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185 弘元绿能 更新日期:2025-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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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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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21300.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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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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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5GW单晶硅拉晶生产(│ ---│ 0.00│ 5.27亿│ 80.59│-7549.84万│ ---│
│二期)项目 │ │ │ │ │ │ │
├─────────┼──────┼─────┼─────┼─────┼─────┼──────┤
│8GW单晶硅拉晶生产 │ ---│ 0.00│ 18.89亿│ 90.99│ -1.60亿│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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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 0.00│ 9.03亿│ 100.32│ ---│ ---│
├─────────┼──────┼─────┼─────┼─────┼─────┼──────┤
│10GW单晶硅拉晶生产│ ---│ 977.47万│ 24.67亿│ 100.84│ -2.04亿│ ---│
│项目 │ │ │ │ │ │ │
├─────────┼──────┼─────┼─────┼─────┼─────┼──────┤
│年产5万吨高纯晶硅 │ ---│ 26.78亿│ 26.78亿│ 100.00│-6631.20万│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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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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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07 │交易金额(元)│5.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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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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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嘉兴仲平国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标的类型 │股权 │
│ │限合伙)49.9950%的财产份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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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锐昂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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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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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所持嘉兴仲平国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仲平国瑀”)49.9950%的财产份额(对应认缴出资额人民币50,0│
│ │00.00万元,以下简称“标的份额”)以50,000.00万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江苏锐昂思科技有│
│ │限公司(本次交易的受让方,以下简称“锐昂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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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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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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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内蒙古鑫元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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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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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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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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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内蒙古鑫元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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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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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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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7│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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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所持嘉兴仲平国瑀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仲平国瑀”)49.9950%的财产份额(对应认缴出资额人民币5000
0.00万元,以下简称“标的份额”)以50000.00万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江苏锐昂思科技有限公
司(本次交易的受让方,以下简称“锐昂思”)。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仲平国瑀
财产份额。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财产份额转让协议系双方就本次交易达成的合作条款,受让方尚需按照协议规
定办理转让价款的支付,双方尚需完成标的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交易能否完成尚
存在不确定性。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拟与锐昂思签署《嘉兴仲平国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转让协议》
,将所持仲平国瑀49.9950%的财产份额(对应认缴出资额人民币50000.00万元)全部转让给锐
昂思,本次转让对价为50000.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仲平国瑀财产份额。
(二)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公司于2021年5月以人民币55520.55万元的价格取得仲平国瑀股权,以保障单晶硅原材料
供应及单晶硅生产项目的顺利投产,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披露的《关于受让嘉兴仲平国
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自股权转让完成
以来,公司持续推进光伏全产业链产能建设,前次受让相关股权的目的已经达成,且公司自身
经营情况及行业环境已发生较大变化,本次交易旨在出售亏损资产,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并保护
中小投资者权益。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以来,受多晶硅料供不应求的影响,市场价格持续上涨。在公司单晶硅产能持
续扩大、单晶硅片订单充足的背景下,保障原材料供应的重要性凸显。为加强与供应商战略合
作关系,保障原材料供应以及新增单晶硅生产项目的顺利投产,公司通过受让仲平国瑀的相关
财产份额,间接获得了多晶硅料业务主体的部分股权,并通过批量采购协议多渠道保障了公司
硅料的供应,推动公司单晶硅业务的顺利开拓,公司受让相关股权的目的已经基本达成。
2、2022年初,公司规划投资建设多晶硅料项目,旨在加强在原材料质量保障、供货周期
、运输成本等方面优势的同时,保障生产经营的安全性与稳定性。
目前,公司已拥有了多晶硅料产能,以应对产业链上游价格波动、供求关系波动对自身稳
定性、可控性的影响。截至目前,公司硅料自给率已超过50%,对外采购多晶硅原材料的需求
大幅降低。
3、2023年以来,光伏行业环境已发生深刻变化,市场进入深度调整状态,硅料价格大幅
下跌,根据InfoLinkConsulting公布的价格显示,自2022年8月至今,多晶硅致密料平均价格
已从303元/kg降至39元/kg。产品价格大幅下降,也使得标的资产出现亏损,出售相关资产有
助于公司减少后续亏损,回收资金,从而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三)本次交易的审议情况
2025年1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投票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拟转让嘉兴仲平国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
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对价的确定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定价公允,决策
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并同
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1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投票
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拟转让嘉兴仲平国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的议案》,同
意上述标的份额转让事项。
(四)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情况介绍
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具
体如下:
1、名称:江苏锐昂思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02MA1WX5A80M
3、注册地址:镇江市京口区翰林苑一期202幢106室
4、法定代表人:王奇缘
5、注册资本:28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8年7月19日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橡胶制品批发;金属
材料批发;国内贸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纸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纸浆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农产
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
软件开发;电子办公设备零售;汽车及零配件批发;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塑料制
品批发;货物进出口;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
;电线、电缆经营;电气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电工器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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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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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目的:为了降低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对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生产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充分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
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拟在2025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交易品种及方式: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
产经营相关的大宗商品材料及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工业硅、多晶硅、铝、铜、锡、铅、银等)
。
交易金额:可循环使用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
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该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降低原
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减少因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经
营业绩的影响,但相关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市场、流动性、资金、技术、政策等风险。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了降低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充分利用期货的套期保
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拟在2025年度开展期货套
期保值业务。
公司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进行价格风险控制,坚持套期保值,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
期货交易,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交易金额
可循环使用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
值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品种及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只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大宗
商品材料及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工业硅、多晶硅、铝、铜、锡、铅、银等),严禁进行以逐利
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五)交易期限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审议批准的额度范
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求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工作。
二、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
5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及《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内控制度》等相关规定,该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降低市场风险,对冲原材料及产品价
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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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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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公司2024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评估
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损失(含信用减值损失,下同)-39,211.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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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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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0705789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0705789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7月30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为向特定对
象发行限售股。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情况
2023年5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9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3-083)。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2024年1月30日,公司本次发行新增的107057890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
(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锁定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07057890股,将于2024年7月30日上
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684872435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
13182203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71690232股。公司第一期(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达成,该部分限制性股票274080股于2024年3月19日上市
流通。本次变动后,公司总股本变为684872435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12908123股,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71964312股。
公司第一期(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同
时公司终止实施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于
2024年6月14日对以上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850233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本次变动
后,公司总股本变为679022202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0705789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为571964312股。
除上述股权激励限售股解禁、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外,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
本数量变化的情况,不存在限售股同比例变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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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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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分红总额: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由13677743.16元
(含税)调整为13560738.50元(含税)。
本次调整原因:弘元绿色能源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
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因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5850233股,导致公司股本总
数发生变动。公司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分配总额进行相
应的调整。
一、原利润分派方案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截
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为684872435股,以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985277股后的
总股本683887158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677743.16元(含税)。本年度公
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比例为44.7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回购注销
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
具体调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
露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二、调整情况的说明
根据《第一期(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条款的规定,公司回购注销
第一期(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7名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43723股;同时,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
终止实施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339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806510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已于2024年6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上述5850233股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公司股本总数由684872435股变动至679022202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根据上述公司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2023年度利润分配
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调整后情况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截
至2024年6月14日,公司总股本为679022202股,以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985277股后的
总股本678036925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560738.50元(含税)。本年度公
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比例为4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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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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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1、根据《第一期(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第八章公司和激励对象
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相关条款的规定,鉴于原激励对象王
保强、王君伟、杨剑、李博、齐豫、张华、樊同帅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经董事
会审议通过,公司对上述7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2、公司推出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目的
是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员
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
公司的长远发展。
鉴于公司实施激励计划以来,宏观经济、市场环境、行业格局等因素不断发生变化,公司
股价波动较大,目前公司股票价格低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继续实施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难以达到原定激励目的,不利于充分调动公司
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激励对象意愿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经公司慎重研究,决定终止实施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和注销已获授尚未行权股票期权、
终止实施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同时,第二
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配套的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等相关文件一并终止。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346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5850233股。本次回购注
销完成后,第一期(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实施完毕,无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均无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
股票。
(三)回购注销安排
本公司已在中登公司开立本次回购专用账户(账户号码:B883423793),并向中登公司递
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6月14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
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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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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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第二期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注销624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175477份股
票期权(含本计划终止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应注销股票期权)。具体详见公
司于2024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第二期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4-020)。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
)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经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3175477份股票期
权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6月6日办理完毕。
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本次注销第二期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弘元绿色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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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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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年产16GW光伏电池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包头市青山区投资
建设16GW光伏电池项目。项目分为二期实施,一期建设10GW光伏电池项目,预计于2025年投产
;二期建设6GW光伏电池项目,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推动项目进度。
预计总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预计为人民币5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含政府代建厂房
及土地、公司自购生产设备等)约45亿元,铺底及营运流动资金约10亿元。一期项目投资约36
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30亿元;二期项目投资约19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15亿元。
特别风险提示:
1、近年来光伏行业飞速发展,大规模的扩产投资加剧了光伏行业竞争,光伏产品价格大
幅波动,光伏市场供需关系变化较大。公司本次投资的电池项目,业务开展存在一定的复杂性
,新项目公司的未来发展可能受到行业上下游环境、行业竞争、技术变革等多方面因素影响,
可能导致本项目收益不及预期。
2、一期项目预计于2025年投产,具体投产时间可能因为市场或政策变化、厂房代建进度
、设备采购周期等因素存在不确定性。二期项目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推进,具体建设时间尚存
在不确定性。本次投资对当期业绩影响较小,对未来业绩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3、本次项目总投资金额较大,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政府代建、自有资金、金融机构借
款或其他融资方式,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情况对本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合理规划调整。截至20
24年3月末,公司非受限自有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约76.43亿元、资产负债率53.87%(以
上数据仅为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具体数据以定期报告为准)。本项目的厂房和主要配套辅助设
备、设施由政府出资代建,建设期不占用公司资金,但后续厂房回购时公司仍需支付相关代建
资金;公司固定资产投资会根据建设期规划及行业惯例分节点支付进度款;配套流动资金主要
为项目投产后初期运营启动资金,无需在建设期内支付。虽然本项目建设期间主要投资资金采
用分散支付方式,全周期内总投资金额依然较大。在后期项目投资建设中,可能存在因资金问
题导致项目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4本次项目尚需通过环评、安评、能评等前置审批程序,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
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本项目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5、本次投资电池路线为TOPCON,如果后续主流市场路线发生变化,可能存在因变更技术
路线导致项目延期投产的风险。
6、公司目前主营业务覆盖硅料、硅片、电池、组件四个主要环节,本次投资是在原有业
务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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