并与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签订建造船舶合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2026年4月22日海通国际与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签署了建造船舶合同。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二、交易对方简介
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30日,注册地为泰州市高港区口岸街道龙窝南路
66号,注册资本636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戚文川。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是国内十强民
营造船企业、泰州国家级船舶出口基地骨干企业之一。公司是首批进入工信部《船舶行业规范
条件》“白名单”企业,通过工信部及江苏省经信委一级Ⅰ类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条件评价
,获得职业健康安全、质量、环境、能源和两化融合五大管理体系认证。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投资项目主要内容:建造4艘62000DWT多用途重吊船
2、投资金额:合计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不含税)
3、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融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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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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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
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
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通发展”)高
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公司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
动方案,主要举措如下:
一、聚焦主业发展,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主要从事国际远洋以及国内沿海的干散货运输业务。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已发展成
为国内民营干散货航运领域具备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企业之一。国际远洋运输方面,公司顺应国
家“一带一路”倡议,积极拓展全球干散货海上运输业务,运营的航线遍布100余个国家和地
区的350余个港口,为客户提供矿石、煤炭、粮食、化肥、件杂等多种货物的海上运输服务。
境内沿海运输方面,公司主要运输的货物为煤炭,现已成为环渤海湾到长江口岸的进江航线中
煤炭运输货运量最大的民营航运企业之一,同时积极拓展矿石、水渣等其他干散货物的运输业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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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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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长汀街23号升龙环球大厦42层
(三)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独立董事齐银良先生以线上通讯方式列席本次会议
2、副董事长、总经理郑玉芳女士,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刘国勇先生,董事会秘书
黄甜甜女士,列席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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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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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行权数量: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188.85万份,行权期为2025年6月6日-202
6年6月5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2026年第一季度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累计行权并完成股
份登记数量为203,500股,占该行权期可行权总量的10.78%;截至2026年3月31日,累计行权并
完成登记数量为1,815,500股,占该行权期可行权总量的96.13%。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34.50万
份,行权期为2025年9月15日-2026年9月12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2026年第一季度预留授
予第一个行权期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登记数量为33,000股,占该行权期可行权总量的9.57%;
截至2026年3月31日,累计行权并完成登记数量为342,000股,占该行权期可行权总量的99.13%
。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
公司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T+1日)到达股票账户,并于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1、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
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
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
异议。2024年6月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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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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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长汀街23号升龙环球大厦42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9日至2026年4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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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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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
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影响。提醒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公司及子公司将在不影响公司主营
业务的发展,确保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利用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本次现金管理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
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
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
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本数)。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
、收益凭证等)。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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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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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0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
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不考虑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02000股)发生
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总额,并将在相关公
告中披露。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
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86481291.12元。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4999
332.5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
配利润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3日,公司总
股本927946308股,以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302000股后的927644308
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6382215.40元(含税)。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0股。截至2026年3月3日,
公司总股本927946308股,以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302000股后的927
644308股为基数计算,转增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372913575股。
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6394890.4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2
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综上,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9277.71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为19.9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不考虑拟回购注销
限制性股票302000股)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同时
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不考虑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0
2000股)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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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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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具体情况如下: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的
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首次授予中
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4.2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的4名激励对象以及预留授予中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
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首次授予中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9.0
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预留授予中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4.00万份股票期权进
行注销。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17.20万份,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近日,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
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
上述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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