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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机数控(60318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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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185 弘元绿能 更新日期:2024-11-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21300.00│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5GW单晶硅拉晶生产(│ ---│ 0.00│ 5.27亿│ 80.59│-7549.84万│ ---│ │二期)项目 │ │ │ │ │ │ │ ├─────────┼──────┼─────┼─────┼─────┼─────┼──────┤ │8GW单晶硅拉晶生产 │ ---│ 0.00│ 18.89亿│ 90.99│ -1.60亿│ ---│ │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 0.00│ 9.03亿│ 100.32│ ---│ ---│ ├─────────┼──────┼─────┼─────┼─────┼─────┼──────┤ │10GW单晶硅拉晶生产│ ---│ 977.47万│ 24.67亿│ 100.84│ -2.04亿│ ---│ │项目 │ │ │ │ │ │ │ ├─────────┼──────┼─────┼─────┼─────┼─────┼──────┤ │年产5万吨高纯晶硅 │ ---│ 26.78亿│ 26.78亿│ 100.00│-6631.20万│ ---│ │项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4-26 │ ├──────┼────────────────────────────────────────┤ │关联方 │内蒙古鑫元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6 │ ├──────┼────────────────────────────────────────┤ │关联方 │内蒙古鑫元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8-31│其他事项 ──────┴──────────────────────────────────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公司2024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评估 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损失(含信用减值损失,下同)-39,211.23万元。 ──────┬────────────────────────────────── 2024-07-25│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0705789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0705789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7月30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为向特定对 象发行限售股。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情况 2023年5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9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3-083)。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2024年1月30日,公司本次发行新增的107057890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 (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锁定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07057890股,将于2024年7月30日上 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684872435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 13182203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71690232股。公司第一期(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达成,该部分限制性股票274080股于2024年3月19日上市 流通。本次变动后,公司总股本变为684872435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12908123股,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71964312股。 公司第一期(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同 时公司终止实施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于 2024年6月14日对以上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850233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本次变动 后,公司总股本变为679022202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0705789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为571964312股。 除上述股权激励限售股解禁、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外,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 本数量变化的情况,不存在限售股同比例变化的情况。 ──────┬────────────────────────────────── 2024-06-15│其他事项 ──────┴────────────────────────────────── 现金分红总额: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由13677743.16元 (含税)调整为13560738.50元(含税)。 本次调整原因:弘元绿色能源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 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因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5850233股,导致公司股本总 数发生变动。公司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分配总额进行相 应的调整。 一、原利润分派方案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截 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为684872435股,以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985277股后的 总股本683887158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677743.16元(含税)。本年度公 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比例为44.7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回购注销 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 具体调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 露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二、调整情况的说明 根据《第一期(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条款的规定,公司回购注销 第一期(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7名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43723股;同时,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 终止实施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339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806510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已于2024年6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上述5850233股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公司股本总数由684872435股变动至679022202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根据上述公司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2023年度利润分配 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调整后情况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截 至2024年6月14日,公司总股本为679022202股,以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985277股后的 总股本678036925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560738.50元(含税)。本年度公 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比例为44.74%。 ──────┬────────────────────────────────── 2024-06-12│股权回购 ──────┴──────────────────────────────────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1、根据《第一期(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第八章公司和激励对象 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相关条款的规定,鉴于原激励对象王 保强、王君伟、杨剑、李博、齐豫、张华、樊同帅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经董事 会审议通过,公司对上述7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2、公司推出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目的 是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员 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 公司的长远发展。 鉴于公司实施激励计划以来,宏观经济、市场环境、行业格局等因素不断发生变化,公司 股价波动较大,目前公司股票价格低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继续实施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难以达到原定激励目的,不利于充分调动公司 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激励对象意愿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经公司慎重研究,决定终止实施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和注销已获授尚未行权股票期权、 终止实施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同时,第二 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配套的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等相关文件一并终止。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346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5850233股。本次回购注 销完成后,第一期(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实施完毕,无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均无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 股票。 (三)回购注销安排 本公司已在中登公司开立本次回购专用账户(账户号码:B883423793),并向中登公司递 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6月14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 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2024-06-08│其他事项 ──────┴──────────────────────────────────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第二期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注销624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175477份股 票期权(含本计划终止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应注销股票期权)。具体详见公 司于2024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第二期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4-020)。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 )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经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3175477份股票期 权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6月6日办理完毕。 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本次注销第二期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弘元绿色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 2024-04-26│对外投资 ──────┴──────────────────────────────────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年产16GW光伏电池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包头市青山区投资 建设16GW光伏电池项目。项目分为二期实施,一期建设10GW光伏电池项目,预计于2025年投产 ;二期建设6GW光伏电池项目,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推动项目进度。 预计总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预计为人民币5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含政府代建厂房 及土地、公司自购生产设备等)约45亿元,铺底及营运流动资金约10亿元。一期项目投资约36 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30亿元;二期项目投资约19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15亿元。 特别风险提示: 1、近年来光伏行业飞速发展,大规模的扩产投资加剧了光伏行业竞争,光伏产品价格大 幅波动,光伏市场供需关系变化较大。公司本次投资的电池项目,业务开展存在一定的复杂性 ,新项目公司的未来发展可能受到行业上下游环境、行业竞争、技术变革等多方面因素影响, 可能导致本项目收益不及预期。 2、一期项目预计于2025年投产,具体投产时间可能因为市场或政策变化、厂房代建进度 、设备采购周期等因素存在不确定性。二期项目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推进,具体建设时间尚存 在不确定性。本次投资对当期业绩影响较小,对未来业绩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3、本次项目总投资金额较大,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政府代建、自有资金、金融机构借 款或其他融资方式,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情况对本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合理规划调整。截至20 24年3月末,公司非受限自有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约76.43亿元、资产负债率53.87%(以 上数据仅为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具体数据以定期报告为准)。本项目的厂房和主要配套辅助设 备、设施由政府出资代建,建设期不占用公司资金,但后续厂房回购时公司仍需支付相关代建 资金;公司固定资产投资会根据建设期规划及行业惯例分节点支付进度款;配套流动资金主要 为项目投产后初期运营启动资金,无需在建设期内支付。虽然本项目建设期间主要投资资金采 用分散支付方式,全周期内总投资金额依然较大。在后期项目投资建设中,可能存在因资金问 题导致项目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4本次项目尚需通过环评、安评、能评等前置审批程序,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 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本项目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5、本次投资电池路线为TOPCON,如果后续主流市场路线发生变化,可能存在因变更技术 路线导致项目延期投产的风险。 6、公司目前主营业务覆盖硅料、硅片、电池、组件四个主要环节,本次投资是在原有业 务规模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电池生产产能,对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重大影响,不存在改变主营 业务的情况。 一、投资概述 公司自2019年开始投资建设光伏单晶硅产能,截至目前,公司的业务已打通光伏产业链上 下游,产能覆盖硅料、硅片、电池、组件四个主要环节。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公司计划 在原有业务规模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光伏电池生产产能。 公司拟设立项目公司在包头青山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新规划区投资建设年产16GW光伏电池 项目,项目总投资预计为人民币55亿元。项目分为二期实施,一期建设10GW光伏电池项目,二 期建设6GW光伏电池项目。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包 头年产16GW光伏电池项目的议案》。 本协议所涉及的项目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2024-04-26│对外担保 ──────┴──────────────────────────────────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 子公司。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2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针对上 述授信事项,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30亿元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41603.33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部分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均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一、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上 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可以在公司及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 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 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下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各项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 述额度内审核批准并签署相关文件。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 2024-04-26│委托理财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 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预计2024年拟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60亿元。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 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上限。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 4月2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预计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产品,总体风险 可控,但金融市场可能受宏观经济的影响有一定的波动性,不排除本次委托理财受到市场风险 、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预期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的情况下,为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以增加公司收益。 (二)委托理财金额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6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 用,但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上限 。 (三)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的资金均来自公司及其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理财方式 公司拟选择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作为委托理财的 受托方,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拟购买的理财产品限 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 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预计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批准2025年度理财 产品额度之日止,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六)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办理相关事项,授权期限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批准2025年度理财产品额度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该委托理 财额度预计事项。 公司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 2024-04-26│其他事项 ──────┴────────────────────────────────── 交易目的:随着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进出口业务的 发展,外币结算需求不断上升,为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等风险,公司将在遵守国 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外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等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 涉及的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日元、英镑等。 交易金额: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最高余额不超过等值5亿美元。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遵循合法 、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但可能存在市场、流动性、履约、法律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及子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发展,外币结算需求不断上升,为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 汇率、利率等风险,公司将在遵守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 且该等外汇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遵循合法、审慎 、安全、有效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申请交易金额为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等值5 亿美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外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 等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涉及的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 、日元、英镑等。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 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或抵减金融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额度。 (五)交易期限 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审议批准的额度 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求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工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规定,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4-26│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北京大华国际”)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已整体从大华分立并被北 京大华国际吸收合并,经综合考虑,公司拟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大华进行了事前沟通,并征得其理解和 同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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