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179 新泉股份 更新日期:2024-03-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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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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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生产基地建设项│ 3.73亿│ 4098.25万│ 3.84亿│ 102.99│ 3518.01万│ 2022-06-30│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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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智能制造基地建│ 4.52亿│ 43.02万│ 4.59亿│ 101.45│ 1.15亿│ 2022-06-30│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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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 1.54亿│ 1315.56万│ 5002.53万│ 32.45│ ---│ 2025-12-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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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1 │ 2.09亿│ 0.00│ 2.09亿│ 100.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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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智能制造基地升│ 5.08亿│ 2.44亿│ 2.44亿│ 48.06│ 0.00│ 2025-06-30│
│级扩建项目(一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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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饰件智能制造合│ 3.04亿│ 2.08亿│ 2.08亿│ 68.48│ 617.12万│ 2024-02-29│
│肥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2 │ 3.37亿│ 1.85亿│ 1.85亿│ 55.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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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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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6 │交易金额(元)│45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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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欧元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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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Xinquan Slovakia Automotive Trim│标的类型 │股权 │
│ │ s. r. o.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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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XINQUAN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SINGAPORE PTE.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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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Xinquan Slovakia Automotive Trim s. r. 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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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发展及战略规划需要,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
│ │过全资子公司XINQUAN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SINGAPORE PTE.LTD.(以下简称“新加│
│ │坡新泉”)对Xinquan Slovakia Automotive Trim s. r. o.(以下简称“斯洛伐克新泉” │
│ │)增加投资4,500万欧元。增加投资后,新加坡新泉和公司对斯洛伐克新泉的持股比例不变 │
│ │,新加坡新泉持有斯洛伐克新泉99%股权,公司持有斯洛伐克新泉1%股权。由公司以自有资 │
│ │金出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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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9-16 │交易金额(元)│95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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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美元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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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Xinquan Mexico Automotive Trim,S│标的类型 │股权 │
│ │. de R.L. de C.V.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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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新泉发展香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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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Xinquan Mexico Automotive Trim,S. de R.L. de C.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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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增资标的公司名称:Xinquan Mexico Automotive Trim,S. de R.L. de C.V.(以下简称“墨│
│ │西哥新泉”)。 │
│ │ 增资金额:9500万美元。 │
│ │ 一、对外投资概述 │
│ │ (一)根据公司发展及战略规划需要,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 │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新泉发展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泉香港”)对Xinquan Mexi│
│ │co Automotive Trim,S.deR.L.de C.V.(以下简称“墨西哥新泉”)增加投资9500万美元。│
│ │增加投资后,新泉香港和公司对墨西哥新泉的持股比例不变,新泉香港持有墨西哥新泉99.7│
│ │5%股权,公司持有墨西哥新泉0.25%股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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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9-16 │交易金额(元)│5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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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美元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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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Xinquan Mexico Automotive Trim, │标的类型 │股权 │
│ │S. de R.L. de C.V.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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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新泉发展香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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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Xinquan Mexico Automotive Trim, S. de R.L. de C.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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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增资标的公司名称:Xinquan Mexico Automotive Trim, S. de R.L. de C.V.(以下简称“ │
│ │墨西哥新泉”)。 │
│ │ 增资金额:5000万美元。 │
│ │ 一、对外投资概述 │
│ │ (一)根据公司发展及战略规划需要,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 │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新泉发展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泉香港”)对Xinquan Mexi│
│ │co Automotive Trim,S.deR.L.deC.V.(以下简称“墨西哥新泉”)增加投资5000万美元。 │
│ │增加投资后,新泉香港和公司对墨西哥新泉的持股比例不变,新泉香港持有墨西哥新泉99.7│
│ │5%股权,公司持有墨西哥新泉0.25%股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
│ │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增资事项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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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9-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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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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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泉汽│宁波新泉志│ 2.8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车饰件股份│和汽车饰件│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系统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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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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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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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
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15.16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2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
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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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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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新泉美国控股有限公司、新泉美国集团有限公司、新泉(得克萨斯)汽车
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上均为暂定名,具体名称以注册核准内容为准)。
投资总额:5000万美元。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获得商务主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等有权部门的备
案或审批,能否取得相关的备案或审批,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或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投资事项建设计划、建设内容及规模等可能根据外部环境变化、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作相应调
整,且因境处国家及地区政策、法律、商业环境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和
管理风险等,因此投资事项进展及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根据公司发展及战略规划需要,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通过全资子公司XINQUANINTERNATIONALDEVELOPMENTSINGAPOREPTE.LTD.(以下简称“新
加坡新泉”)以自有资金5000万美元在美国特拉华州投资设立新泉美国控股有限公司(具体名
称以注册核准内容为准)(以下简称“新泉美国控股”),并由新泉美国控股分别在加利福尼
亚州投资400万美元设立新泉美国集团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注册核准内容为准)(以下简称
“新泉美国集团”)、在得克萨斯州投资4600万美元设立新泉(得克萨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
司(具体名称以注册核准内容为准)(以下简称“新泉(得克萨斯)”)。
新泉美国控股、新泉美国集团和新泉(得克萨斯)的注册资本均为5万美元。
投资完成后,新加坡新泉持有新泉美国控股100%股权,新泉美国控股持有新泉美国集团和
新泉(得克萨斯)100%股权。
(二)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全资子公司在美国投
资设立下属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新泉美国控股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注册核准内容为准)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特拉华州。(具体地址以当地主管部门登记为准)
(3)注册资本:5万美元
(4)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咨询等。(具体经营范围以当地主管部门登记为准)
(5)出资方式及股权结构: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5000万美元,新加坡新泉持股100%。
(6)机构和人员:该公司的董事、监事、管理层人员等按当地法规要求设置并由公司委
派。
(二)新泉美国集团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注册核准内容为准)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加利福尼亚州。(具体地址以当地主管部门登记为准)
(3)注册资本:5万美元
(4)经营范围:业务开发、项目研发、工程管理等。(具体经营范围以当地主管部门登
记为准)
(5)出资方式及股权结构:新泉美国控股出资400万美元,新泉美国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0
0%。
(6)机构和人员:该公司的董事、监事、管理层人员等按当地法规要求设置并由公司委
派。
(三)新泉(得克萨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注册核准内容为准)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得克萨斯州。(具体地址以当地主管部门登记为准)
(3)注册资本:5万美元
(4)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具体经营范围以当地主管部
门登记为准)
(5)出资方式及股权结构:新泉美国控股出资4600万美元,新泉美国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
00%。
(6)机构和人员:该公司的董事、监事、管理层人员等按当地法规要求设置并由公司委
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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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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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展及战略规划需要,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
全资子公司XINQUANINTERNATIONALDEVELOPMENTSINGAPOREPTE.LTD.(以下简称“新加坡新泉”
)对XinquanSlovakiaAutomotiveTrims.r.o.(以下简称“斯洛伐克新泉”)增加投资4500万
欧元。增加投资后,新加坡新泉和公司对斯洛伐克新泉的持股比例不变,新加坡新泉持有斯洛
伐克新泉99%股权,公司持有斯洛伐克新泉1%股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二)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斯洛伐克新泉增
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名称:XinquanSlovakiaAutomotiveTrims.r.o.
(二)类型:Privatelimitedliabilitycompany
(三)注册资本:100000欧元
(四)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
(五)出资方式及股权结构:新加坡新泉(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99%股权,新泉股份
持有1%股权。
(六)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斯洛伐克新泉于2023年11月4日成立,截至2023年12
月31日尚未进行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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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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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
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派发每股分配比例不
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79280603.90元。经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
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
本487301971股,扣减截至2024年2月29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358600股后的股份数量48594
3371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5783011.3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
占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8.10%。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
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派发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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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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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等
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之日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1、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贷款、汇票、信用证、国际信用证、保函、
保理、贸易融资、票据贴现、项目贷款等融资品种。公司及子公司可以以土地、房产、机
器设备等自有资产在有关业务项下对债权人(贷款银行)所负债务提供担保,具体内容以公司
及子公司与债权人(贷款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表根据公司及子公司资金需求,在授信额度内
自行调整确定申请融资的金融机构及其额度,并签署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
于授信、开户、销户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并授权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及子
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向相关金融机构办理有关授信融资等手续;
3、授信额度和品种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和品种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
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公司及子公司不得将前述融资资金转贷给第三方;
4、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如根据银行最终审批结果,授信事项涉及对外担保或关联交易等,公司将根据对外担保或
关联交易等的具体情况,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另行履行相应审
批程序后实施。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包括
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金额将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
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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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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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转换公司债券配售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01号),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11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期限6年,发行总额11.60亿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02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11.60亿元可转换公司
债券于2023年9月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新23转债”,债券代码“1136
75”。
公司控股股东新泉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唐志华先生、唐美华女士共计配售“新23转债”45
27120张,占公司可转债发行总量的39.03%。
二、本次债券持有人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变动情况
2024年2月19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新泉投资的通知,新泉投资于2024年2月19日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新23转债”116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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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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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
司发展理念,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公司
将采取切实提质增效重回报的措施,积极落实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公
司良好的市场形象。公司坚定看好未来发展,在降本增效、优化结构、创新管理上持续下功夫
,全力以赴提质量、增实效,为投资者实现良好的回报而不懈努力。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不
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55.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31日和2024年2月
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4-006)。
二、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公告如下:2024年2月5日,公司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数量2779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即487301971股)的0.06%
,成交的最高价格40.30元/股,最低价格39.1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0999518.0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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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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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
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系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因此本次回购
方案经由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
公司管理层及核心骨干人员积极性,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相结合,促进
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3
司的信心,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四)回购期限
1、本次回购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发生下述
情况或触及以下条件的,则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或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
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
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
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
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回购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
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
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8000万元(含),不超过12000万元(含),具体回
购股份的数量及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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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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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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