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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克股份(60320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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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203 快克智能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6-10-27│ 16.50│ 3.5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11-16│ 20.45│ 4472.8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9-22│ 15.36│ 4673.2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8-30│ 10.82│ 363.0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9-22│ 17.91│ 2087.3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8-30│ 16.91│ 137.3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9-22│ 16.91│ 1422.5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6-12│ 10.74│ 4841.3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4-24│ 10.74│ 219.10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常州承芯半导体有限│ ---│ ---│ 0.82│ ---│ ---│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 │安徽明致科技有限公│ ---│ ---│ 14.29│ ---│ ---│ 人民币│ │司 │ │ │ │ │ │ │ ├─────────┼─────┼─────┼─────┼─────┼──────┼──────┤ │深圳市浩宝技术有限│ ---│ ---│ 10.00│ ---│ ---│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 │江苏尊阳电子科技有│ ---│ ---│ 2.49│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智能化精密锡焊设备│ 2.90亿│ 958.12万│ 5252.40万│ 18.14│ ---│ ---│ │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项目 │ 6049.00万│ 105.08万│ 2592.22万│ 42.85│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4-24│其他事项 ──────┴──────────────────────────────────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 超过最近一年末经审计净资产20%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 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一、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 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本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经审计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股票 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 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 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 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限售期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公司应当以不低于发行底价的价格 发行股票。 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且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价基准日可 以为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 (1)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 (2)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取得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3)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 外战略投资者。 2、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量); 3、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 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本次募集资 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 安排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 享。 (七)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 2026-04-24│税项等政策变动 ──────┴────────────────────────────────── 一、基本情况 快克智能全资子公司常州市快云软件有限公司对以往年度涉税事项进行风险排查,经统计 ,需补缴2024年度及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相关款项合计7,782.99万元(以入库金额为准)。本 次事项不涉及税务行政处罚。 二、对公司影响 上述补缴款项将计入公司2025年当期损益,预计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本次补缴税款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4-24│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6年4月24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20.40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0.74元/股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现将《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 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有关事项进行如下说明: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 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内 容详见次日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公司 于2025年5月15日披露了《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17)。 3、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4、2025年5月21日,公司披露了《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22)。 5、2025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中的 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 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 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 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 两条任一情况。综上所述,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可获授限制性股票 。 (四)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1、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6年4月24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20.40万股。 3、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人数:21名。 4、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0.74元/股。 5、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起12个月、24个月。 (3)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 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 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等而取得的 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 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注 销。 ──────┬────────────────────────────────── 2026-04-24│股权回购 ──────┴──────────────────────────────────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 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内 容详见次日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公司 于2025年5月15日披露了《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17)。 3、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4、2025年5月21日,公司披露了《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22)。 5、2025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 2026-04-24│价格调整 ──────┴──────────────────────────────────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进行如下说明: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 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内 容详见次日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公司 于2025年5月15日披露了《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17)。 3、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4、2025年5月21日,公司披露了《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22)。 5、2025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鉴于公司已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 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本为基数 ,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本年 度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且该事项将与本次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一并提交股东会审议,若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 本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在回购注销完成前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 及回购数量进行调整。 2、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调整方法 (1)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但任何调整不得导致回购价格低于股票面 值: (四)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 ──────┬────────────────────────────────── 2026-04-24│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 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 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 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 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 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 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 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本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 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本所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 。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0。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 (二)项目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唐炫先生,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 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蒋西军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晓蕊女士,2007年获得中 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 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 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综 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2025年 度审计费用为8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6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决定其有关报酬事项并签署相 关协议。 ──────┬────────────────────────────────── 2026-04-24│银行授信 ──────┴──────────────────────────────────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现就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 不超过1年,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 资性保函、信用证等,上述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鉴于上述授信期限已经届满,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向银行申请并增加合计不超过6亿元人 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等,上述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 用。 上述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最终以相关银行的审定结果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 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 经营情况对各公司的授信额度进行调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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