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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研院(60318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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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183 建研院 更新日期:2024-11-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7490.00│ ---│ 人民币│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6045.00│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综合性检测机构建设│ 1.20亿│ 3449.20万│ 9575.58万│ 79.80│ ---│ ---│ │项目 │ │ │ │ │ │ │ ├─────────┼──────┼─────┼─────┼─────┼─────┼──────┤ │支付本次重组现金对│ 8715.03万│ ---│ 8715.03万│ 100.00│ ---│ ---│ │价 │ │ │ │ │ │ │ ├─────────┼──────┼─────┼─────┼─────┼─────┼──────┤ │支付中介费用等交易│ 1500.00万│ ---│ 1500.00万│ 100.00│ ---│ ---│ │税费 │ │ │ │ │ │ │ ├─────────┼──────┼─────┼─────┼─────┼─────┼──────┤ │年加工1000万平方米│ 7000.00万│ ---│ 7002.31万│ 100.00│-1199.60万│ ---│ │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等│ │ │ │ │ │ │ │项目 │ │ │ │ │ │ │ ├─────────┼──────┼─────┼─────┼─────┼─────┼──────┤ │绿色建筑技术研究与│ 2037.96万│ 539.04万│ 1080.09万│ 53.00│ ---│ ---│ │工程服务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9700.00万│ ---│ 9704.22万│ 100.04│ ---│ ---│ ├─────────┼──────┼─────┼─────┼─────┼─────┼──────┤ │企业营销网络与信息│ 1894.50万│ 169.34万│ 927.21万│ 48.94│ ---│ ---│ │化系统建设项目 │ │ │ │ │ │ │ ├─────────┼──────┼─────┼─────┼─────┼─────┼──────┤ │创新建筑技术工程研│ 2059.92万│ 551.22万│ 1135.14万│ 55.11│ ---│ ---│ │发中心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万│ ---│ 1001.23万│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10-22 │交易金额(元)│3956.58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浙江宏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份 │ │ │ ├──────┼────────────────┴──────┴────────────────┤ │买方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夏进福、沈利伟 │ ├──────┼────────────────────────────────────────┤ │交易概述 │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检测业务的综合竞争能力,同时拓展浙江区域市场。苏州市建筑科学研│ │ │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夏进福、沈利伟签订《股权收购协议书》│ │ │,收购其所持有的浙江宏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宏业检测”)51│ │ │%的股份。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宏业检测51%股份,成为其控股股东,转让价格合计为整│ │ │体估值×51%=3,956.58万元。 │ └──────┴────────────────────────────────────────┘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10-26│其他事项 ──────┴──────────────────────────────────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研院”、“公司”)于2024年10 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3002400份股票期权。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以及历次调整情况 1.公司于2021年9月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事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江苏九典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事项议案。 3.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向191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702万股,行权价格5.85元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江苏九典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书。 4、2022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调整 后授予数量842.4万股,行权价格4.82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5、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实施2022年度权益 分派,同意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为4.7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江苏九典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1、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 权期公司业绩考核要求为:公司业绩考核,以2020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度增长率不低于 30.00%;2023年度净利润不低于15971.06万元。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时使用的净利润为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成本费用影 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测算,公司2023年度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要求,所有激励对象对应的已获授的股票期 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鉴于上述情况,公司将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30024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结 束。 ──────┬────────────────────────────────── 2024-10-26│其他事项 ──────┴──────────────────────────────────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鉴于前期决策的开展票 据池业务的事项已到期,综合公司使用票据池结算的情况,拟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并同意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票据池额度,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的36个月内,在授权期限内,额度滚动使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承兑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 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 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董事会授权公 司财务总监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协议签订之日起36个月。 4、实施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票据池额度,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具 体每笔发生额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根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 化原则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 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由董事会 授权财务总监根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1、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通过将票据存入协议银行,由银行进行集中管理,代为保管、 托收,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银行承兑汇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 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 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 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 2024-10-22│收购兼并 ──────┴──────────────────────────────────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收购浙江宏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权,转让价格3956.58万元人民币,以现金 方式支付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完成后,可能存在一定市场、经营和管理风险,以及未达预期目标风险,公司将 采取适当的策略和管理措施,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述 1、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检测业务的综合竞争能力,同时拓展浙江区域市场。公司拟与夏 进福、沈利伟签订《股权收购协议书》,收购其所持有的浙江宏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标的公司”、“宏业检测”)51%的股份。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宏业检测51%股份,成 为其控股股东。 2、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象为夏进福、沈利伟两名自然人,该等自然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1.夏进福,身份证号码为3522**********0511,目前担任宏业检测的执行董事、总经理 及法定代表人。 2.沈利伟,身份证号码为3304**********3011,目前担任宏业检测的监事。 上述交易对方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上述交易对方均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宏业检测51%的股份。宏业检测的基本情况如下: 宏业检测成立日期为2005年4月11日,系有限责任公司,在嘉兴市秀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登记。截至目前,宏业检测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实缴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夏 进福,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加创路1509号,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公路水运 工程试验检测服务;环境保护监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检验检测服务;室内环境检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营业期限自2005年4月11日至2055年4月10日。 宏业检测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 2024-08-28│股权回购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2024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的议案》。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15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700万元,回购股份价 格为不超过人民币5.25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和2024年5月11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4-017)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6)。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6月18日,公司首次回购公司股份3946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30)。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回购股份已超过方案下限。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893900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股的比例为0.7772%,回购股份的最高价为3.30元/股、最低价为3.06元/股 ,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2501228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股份回购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执行。回购 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 符合上市的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销股份),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长远利 益。 ──────┬────────────────────────────────── 2024-08-20│委托理财 ──────┴────────────────────────────────── 现金管理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 益,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 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公司以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使 公司获得投资收益,进而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一)投资额度 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自有 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滚动使用。 (二)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 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 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四)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 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 2024-08-20│银行授信 ──────┴──────────────────────────────────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次公司拟向 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情况如下: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长期资产投资等资金需求,公司拟向浦发等商业银行申请合计不 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3年,主要用于银行借款、开立信用证、申请业 务保函、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办理银行票据贴现等业务。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 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同时,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与各商业银行办理 相关授信额度申请,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等相关事宜。 ──────┬────────────────────────────────── 2024-08-06│对外投资 ──────┴────────────────────────────────── 对外投资概述和风险提示 对外投资概述: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研院”、“公司”)拟通过两家 控股子公司太仓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检测”)和苏州求正工程 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求正检测”)共同投资设立太仓市建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暂 定名,具体以公司登记机关最后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建研科技”)。建研科技注册资 本3000万元,其中太仓检测出资1800万元,占注册资本60%,求正检测出资1200万元,占注册 资本40%。 建研科技将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太仓综合性检验检测基地的投资建设,预计投资5000万 元,由建研科技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风险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国家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实施。未来建研科技所进行的业 务将受宏观经济、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将可能面临投资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2、虽然已对投资项目进行了详尽的分析,但建设内容较多、建设周期长,在项目实际建 设过程中,可能存在施工技术及施工环境、项目建设期及进度变化等不确定因素。由于本项目 投资资金来源涉及自有或自筹资金,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如信贷政策及融资渠道通畅程度发生 变化,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风险。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研院”、“公司”)于2024年8 月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 公司对外投资及项目投资的议案》,同意两家控股子公司太仓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太仓检测”)和苏州求正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求正检测”)共 同投资设立公司,并由其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太仓综合性检验检测基地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情况 1、企业名称:太仓市建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公司登记机关最后核准的 名称为准)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太仓市 4、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自有 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6、股权结构:太仓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资1800万元,占注册资本60%、苏 州求正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出资1200万元,占注册资本40%。 (二)太仓综合性检验检测基地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实施主体:太仓市建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公司登记机关最后核 准的名称为准) 2、项目实施地址:苏州市太仓高新区 3、项目计划投资总金额:约5000万元人民币 4、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5、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拟购置位于苏州市太仓高新区无锡路以南、十八港河以东(用 地面积10533㎡;拟建建筑面积17000㎡),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拟在该地块上建设太仓综合 性检验检测基地项目。 6、项目建设期:20个月 (三)对外投资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暨项目投资的议案》。 (四)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 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情形。 ──────┬────────────────────────────────── 2024-06-25│其他事项 ──────┴────────────────────────────────── 对外投资概述 为满足检验检测现有场所以及发展空间需求,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建研院”、“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苏州市建研置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建研置业”)新建检验检测基地,预计投资3.9亿元,由建研置业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风险提示: 1、虽然公司已对投资项目进行了详尽的分析,但本项目工程较大、建设内容较多、建设 周期长,在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施工技术及施工环境、项目建设期及进度变化等不 确定因素。 2、由于本项目投资资金较大,资金来源涉及自有或自筹资金。项目建设过程中,如信贷 政策及融资渠道通畅程度发生变化,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风险。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研院”、“公司”)于2024年6 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 新建检验检测基地项目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苏州市建研置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建研置业”)新建检验检测总部基地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概述 建研院拟通过建研置业新建建研院新兴产业检验检测总部基地项目,以满足检验检测现有 场所以及发展空间需求。 2、对外投资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新建检验检测基地项目的议案》。 3、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 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情形。 二、对外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实施主体:苏州市建研置业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实施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阳澄银座地块 3、项目计划投资总金额:约3.9亿元人民币 4、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5、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拟购置位于苏州市工业园区阳澄银座地块的土地(用地面积983 7.13㎡;拟建建筑面积61300㎡),土地性质为工业(研发、商业)用地,建研置业拟在该地 块上建设建研院新兴产业检验检测总部基地项目。 6、项目建设期:36个月 ──────┬────────────────────────────────── 2024-05-11│股权回购 ──────┴──────────────────────────────────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 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 护公司价值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经综合考虑公 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以上议案已经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公司2 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司 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 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 ,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要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申报。以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 债权人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同时于邮寄当日或发送电子邮件当日电话通知公司。 1、申报地址:江苏省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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