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182 嘉华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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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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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08-31│ 10.55│ 3.8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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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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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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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厂区2万吨分离蛋 │ 1.73亿│ 9765.52万│ 1.70亿│ 98.54│ ---│ ---│
│白扩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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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大豆蛋白生产基│ 1.53亿│ 2505.12万│ 1.38亿│ 89.76│ ---│ ---│
│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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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万吨大豆拉丝 │ 5500.00万│ 2047.59万│ 3007.80万│ 54.69│ ---│ ---│
│蛋白扩建项目 │ │ │ │ │ │ │
├─────────┼──────┼─────┼─────┼─────┼─────┼──────┤
│高端大豆蛋白生产基│ 2.08亿│ 2505.12万│ 1.38亿│ 89.76│ ---│ ---│
│地建设项目 │ │ │ │ │ │ │
├─────────┼──────┼─────┼─────┼─────┼─────┼──────┤
│年产3万吨大豆拉丝 │ ---│ 2047.59万│ 3007.80万│ 54.69│ ---│ ---│
│蛋白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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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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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5-23 │转让比例(%) │2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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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6.27亿 │转让价格(元)│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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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3622.37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张冠玲、黄瑞华、陈春佳、李广庆、贾辉、张效伟、赵冬杰、赵珂欣、田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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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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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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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5-23 │交易金额(元)│3.51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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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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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8│标的类型 │股权 │
│ │4614股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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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 │张冠玲 │
├──────┼────────────────────────────────────────┤
│交易概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
│ │控制人为张冠玲女士、李广庆先生、贾辉先生、黄瑞华女士、张效伟先生。 │
│ │ 2026年4月7日,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土地集团"或"受让方")与张│
│ │冠玲、李广庆、贾辉、黄瑞华、张效伟、陈春佳、赵冬杰、赵珂欣、田丰(以下简称"转让 │
│ │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转让方 │
│ │将其合计持有的36,223,66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01%)转让给土地集团,并将在完成│
│ │前述股份转让后,张冠玲、李广庆、贾辉、黄瑞华、张效伟解除一致行动关系,转让方及股│
│ │东YUWEI在一定期限内放弃所持剩余股份对应的表决权。股份转让价格为17.30元/股,股份 │
│ │转让价款合计626,669,369.90元。 │
│ │ 张冠玲转让股份数量20284614股,转让股份比例12.33%,协议转让对价350923822.2元 │
│ │ 李广庆转让股份数量1801800股,转让股份比例1.09%,协议转让对价31171140元 │
│ │ 贾辉转让股份数量1762800股,转让股份比例1.07%,协议转让对价30496440元 │
│ │ 黄瑞华转让股份数量6849500股,转让股份比例4.16%,协议转让对价118496350元 │
│ │ 张效伟转让股份数量1524300股,转让股份比例0.93%,协议转让对价26370390元 │
│ │ 陈春佳转让股份数量2446949股,转让股份比例1.49%,协议转让对价42332217.7元 │
│ │ 赵冬杰转让股份数量600000股,转让股份比例0.36%,协议转让对价10380000元 │
│ │ 赵珂欣转让股份数量600000股,转让股份比例0.36%,协议转让对价10380000元 │
│ │ 田丰转让股份数量353700股,转让股份比例0.21%,协议转让对价6119010元 │
│ │ 本次协议转让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 │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合计过户股 │
│ │份数为36,223,6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01%,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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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5-23 │交易金额(元)│3117.11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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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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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801│标的类型 │股权 │
│ │800股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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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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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李广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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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
│ │控制人为张冠玲女士、李广庆先生、贾辉先生、黄瑞华女士、张效伟先生。 │
│ │ 2026年4月7日,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土地集团"或"受让方")与张│
│ │冠玲、李广庆、贾辉、黄瑞华、张效伟、陈春佳、赵冬杰、赵珂欣、田丰(以下简称"转让 │
│ │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转让方 │
│ │将其合计持有的36,223,66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01%)转让给土地集团,并将在完成│
│ │前述股份转让后,张冠玲、李广庆、贾辉、黄瑞华、张效伟解除一致行动关系,转让方及股│
│ │东YUWEI在一定期限内放弃所持剩余股份对应的表决权。股份转让价格为17.30元/股,股份 │
│ │转让价款合计626,669,369.90元。 │
│ │ 张冠玲转让股份数量20284614股,转让股份比例12.33%,协议转让对价350923822.2元 │
│ │ 李广庆转让股份数量1801800股,转让股份比例1.09%,协议转让对价31171140元 │
│ │ 贾辉转让股份数量1762800股,转让股份比例1.07%,协议转让对价30496440元 │
│ │ 黄瑞华转让股份数量6849500股,转让股份比例4.16%,协议转让对价118496350元 │
│ │ 张效伟转让股份数量1524300股,转让股份比例0.93%,协议转让对价26370390元 │
│ │ 陈春佳转让股份数量2446949股,转让股份比例1.49%,协议转让对价42332217.7元 │
│ │ 赵冬杰转让股份数量600000股,转让股份比例0.36%,协议转让对价10380000元 │
│ │ 赵珂欣转让股份数量600000股,转让股份比例0.36%,协议转让对价10380000元 │
│ │ 田丰转让股份数量353700股,转让股份比例0.21%,协议转让对价6119010元 │
│ │ 本次协议转让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 │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合计过户股 │
│ │份数为36,223,6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01%,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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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5-23 │交易金额(元)│3049.64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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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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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762│标的类型 │股权 │
│ │800股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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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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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贾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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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
│ │控制人为张冠玲女士、李广庆先生、贾辉先生、黄瑞华女士、张效伟先生。 │
│ │ 2026年4月7日,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土地集团"或"受让方")与张│
│ │冠玲、李广庆、贾辉、黄瑞华、张效伟、陈春佳、赵冬杰、赵珂欣、田丰(以下简称"转让 │
│ │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转让方 │
│ │将其合计持有的36,223,66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01%)转让给土地集团,并将在完成│
│ │前述股份转让后,张冠玲、李广庆、贾辉、黄瑞华、张效伟解除一致行动关系,转让方及股│
│ │东YUWEI在一定期限内放弃所持剩余股份对应的表决权。股份转让价格为17.30元/股,股份 │
│ │转让价款合计626,669,369.90元。 │
│ │ 张冠玲转让股份数量20284614股,转让股份比例12.33%,协议转让对价350923822.2元 │
│ │ 李广庆转让股份数量1801800股,转让股份比例1.09%,协议转让对价31171140元 │
│ │ 贾辉转让股份数量1762800股,转让股份比例1.07%,协议转让对价30496440元 │
│ │ 黄瑞华转让股份数量6849500股,转让股份比例4.16%,协议转让对价118496350元 │
│ │ 张效伟转让股份数量1524300股,转让股份比例0.93%,协议转让对价26370390元 │
│ │ 陈春佳转让股份数量2446949股,转让股份比例1.49%,协议转让对价42332217.7元 │
│ │ 赵冬杰转让股份数量600000股,转让股份比例0.36%,协议转让对价10380000元 │
│ │ 赵珂欣转让股份数量600000股,转让股份比例0.36%,协议转让对价10380000元 │
│ │ 田丰转让股份数量353700股,转让股份比例0.21%,协议转让对价6119010元 │
│ │ 本次协议转让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 │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合计过户股 │
│ │份数为36,223,6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01%,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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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5-23 │交易金额(元)│1.18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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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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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49│标的类型 │股权 │
│ │500股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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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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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黄瑞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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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
│ │控制人为张冠玲女士、李广庆先生、贾辉先生、黄瑞华女士、张效伟先生。 │
│ │ 2026年4月7日,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土地集团"或"受让方")与张│
│ │冠玲、李广庆、贾辉、黄瑞华、张效伟、陈春佳、赵冬杰、赵珂欣、田丰(以下简称"转让 │
│ │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转让方 │
│ │将其合计持有的36,223,66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01%)转让给土地集团,并将在完成│
│ │前述股份转让后,张冠玲、李广庆、贾辉、黄瑞华、张效伟解除一致行动关系,转让方及股│
│ │东YUWEI在一定期限内放弃所持剩余股份对应的表决权。股份转让价格为17.30元/股,股份 │
│ │转让价款合计626,669,369.90元。 │
│ │ 张冠玲转让股份数量20284614股,转让股份比例12.33%,协议转让对价350923822.2元 │
│ │ 李广庆转让股份数量1801800股,转让股份比例1.09%,协议转让对价31171140元 │
│ │ 贾辉转让股份数量1762800股,转让股份比例1.07%,协议转让对价30496440元 │
│ │ 黄瑞华转让股份数量6849500股,转让股份比例4.16%,协议转让对价118496350元 │
│ │ 张效伟转让股份数量1524300股,转让股份比例0.93%,协议转让对价26370390元 │
│ │ 陈春佳转让股份数量2446949股,转让股份比例1.49%,协议转让对价42332217.7元 │
│ │ 赵冬杰转让股份数量600000股,转让股份比例0.36%,协议转让对价10380000元 │
│ │ 赵珂欣转让股份数量600000股,转让股份比例0.36%,协议转让对价10380000元 │
│ │ 田丰转让股份数量353700股,转让股份比例0.21%,协议转让对价6119010元 │
│ │ 本次协议转让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 │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合计过户股 │
│ │份数为36,223,6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01%,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
└──────┴────────────────────────────────────────┘
┌──────┬────────────────┬──────┬────────────────┐
│公告日期 │2026-05-23 │交易金额(元)│2637.04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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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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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24│标的类型 │股权 │
│ │300股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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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 │张效伟 │
├──────┼────────────────────────────────────────┤
│交易概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
│ │控制人为张冠玲女士、李广庆先生、贾辉先生、黄瑞华女士、张效伟先生。 │
│ │ 2026年4月7日,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土地集团"或"受让方")与张│
│ │冠玲、李广庆、贾辉、黄瑞华、张效伟、陈春佳、赵冬杰、赵珂欣、田丰(以下简称"转让 │
│ │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转让方 │
│ │将其合计持有的36,223,66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01%)转让给土地集团,并将在完成│
│ │前述股份转让后,张冠玲、李广庆、贾辉、黄瑞华、张效伟解除一致行动关系,转让方及股│
│ │东YUWEI在一定期限内放弃所持剩余股份对应的表决权。股份转让价格为17.30元/股,股份 │
│ │转让价款合计626,669,369.90元。 │
│ │ 张冠玲转让股份数量20284614股,转让股份比例12.33%,协议转让对价350923822.2元 │
│ │ 李广庆转让股份数量1801800股,转让股份比例1.09%,协议转让对价31171140元 │
│ │ 贾辉转让股份数量1762800股,转让股份比例1.07%,协议转让对价30496440元 │
│ │ 黄瑞华转让股份数量6849500股,转让股份比例4.16%,协议转让对价118496350元 │
│ │ 张效伟转让股份数量1524300股,转让股份比例0.93%,协议转让对价26370390元 │
│ │ 陈春佳转让股份数量2446949股,转让股份比例1.49%,协议转让对价42332217.7元 │
│ │ 赵冬杰转让股份数量600000股,转让股份比例0.36%,协议转让对价10380000元 │
│ │ 赵珂欣转让股份数量600000股,转让股份比例0.36%,协议转让对价10380000元 │
│ │ 田丰转让股份数量353700股,转让股份比例0.21%,协议转让对价6119010元 │
│ │ 本次协议转让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 │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合计过户股 │
│ │份数为36,223,6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01%,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
└──────┴────────────────────────────────────────┘
┌──────┬────────────────┬──────┬────────────────┐
│公告日期 │2026-05-23 │交易金额(元)│4233.22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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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446│标的类型 │股权 │
│ │949股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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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 │陈春佳 │
├──────┼────────────────────────────────────────┤
│交易概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
│ │控制人为张冠玲女士、李广庆先生、贾辉先生、黄瑞华女士、张效伟先生。 │
│ │ 2026年4月7日,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土地集团"或"受让方")与张│
│ │冠玲、李广庆、贾辉、黄瑞华、张效伟、陈春佳、赵冬杰、赵珂欣、田丰(以下简称"转让 │
│ │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转让方 │
│ │将其合计持有的36,223,66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01%)转让给土地集团,并将在完成│
│ │前述股份转让后,张冠玲、李广庆、贾辉、黄瑞华、张效伟解除一致行动关系,转让方及股│
│ │东YUWEI在一定期限内放弃所持剩余股份对应的表决权。股份转让价格为17.30元/股,股份 │
│ │转让价款合计626,669,369.90元。 │
│ │ 张冠玲转让股份数量20284614股,转让股份比例12.33%,协议转让对价350923822.2元 │
│ │ 李广庆转让股份数量1801800股,转让股份比例1.09%,协议转让对价31171140元 │
│ │ 贾辉转让股份数量1762800股,转让股份比例1.07%,协议转让对价30496440元 │
│ │ 黄瑞华转让股份数量6849500股,转让股份比例4.16%,协议转让对价118496350元 │
│ │ 张效伟转让股份数量1524300股,转让股份比例0.93%,协议转让对价26370390元 │
│ │ 陈春佳转让股份数量2446949股,转让股份比例1.49%,协议转让对价42332217.7元 │
│ │ 赵冬杰转让股份数量600000股,转让股份比例0.36%,协议转让对价10380000元 │
│ │ 赵珂欣转让股份数量600000股,转让股份比例0.36%,协议转让对价10380000元 │
│ │ 田丰转让股份数量353700股,转让股份比例0.21%,协议转让对价6119010元 │
│ │ 本次协议转让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 │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合计过户股 │
│ │份数为36,223,6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01%,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
└──────┴────────────────────────────────────────┘
┌──────┬────────────────┬──────┬────────────────┐
│公告日期 │2026-05-23 │交易金额(元)│1038.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0│标的类型 │股权 │
│ │00股股份 │ │ │
├──────┼────────────────┴──────┴────────────────┤
│买方 │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 │赵冬杰 │
├──────┼────────────────────────────────────────┤
│交易概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
│ │控制人为张冠玲女士、李广庆先生、贾辉先生、黄瑞华女士、张效伟先生。 │
│ │ 2026年4月7日,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土地集团"或"受让方")与张│
│ │冠玲、李广庆、贾辉、黄瑞华、张效伟、陈春佳、赵冬杰、赵珂欣、田丰(以下简称"转让 │
│ │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转让方 │
│ │将其合计持有的36,223,66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01%)转让给土地集团,并将在完成│
│ │前述股份转让后,张冠玲、李广庆、贾辉、黄瑞华、张效伟解除一致行动关系,转让方及股│
│ │东YUWEI在一定期限内放弃所持剩余股份对应的表决权。股份转让价格为17.30元/股,股份 │
│ │转让价款合计626,669,369.90元。 │
│ │ 张冠玲转让股份数量20284614股,转让股份比例12.33%,协议转让对价350923822.2元 │
│ │ 李广庆转让股份数量1801800股,转让股份比例1.09%,协议转让对价31171140元 │
│ │ 贾辉转让股份数量1762800股,转让股份比例1.07%,协议转让对价30496440元 │
│ │ 黄瑞华转让股份数量6849500股,转让股份比例4.16%,协议转让对价118496350元 │
│ │ 张效伟转让股份数量1524300股,转让股份比例0.93%,协议转让对价26370390元 │
│ │ 陈春佳转让股份数量2446949股,转让股份比例1.49%,协议转让对价42332217.7元 │
│ │ 赵冬杰转让股份数量600000股,转让股份比例0.36%,协议转让对价10380000元 │
│ │ 赵珂欣转让股份数量600000股,转让股份比例0.36%,协议转让对价10380000元 │
│ │ 田丰转让股份数量353700股,转让股份比例0.21%,协议转让对价6119010元 │
│ │ 本次协议转让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 │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合计过户股 │
│ │份数为36,223,6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01%,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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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5-23 │交易金额(元)│1038.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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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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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0│标的类型 │股权 │
│ │00股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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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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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赵珂欣 │
├──────┼────────────────────────────────────────┤
│交易概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
│ │控制人为张冠玲女士、李广庆先生、贾辉先生、黄瑞华女士、张效伟先生。 │
│ │ 2026年4月7日,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土地集团"或"受让方")与张│
│ │冠玲、李广庆、贾辉、黄瑞华、张效伟、陈春佳、赵冬杰、赵珂欣、田丰(以下简称"转让 │
│ │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转让方 │
│ │将其合计持有的36,223,66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01%)转让给土地集团,并将在完成│
│ │前述股份转让后,张冠玲、李广庆、贾辉、黄瑞华、张效伟解除一致行动关系,转让方及股│
│ │东YUWEI在一定期限内放弃所持剩余股份对应的表决权。股份转让价格为17.30元/股,股份 │
│ │转让价款合计626,669,369.90元。 │
│ │ 张冠玲转让股份数量20284614股,转让股份比例12.33%,协议转让对价350923822.2元 │
│ │ 李广庆转让股份数量1801800股,转让股份比例1.09%,协议转让对价31171140元 │
│ │ 贾辉转让股份数量1762800股,转让股份比例1.07%,协议转让对价30496440元 │
│ │ 黄瑞华转让股份数量6849500股,转让股份比例4.16%,协议转让对价118496350元 │
│ │ 张效伟转让股份数量1524300股,转让股份比例0.93%,协议转让对价26370390元 │
│ │ 陈春佳转让股份数量2446949股,转让股份比例1.49%,协议转让对价42332217.7元 │
│ │ 赵冬杰转让股份数量600000股,转让股份比例0.36%,协议转让对价10380000元 │
│ │ 赵珂欣转让股份数量600000股,转让股份比例0.36%,协议转让对价10380000元 │
│ │ 田丰转让股份数量353700股,转让股份比例0.21%,协议转让对价6119010元 │
│ │ 本次协议转让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 │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合计过户股 │
│ │份数为36,223,6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01%,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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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5-23 │交易金额(元)│611.9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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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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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537│标的类型 │股权 │
│ │00股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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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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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田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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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
│ │控制人为张冠玲女士、李广庆先生、贾辉先生、黄瑞华女士、张效伟先生。 │
│ │ 2026年4月7日,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土地集团"或"受让方")与张│
│ │冠玲、李广庆、贾辉、黄瑞华、张效伟、陈春佳、赵冬杰、赵珂欣、田丰(以下简称"转让 │
│ │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转让方 │
│ │将其合计持有的36,223,66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01%)转让给土地集团,并将在完成│
│ │前述股份转让后,张冠玲、李广庆、贾辉、黄瑞华、张效伟解除一致行动关系,转让方及股│
│ │东YUWEI在一定期限内放弃所持剩余股份对应的表决权。股份转让价格为17.30元/股,股份 │
│ │转让价款合计626,669,369.90元。 │
│ │ 张冠玲转让股份数量20284614股,转让股份比例12.33%,协议转让对价350923822.2元 │
│ │ 李广庆转让股份数量1801800股,转让股份比例1.09%,协议转让对价31171140元 │
│ │ 贾辉转让股份数量1762800股,转让股份比例1.07%,协议转让对价30496440元 │
│ │ 黄瑞华转让股份数量6849500股,转让股份比例4.16%,协议转让对价118496350元 │
│ │ 张效伟转让股份数量1524300股,转让股份比例0.93%,协议转让对价26370390元 │
│ │ 陈春佳转让股份数量2446949股,转让股份比例1.49%,协议转让对价42332217.7元 │
│ │ 赵冬杰转让股份数量600000股,转让股份比例0.36%,协议转让对价10380000元 │
│ │ 赵珂欣转让股份数量600000股,转让股份比例0.36%,协议转让对价10380000元 │
│ │ 田丰转让股份数量353700股,转让股份比例0.21%,协议转让对价6119010元 │
│ │ 本次协议转让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 │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合计过户股 │
│ │份数为36,223,6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01%,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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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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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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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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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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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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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或“本次发行”),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土地集团”)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
│ │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以下简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
│ │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最终确定为12.40元/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 │
│ │超过2143.02万股(含本数),土地集团拟认购的金额不超过26573.45万元(含本数)。 │
│ │ 2026年4月7日,土地集团与张冠玲女士、李广庆先生、贾辉先生、黄瑞华女士、张效伟│
│ │先生、陈春佳女士、赵冬杰先生、赵珂欣女士、田丰先生等9名股东(以下简称“转让方” │
│ │)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上述转让方将其合计持有的36223663股股份(│
│ │占公司总股本的22.01%)转让给土地集团,并将在完成前述股份转让后,5名实际控制人张 │
│ │冠玲女士、李广庆先生、贾辉先生、黄瑞华女士、张效伟先生解除一致行动关系,转让方放│
│ │弃所持剩余股份对应的表决权。2026年4月7日,5名实际控制人签署《解除一致行动协议》 │
│ │;2026年4月7日,转让方及股东YUWEIWU分别签署了《不可撤销放弃表决权承诺函》。本次 │
│ │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土地集团,持有公司3622366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 │本的22.01%,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山东省国资委。 │
│ │ 2、2026年4月7日,公司与土地集团签署《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省土 │
│ │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
│ │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 │
│ │次关联交易已取得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需经过│
│ │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
│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关系及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关系 │
│ │ 本次发行对象为土地集团。基于前述《股份转让协议》等相关安排,土地集团将成为公│
│ │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土地集团系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发行│
│ │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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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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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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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山东省聊城市莘县鸿图街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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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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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商变更情况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变更法定代表人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近日,公司完成法定代表人等工商信息变更及备案手续,并取得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
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5007262087676
名称: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它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王彦太
注册资本:壹亿陆仟肆佰伍拾伍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0年12月08日
住所:莘县鸿图街19号(一照多址)
经营范围: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GB20371-2016)、大豆油(GB1535)生产、销售;大豆购销;
吹瓶生产、销售;大豆膳食纤维、低温豆粕、大豆磷脂、低温脱脂白豆片、大豆多糖、大豆深
加工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含茶制品的代用茶的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上述经营项目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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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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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山东省聊城市莘县鸿图街19号)(四)表决方式是否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广庆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4人,公司董事长李广庆先生、副董事长张效伟先生、董事田
丰先生、职工代表董事王才立先生列席了会议。
2、董事会秘书田丰先生、副总经理安志国先生、曹连锋先生、张钊先生、李吉军先生及
财务总监李乃雨先生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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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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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原定任期将于2027年
12月届满,鉴于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张冠玲、李广庆、贾辉、黄瑞华、张效伟与山东省土地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土地集团”)已完成股权交割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已变更为土地集
团,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变更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顺利推动公司控制
权变更后续事宜,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按照相关法
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召开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
举王才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
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才立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将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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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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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协议转让的主要内容2026年4月7日,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土地集团”或“受让方”)与张冠玲、李广庆、贾辉、黄瑞华、张效伟、陈春佳、赵冬
杰、赵珂欣、田丰(以下简称“转让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转让方
将其合计持有的3622366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01%)转让给土地集团,并将在完成前述
股份转让后,张冠玲、李广庆、贾辉、黄瑞华、张效伟解除一致行动关系,转让方及股东YUWE
IWU在一定期限内放弃所持剩余股份对应的表决权。2026年4月7日,张冠玲、李广庆、贾辉、
黄瑞华、张效伟等5名实际控制人签署《解除一致行动协议》;2026年4月7日,转让方及股东Y
UWEIWU分别签署《不可撤销放弃表决权承诺函》。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土地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张冠玲、李广庆
、贾辉、黄瑞华、张效伟变更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协议转让的办理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合计过户股份数
为362236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01%,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协议转让涉及的其他安排
土地集团承诺通过本次协议受让方式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转让完成之日起36个月
内,不对外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上市公
司股份,也不由上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本次通过协议受让方式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后60
个月内,不对外转让上市公司控制权;但在同一实际控制下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的不受前
述期限的限制。转让方及股东YUWEIWU承诺,本次协议转让后的36个月内,不会对外直接或间
接转让本人持有的嘉华股份剩余股份,不会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嘉华股份剩
余股份,也不由嘉华股份回购该部分剩余股份。但在本人同一实际控制下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
转让的不受前述36个月的限制。
一、协议转让前期基本情况
2026年4月7日,土地集团与张冠玲、李广庆、贾辉、黄瑞华、张效伟、陈春佳、赵冬杰、
赵珂欣、田丰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土地集团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转让
方持有的嘉华股份3622366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01%),并将在完成前述股份转让后,
张冠玲、李广庆、贾辉、黄瑞华、张效伟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同时,转让方及股东YUWEIWU分
别签署了《表决权放弃承诺》,承诺自标的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至《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议》约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完成之日或土地集团取得嘉华股份控制权36个月(以二者在先
届至的时间为准)止,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上市公司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2026年4月7日,张冠玲、李广庆、贾辉、黄瑞华、张效伟签署《解除一致行动协议》,协
议约定,张冠玲、李广庆、贾辉、黄瑞华、张效伟于2025年9月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于标
的股份转让之日起解除。该《一致行动协议》解除后,张冠玲、李广庆、贾辉、黄瑞华、张效
伟的一致行动关系终止,所持嘉华股份的股份表决权不再合并计算,均独立行使股东权利,履
行相关义务。2026年4月7日,公司与土地集团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土地集
团拟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214302
00股(含本数),发行完成后土地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为31.0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的股票发行数量为准。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土地集团持有上市公司36223663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2.0
1%,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土地集团,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土地集团将持有上市公司57653863股股份
,占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1.00%。
上述内容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
露的《关于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关于公司股东
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6-015)等相关公告。
公司已收到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
限公司并购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意见》(鲁国资收益字[2026]15号),国家市场
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
2026〕257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就本次股份转让出具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
议转让确认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披露的《关于收到山东省国资委批复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
24),于2026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经营者
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
6-025)以及于2026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取得上
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二、协议转让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本次协议转让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合计过户股份数
为362236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01%,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本次协议转让办理情况与前期披露情况及协议约定安排一致,前期公告披露后未签订补充
协议或者作出其他安排。受让方已按照《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相关约定完成了本次股
份转让过户登记前涉及的前期价款支付,后续将按照协议约定完成剩余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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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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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8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山东省聊城市莘县鸿图街19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8日
至2026年6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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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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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授信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综
合授信额度。
审议程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申请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
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外币业务、信用证、贸易融资、进口押汇、进口T/T押汇、进
口代付、商票保贴、买断式票据直贴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不动产或动产抵押
担保、财产权利质押担保等,具体以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
额,具体融资时间、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本次授信有效期为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结束之日止。在上述期限内,
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各金融机构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且公司不再
就每笔授信或融资事宜上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为提高业务效率,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指定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办理签署授信(包
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及担保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或其他法律文件,并可根
据融资成本及各金融机构资信状况具体选择金融机构及融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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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天
健”)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
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2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
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史钢伟,200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5家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彦泽,2022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22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义国兵,201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3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
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公司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支付2025年年报审计费用43万元(不含税),支付2025年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
不含税),本期审计费用较上一年无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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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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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在满足中期分红条件及比例的情况下,具体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04488422.09元。经董
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
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16455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291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
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822750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
例86.88%。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
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
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
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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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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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在审议董事薪酬议案时全体董
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议案时,兼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经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事前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委员已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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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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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22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山东省聊城市莘县鸿图街19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6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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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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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或“本次发行”),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土地集团”)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以下简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最终确定为12.40元/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2143.02万
股(含本数),土地集团拟认购的金额不超过26573.45万元(含本数)。
2026年4月7日,土地集团与张冠玲女士、李广庆先生、贾辉先生、黄瑞华女士、张效伟先
生、陈春佳女士、赵冬杰先生、赵珂欣女士、田丰先生等9名股东(以下简称“转让方”)签
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上述转让方将其合计持有的36223663股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22.01%)转让给土地集团,并将在完成前述股份转让后,5名实际控制人张冠玲女士
、李广庆先生、贾辉先生、黄瑞华女士、张效伟先生解除一致行动关系,转让方放弃所持剩余
股份对应的表决权。2026年4月7日,5名实际控制人签署《解除一致行动协议》;2026年4月7
日,转让方及股东YUWEIWU分别签署了《不可撤销放弃表决权承诺函》。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
,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土地集团,持有公司3622366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01%,公司
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山东省国资委。
2、2026年4月7日,公司与土地集团签署《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省土地
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
关联交易已取得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需经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关系及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为土地集团。基于前述《股份转让协议》等相关安排,土地集团将成为公司
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土地集团系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发行构成
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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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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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
4〕17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
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
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审慎、客观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
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也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
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及测算说明
1、假设2026年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于2026年6月30日完成,该预测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
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时间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164550000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的影
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的变化。
4、假设本次发行股数为21430200股,募集资金为26573.45万元,且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
响。本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同意注册、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
等情况最终确定。
5、根据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公告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5年1-9月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8217.30万元、8163.95万元。假设公司20
2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
别为2025年三季度相应指标的年化金额(即2025年1-9月数据的4/3倍),在此基础上,对2026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按以
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与2025年度持平;(2)较2025年增长10%;(3)较2025年增长20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
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6、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测算,暂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业务经营
、财务状况等(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7、在预测公司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8、上述假设仅为测试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
025年度和2026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
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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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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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
公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相
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基于本次发行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待相关
工作及事项准备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会的通知,提请股东会审议本次发行相关议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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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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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为张冠玲女士、李广庆先生、贾辉先生、黄瑞华女士、张效伟先生。
2026年4月7日,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土地集团”或“受让方”)与
张冠玲、李广庆、贾辉、黄瑞华、张效伟、陈春佳、赵冬杰、赵珂欣、田丰(以下简称“转让
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转让方
将其合计持有的3622366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01%)转让给土地集团,并将在完成前述
股份转让后,张冠玲、李广庆、贾辉、黄瑞华、张效伟解除一致行动关系,转让方及股东YUWE
I在一定期限内放弃所持剩余股份对应的表决权。2026年4月7日,张冠玲、李广庆、贾辉、黄
瑞华、张效伟等5名实际控制人签署《解除一致行动协议》;2026年4月7日,转让方及股东YUW
EIWU分别签署《不可撤销放弃表决权承诺函》。
本次协议转让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土地集团,公司实际控
制人将由张冠玲、李广庆、贾辉、黄瑞华、张效伟变更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土地集团得到相关主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
理总局反垄断局经营者集中审查、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同意,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协议转让相关过户手续。该事项最终能否实施完成及实施完成
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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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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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及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
理水平,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维护投资者利益,现将公司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
况公告如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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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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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
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保护中小投
资者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公司《未来三年
(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制定的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有关规
定,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充
分考虑和广泛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积极回报投资者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进
一步增强公司利润分配特别是现金分红的透明度,以便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在满足公
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对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分配方式。
二、本规划制定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分析了经营发展实际及业务发展目标、股东的要求和
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充分考虑了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
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
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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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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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
发行相关的议案。公司就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
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
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其他补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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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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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贯彻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
理念,切实保障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推进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制定了《2025年度“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本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2025年,公司锚定“稳健经营、长远发展”战略方向,以大豆蛋白核心主业为定位,聚焦
主营业务深耕与综合实力提升,持续深化蛋白产品功能细分研究和应用领域拓展,以产品服务
为基,以客户市场为导,通过整合产品矩阵、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成本管控、塑造品牌形象等
多项举措,全面提升公司运营质效,推动企业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在生产建设方面,公司构建从原料大豆采购、热电能源供应、存储运输管控、生产计划协
同以及全程品控保障、销售市场服务的全体系协作模式,统筹业务布局,优化资源配置,保障
产供销全链路协同运作。在生产端推行精益管理,优化内部管理流程,降低单位运营成本,提
升管理效能,在保持原有生产线高开工率的同时,积极推进新建募投项目产能释放,实际产能
规模不断提升,主要产品产量实现了稳定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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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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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山
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含一名职工
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
选举王才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
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此公告。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王才立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3年7月至
今,就职于本公司,历任研发助理工程师、研发工程师、研究所副所长,2018年11月至2025年
10月,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才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00100股,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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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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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71,471,328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71,471,328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9月9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8月15日出具的《关
于核准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30号
)核准,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股份”或“公司”)首次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140,000股,并于2022年9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64,55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数量为1
23,41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数量为41,14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
书》。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涉及股东共计11户,共计71,471
,328股,占公司总股本43.43%。上述股东锁定期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该部分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将于2025年9月9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至今
,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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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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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45952469.52元。经董
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
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
6455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9365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9.2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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