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202 天有为 更新日期:2025-11-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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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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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5-04-14│ 93.50│ 35.2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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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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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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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电子智能工厂建│ 10.16亿│ 1.68亿│ 1.68亿│ 16.51│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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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汽车电子工厂建│ ---│ 8315.79万│ 8315.79万│ 80.66│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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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全球汽车电子│ 7.75亿│ 6.48万│ 6.48万│ 0.01│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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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座舱生产基地建│ 6.32亿│ 1.28亿│ 1.28亿│ 20.29│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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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 3.56亿│ 6.48万│ 6.48万│ 0.01│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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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1.01亿│ 0.00│ 0.00│ 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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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9.00亿│ 2.04亿│ 2.04亿│ 22.6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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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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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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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
质量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
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
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持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有为”或“公司”)结合自身发展和经营情况,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
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
具体方案内容如下:
一、聚焦经营主业,持续提升经营质量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坚持创新驱动为核心理念,致力于成为中国汽车仪表领军企业。公司始终以汽车仪表
产品为核心,把握汽车智能化发展趋势,坚持客户需求导向,持续开发迭代,不断提升在汽车
电子行业的市场竞争力。公司产品涵盖电子式组合仪表、全液晶组合仪表、双联屏仪表及其他
电子产品,涉及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各个环节,具备成熟的汽车仪表等汽车电子产品
研发生产和服务保障能力。
2025年上半年,公司正式成为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开启崭新的发展篇章,公司未来将在
董事会的带领下,围绕发展战略,持续优化内部生产管理,改进工艺技术,坚持创新发展和客
户开拓。目前随着汽车智能化发展的需求,智能座舱产品市场前景广阔。公司将依据对乘用车
市场的智能化、网联化发展趋势的判断,加快在智能座舱领域产品方面的布局,紧抓行业发展
新机遇,努力提高市场份额,为未来的持续增长打下坚实的基础。公司继续优化产品结构,积
极拓展新客户,公司一方面与现代汽车集团、比亚迪、长安汽车、奇瑞集团、一汽奔腾、吉利
集团等重点乘用车客户保持紧密沟通,确保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不断抢占原外资企业的配
套份额,实现国产替代。另一方面,公司通过积极研发新产品,拓宽产品谱系,积极部署商用
车和两轮车市场开拓战略,深入洞察了客户需求,在保证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前提下,不
断拓展新客户。
二、发展新质生产力,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
公司紧跟行业发展趋势,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依托,不断自主研发形成新技术、新工
艺、新产品。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扩大研发队伍规模,通过在哈尔滨建设汽车电子研发
中心,积极拥抱新技术,开发新产品,以保持研发领先优势。公司双联屏一体机、后排扶手屏
、电动吸顶屏、旋转屏、两轮车复合屏仪表等项目相继取得,产品线仍在不断增加。
未来公司的研发和创新,仍坚持以客户需求为中心,把握智能座舱领域发展机遇期,后续
在新产品研发、研发人员队伍建设方面保持高投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研发创新能力,强化企
业核心竞争力。
公司在巩固国内既有市场份额的同时,努力提升全球市场份额,积极拓展国际业务,寻求
海外市场的业务增长点。同时,公司将通过设立子公司和生产基地(墨西哥、韩国、摩洛哥)
,提升公司应对国际化客户的快速反应能力和产品就近供应能力。
三、注重投资者回报,共享高质量发展红利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严格落实新“国九条”中“增强分红稳定性、持
续性”的要求,未来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长远利益、全体股
东整体利益及可持续发展。2025年上半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
度利润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9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
利398400000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5.06%
。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
60000000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占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0.43%
。
未来公司将继续秉承积极回报股东的发展理念,通过稳健的经营和良好的业绩促进公司价
值提升,并结合行业形势、公司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规划,统筹好经营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
回报的动态平衡,继续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让投资者充分享受公司经营发展成果
,实现公司与投资者的共建共享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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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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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职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促进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设职工董事一名,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
,同意选举单利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附后),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其他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本次选举职工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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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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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718386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718386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0月24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900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黑龙江天有为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00股,
并于2025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160000000股,其中有限
售条件流通股12745634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2543652股。
本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采用比例限售方式形成的
限售股,解除限售股份合计718386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为0.45%。
上述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现该部分限售股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
025年10月24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上述首次公开发行形成的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
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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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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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0日披露了《对外投
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近日,公司与福建三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
同投资设立的福建天有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福清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福建天有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1MAEWXPPL0U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其他)
4、住所:福建省福清市音西街道清繁大道1号标准厂房二第二层
5、法定代表人:王文博
7、成立日期:2025年9月30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
汽车零配件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运输
设备及生产用计数仪表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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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0│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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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福建天有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当地市场监管局核准为准
,以下简称“福建天有为”或“子公司”)
投资金额:福建天有为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有为”)以自有资金出资700万元,福建三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三锋集团”)以自有资金出资300万元。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黑龙
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对
外投资在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内,并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设立控股子公司是基于公司的整体战略发展规划的布局,子公司设立
之后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一
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基于公司的整体市场规划和未来发展实际需求,公司拟与三锋集团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
司,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天有为出资700万元,三锋集团出资300万元。设
立子公司有利于进一步开拓乘用车市场的客户,满足整车主机厂客户的供货需求,提升公司产
品市场占有率,增强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对公司未来经营具有积极的战略意义。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
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内,并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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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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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天有为电子摩洛哥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主管部门最终核准名称
为准)
投资金额:6,500万欧元
风险提示:本次投资事项尚需获得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审批、核准及备案后方可实施,具有
不确定性。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布局和业务发展需要,但仍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
策、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存在实际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等风险。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
公司业务布局,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6,500万欧元在摩洛哥设立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
“摩洛哥子公司”)。摩洛哥子公司未来将作为公司重要境外生产基地之一,旨在利用当地主
机厂客户资源,进一步推动跨国协作,辐射欧洲市场,提升公司在今后的国际化竞争中的产品
优势。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
议通过了《关于在摩洛哥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6,500万欧元
在摩洛哥设立全资子公司。该项目计划投资总额6,500万欧元,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土地、购建
固定资产等相关事项,实际投资金额以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金额为准。境外子公司设立后,公司
将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进展等具体情况分阶段实施,并视情况适时调整投资额度、投资方式,
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
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本事项尚需相关政府部门审批或备案。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同业竞争,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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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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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符合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事项授权的要求,本次
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85716179.80元。经公
司董事会决议,公司在2025年上半年持续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
营和持续发展需求的情况下,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
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160000
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160000000元(含税),本期现金分红总额占2025年半年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0.4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
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
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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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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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编号:2025-009)。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
执照》,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1200749676803B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文博
注册资本:壹亿陆仟万元整
住所: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昆山路9号
成立日期:2003年5月2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
零配件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运输设备
及生产用计数仪表制造;仪器仪表修理;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音响设备制造;
音响设备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
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
);机械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料制品销
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
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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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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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2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
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2、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要求的独立性的情形。
3、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按市场定价,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
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4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费用为9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0万元,2025年审计费用较2024年审计费用保持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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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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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募投项目: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拟变更后募投项目:哈尔滨全球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的
名称、实施地点、实施周期、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等,追加投资金额为419482500.00元,资金来
源为超募资金。
新增募投项目韩国汽车电子工厂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新设立的韩国全资子公司,资
金来源为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新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三年。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募投项目变更并追加投资和新增募投项目已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900号),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发行价格为93.50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374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13058182.36元后,公
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526941817.64元,其中超募资金为522576117.64元。募集资金已全部
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1555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情况
根据本公司发展战略的规划,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发生变更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追
加投资额,同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新增项目。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追加投资额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1、项目名称: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3、项目建设内容:改善公司研发环
境,进一步加大研发技术创新,不断提高公司产品技术质量,完善公司产品矩阵,扩大公司行
业影响力。4、原项目实施周期:24个月。
5、原项目实施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绥化经济开发区昆山路9号。
(二)部分募投项目发生变更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追加投资额的具体原因项目变更主要是
为满足公司发展战略的规划,将建设项目地点从黑龙江省绥化市变更成哈尔滨市,使用超募资
金41948.25万元增加投资额。本次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调整,旨在实现研发资源的高
效整合与协同创新,便于引进行业先进技术人才,促进与高校技术共享与协作,有助于提升公
司研发创新能力,增强产品开发及测试验证能力。
(三)部分募投项目发生变更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追加投资额后的具体情况
1、项目名称:哈尔滨全球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项目实施主体:黑龙江天有为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3、项目建设内容:改善公司研发环境,进一步加大研发技术创新,不断
提高公司产品技术质量,完善公司产品矩阵,扩大公司行业影响力。4、项目实施周期:36个
月。
5、项目实施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桃仙路、规划路、东方大街、铁汇街围合区
域。
6、项目预计投资规划:原项目计划投资金额为35551.75万元,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追加
投资41948.25万元,追加投资后该项目的总投资金额为775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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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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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24.9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上市,不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
末未分配利润为2190078594.58元。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
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
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4.9元(含税
),截至2025年5月28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398400000元
(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5.0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
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上市,不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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