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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研院(60318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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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183 建研院 更新日期:2024-04-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7490.00│ ---│ 人民币│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6045.00│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综合性检测机构建设│ 1.20亿│ 3449.20万│ 9575.58万│ 79.80│ ---│ ---│ │项目 │ │ │ │ │ │ │ ├─────────┼──────┼─────┼─────┼─────┼─────┼──────┤ │支付本次重组现金对│ 8715.03万│ ---│ 8715.03万│ 100.00│ ---│ ---│ │价 │ │ │ │ │ │ │ ├─────────┼──────┼─────┼─────┼─────┼─────┼──────┤ │支付中介费用等交易│ 1500.00万│ ---│ 1500.00万│ 100.00│ ---│ ---│ │税费 │ │ │ │ │ │ │ ├─────────┼──────┼─────┼─────┼─────┼─────┼──────┤ │年加工1000万平方米│ 7000.00万│ ---│ 7002.31万│ 100.00│-1199.60万│ ---│ │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等│ │ │ │ │ │ │ │项目 │ │ │ │ │ │ │ ├─────────┼──────┼─────┼─────┼─────┼─────┼──────┤ │绿色建筑技术研究与│ 2037.96万│ 539.04万│ 1080.09万│ 53.00│ ---│ ---│ │工程服务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9700.00万│ ---│ 9704.22万│ 100.04│ ---│ ---│ ├─────────┼──────┼─────┼─────┼─────┼─────┼──────┤ │企业营销网络与信息│ 1894.50万│ 169.34万│ 927.21万│ 48.94│ ---│ ---│ │化系统建设项目 │ │ │ │ │ │ │ ├─────────┼──────┼─────┼─────┼─────┼─────┼──────┤ │创新建筑技术工程研│ 2059.92万│ 551.22万│ 1135.14万│ 55.11│ ---│ ---│ │发中心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万│ ---│ 1001.23万│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4-16│股权回购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15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700万元(含);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25元/股(含);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方案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期间的股份增减持计划。若未来上述相关主体拟实 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 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若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 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 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涉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和广大 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 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全 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的股份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期限和相关要求 (1)本次回购的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①如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达到最低限额,可以选 择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如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期 限自该日起自动提前届满。②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 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①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②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以集合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需符合下列要求:①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 日交易涨跌幅限制的价格;②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 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③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 2024-04-16│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1982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9月18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6)截至2023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58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3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2人。 (7)公证天业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0171.4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4627.19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13580.35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62家,审计收费总额63 11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 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截至2023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9.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 下同)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不存 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 2024-04-16│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比例不 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 利润112121577.58元(合并口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合理统筹公司未来资 金使用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公司近年业绩情况以及公司目前的股本规模情况。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0104715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547121. 8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实现可供投资者分配净利润比例为20.1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2023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全体出席董事同意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4-16│其他事项 ──────┴──────────────────────────────────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并参照所在地区、行业的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研究并提议,拟对独立董事薪酬方案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为6万元/年(含税)调整至10万元/年(含税) ; 2、按月度平均发放,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始执行; 3、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公司本次调整独立董 事薪酬,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及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独立董 事勤勉履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4-16│其他事项 ──────┴──────────────────────────────────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 产进行分析,评估是否产生减值迹象,对可收回金额或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资产计提了 相应的减值准备。 经公司测算,本年共计提了各项资产减值准备27892855.63元。 ──────┬────────────────────────────────── 2024-01-23│其他事项 ──────┴──────────────────────────────────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 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4年1月2 2日召开,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丽萍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本次选举的职工监事将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监事共同组成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一致。 ──────┬────────────────────────────────── 2023-12-09│其他事项 ──────┴──────────────────────────────────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研院”)于2023年12月 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 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0,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日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 近日,该全资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了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 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MAD78BN070 企业名称:上海苏建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华江路129弄6号JT10610室 法定代表人:丁整伟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 产租赁;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 2023-12-05│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9,312,31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9,312,31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2月11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研院”)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冯国宝等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93号)核准,向冯国宝、吴庭翔、丁整伟等 11人发行股份15,837,276股。上述发行股份的新增股份已于2019年12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限售股,共涉及冯国宝、丁整伟等11名股东。 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之后,若在盈利承诺期内当年实现盈利承诺,或者虽 未实现盈利承诺但已履行完毕盈利补偿义务,按照分别不超过本人持有的本次发行股份的25% 、25%、25%、25%的比例分四期进行股票解禁。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 审核报告》(苏公W[2023]E1099),中测行完成了2022年度业绩承诺,可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新增股份的第四期25%部分进行股票解禁。本次解禁涉及股份9,312,310股,将于2023年12月11 日起上市流通。 ──────┬────────────────────────────────── 2023-12-02│对外投资 ──────┴────────────────────────────────── 投资标的名称:上海苏建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公司登记机关最后核准的 名称为准)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股权结构:公司以现金出资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风险提示:1、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尚需国家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实施。 2、未来全资子公司所进行的业务将受宏观经济、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将可能 面临投资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满足公司基础设施建设和资产运营管理需求,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 司上海苏建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公司登记机关最后核准的名称为准),注册 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2、2023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 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投资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与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2023-11-30│其他事项 ──────┴────────────────────────────────── 持有公司股份5343112股(占公司当前股份的1.07%)的股东丁整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0.26%)。其中集中竞价交易将于本减持 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6个月内进行,减持计划结束日期为2023年11月28日。 截止2023年11月28日,本次减持时间已届满,股东丁整伟减持股份530500股。截止2023年 11月28日收盘,丁整伟持有公司股份4812612股,占公司当前股份的0.96%。 ──────┬────────────────────────────────── 2023-10-28│其他事项 ──────┴──────────────────────────────────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研院”、“公司”)于2023年10 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 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4791360份股票期权。 ──────┬────────────────────────────────── 2023-10-21│其他事项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顾小平持有公司股份419771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84%), 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以及通过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均为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前期,公司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的计划公告,具体详见(2023-008相关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公告)。目前,减持期间已届满。 ──────┬────────────────────────────────── 2023-10-11│其他事项 ──────┴──────────────────────────────────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2,378,160股,行权 有效期2022年11月8日至2023年9月28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截至2023年9月28日,公司本 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19名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数量为204,000股,占该期可 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8.58%。其中,于2023年第三季度共行权191,000股,占该期可行权股票期 权总量的8.03%。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本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 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现已届满,未在行权期内行权的全部股票 期权将由公司统一注销。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根据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 年9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 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2022年第四季度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数量为2200股,占该期可行权 股票期权总量的0.0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月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 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年第四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 01)。 2023年第二季度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数量为10,800股,占该期可行 权股票期权总量的0.4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7月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 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第二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3-031)。 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行权价格调整为4.78元/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1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一)激励对象行权情况 1、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023年第三季度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情况 (二)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行权人数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182人,截至2023年9月28日,共19人参与行权。 ──────┬────────────────────────────────── 2023-09-28│其他事项 ──────┴──────────────────────────────────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研院”)于2023年8月3 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设 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0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3年9月1日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近日,该全资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了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 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CYTK934Y 企业名称:苏州市建研置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唯正路8号 法定代表人:王晓艳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3年9月26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住房租赁;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3-09-21│其他事项 ──────┴──────────────────────────────────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研院”)于2023年8月3 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设 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其他投资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华维检测技术(苏州 )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设立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华维检测”),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3年9月1日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20 22年9月12日披露了《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近日,华维检测技术(苏州)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了苏州工业园区行政 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CY7JLN1D 企业名称:华维检测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唯正路8号 法定代表人:王晓艳 注册资本:8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3年9月18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计量技术服务;数字技术 服务;标准化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仪器仪表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3-09-01│对外投资 ──────┴────────────────────────────────── 投资标的名称:苏州市建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公司登记机关最后核准的 名称为准)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股权结构:公司以现金出资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满足公司基础设施建设和资产运营管理需求,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 司苏州市建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公司登记机关最后核准的名称为准),注册 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2、2023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 资子公司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投资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2023-09-01│对外投资 ──────┴──────────────────────────────────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华维检测技术(苏州)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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