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176 汇通集团 更新日期:2026-08-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12-22│ 1.70│ 1.41亿│
├───────────┼───────────┼───────────┼───────────┤
│可转债 │ 2022-12-15│ 100.00│ 3.5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3-06│ 2.26│ 1727.7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9-05│ 2.24│ 198.4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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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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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迁曹高速公路开│ 58557.23│ ---│ 20.00│ ---│ -5109.69│ 人民币│
│发有限公司 │ │ │ │ │ │ │
├─────────┼─────┼─────┼─────┼─────┼──────┼──────┤
│河北首都新机场高速│ 22095.65│ ---│ 25.41│ ---│ 145.78│ 人民币│
│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 │ │ │ │ │ │
├─────────┼─────┼─────┼─────┼─────┼──────┼──────┤
│汇通安国城乡建设有│ 10386.96│ ---│ 75.00│ ---│ -126.31│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隆化通晓美地旅游开│ 9062.51│ ---│ 63.00│ ---│ 333.75│ 人民币│
│发有限公司 │ │ │ │ │ │ │
├─────────┼─────┼─────┼─────┼─────┼──────┼──────┤
│河北优绩道路开发有│ 3455.98│ ---│ 30.80│ ---│ -8.11│ 人民币│
│限责任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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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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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工程施工设备项│ ---│ 118.55万│ 1646.35万│ 54.88│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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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工程施工业务运│ ---│ ---│ 1.11亿│ 100.00│ ---│ ---│
│营资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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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水区2021-2022年 │ ---│ ---│ 1.51亿│ 100.35│ ---│ ---│
│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 │ │ │ │ │ │
│换项目(EPC)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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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清苑区旧城区│ ---│ 3142.33万│ 1.35亿│ 95.55│ ---│ ---│
│改造提升工程(城市│ │ │ │ │ │ │
│双修)四期项目之(│ │ │ │ │ │ │
│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四│ │ │ │ │ │ │
│期)总承包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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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深圳高新技术科│ ---│ 251.96万│ 5020.97万│ 83.68│ ---│ 2025-12-31│
│技创新产业园基础设│ │ │ │ │ │ │
│施建设项目道路工程│ │ │ │ │ │ │
│(深保大道以北)总│ │ │ │ │ │ │
│承包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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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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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忠强 4950.92万 10.61 46.39 2024-05-01
张忠山 4950.92万 10.61 46.39 2024-05-01
张籍文 1469.11万 3.15 46.39 2024-05-01
张中奎 1175.29万 2.52 46.39 202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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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25亿 2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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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2-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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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通建设集│河北交建集│ 3800.00万│人民币 │2020-07-30│2022-01-29│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团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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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通建设集│申成路桥建│ 479.36万│人民币 │2021-01-18│2022-08-31│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设集团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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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通建设集│承德周道路│ 283.60万│人民币 │2020-03-27│2022-03-27│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桥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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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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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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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情况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6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在充分参
考年审审计机构的审计意见的基础上,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核算办法有关要
求,对合并范围内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
计提了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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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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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业绩预告适用于净利润为负值的情形。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6850.00万元到-585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
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900.00
万元到-5900.0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
1、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850.00万元到-5850.00万元,
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
2、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900.00
万元到-5900.00万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的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5126.0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36.49万元。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89.04万元。
(二)每股收益:0.05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受国内建筑行业增速放缓、公司建造合同完成产值减少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毛利润同比
下降;因业主单位资金紧张,公司回款进度缓慢,致公司计提减值损失同比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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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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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债项评级:“AA-”,主体评级:“AA-”,评级展望:稳定
本次债项评级:“A+”,主体评级:“A+”,评级展望:稳定
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进行了下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
债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东方金诚
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对公司2022年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
简称:汇通转债)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公司前次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汇通转债前次评级结果为“AA-”;评级展望为“
稳定”,评级机构为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评级时间为2025年6月4日。
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在对公司经营状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6年6月24日出
具了《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汇通转债”2026年度跟踪评级报告》,本次公司主
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汇通转债评级结果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评级结果较前
次进行了下调。
本次信用评级报告《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汇通转债”2026年度跟踪评级报
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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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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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回购注销10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026300股。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人民币2.26元/股调整为人民币2.2
22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人民币2.24元/股调整为人民币2.225元/股。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
价格的议案》。
根据《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公司2025年经营业绩未能达到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
售条件,拟对10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026300股进行回购注销。现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1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汇
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汇
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汇通建设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汇通建设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
关核查意见。
2、2025年1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
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沈延红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1月3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
年2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11)。
4、2025年2月1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汇通建
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汇通建
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
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
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5年2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公告编号:2025-013)。
5、2025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事项并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
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6、2025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5年9月5日,以人民币2.2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3名符合预留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预留授予88
.60万股限制性股票,剩余尚未授予的预留权益作废处理,未来不再授予。
7、2026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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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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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
价格的议案》。
根据《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公司2025年经营业绩未能达到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
售条件,拟对10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0263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集团关于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
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75237528股变更为471211228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
由475237528元减少为471211228元(公司股本具体变动情况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的登记数据为准)。
二、通知债权人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本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
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
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
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公司承担的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
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1、申报时间:自2026年6月19日起45日内,即2026年6月19日至2026年8月2日(工作日的9
:30-11:30;14:0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登记地点: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世纪东路69号
3、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
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4、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5、联系电话:0312-5595218
6、联系邮箱:htjsdshbgs@htlq.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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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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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高碑店市世纪东路69号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三)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吴玥明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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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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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高碑店市世纪东路69号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三)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吴玥明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黄江、孙敬奎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其他高管均列席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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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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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3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高碑店市世纪东路69号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3日
至2026年6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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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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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
动公司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绩效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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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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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保定深圳高新技术科技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工程
(深保大道以北)总承包项目
本次节余金额为1051.30万元(2026年3月31日剩余金额,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实
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实际余额为准),预计投入到“高碑店市职教中心新建项目工程总承
包一标段”中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将“
保定深圳高新技术科技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工程(深保大道以北)总承包”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051.30万元(2026年3月31日剩余金额,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实
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实际余额为准)用于投资“高碑店市职教中心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一
标段”。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注: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截至2026年3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实际结余金额以未来资
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三)募集资金专项管理
公司将为本次在建项目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董事会将
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在建项目实施主体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专户
(101210972186)将在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在建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后办理销户手续,公司与
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将予以终止。待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
后,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相关尾款及费用将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保定深圳高新技术科技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工程(深保大道以
北)总承包”施工过程中,因项目工程内容减少和施工工程量核减,从而减少了实际投入募投
项目的募集资金,形成了一定的资金节余。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预计节余募集资金1051.30万元(以资
金转出当日上述项目对应的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建设“高碑店市职教中心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
一标段”项目,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实施主体: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高碑店市职教中心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规划为
标准化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规模为80个班,学生人数4000人;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33333.33平
方米,总建筑面积87997.06平方米。其中:一标段:教学区53291.22平方米,其中包含基坑围
护、地下室1#体育馆、2#图书行政楼、3#教学楼、4#教学楼、5#教学楼、门卫、看台、田径场
及其他室外运动场地、室外及附属工程等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方官镇王马街村资金来源:本次可转债募投
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公司自有资金
(二)项目投资计划
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使用本次募投项目节余资金1051.30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上述项
目对应的专户余额为准)对上述在建项目进行追加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三)项目必要性分析
1、符合当地经济发展
本项目符合当地经济的发展水平,并且和当地城市发展相得益彰,项目的建设对于构建和
谐平安社会,推动当地经济建设的发展都将发挥积极的作用。既是当地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的迫切需要,又是当地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也是当地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
因此该项目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2、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大量营运资金
公司业务开展需要经历投标阶段、签订合同、工程施工、交工及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等
多个阶段,在上述各阶段中,需要支付包括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
、工程质量保证金等各种保证金。随着承接项目逐步施工,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导致公司在投
标、施工等各个环节占用了大量营运资金。
五、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在建项
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在建项目是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
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满足公司其他在建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有利于公司优化募集资金配置,提升经济效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主营业
务的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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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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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高碑店市世纪东路69号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五)网络投票的
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8日
至2026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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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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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94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360万张
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6000万元,期限为发行之日起6年,即存续的起
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至2028年12月14日。根据有关规定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8455849.0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1544150.94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21日到账,上述
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100Z0041号《验资报告
》验证。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议案》,拟将可
转债募投项目“保定深圳高新技术科技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工程(深保大道以北
)总承包”项目节余资金转到公司在建项目“高碑店市职教中心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
项目中。根据公司《汇通集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汇通集团可转换公司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汇通转债”2026年第
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8日上午8:00
(三)会议召开地点:高碑店市世纪东路69号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通讯方式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债权登记日:2026年5月14日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债券持有人。上述本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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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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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
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吴玥明先生为公司职工董事。选举产
生的职工董事将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八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
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吴玥明先生担任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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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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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积极响应国务院《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开展了“提质增效重回
报”专项行动,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
披露了《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于2025年8
月29日披露了《汇通集团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为延续2025年度行动方案成果,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质量,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和企业价
值,增强投资者回报,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
,特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该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方案内容如下:
一、深耕主营业务,夯实发展根基
近几年,公司坚持“立足河北、辐射全国”的市场发展战略,借助资质优势和行业口碑,
依托先进精良的施工设备和优秀的项目管理团队,战略布局全国市场,在全国部分重点城市设
置分公司、子公司或者联络处,积极构建区域市场开发模式,不断加大全国市场的拓展力度。
目前,公司已先后开拓山东、安徽、内蒙古、陕西等多个省份的新增市场,并利用项目完工后
良好的工程业绩和全国综合信用评价,有效形成了项目的滚动开发机制,增加市场开拓的广度
和深度。2026年,公司将借助自身竞争优势,进一步加大周边省份以及基础设施较为薄弱省份
市场的拓展力度,提高市场占有率和公司的盈利能力。
二、提升创新能力,培育新质生产力
2026年公司将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推动数字化转型发展,按照数字化战略目标规划,以“
AI驱动效率提升、智能优化管理闭环”为导向,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汇通智造数字汇通”
数字化转型发展,推进绿色建筑、智能建造、BIM技术、装配式建筑、数字工地建设等新技术
、新装备在智慧公路、智慧城市、城市更新、新城建等领域的运用,大力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
力。
公司也将持续优化人才激励机制,保持公司研发团队稳定,进一步通过与高校、科研机构
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共同开展科研项目、实习实训和人才培养项目,为公司储备高素质专业
人才,提升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研发水平,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完善公司治理,持续规范运作
公司将紧跟监管动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加强规范治理体制机制建设,积极
贯彻落实新《公司法》和各项监管政策要求,进一步完善治理及内部控制体系,适时修订相关
制度,确保制度规章的有效性,强化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
四、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公司高度重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与“关键少数
”群体始终保持紧密沟通。公司积极做好监管政策研究学习,及时传达监管动态和法规信息,
确保“关键少数”能够迅速响应并适应不断变化的监管环境;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河北证监局等监管机构以及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各类培训,持续提升上述人
员的履职能力和风险意识。
2026年,公司将持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加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中小股东和
员工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意识,强化“关键少数”人员的合规意识,落实责任,以切实推动
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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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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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
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须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
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人民币
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
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
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限售期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
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
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
权事项,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
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
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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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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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企业(包括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2026年度拟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
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但不超过此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资金需要来确定。
综合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银行保函、固定资产贷款、供应链
金融、应收账款保理、信用证等业务。公司拟根据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授信的要求,为上述授
信额度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为下属企业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关联企业、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公司及下属企业担保,公司自有资产、非关联企业为公司及
下属企业担保等担保方式。该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
再就每笔授信或担保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会。
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审核通过后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与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签署上述授信
额度内与授信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
押、融资等)。该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止;在额度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
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将本次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上述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控股子公司内部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在本次
额度预计的授权期间内,对其他现有子公司、授权期间新设立的或收购的各级控股子公司等提
供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范围内调剂使用预计额度。
(一)基本情况
1、汇通路桥建设集团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4、隆化通晓美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被担保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担保额度是对即将发生的担保情况的上限预计,新增的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
担保金额、方式、期限等有关条款,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签署的相关担保协议等文件为准
,最终实际担保余额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总担保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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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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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5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
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原因:考虑到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经营
模式,公司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用于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补充公司发展过程中面
临的资金需求,为公司发展战略提供可靠的保障。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8216253.91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
现金红利0.015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7523721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
派发现金红利7128558.18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2025
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0.00元(不含交易费
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共计7128558.18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9
481832.46元的18.06%。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
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
分配股份数量为基础,拟维持每股分配现金红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在相关公告中披
露。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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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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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和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
原则,在充分参考年审审计机构的审计意见的基础上,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核算办法有关要求,对合并范围内各项资产进行
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公司于2026年
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情况2025年,公
司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合计11281.66万元,具体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2025年,公司结合年末的应收款项性质、账龄和风险程度等信息,在进行评估后,对应收
款项计提了减值准备人民币9209.86万元。
2、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2025年,公司对建造合同项目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已交付未结算资产等形成的合同资产计
提减值准备人民币2071.80万元。
3、其他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2025年,公司未发生除应收款项、合同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二、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情况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合计5265.80万元,具体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情况如下:
三、相关决策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核,并经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
行了审核,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
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方案,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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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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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
告如下:(一)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
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
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
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
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三)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
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
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汇通集
团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4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
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
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
)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
序中。
(五)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
次。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英航,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山大地纬、奥福环保、三夫户外等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祝永立,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三夫户外、奥福环保、
隆华新材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董超,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三夫户外、奥福环保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
项目质量复核人:郎海红,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无兼职。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王英航、签字注册会计师祝永立、董超,项目质量复核人郎海红近三年内未曾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
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2025年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系
按照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
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
技能水平确定。2026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
双方协商确定具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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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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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常经营
的情况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
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该类资金可以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具有合法资格的金融机构发
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收益凭
证、国债逆回购品种等)。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
。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暂时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
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品种等),投资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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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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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情况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1-9月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在充分
参考年审审计机构意见的基础上,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核算办法有关要求,
对合并范围内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
了减值准备。2025年1-9月,公司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合计11658.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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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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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定市城乡建筑设计研究院组
成的联合体收到招标人保定市鼎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定为“河北保
定竞秀经济开发区机器人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以下简称“项目
”、“本项目”)项目中标单位,公司中标金额为329414384.64元(建安工程费,具体金额以
正式合同为准),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项目基本情况
(一)招标单位:保定市鼎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河北保定竞秀经济开发区机器人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工
程总承包
(三)代理机构:河北荣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金额:总金额为331434384.64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329414384.64元,设计费
为2020000.00元,建安工程费率为99.52%(具体金额以正式合同为准)。
(六)中标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45日历天;施工工期:320日历天;计划开
始工作日期:2025年11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0月31日。
(七)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设计服务、竣工验收阶段设计服务等
相关工作以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完成本项目所需全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施工直至
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及按照施工要求完成其它工作
。
(八)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全
部施工及相关工作,保定市城乡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及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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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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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5年9月18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88.60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
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9月5日,
同意以2.2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88.60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实际预留授予情况如下:
1、预留授予日:2025年9月5日
2、预留授予数量:88.60万股
3、预留授予人数:3人
4、预留授予价格:2.24元/股
5、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综上,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
激励对象3人,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88.60万股。本次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以及
激励对象与公司公布的《汇通集团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预
留授予日)》一致,未有其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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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6│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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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26元/股。公司于2025年7月
7日实施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0.023元(含税),故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授予价格由2.26元/股调整为2.24元/股。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
,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授予数量将予以相应调整。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对授予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P=P0-V=(2.26-0.023)=2.237元/股≈2.24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本次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由2.26元/股调整为2.24元/股。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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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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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年9月5日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88.60万股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24元/股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汇通建设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拟定本激励计划的
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9月5日,同意以2.2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授予
88.6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5年1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汇
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汇
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汇通建设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汇通建设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
关核查意见。
2、2025年1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
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沈延红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1月3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
年2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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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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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情况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在充分参
考年审审计机构的审计意见的基础上,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核算办法有关要
求,对合并范围内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
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合计8356.00万元。
1、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结合年末的应收款项性质、账龄和风险程度等信息,在进行评估后,
对应收款项计提了减值准备人民币7304.77万元。
2、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对建造合同项目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已交付未结算资产等形成的合同
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1051.23万元。
3、其他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未发生除应收款项、合同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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