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165 荣晟环保 更新日期:2025-06-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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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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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01-05│ 10.44│ 2.9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12-29│ 34.79│ 6505.73万│
├───────────┼───────────┼───────────┼───────────┤
│可转债 │ 2019-07-23│ 100.00│ 3.24亿│
├───────────┼───────────┼───────────┼───────────┤
│可转债 │ 2023-08-18│ 100.00│ 5.7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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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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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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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 ---│ ---│ 3.04│ 9797.44│ ---│ 人民币│
│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浙江矽感锐芯科技有│ ---│ ---│ 14.40│ 1019.02│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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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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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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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亿平方绿色智 │ 1.63亿│ 1299.01万│ 1.14亿│ 69.96│-1295.64万│ ---│
│能包装产业园项目(│ │ │ │ │ │ │
│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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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智能化零土地技│ 1.47亿│ 1494.36万│ 4160.00万│ 28.26│ ---│ ---│
│改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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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质锅炉项目 │ 1.00亿│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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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60亿│ ---│ 1.6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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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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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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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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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兼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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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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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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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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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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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兼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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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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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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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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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民星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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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股东系公司监事亲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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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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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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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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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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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兼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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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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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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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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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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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兼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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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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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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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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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民星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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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股东系公司监事亲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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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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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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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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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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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以下简称“《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
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根据《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
券(以下简称“荣23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
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可转债的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期:2025年6月24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376号文核准,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76.00万张,每张面值100.00元,发行总额57600.00万元。经上
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07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576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
券于2023年9月1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荣23转债”,债券代码“11367
6”。
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召开“荣23转债”2025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
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
当发生“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公司决定
召开“荣23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24日14:30
(三)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镇南东路588号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会议以通讯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
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通讯方式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债权登记日:2025年6月18日
(六)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6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债券持有人。上述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通过参加现场会议或通讯方式进行记名投票表决,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债券持有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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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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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冯荣华先生家属的通知,冯荣华先生因个人原因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冯
荣华先生所涉事项仅涉及其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公司目前日常经营运作正常,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目前,冯荣华先生已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已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妥善安排。公司拥
有完善的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机制,公司将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范运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均正常履职,公司董事会运作正常,公司财务及生产经营
管理情况正常。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
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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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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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分红总额调整: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
分配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由人民币132448121.00(含税)调整为131155344.00元(含税)。
本次调整原因: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实施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导致公司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动,公司拟维
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对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2025年4月18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72612842股扣减公司回购账户771
6600股后的股本数为26489624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2448121.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
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5-020)。
二、调整后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376号文核准,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76.00万张,每张面值100.00元,发行总额57600.00万元,于20
23年9月1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荣23转债”,债券代码“113676”。
转股期起止日为2024年2月26日至2029年8月17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5.74元/股。
自2025年1月1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上述可转债共计转股数量为86股,因此公司股份
总数增加86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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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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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评级结果:公司主体信用等级:“AA-”;评级展望:“稳定”;“荣23转债”债券
信用等级:“AA-”
本次评级结果:公司主体信用等级:“AA-”;评级展望:“稳定”;“荣23转债”债券
信用等级:“AA-”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对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荣2
3转债”)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公司前次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荣23转债”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评级机构为东方金诚,评级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
东方金诚在对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5年4月17日
出具了《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荣23转债”2025年度跟踪评级报告》,本次
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荣23转债”信用等级为“AA-”。本次
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
本次跟踪评级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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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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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8日、2025年1月24日
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9日、2025年1月2
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
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和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
12)。
近日,公司已完成本次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现已取得浙
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1、名称: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10987081Q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浙江平湖经济开发区镇南东路588号
5、法定代表人:冯荣华
6、注册资本:贰亿柒仟贰佰陆拾壹万贰仟捌佰肆拾贰元
7、成立日期:1998年11月09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箱
包制造;五金产品零售;热力生产和供应;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
工;再生资源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固体废物治理;环保咨询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
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
、输电、供电业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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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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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资金运营能力,现根据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和
总体发展规划,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
度,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
金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授信银行与
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授信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以公司与授信银行最
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
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
项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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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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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
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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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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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荣晟环保”)的
全资子公司嘉兴市荣晟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荣包装”)。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不包含本次担保,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活动及业务拓展的需要,2025年度公司拟在上述全资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
及日常经营等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具体担保金额、担保
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银行借款、信用担保、保证担保、抵押
担保、质押担保、日常经营货款担保等)等内容,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相关贷款银行或合作
方等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最终实际担
保金额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本公
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子公司执行董事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
法律文件,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贷款银行、担保金额、担保期间及担保方式等。授权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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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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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和健全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
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董事
会对股东分红回报事项进行了研究论证,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
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或“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制定本规划应当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
来发展目标、股东意愿和要求、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
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融资能力、银行信
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做出
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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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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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放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
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
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母公司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666006
57.5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272612842股扣减公司回购账户7716600股后的股本数为26489624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
金红利132448121.00元(含税),占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6.25%。剩余未分配
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65805718.17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98253839
.1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69.24%。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
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65805718.17元,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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