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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研院(60318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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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183 建研院 更新日期:2026-04-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7-08-24│ 13.56│ 2.6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6-08│ 13.32│ 2536.13万│ ├───────────┼───────────┼───────────┼───────────┤ │增发 │ 2019-12-04│ 12.84│ 2.03亿│ ├───────────┼───────────┼───────────┼───────────┤ │增发 │ 2020-06-17│ 6.41│ 1.8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1-08│ 4.82│ 1.0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4-01│ 4.82│ 5.2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7-01│ 4.78│ 91.30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7490.00│ ---│ 人民币│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6045.00│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综合性检测机构建设│ 1.20亿│ 3449.20万│ 9575.58万│ 79.80│ ---│ ---│ │项目 │ │ │ │ │ │ │ ├─────────┼──────┼─────┼─────┼─────┼─────┼──────┤ │支付本次重组现金对│ 8715.03万│ ---│ 8715.03万│ 100.00│ ---│ ---│ │价 │ │ │ │ │ │ │ ├─────────┼──────┼─────┼─────┼─────┼─────┼──────┤ │支付中介费用等交易│ 1500.00万│ ---│ 1500.00万│ 100.00│ ---│ ---│ │税费 │ │ │ │ │ │ │ ├─────────┼──────┼─────┼─────┼─────┼─────┼──────┤ │年加工1000万平方米│ 7000.00万│ ---│ 7002.31万│ 100.00│-1199.60万│ ---│ │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等│ │ │ │ │ │ │ │项目 │ │ │ │ │ │ │ ├─────────┼──────┼─────┼─────┼─────┼─────┼──────┤ │绿色建筑技术研究与│ 2037.96万│ 539.04万│ 1080.09万│ 53.00│ ---│ ---│ │工程服务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9700.00万│ ---│ 9704.22万│ 100.04│ ---│ ---│ ├─────────┼──────┼─────┼─────┼─────┼─────┼──────┤ │企业营销网络与信息│ 1894.50万│ 169.34万│ 927.21万│ 48.94│ ---│ ---│ │化系统建设项目 │ │ │ │ │ │ │ ├─────────┼──────┼─────┼─────┼─────┼─────┼──────┤ │创新建筑技术工程研│ 2059.92万│ 551.22万│ 1135.14万│ 55.11│ ---│ ---│ │发中心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万│ ---│ 1001.23万│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4-18│其他事项 ──────┴──────────────────────────────────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 产进行分析,评估是否产生减值迹象,对可收回金额或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资产计提了 相应的减值准备。 ──────┬────────────────────────────────── 2026-04-18│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建研院旺山总部,苏州市吴中区北官渡路82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6-04-18│其他事项 ──────┴──────────────────────────────────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 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持续提升经营质量 、治理水平和投资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根据相关指引要求,特制 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 一、提质增效总体目标 紧扣公司“十五五”战略核心,稳固建筑技术服务产业链、检验检测与认证认可产业链两 大核心业务链条,围绕“强营销、提质效、控风险、促创新”核心目标,坚持创新驱动、市场 引领、管理赋能,积极布局拓展新兴产业,全力开辟第二增长赛道。2026年聚力推动经营质量 、运营效率与盈利水平同步提升,建立数字化管理体系,实现成本管控提质见效,人均效能稳 步提升,企业盈利能力持续增强;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体系持续完善,风险防控能力全面增强 ,保障盈利发展行稳致远。严格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监管要求,健全常态化股东回报机制 ,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加强知识产权全生命周期管理,组织申报高价值知识产权,建立知识产权核心壁垒。推进 AI在业务中的深度应用,在检测数据智能分析、建筑设计方案生成、项目管理智能预警等场景 形成实用成果。持续推进重点科研项目研发,深化创新平台建设,加速科技成果转化,重点推 进智慧检测、BIM正向设计、碳足迹核算等技术的产业化应用,提升研发转化效率。 深耕长三角市场,巩固苏州大本营市场优势,在几个长三角重点城市推进全业态服务,参 与长三角一体化重大项目建设。聚焦重大项目与重点客户。强化行业市场突破,重点拓展交通 、水利、城市更新、绿色建筑等高潜力领域。 推进管理数字化升级,建成“数字建研院”统一运营管理平台,实现全流程精益管理,提 升管控水平。建立全生命周期应收账款管控体系,完善“事前评估、事中跟踪、事后催收”机 制,持续推行应收账款专题会议制度,重点推进2年以上逾期应收款催收,提升资金周转效率 。完善供应商库及考评,降低采购成本。建立项目全流程效益管控机制,从立项、实施到收尾 全环节强化成本与利润管控。强化项目资源优化配置,合理调配人力、设备等资源,提高资源 使用效率;推进项目标准化管理,形成可复制的成本控制方案与盈利模式,提升整体项目盈利 水平。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更是企业打造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公 司将加快技术进步与产品研发进程,推进相关业务智能化、智慧化水平,以科技创新引领公司 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大科研投入,强化科研队伍保障、机制保障、投入保障,实现产品研发自 立自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催生新质生产力,以科技创新赋能公司高质量发展。 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压实各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审计委员会运作机制,强化独立董事与 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责,重点关注财务报告真实性、资金使用合规性、内控缺陷整改等环节; 落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勤勉尽责义务,将提质增效目标完成情况纳入高管 绩效考核。 强化内部控制体系,防范各类经营风险。推动并完成内部控制体系全面优化;定期开展内 部控制评价与审计,及时发现并整改内控缺陷,确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审计报告合规披露。 公司治理的核心在于“关键少数”的履职担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公司经营管理的 核心力量,其履职能力与责任意识直接关系到公司发展大局。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关键少数” 队伍建设,不断强化其合规履职意识,提升其合规履职能力,引导“关键少数”严守履职底线 ,强化责任担当,推动规范运作理念深入落实,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压实“关键少数 ”责任,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机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健全完善 董事会决策机制,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中的核心作用,以及专门委员会的决策 支持作用。完善独立董事提前参与重大、复杂项目研究论证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董事会决策 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积极组织“关键少数”持续参加 资本市场各类专题培训,及时向“关键少数”传达最新监管精神。同时,公司将引导经营层围 绕主营业务提质增效,推动战略执行与经营目标深度协同,并逐步探索与长期发展相匹配的激 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长期价值稳步提升。 公司始终坚持与股东共享发展成果,持续提升盈利能力,健全回报机制,切实提升投资者 的获得感。公司将全力做好主营业务,持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与盈利能力,将发展成果持续转 化为股东的实际收益,切实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坚持以股东中长期利益为核心导向,进一步增 强利润分配政策透明度,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 性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 资和理性投资理念,进一步赢得资本市场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促进公司与股东双向赋能, 全力构建健康的资本市场生态。 公司将严格遵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要求,以高标准推进信息披露工作,优化披露内容,增强信息披露 有效性和针对性,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持续加强与资本市场沟通,做好上市公司价值传播, 积极通过业绩说明会、e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邮箱、现场调研、投资者交流会等线上线下 多维渠道,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向投资者展示公司战略规划、经营业绩 与发展潜力,增强投资者信心,持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 2026-04-18│其他事项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05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利润7305952.17元((合并口径)。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5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 司总股本49715325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85766.2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 金分红占当年实现可供投资者分配净利润比例为34.0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 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2026-01-30│其他事项 ──────┴────────────────────────────────── 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00万元到1035万 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或减少4994万元到5329万元,同比减少82.83%到88 .39%。 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64万元到996万元, 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5374万元到5706万元,同比减少84.36%到89.58%。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00万元到1035万 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或减少4994万元到5329万元,同比减少82.83%到88 .39%。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64万元到996万元 ,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5374万元到5706万元,同比减少84.36%到89.58% 。 三、本期业绩预减的主要原因 受行业发展环境影响,建设工程项目,特别是在建重大工程项目数量有所缩减,叠加市场 竞争加剧的影响,年度经营业绩有所下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现状,公司对相关资 产进行充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和商誉减值损失,对公司年度的 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 2025-11-14│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北官渡路82号公司会议室 ──────┬────────────────────────────────── 2025-11-14│其他事项 ──────┴──────────────────────────────────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吴其超持有公司股份25626897股( 占公司当前股份5.1346%),股东、监事褚莹持有公司股份174724股(占公司当前股份0.0351% )。 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披露了《相关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因自身资金需求,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吴其超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 计不超过495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957%),减持期间为自公司披露股份减持计划公 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因自身资金需求,股东、监事褚莹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600 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72%),减持期间为自公司披露股份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 易日后的3个月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董事吴其超减持股份269500股,占公司当前股份的0.0542%。截至2025年11月13日收盘,吴 其超持有公司股份25257397股(占公司当前股份5.0804%);股东、监事褚莹通过集中竞价的 方式累计减持36000股,占公司当前股份的0.0072%,截至2025年11月13日收盘,褚莹持有公司 股份138724股(占公司当前股份0.0279%)。 ──────┬────────────────────────────────── 2025-10-28│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3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 2025-08-20│委托理财 ──────┴──────────────────────────────────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高的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及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 (二)投资额度 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自有 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滚动使用。 (三)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 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 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五)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 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二、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2025-08-20│银行授信 ──────┴──────────────────────────────────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次公司向 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情况如下: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长期资产投资等资金需求,公司拟向浦发等商业银行申请合计不 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3年,主要用于银行借款、开立信用证、申请 业务保函、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办理银行票据贴现等业务。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 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同时,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与各商业银行办理 相关授信额度申请,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等相关事宜。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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