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182 嘉华股份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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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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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厂区2万吨分离蛋 │ 1.73亿│ 9765.52万│ 1.70亿│ 98.54│ ---│ ---│
│白扩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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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大豆蛋白生产基│ 1.53亿│ 2505.12万│ 1.38亿│ 89.76│ ---│ ---│
│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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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万吨大豆拉丝 │ 5500.00万│ 2047.59万│ 3007.80万│ 54.69│ ---│ ---│
│蛋白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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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大豆蛋白生产基│ 2.08亿│ 2505.12万│ 1.38亿│ 89.76│ ---│ ---│
│地建设项目 │ │ │ │ │ │ │
├─────────┼──────┼─────┼─────┼─────┼─────┼──────┤
│年产3万吨大豆拉丝 │ ---│ 2047.59万│ 3007.80万│ 54.69│ ---│ ---│
│蛋白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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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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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18 │交易金额(元)│2.39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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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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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锅炉、蒸汽管网、厂房等房屋建筑类│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 │
│ │及热电设备类资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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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莘县嘉华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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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莘县物环供热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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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参与莘县物环供热有限公司所属锅│
│ │炉、蒸汽管网、厂房等房屋建筑类及热电设备类资产的公开挂牌竞拍,标的资产转让底价为│
│ │23,930.41万元,具体竞拍金额以成交价格为准。 │
│ │ 本次交易标的名称为莘县物环供热有限公司所属锅炉、蒸汽管网、厂房等房屋建筑类及│
│ │热电设备类资产,包含主厂房、蒸汽管网、3#机组(锅炉.发电)等设备,以上资产位于山 │
│ │东省聊城市莘县东鲁街道办事处甘泉路北段热电厂院内。 │
│ │ 2024年12月16日,公司收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结果通知单》,莘县嘉华能源有│
│ │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成交价款人民币23,930.41万元顺利竞得该标的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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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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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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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天
健”)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
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公司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支付2024年年报审计费用43万元(不含税),支付2024年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
不含税),本期审计费用较上一年无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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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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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目的: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和减少因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对公
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促进公司稳健发展,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
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公司将在合法合规的期货交易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期货、期权等合约交易,交易品种主要是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
料大豆。
交易金额: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和权利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
0.00万元,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有效规避和减少因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对
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但同时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资金风险、技术风险
和操作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和减少因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
造成的不利影响,促进公司稳健发展,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控制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保障主营
业务稳步发展。
(二)交易金额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
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上述额度在授权期
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
)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将在合法合规的期货交易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期货、期
权等合约交易,交易品种主要是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大豆。
(五)交易期限
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
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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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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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山东嘉华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
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
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授权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授权事项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
事项进行自查和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
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
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
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的特定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
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限售期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且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价基准日可
以为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
①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②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取得公
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③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2)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
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
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5、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
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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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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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在满足中期分红条件情况下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16829879.99元。经董
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
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16455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45500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5.0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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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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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授信金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综
合授信额度。
审议程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
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外币业务、信用证、贸易融资、进口押汇、进口T/T押汇、进
口代付、商票保贴、买断式票据直贴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不动产或动产抵押
担保、财产权利质押担保等,具体以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
额,具体融资时间、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本次授信有效期为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结束之
日止。在上述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各金融机构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
相互调剂,且公司不再就每笔授信或融资事宜上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业务效率,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指定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办理签署授信(包
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及担保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或其他法律文件,并可根
据融资成本及各金融机构资信状况具体选择金融机构及融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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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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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
方案的议案》《关于拟定第六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拟定第六届监事会监
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在审议董事薪酬议案时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监事薪酬议案时全
体监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将相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认为董事薪酬符合既定方针和章程规定,全体委员回避表决,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
审议。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议案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回避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期限
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有效;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有效。
二、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对象为: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董事的工作内容及公司实际情况,提议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间薪酬方案如下
:
非独立董事:提议在第六届非独立董事任职期间,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的经营规模、效
益、年度任务考核等情况制定薪酬分配方案,按照固定薪酬与绩效奖金相结合的方式执行,固
定薪酬根据不同岗位标准按月发放,绩效奖金根据考核评定结果发放。
独立董事:提议在第六届独立董事任职期间,给予每人每季度12,500元人民币(税前)的
津贴。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或根据章程行使职权所发生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交通费、住宿费等由公司另行支付。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监事工作内容及任职情况,提议在第六届监事任职期间,由公司监事会结合公司
的经营规模、效益、年度任务考核等情况制定薪酬分配方案,按照固定薪酬与绩效奖金相结合
的方式执行,固定薪酬根据不同岗位标准按月发放,绩效奖金根据考核评定结果发放。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及公司实际情况,提议在第六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由
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的经营规模、效益、年度任务考核等情况制定薪酬分配方案,按照固定薪
酬与绩效奖金相结合的方式执行,固定薪酬根据不同岗位标准按月发放,绩效奖金根据考核评
定结果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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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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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新嘉华进出口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
于近日对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进行了变更,由李广庆先生为公司新一届执行董事,并担任法
定代表人。
青岛新嘉华进出口有限公司现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青岛市市北区行政审
批服务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登记信息如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682572
03XT
名称:青岛新嘉华进出口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广庆
注册资本:壹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9年01月16日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黑龙江南路2号丙1504-06户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
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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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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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及2024年12月25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
营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增加经营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6)及《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变更法定代表人及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由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变更后的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5007262087676
名称: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它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李广庆
注册资本:壹亿陆仟肆佰伍拾伍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0年12月08日
住所:莘县鸿图街19号(一照多址)
经营范围: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GB20371-2016)、大豆油(GB1535)生产、销售;大豆购销;
吹瓶生产、销售;大豆膳食纤维、低温豆粕、大豆磷脂、低温脱脂白豆片、大豆多糖、大豆深
加工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含茶制品的代用茶的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上述经营项目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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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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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才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
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
期一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仍将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职务。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王才立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3年7月至
今,就职于本公司,历任研发助理工程师、研发工程师、研究所副所长,2018年11月至今任本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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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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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4年12月13日,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参与公开竞拍购买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
49),公司参与莘县物环供热有限公司委托拍卖的锅炉、蒸汽管网、厂房等房屋建筑类及热电
设备类资产的公开挂牌竞拍。现补充披露内容如下:
一、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名称:莘县物环供热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522MA3T4WB24M
成立时间:2020年5月
注册地(住所):山东省聊城市莘县东鲁街道办事处甘泉路北段热电厂院内
法定代表人:杨增涛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股东:莘县物环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热力、电力的生产(凭许可证经营)、购销、经营;热力工程、电力工程、供
热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维修;城市集中供热管网及相关设施的建设、经营及维护;集中供
热;供热设备材料的供应;粉煤灰的综合利用;供热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名称和类型
本次交易标的为莘县物环供热有限公司委托拍卖的锅炉、蒸汽管网、厂房等房屋建筑类及
热电设备类资产,包含固定资产、生物性资产及无形资产。
(二)交易标的权属情况
因业务关联及经营场所范围原因,本次交易标的涉及莘县城市供热有限公司、莘县物环供
热有限公司、山东莘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由莘县物环供热有限公司委
托拍卖。
标的资产中的锅炉、蒸汽管网、厂房及热电设备等资产现由公司子公司租赁运营。标的资
产权属清晰,其中3#机组(锅炉.发电)抵押给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不影响
正常使用,成交后转让方可协助办理解押手续,其余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
让的情况。除上述情况外,标的资产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或妨碍权
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该标的资产由出让单位自2015年至2023年期间陆续购买或自建取得并投入使用,目
前使用状况良好。标的资产取得原值为43676.23万元,每年按会计规定计提折旧,截至2024年
7月31日,已计提折旧/摊销金额19112.63万元(未经审计)。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涉及公司或标的公司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等事项,不会产
生同业竞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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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购销商品或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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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参与莘县物环供热有限公司所属
锅炉、蒸汽管网、厂房等房屋建筑类及热电设备类资产的公开挂牌竞拍,标的资产转让底价为
23930.41万元,具体竞拍金额以成交价格为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竞拍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参与竞拍及后续协议
签订等相关事宜。若最终竞拍成交确认金额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将该事
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竞拍事项最终结果尚不确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竞拍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本次交易标的名称为莘县物环供热有限公司所属锅炉、蒸汽管网、厂房等房屋建筑类及热
电设备类资产,于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2月13日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转让
底价为23930.41万元。
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公开竞拍
购买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竞拍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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