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179 新泉股份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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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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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生产基地建设项│ 3.73亿│ 0.00│ 3.84亿│ 102.99│ 2461.98万│ 2022-06-30│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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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智能制造基地升│ 5.08亿│ 2.34亿│ 4.78亿│ 94.14│ 0.00│ 2025-06-30│
│级扩建项目(一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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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饰件智能制造合│ 3.04亿│ 9656.20万│ 3.05亿│ 100.26│ 385.32万│ 2024-02-29│
│肥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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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智能制造基地建│ 4.52亿│ 0.00│ 4.59亿│ 101.45│ 1.95亿│ 2022-06-30│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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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 1.54亿│ 3177.26万│ 8179.79万│ 53.06│ ---│ 2025-12-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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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37亿│ 1.53亿│ 3.38亿│ 100.38│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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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09亿│ 0.00│ 2.09亿│ 100.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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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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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5-30 │交易金额(元)│35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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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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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苏纬恩复材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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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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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江苏纬恩复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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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根据发展及战略规划需要,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按现有│
│ │35%的持股比例以货币资金350万元对参股公司江苏纬恩复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纬恩│
│ │复材”)增资,同时,江苏韦恩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张伟杰按现有持股比例以货币资金进行│
│ │同比例增资,增资金额分别为450万元、2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纬恩复材的注册资本由│
│ │人民币2,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3,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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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5-30 │交易金额(元)│45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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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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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苏纬恩复材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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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韦恩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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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江苏纬恩复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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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根据发展及战略规划需要,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按现有│
│ │35%的持股比例以货币资金350万元对参股公司江苏纬恩复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纬恩│
│ │复材”)增资,同时,江苏韦恩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张伟杰按现有持股比例以货币资金进行│
│ │同比例增资,增资金额分别为450万元、2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纬恩复材的注册资本由│
│ │人民币2,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3,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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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5-30 │交易金额(元)│2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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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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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苏纬恩复材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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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张伟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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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江苏纬恩复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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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根据发展及战略规划需要,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按现有│
│ │35%的持股比例以货币资金350万元对参股公司江苏纬恩复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纬恩│
│ │复材”)增资,同时,江苏韦恩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张伟杰按现有持股比例以货币资金进行│
│ │同比例增资,增资金额分别为450万元、2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纬恩复材的注册资本由│
│ │人民币2,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3,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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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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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志华 1800.00万 3.69 33.33 202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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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800.00万 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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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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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27 │质押股数(万股) │1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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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33.33 │质押占总股本(%) │3.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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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唐志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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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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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9-25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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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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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9月25日唐志华质押了1800.0万股给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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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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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7-18 │质押股数(万股) │1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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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33.33 │质押占总股本(%) │3.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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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唐志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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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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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7-16 │质押截止日 │2025-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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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4-09-30 │解押股数(万股) │1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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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7月16日唐志华质押了1800.0万股给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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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4年09月30日唐志华解除质押18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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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9-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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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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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泉汽│宁波新泉志│ 2.8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车饰件股份│和汽车饰件│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系统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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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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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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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
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派发每股
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86,142,681.00元。经第五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
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
本487,303,79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6,191,138.8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
金分红占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4.9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
派发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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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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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含等值外
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之日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1、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贷款、汇票、信用证、国际信用证、保函、
保理、贸易融资、票据贴现、项目贷款等融资品种。公司及子公司可以以土地、房产、机
器设备等自有资产在有关业务项下对债权人(贷款银行)所负债务提供担保,具体内容以公司
及子公司与债权人(贷款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表根据公司及子公司资金需求,在授信额度内
自行调整确定申请融资的金融机构及其额度,并签署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
于授信、开户、销户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并授权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及子
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向相关金融机构办理有关授信融资等手续;
3、授信额度和品种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和品种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
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公司及子公司不得将前述融资资金转贷给第三方;
4、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如根据银行最终审批结果,授信事项涉及对外担保或关联交易等,公司将根据对外担保或
关联交易等的具体情况,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另行履行相应审
批程序后实施。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包括
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金额将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
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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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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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新泉(欧洲)有限公司、新泉(拜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上均为
暂定名,具体名称以注册核准内容为准)。
投资总额:3600万欧元。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获得商务主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等有权部门的备
案或审批,能否取得相关的备案或审批,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或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投资事项建设计划、建设内容及规模等可能根据外部环境变化、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作相应调
整,且因境处国家及地区政策、法律、商业环境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和
管理风险等,因此投资事项进展及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根据公司发展及战略规划需要,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通过全资子公司XINQUANINTERNATIONALDEVELOPMENTSINGAPOREPTE.LTD.(以下简称“新
加坡新泉”)以自有资金3600万欧元在德国慕尼黑投资设立新泉(欧洲)有限公司(具体名称
以注册核准内容为准)(以下简称“新泉(欧洲)”),并由新泉(欧洲)在德国拜仁州投资
3000万欧元设立新泉(拜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注册核准内容为准)(以下简
称“新泉(拜仁)”)。新泉(欧洲)和新泉(拜仁)的注册资本均为10万欧元。
投资完成后,新加坡新泉持有新泉(欧洲)100%股权,新泉(欧洲)持有新泉(拜仁)10
0%股权。
(二)公司于2025年1月3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全资子公司在德国投资设立
下属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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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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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简要内容: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泉志和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新
泉”)拟与北京雁栖中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就北京新泉土地、房屋、附属物及设备设施等整理
及补偿事宜,签署《怀柔科学城区域配套资源整理协议》,整理补偿补助款共计106082479.00
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交易尚需当地土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权属
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一、交易概述
(一)根据北京市怀柔科学城区域配套资源整理工作的统筹规划,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泉志和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京新泉”)拟与北京雁栖中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雁栖中诚”)就北京新泉土地
、房屋、附属物及设备设施等整理及补偿事宜,签署《怀柔科学城区域配套资源整理协议》,
整理补偿补助款共计106082479.00元。
(二)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怀柔科学城区
域配套资源整理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本次资产出售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须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尚需当地土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北京雁栖中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6MA00BFEC5R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7年01月20日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杨雁路88号一层北侧1号
法定代表人:张杰
注册资本:4000万元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推广;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商业用房。
主要股东:北京市长城伟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
怀柔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三)雁栖中诚及其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与公司不存在任何
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雁栖中诚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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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7│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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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唐志华先生持有公
司股份数量为5400.74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08%。本次质押1800万股后,唐志华先生
累计质押公司股份3600万股,占其持股比例为66.66%;占公司总股本的7.39%。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接到实际控制人之一唐志华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质押的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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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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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新泉志和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泉投资”)关于解除融资融券业务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新泉投资此前因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开展融资融
券业务,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200万股转入中信建投证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该部
分股份所有权未发生转移,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开展
融资融券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因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0股,上述股份数量变为2860万股。
近日,新泉投资通过中信建投证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2860万股全
部转回至普通证券账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泉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2715.35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09%,全
部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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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8│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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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唐志华先生持有公
司股份数量为5,400.74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08%。本次质押后,唐志华先生累计质
押公司股份1,800万股,占其持股比例为33.33%;占公司总股本的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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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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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
东江苏新泉志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泉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唐志华先生的通知,
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7月12日期间,新泉投资、唐志华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
大宗交易方式合计转让“新23转债”1357900张,占发行总量的11.71%。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配售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01号),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11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期限6年,发行总额11.60亿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02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11.60亿元可转换公司
债券于2023年9月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新23转债”,债券代码“1136
75”。
公司控股股东新泉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唐志华先生、唐美华女士共计配售“新23转债”45
27120张,占公司可转债发行总量的39.03%。
二、债券持有人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变动情况
2024年2月19日,公司控股股东新泉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转
让“新23转债”116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债券持有人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比例变动达10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5月8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新泉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唐志华先生
、唐美华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转让“新23转债”2009220张
,占发行总量的17.3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披露的《关于债券持有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比例变动达10%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5)。
2024年7月12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新泉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唐志华先生的通知,2024年6
月11日至2024年7月12日期间,新泉投资、唐志华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
易方式合计转让“新23转债”1357900张,占发行总量的1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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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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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
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新泉
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
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现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
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644.3416万股,成交金额27618.7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均价约为42.86元/股;公司第
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票281.572万股,
交易对价11999.06万元,过户价格为42.615元/股,非交易过户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6
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新泉汽车
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
49)。
截至目前,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
票925.9136万股,成交金额39617.8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均价约为42.79元/股,持有
公司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90%。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已按规定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6个月内完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的购买。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的公司股票锁定期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股票过户完成之日起
12个月,即自2024年6月19日起至2025年6月18日止。
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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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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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
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新泉
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
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现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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