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192 汇得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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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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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8-08-16│ 19.60│ 4.7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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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0-10│ 7.27│ 1808.0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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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8-29│ 6.90│ 429.01万│
├───────────┼───────────┼───────────┼───────────┤
│增发 │ 2026-02-09│ 22.65│ 5.7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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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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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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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8万吨聚氨酯树│ 4.15亿│ 4955.91万│ 4.54亿│ 109.40│ 2564.87万│ 2021-03-31│
│脂及其改性体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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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研发中心 │ 3195.50万│ ---│ 2199.73万│ 68.84│ ---│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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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改造项目 │ 3195.50万│ ---│ 1674.08万│ 52.39│ 255.53万│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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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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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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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楷伦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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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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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原材料采购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6 │
├──────┼────────────────────────────────────────┤
│关联方 │上海楷伦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原材料采购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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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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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得科技”)的全资
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各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
币23亿元融资担保,包含新增担保及存续担保,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有效。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3,700.00万元,均为对全资
子公司福建汇得新材料有限公司、上海汇得树脂销售有限公司、华脉国际有限公司及上海汇得
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52
.19%,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1,489.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3.40%,无逾期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等必要的防范措施:根据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司对外担
保应当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等必要的防范措施,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适用本条关于反担保的规定。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司整体融资成本,公司拟为各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融资担保,包含新
增担保及存续担保,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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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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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立信”)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得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的
各项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提议,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预计2026年度审计费不超过人民币104万元,2026年度内控审计费不超过人民币26万
元。
(一)机构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
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6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
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黎先生,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自2002年起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琦慧女士,202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1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谭红梅女士,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16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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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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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践行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汇得科技”)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倡议,秉持以投资者
为本的理念,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旨在全面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与投资价值,切实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本方案已经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力主业发展,推进项目建设,夯实经营基础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聚氨酯树脂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技术服务,主要产品为合成革用
聚氨酯(PU浆料)、以及聚氨酯弹性体原液和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TPU)、聚酯多元醇和新
能源电池用聚氨酯材料制品。上述产品运用市场广泛,主要以生活家居、汽车内饰、体育休闲
、电子、轨道交通、建筑和新能源电池等领域为主。公司现有生产基地位于上海金山、福建福
鼎、浙江平湖、江苏泰兴(筹建)四地,产品通过直销方式直接销售给需求客户,销售范围主
要覆盖东南沿海、长三角地区、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部分产品销往海外。2025年公司实现
营业收入2472444294.68元,净利润81289193.75元。2026年,公司将继续保证装置稳定运行,
提升革用聚氨酯树脂产品的销量和盈利能力;提高弹性体及原液、聚酯多元醇产品的经营效益
;拓展新能源电池制件和胶黏剂业务的研发和产品应用,以努力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和盈
利能力为中心。
(一)生产运营提效,筑牢稳产基础。保障装置高负荷高效运行、减少非计划停车影响,
通过对标生产要求、推动工艺与设备管理协同,定期安全隐患排查等方式确保装置的生产质量
和稳定,通过开拓原料的多渠道采购、采购、物流、供应环节的精准管控确保装置原料的供应
。
(二)成本管控攻坚,深挖降本潜力。进一步强化降本增效工作的全面开展,优化工艺流
程、使用高效节能装置,降低生产成本及能耗,更新改造引进先进设备,推动技术创新挖掘降
本潜力。
(三)持续探索优化矩阵制管理模式,以业务为中心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与数字化系统建
设,优化销售流程、明确职权分工、提升效率;通过技术研发创新和人才优势,完善产品结构
优化、加大绿色环保型产品开发和拓展新能源、汽车相关材料产品及应用,延伸公司产品的下
游产业,丰富产品结构。
(四)推进“江苏泰兴”第四生产地基建设。江苏汇得“年产60万吨聚氨酯新材料项目”
一期于2026年1月正式启动项目建设,公司已成立专业管理团队负责项目的行政审批、装备采
购、项目施工及监督等工作,确保施工安全、装置质量和建设进度,力争早日投产、实现盈利
,项目建成后江苏泰兴也将成为公司第四个核心生产基地,有利于扩大公司生产产能,完善公
司产品量产基地布局,进一步降低生产、运营成本,持续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扩展公司未来发展的方向和空间。
二、加大研发投入,以科技创新推动发展
公司重视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开发和研究工作,作为国家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建有省级技术研发中心和上海市专家工作站;持续引进高端研发人才、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产
品技术含量、丰富产品结构,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不仅在技术上进行创新,
还在产品、市场和管理模式上不断创新,公司采用前瞻性研发和市场应用性研发相结合的模式
:前瞻性研发引导市场需求,而市场应用性研发则解决生产工艺和产品应用的具体问题。截至
2025年底,公司共拥有70项有效授权发明专利、17项已申请在审发明专利;21项有效授权实用
新型专利、3项已申请在审实用新型专利。
2026年,首先公司持续投入环保型产品的研发,绿色环保产品是化工新材料领域发展方向
,近几年公司环保型无溶剂系列聚氨酯树脂、水性聚氨酯乳液等产品呈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及
市场需求,公司推动环保型聚氨酯产品课题的校企合作、加大专业人才的引进、在“人力、资
金”上给予支持,以“生产一代、研发一代、储备一代、探索一代”的方针,构建推进绿色环
保型聚氨酯产品的研发。其次,开展差异化、定制化产品的合作开发、拓展产品在新能源、机
器人相关材料的运用,主要涉及智能大坝聚氨酯材料、动力电池缓冲/隔热材料、机器人皮肤
材料等前端性的探讨、合作开发。再次,在数据化、人工智能的大背景下,完善构建技术开发
管理体系,积极运用人工智能在产品知识管理、提升研发新品开发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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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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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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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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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完善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
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以及行业、地区的收入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
26年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职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根据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承担的具体职责,以其本
人与公司所建立的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基础,按照公司薪酬管理规定确定其薪酬,包
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等,不另行发放津贴。基本薪酬按月度发放,绩效薪酬与
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挂钩,在期末绩效评价后支付。
(2)独立董事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5万元/年(税前),定期发放。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担任的具体管理职位,以其本人与公司所建立的聘任合同或劳动
合同的规定为基础,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等
,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按月度发
放;绩效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挂钩,在期末绩效评价后支付。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
员工持股计划等,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
四、其他
1、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
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薪酬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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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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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
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结合当期业绩与未分配利润等因
素综合考虑,制定并执行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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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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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81289193.75元,其中2025年母公司
实现税后净利润72002270.9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00375.00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52
1470933.70元,本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93172829.6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
下一年度。
截至公告日,公司总股本16736148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1840370.25元(含
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2025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1.47%。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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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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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
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相关规定“(五)激励对象离职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
职、聘用或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协商解除聘用或劳动关系等,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鉴于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28名激励对象中,有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
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其已获授但不符合解
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的数量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8100股,其
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5100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3000股。
(三)回购注销的价格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6.90元/股。
(四)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所需资金均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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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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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28名激励对象中,有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
象资格,公司拟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168100股进行回购注
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本次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
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67361481股变更为167193381股,减少168100股,公
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将由人民币167361481元变更为人民币167193381元,减少人民币16810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
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
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
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
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3月24日至2026年5月8日
2、申报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春华路180号
3、联系人:李佳颖
4、邮政编码:201512
5、联系电话:021-37285501
6、电子邮箱:hdkj@huide.com
8、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
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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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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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汇得新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福建汇得”)于2026年3月13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福鼎市税务局店下税务分局发送
的《税收风险提示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税收风险提示函》,经自查,福建汇得需补缴税款967.98万元,滞纳金262.15万元
,本次补缴不涉及税务行政处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福建汇得已按要求将上述税款及滞纳金缴纳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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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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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6年1月14日出具的
《关于同意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77
号),公司现已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份的相关工作,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25607064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5607064.00元。
公司已于2026年3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发行新
增股份25607064股的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
总股本由141754417股增加至167361481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41754417元增加至人民币16736
1481元。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
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经公司申请及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现已办理完成上述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登记手
续,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41754417元增加至人民币167361481元,并已于近日在上海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领取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6662478847M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钱建中
注册资本:人民币16736.1481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7年06月25日
住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春华路180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新
化学物质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
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汽车装饰用品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
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生物基材料制
造;密封用填料制造;密封胶制造;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制品
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
类化工产品);密封用填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
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销售;软
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工
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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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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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授予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现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由不超过42339800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425263
25股(含本数)。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调整依据
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及其
他相关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中关于发行数量的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42339800股,最终发行数量上限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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