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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友股份(603171)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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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171 税友股份 更新日期:2026-04-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6-18│ 13.33│ 4.9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6-08│ 23.21│ 3108.98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上海神计 │ 721.42│ ---│ 34.30│ ---│ -146.27│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电子税务局系统智慧│ 2.15亿│ ---│ 2.17亿│ 100.92│ 342.09万│ 2024-12-31│ │化升级改造项目 │ │ │ │ │ │ │ ├─────────┼──────┼─────┼─────┼─────┼─────┼──────┤ │亿企赢财税综合管理│ 2.23亿│ 8458.15万│ 2.45亿│ 109.75│ ---│ 2025-12-31│ │与服务平台升级改造│ │ │ │ │ │ │ │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586.23万│ ---│ 5978.50万│ 107.02│ ---│ 2024-12-31│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4-11│委托理财 ──────┴──────────────────────────────────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 多的投资回报,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委托理财。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 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理财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谨慎考察、确定委托对象及理财产品范围,选择流动 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的银行、券商、信托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本公告项下的金融机构 理财产品不包括公司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保收益型的银行存款类产品。公司董事会授权 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 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确保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本次委托理 财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5-12-04│其他事项 ──────┴────────────────────────────────── 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40)。公司于近日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 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1、名称: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19597557Y 3、注册资本:肆亿零陆佰叁拾肆万伍仟元 4、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5、成立日期:1999年12月22日 6、法定代表人:张镇潮 7、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西浦路1015号 8、经营范围:增值电信业务(凭证经营);服务:计算机软件研究、开发、技术服务, 计算机系统集成,成年人的非证书劳动职业技能培训(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经济信息 咨询(除商品中介),财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代理纳税申报,代理记账;批发、零售 :计算机软硬件、办公用品;劳务派遣;其他无需报经审核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25-10-29│其他事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规定,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并提交2025年10月28日召开的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因此,公司拟对 董事会成员结构进行调整。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8日收到董事周可仁先生的辞职报告,同时公 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周可仁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 2025-08-09│股权回购 ──────┴────────────────────────────────── (一)回购注销原因及依据 1、因激励对象离职而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 、公司裁员等原因而离职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 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公司 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7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因公司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未达标而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八章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要求为“以2022年业绩为基数,公司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 %。”若各考核年度内,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公司业绩考核原因不能解 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则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之和回购。根据公司2024年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未达到业绩考核要求,故公司 拟回购注销6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合计341250股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共71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18250股;其 中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涉及回购股份数量77000股;其余64名激励 对象因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考核指标未达标,需回购其所持有的部分限制性 股票,涉及回购股份数量34125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 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为45500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 :B886399456),并向中登上海分公司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申请,预计上述限制性股票将 于2025年8月13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相应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 2025-06-20│股权回购 ──────┴──────────────────────────────────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64名激 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不满足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418,2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根据2024年度利润分配情况将回购价格调整为22. 86元/股。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 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异议的反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 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18)。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 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 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3年5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20)。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 意见。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 回购价格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 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一)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1、因激励对象离职而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 、公司裁员等原因而离职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 部分的个人所得税。”鉴于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 象资格,因此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7,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因公司层面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未达标而回购注销根据公司《激励 计划》第八章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 绩考核要求为“以2022年业绩为基数,公司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若各考核年度 内,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公司业绩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 除限售的,则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根据公司 2024年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未达到业绩考核要求,故公司拟回购注销64名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合计341,250股限制性股票。 ──────┬────────────────────────────────── 2025-06-20│股权回购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64名激励对象因公司业绩考核不达标不满足首次授予 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将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合计418,2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 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06,763,250股减少至406,345,000股,注册资本由 人民币406,763,250元减少至人民币406,345,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的《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 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 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 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 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西浦路1015号 2、申报时间:2025年6月20日起45天内(9:00-11:30;13:30-17:00) 3、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4、联系电话:0571-56688117 5、传真号码:0571-56688189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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