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176 汇通集团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12-22│ 1.70│ 1.41亿│
├───────────┼───────────┼───────────┼───────────┤
│可转债 │ 2022-12-15│ 100.00│ 3.5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3-06│ 2.26│ 1727.7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9-05│ 2.24│ 198.4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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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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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迁曹高速公路开│ 58557.23│ ---│ 20.00│ ---│ -5109.69│ 人民币│
│发有限公司 │ │ │ │ │ │ │
├─────────┼─────┼─────┼─────┼─────┼──────┼──────┤
│河北首都新机场高速│ 22095.65│ ---│ 25.41│ ---│ 145.78│ 人民币│
│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 │ │ │ │ │ │
├─────────┼─────┼─────┼─────┼─────┼──────┼──────┤
│汇通安国城乡建设有│ 10386.96│ ---│ 75.00│ ---│ -126.31│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隆化通晓美地旅游开│ 9062.51│ ---│ 63.00│ ---│ 333.75│ 人民币│
│发有限公司 │ │ │ │ │ │ │
├─────────┼─────┼─────┼─────┼─────┼──────┼──────┤
│河北优绩道路开发有│ 3455.98│ ---│ 30.80│ ---│ -8.11│ 人民币│
│限责任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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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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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工程施工设备项│ ---│ 118.55万│ 1646.35万│ 54.88│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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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工程施工业务运│ ---│ ---│ 1.11亿│ 100.00│ ---│ ---│
│营资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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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水区2021-2022年 │ ---│ ---│ 1.51亿│ 100.35│ ---│ ---│
│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 │ │ │ │ │ │
│换项目(EPC)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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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清苑区旧城区│ ---│ 3142.33万│ 1.35亿│ 95.55│ ---│ ---│
│改造提升工程(城市│ │ │ │ │ │ │
│双修)四期项目之(│ │ │ │ │ │ │
│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四│ │ │ │ │ │ │
│期)总承包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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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深圳高新技术科│ ---│ 251.96万│ 5020.97万│ 83.68│ ---│ 2025-12-31│
│技创新产业园基础设│ │ │ │ │ │ │
│施建设项目道路工程│ │ │ │ │ │ │
│(深保大道以北)总│ │ │ │ │ │ │
│承包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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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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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忠强 4950.92万 10.61 46.39 2024-05-01
张忠山 4950.92万 10.61 46.39 2024-05-01
张籍文 1469.11万 3.15 46.39 2024-05-01
张中奎 1175.29万 2.52 46.39 2024-05-01
─────────────────────────────────────────────────
合计 1.25亿 2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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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2-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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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通建设集│河北交建集│ 3800.00万│人民币 │2020-07-30│2022-01-29│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团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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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通建设集│申成路桥建│ 479.36万│人民币 │2021-01-18│2022-08-31│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设集团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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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通建设集│承德周道路│ 283.60万│人民币 │2020-03-27│2022-03-27│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桥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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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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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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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保定深圳高新技术科技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工程
(深保大道以北)总承包项目
本次节余金额为1051.30万元(2026年3月31日剩余金额,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实
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实际余额为准),预计投入到“高碑店市职教中心新建项目工程总承
包一标段”中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将“
保定深圳高新技术科技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工程(深保大道以北)总承包”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051.30万元(2026年3月31日剩余金额,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实
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实际余额为准)用于投资“高碑店市职教中心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一
标段”。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注: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截至2026年3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实际结余金额以未来资
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三)募集资金专项管理
公司将为本次在建项目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董事会将
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在建项目实施主体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专户
(101210972186)将在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在建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后办理销户手续,公司与
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将予以终止。待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
后,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相关尾款及费用将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保定深圳高新技术科技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工程(深保大道以
北)总承包”施工过程中,因项目工程内容减少和施工工程量核减,从而减少了实际投入募投
项目的募集资金,形成了一定的资金节余。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预计节余募集资金1051.30万元(以资
金转出当日上述项目对应的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建设“高碑店市职教中心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
一标段”项目,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实施主体: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高碑店市职教中心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规划为
标准化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规模为80个班,学生人数4000人;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33333.33平
方米,总建筑面积87997.06平方米。其中:一标段:教学区53291.22平方米,其中包含基坑围
护、地下室1#体育馆、2#图书行政楼、3#教学楼、4#教学楼、5#教学楼、门卫、看台、田径场
及其他室外运动场地、室外及附属工程等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方官镇王马街村资金来源:本次可转债募投
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公司自有资金
(二)项目投资计划
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使用本次募投项目节余资金1051.30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上述项
目对应的专户余额为准)对上述在建项目进行追加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三)项目必要性分析
1、符合当地经济发展
本项目符合当地经济的发展水平,并且和当地城市发展相得益彰,项目的建设对于构建和
谐平安社会,推动当地经济建设的发展都将发挥积极的作用。既是当地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的迫切需要,又是当地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也是当地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
因此该项目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2、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大量营运资金
公司业务开展需要经历投标阶段、签订合同、工程施工、交工及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等
多个阶段,在上述各阶段中,需要支付包括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
、工程质量保证金等各种保证金。随着承接项目逐步施工,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导致公司在投
标、施工等各个环节占用了大量营运资金。
五、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在建项
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在建项目是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
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满足公司其他在建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有利于公司优化募集资金配置,提升经济效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主营业
务的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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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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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高碑店市世纪东路69号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五)网络投票的
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8日
至2026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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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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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94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360万张
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6000万元,期限为发行之日起6年,即存续的起
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至2028年12月14日。根据有关规定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8455849.0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1544150.94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21日到账,上述
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100Z0041号《验资报告
》验证。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议案》,拟将可
转债募投项目“保定深圳高新技术科技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工程(深保大道以北
)总承包”项目节余资金转到公司在建项目“高碑店市职教中心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
项目中。根据公司《汇通集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汇通集团可转换公司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汇通转债”2026年第
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8日上午8:00
(三)会议召开地点:高碑店市世纪东路69号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通讯方式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债权登记日:2026年5月14日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债券持有人。上述本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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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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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
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吴玥明先生为公司职工董事。选举产
生的职工董事将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八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
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吴玥明先生担任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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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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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积极响应国务院《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开展了“提质增效重回
报”专项行动,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
披露了《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于2025年8
月29日披露了《汇通集团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为延续2025年度行动方案成果,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质量,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和企业价
值,增强投资者回报,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
,特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该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方案内容如下:
一、深耕主营业务,夯实发展根基
近几年,公司坚持“立足河北、辐射全国”的市场发展战略,借助资质优势和行业口碑,
依托先进精良的施工设备和优秀的项目管理团队,战略布局全国市场,在全国部分重点城市设
置分公司、子公司或者联络处,积极构建区域市场开发模式,不断加大全国市场的拓展力度。
目前,公司已先后开拓山东、安徽、内蒙古、陕西等多个省份的新增市场,并利用项目完工后
良好的工程业绩和全国综合信用评价,有效形成了项目的滚动开发机制,增加市场开拓的广度
和深度。2026年,公司将借助自身竞争优势,进一步加大周边省份以及基础设施较为薄弱省份
市场的拓展力度,提高市场占有率和公司的盈利能力。
二、提升创新能力,培育新质生产力
2026年公司将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推动数字化转型发展,按照数字化战略目标规划,以“
AI驱动效率提升、智能优化管理闭环”为导向,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汇通智造数字汇通”
数字化转型发展,推进绿色建筑、智能建造、BIM技术、装配式建筑、数字工地建设等新技术
、新装备在智慧公路、智慧城市、城市更新、新城建等领域的运用,大力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
力。
公司也将持续优化人才激励机制,保持公司研发团队稳定,进一步通过与高校、科研机构
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共同开展科研项目、实习实训和人才培养项目,为公司储备高素质专业
人才,提升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研发水平,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完善公司治理,持续规范运作
公司将紧跟监管动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加强规范治理体制机制建设,积极
贯彻落实新《公司法》和各项监管政策要求,进一步完善治理及内部控制体系,适时修订相关
制度,确保制度规章的有效性,强化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
四、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公司高度重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与“关键少数
”群体始终保持紧密沟通。公司积极做好监管政策研究学习,及时传达监管动态和法规信息,
确保“关键少数”能够迅速响应并适应不断变化的监管环境;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河北证监局等监管机构以及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各类培训,持续提升上述人
员的履职能力和风险意识。
2026年,公司将持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加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中小股东和
员工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意识,强化“关键少数”人员的合规意识,落实责任,以切实推动
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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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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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
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须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
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人民币
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
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
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限售期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
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
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
权事项,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
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
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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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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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企业(包括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2026年度拟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
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但不超过此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资金需要来确定。
综合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银行保函、固定资产贷款、供应链
金融、应收账款保理、信用证等业务。公司拟根据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授信的要求,为上述授
信额度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为下属企业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关联企业、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公司及下属企业担保,公司自有资产、非关联企业为公司及
下属企业担保等担保方式。该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
再就每笔授信或担保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会。
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审核通过后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与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签署上述授信
额度内与授信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
押、融资等)。该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止;在额度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
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将本次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上述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控股子公司内部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在本次
额度预计的授权期间内,对其他现有子公司、授权期间新设立的或收购的各级控股子公司等提
供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范围内调剂使用预计额度。
(一)基本情况
1、汇通路桥建设集团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4、隆化通晓美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被担保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担保额度是对即将发生的担保情况的上限预计,新增的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
担保金额、方式、期限等有关条款,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签署的相关担保协议等文件为准
,最终实际担保余额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总担保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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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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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5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
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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