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192 汇得科技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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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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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8-08-16│ 19.60│ 4.7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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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0-10│ 7.27│ 1808.0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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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8-29│ 6.90│ 429.0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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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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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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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8万吨聚氨酯树│ 4.15亿│ 4955.91万│ 4.54亿│ 109.40│ 2564.87万│ 2021-03-31│
│脂及其改性体项目 │ │ │ │ │ │ │
├─────────┼──────┼─────┼─────┼─────┼─────┼──────┤
│技术研发中心 │ 3195.50万│ ---│ 2199.73万│ 68.84│ ---│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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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改造项目 │ 3195.50万│ ---│ 1674.08万│ 52.39│ 255.53万│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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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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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2-11 │交易金额(元)│8196.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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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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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宗地编号:TX24G-42 │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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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汇得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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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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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得科技”)于2023年8月27日召开了 │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投资│
│ │建设年产60万吨聚氨酯新材料项目暨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同意汇得科技以全资子│
│ │公司江苏汇得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汇得”)为项目主体投资建设“年产60万吨│
│ │聚氨酯新材料项目”。 │
│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9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 │
│ │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及《关于投资建设年产60万吨聚氨酯新材料项目暨│
│ │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上述事项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 近日,江苏汇得按照法定程序通过泰兴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人民币81│
│ │96万元应价竞得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牌出让的TX24G-4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签│
│ │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 │ 本次江苏汇得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不构成公司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
│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及合同主要内容 │
│ │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 │ 1、宗地编号:TX24G-42 │
│ │ 2、宗地名称及位置:滨江镇锦江西路南侧地块 │
│ │ 3、规划用途:工业用地 │
│ │ 4、宗地出让面积:147961平方米 │
│ │ 5、出让年限(年):50年 │
│ │ 6、出让价款:人民币8196万元 │
│ │ (二)合同主要内容 │
│ │ 1、合同主体 │
│ │ 出让人: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 受让人:江苏汇得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2、主要条款 │
│ │ (1)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编号为TX24G-42,宗地总面积147961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 │
│ │面积为147961平方米。 │
│ │ 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宗地坐落于滨江镇锦江西路南侧地块。 │
│ │ (2)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三类工业用地。 │
│ │ (3)出让人同意在2025年7月20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若出让人提前交地的或│
│ │因出让人原因延迟交地的,交地日期从实际交地放样之日起算。 │
│ │ (4)本合同项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交付 │
│ │土地之日起算。 │
│ │ (5)本合同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81960000元,每平方米553│
│ │.93元。 │
│ │ (6)受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容积率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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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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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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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114名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前述激励
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21000股进行回购注销(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
销”)。公司已于2025年9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上述股份
的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141153667股减少至141132667股,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指
定媒体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9)。
根据上述股本变动情况,并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由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及回购所导致的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
记等事宜。经公司申请及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已办理完成上述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登
记手续,公司注册资本由141153667元减少至141132667元,并将于近日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领取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6662478847M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钱建中
注册资本:人民币14113.2667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7年06月25日
住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春华路180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新
化学物质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
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汽车装饰用品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
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生物基材料制
造;密封用填料制造;密封胶制造;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制品
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
类化工产品);密封用填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
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销售;软
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工
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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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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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7.27元/股调整为6.90元/股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实施完成,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或“本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由7.27元/
股调整为6.90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向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5元(含税),该权益分派方
案已于2025年6月5日实施完毕,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红利
已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派发至各自证券账户,具体情况详见《汇得科
技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鉴于公司已完成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
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
调整。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价格进行调整。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九章限制性股票的调整方法和程序”之
“二、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依据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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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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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年8月29日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62.175万股
预留部分授予人数:30人
预留部分授予价格:6.90元/股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同意以2025年8月29日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62.175万股,授予价格为6.90元/股
。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9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2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异议的反馈。2024年9月21日
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
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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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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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注销原因: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
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114名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
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2100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已得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14名激励对象中
,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公司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21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同时,鉴于公司已完成了2024年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回购价格调整方法的相关
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价格由授予价格7.27元/股调整为6.9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汇得科技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2、2025年7月5日,公司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就上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通知债权
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
露的《汇得科技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示期已满45天,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关于清偿
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
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相关规定“(五)激励对象离职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
职、聘用或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协商解除聘用或劳动关系等,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鉴于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
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其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
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核心业务人员1人,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已授予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2
46600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
续。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9月2日完成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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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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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
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257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
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
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
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
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尚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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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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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7月2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春华路180号
(三)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钱
建中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方式及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出席2人;2、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
会议;全体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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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5│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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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鉴于公司已完成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关于回购价格调整方法的相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
调整,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授予价格7.27元/股调整为6.90元/股。本次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已得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24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2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异议的反馈。2024年9月21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
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9月28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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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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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就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
诺如下:本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也不存在直
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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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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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
展。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要求,现将
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落实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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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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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
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14名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
资格,公司拟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21,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次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
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41,153,667股变更为141,132,667股,减少21,000股
,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将由人民币141,153,667元变更为人民币141,132,667元,减少人民币21
,00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
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
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
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
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7月5日至2025年8月18日
2、申报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春华路180号
3、联系人:李佳颖
4、邮政编码:201512
5、联系电话:021-37285501
6、电子邮箱:hdkj@shhdsz.com
8、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
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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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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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2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7月21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春华路180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21日
至2025年7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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