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207 小方制药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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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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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4-08-15│ 12.47│ 4.4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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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2-13│ 14.97│ 838.2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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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2-19│ 12.77│ 332.0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6-29│ 11.91│ 1524.4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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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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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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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用药生产基地新建│ ---│ 4882.93万│ 3.07亿│ 78.98│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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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产品开发项目 │ ---│ 248.50万│ 248.50万│ 8.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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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体系建设及品牌│ ---│ 1473.85万│ 1755.62万│ 58.52│ ---│ ---│
│推广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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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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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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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海银金融中心2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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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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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年6月29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28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11.91元/股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方制药”或“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6月2
9日,同意以11.9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58名激励对象授予128万股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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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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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等相关要求,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特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以期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质量和竞争力,更好地回报投
资者和市场。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聚焦主业做优做强,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公司深耕外用药领域三十余年,持续完善“品类丰富、剂型全面”的产品体系,持有药品
批文63个,覆盖酊剂、滴耳剂、滴鼻剂、软膏剂、乳膏剂等主要外用剂型,并具备自主生产与
质量控制能力。通过规模化、自动化生产摊薄成本,坚持亲民定价,确保药品经济可及性,以
扎实的主业根基提升上市公司经营质量和抗风险能力。
二、强化创新驱动,提升核心竞争能力
坚持“使用场景、用户体验驱动的集成创新”方向,一方面对产品进行细节打磨和适老化
、人性化“微创新”;另一方面积极布局创新药研发,2025年与上海市皮肤病医院、博济医药
合作启动中药1.1类新药“复方侧柏酊”临床研究,力争成为国内首个用于脱发治疗的中药Ⅰ
类新药。同时推进聚乙烯醇滴眼液、莫匹罗星软膏、阿达帕林凝胶等在研产品,持续丰富外用
药剂型矩阵,以创新驱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三、提升品牌价值与市场认可度,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实施“性价比、颜价比、心价比”的“三价比”品牌策略,在保持亲民定价的同时优化包
装设计、融入潮流与适老化元素,并通过健康科普与用户互动增强情感联结。在核心品牌“信
龙”基础上,打造“信龙红臀”“龙一点”“小方含含”三大子品牌,拓展年轻及细分人群市
场,不断提升品牌影响力和客户忠诚度,为上市公司创造稳定可持续的业绩回报。
四、完善全渠道营销体系,提高资产运营效率
构建覆盖线上线下的全链路整合营销体系。线下深化与大型流通企业的经销合作,并直接
服务头部连锁药房;线上布局B2C合作,依托O2O平台赋能线下药店,并探索社交电商渠道。通
过数字化营销提升产品触达率和周转效率,增强上市公司的市场拓展能力和盈利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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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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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次涉及延期的募投项目名称:外用药生产基地新建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
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在严格保持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向及用途等
核心事项均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8年8月。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147号文核准,公司2024年8月26日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12.47元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4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款计
人民币498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058.27万元后,上述A股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44821.73万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于2024年8月21日全部到账,并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4)第0312
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的措施,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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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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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鉴于公司拟申请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要求
,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
结果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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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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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健
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证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
作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规定以及《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上海小
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分红回报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
公司制定本规划着眼于长远战略目标和未来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企业经营发展实际、
股东诉求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从而建立对投资者持
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回报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效兼顾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规定的
基础上,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
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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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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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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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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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公司现就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
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做
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
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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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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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02946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02946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6月15日。
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25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1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小方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根据公司其
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余玮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5日。公示
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2025年
2月8日对外披露了《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5年2月13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小
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小方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5年2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
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6、2025年2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小方制药关于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5-009)。
7、2025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
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8、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等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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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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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1.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根据《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合同到期个人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
司解聘、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因公司原因不再续约等,自解除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之
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
注销”。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
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
次授予部分涉及2004股,预留授予部分涉及123700股,合计125704股。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
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
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由公司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
鉴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B”的11名,其对应本次解除限
售期应解锁股份的20%不得解除限售;考核结果为“C”的6名,其对应本次解除限售期应解锁
股份的50%不得解除限售;考核结果为“D”的2名,其对应本次解除限售期应解锁股份的100%
不得解除限售。上述首次授予部分考核未达标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034股,均由公司按《
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
综上,公司将对上述离职情形及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情形涉及的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共计146738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涉及激励对象23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46738股;本次
回购注销完成后,激励计划中剩余的限制性股票为673262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开立了本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递交了回购注销申请,预计本次限
制性股票于2026年6月5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60820000股变更为160673262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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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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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海银金融中心27楼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方之光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罗晓旭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方家辰先
生、曹颖女士、许娟女士、蒋丽丽女士列席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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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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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办理完毕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的登记事项,总股本已由160559967股增加至1608200
00股,拟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60559967元增加至人民币160820000元,并对《公司章程》中相
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披露的《小方制药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编号:2026-005)。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
发的《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7233687D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16082.0000万
法定代表人:FANGZHIGUANG
成立日期:1993年08月12日
企业住所:上海市奉贤区洪朱路777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化妆品生
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药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消毒产品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
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第一
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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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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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5人。
2、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02946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1262%。
3、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
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激励计划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1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小方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根据公司其
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余玮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5日。公示
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2025年
2月8日对外披露了《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5年2月13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小
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小方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5年2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
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6、2025年2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小方制药关于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5-009)。
7、2025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
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8、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等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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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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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
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时,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个
人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含未全额达标),相关权益不能解除限售,公司将对前述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46738股予以回购注销。该事项已得到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需回购注销股份共计146738股,回购总金额为人民
币1873844.26元。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60820000元减至人民
币160673262元,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60820000股减至160673262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6)。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
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
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且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
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
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进行确认。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877号嘉兴大厦17楼
2、申报时间:2026年4月28日-2026年6月11日(现场申报接待时间:工作日9:30-11:30,
13:30-17:00)
3、联系人:蒋丽丽
4、联系电话:021-58207999
5、电子邮箱:info@xf-pharma.com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
司邮箱接收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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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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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
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时,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个人层面
业绩考核未达标(含未全额达标),相关权益不能解除限售,公司将对前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46738股予以回购注销。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1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小方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根据公司其
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余玮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5日。公示
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2025年
2月8日对外披露了《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5年2月13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小
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小方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5年2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
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6、2025年2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小方制药关于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5-009)。
7、2025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
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8、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等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1.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根据《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合同到期个人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
司解聘、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因公司原因不再续约等,自解除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之
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
注销”。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
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
次授予部分涉及2004股,预留授予部分涉及123700股,合计125704股。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
鉴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B”的11名,其对应本次解除限
售期应解锁股份的20%不得解除限售;考核结果为“C”的6名,其对应本次解除限售期应解锁
股份的50%不得解除限售;考核结果为“D”的2名,其对应本次解除限售期应解锁股份的100%
不得解除限售。上述首次授予部分考核未达标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034股,均由公司按《
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
综上,公司将对上述离职情形及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情形涉及的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共计146738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注销
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6738股。
(三)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价格为12.77元/股。
(四)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款项合计1873844.26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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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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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续聘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
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
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
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
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唐恋炯先生,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14人,从业人员共6133人,
注册会计师共116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德勤华永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38.9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
币33.5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60亿元。德勤华永为61家上市公司提供2024年年报审
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1.97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
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与本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家。
2、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
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
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一次,受到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措施两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两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
施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
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颖女士自2009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
刘颖女士曾为多家上市企业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
专业胜任能力。刘颖女士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6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母兰英女士自2005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
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母兰英
女士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3份,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梁翠翠女士自2015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
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梁翠翠女士
曾为多家上市企业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梁翠翠女士近三年未签署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
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收费为人民币10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费用为人民币15万元。公司2026年度审计包括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审计费用将
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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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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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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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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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10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7489677.1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
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69983467.71元。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0元(含税)。截至2026年4月24日,公司总
股本16082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95034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
红比例(即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8.68%。本年度公
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171895376.9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比例为82.85%。
2、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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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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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拟提请股东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授权董事会在不
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及保证公司财务安全的前提下,择机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事宜,授权期限为本次授权相关议案经公司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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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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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海银金融中心27楼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方之光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罗晓旭女士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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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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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2月12日收到公司董事F
ANGJACKSONJIACHEN(方家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FANGJACKSONJIACHEN(方家辰)先生因
工作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该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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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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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3月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3月2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海银金融中心27楼(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
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3月2日
至2026年3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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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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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日:2026年2月2日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数量:260033股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要求,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
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5年12月19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
件的30名激励对象授予32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
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20
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已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
工作。
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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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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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于20
25年6月4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本次利润分配
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6055996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计派发
现金红利240839950.50元。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于2025年10月11日披露
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
的公司总股本16055996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12
391976.90元。
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原则:激励对象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九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
序: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
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价格及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1、派息时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为:
P=P0-V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
根据以上公式,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14.97-1.50-
0.70=12.77元/股。
2、派息时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为: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每股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
根据以上公式,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预留授予价格=14.97-1.50-0.70=12.
77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
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容一致。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
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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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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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5年12月19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32万股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12.77元/股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方制药”或“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12月19日,
同意以12.7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30名激励对象授予32万股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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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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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10日收到张长伟先
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张长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职务。公司于同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二届职工代表董事选举大会选举尹毓峰先生为职
工代表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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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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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
计的需要,公司经审慎评估和研究,拟改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德勤华永”)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上述变更事项
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
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
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
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唐恋炯先生,2024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04人,从业人员共5,616人,
注册会计师共1,16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德勤华永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38.9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
币33.5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60亿元。德勤华永为61家上市公司提供2024年年报审
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1.97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
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与本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
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
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
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一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
管措施各一次,五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
行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颖女士自2009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
刘颖女士从事审计专业服务逾16年,曾为多家上市企业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
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刘颖女士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4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母兰英女士自2005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
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母兰英
女士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2份,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梁翠翠女士自2015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
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梁翠翠女士
从事审计专业服务逾10年,曾为多家上市企业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梁
翠翠女士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
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本期审计费用以德勤华永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
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而确定。
(2)2025年度审计收费为人民币10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5万元,内部控制
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万元。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
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期间始终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
财务及内控情况,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普华永道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
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
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需要,经公司邀请选聘,拟变更聘任德勤华永为公司20
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上述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普华永道、德勤华永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
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做好沟通及配合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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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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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事项概述: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济医药”)签署了《技术委托(开发)合同》,博济医药将协助公司完
成中药1.1类复方侧柏酊新药临床研究及注册,推动其完成临床试验及上市。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
交易。
本次交易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前期,公司与上海市皮肤病医院签署了《复方侧柏酊合作开发协议》,双方拟共同开展复
方侧柏酊的新药转化开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披露的《关于自愿披露与上海
皮肤病医院合作开发治疗脱发中药1.1类新药复方侧柏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为了完成复方侧柏酊的新药开发,公司近日与博济医药签署了《技术委托(开发)合同》,博
济医药将协助公司完成中药1.1类复方侧柏酊新药临床研究及注册,推动其完成临床试验及上
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
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作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43555883K
法定代表人:王廷春
注册资本:381989708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9月29日
营业期限:2002年9月29日至长期
住所:广州黄埔区科学城南翔一路62号(二、三、四、五)栋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
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
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日用化学产品
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
;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
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住房租赁;医疗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
;药物检测仪器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医用包装
材料制造;会议及展览服务;许可经营项目:技术进出口;医疗服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
务;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
简介: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404)创建于2002年,2015年在深圳创
业板上市,注册资本金3.82亿元,是一家为国内外医药企业提供药品、医疗器械研发与生产全
流程“一站式”外包服务(CRO+CDMO)的新型高新技术企业。博济医药拥有深厚的中药研发力
量,近年来助力“蛇脂参黄软膏”、“虎贞清风胶囊”中药1类新药和复方丹参滴丸新增糖网
适应症获批,以及协助企业获得中药1类IND临床试验通知书30余项。
关联关系:博济医药与公司及公司目前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均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博济医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三年,公司与博济医药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博济医药信用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
力。
三、合同主要条款
1、技术开发目标
博济医药协助公司开发中药1.1类复方侧柏酊项目,最终完成新药注册申请(NDA)并实现
商业化。
2、知识产权
本项目产生的专利、技术秘密、数据版权等归甲方所有。临床试验数据、研究报告等核心
数据归甲方所有。
3、双方的主要责任和义务
甲方负责:
提供项目资金支持;
提供已有研究数据(如有);
负责最终药品生产及商业化;
协调临床资源(如医院合作)。
乙方负责:
完成药学、非临床及临床研究方案设计及执行;
负责临床试验监查(CRO)、数据管理与统计分析;
协助甲方完成注册申报资料撰写及审评沟通。
本项目研发费用根据阶段单独签订技术委托合同,具体以后续合同及实际发生费用为准。
5、协议效力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NDA获批之日。
6、违约责任
若一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如资金未到位、研究严重延误),另一方有权要求整改,逾期
未改正可终止合作。
7、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并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若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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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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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上半年实
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0,821,251.3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12,
762,362.83元。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2025年中期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
本160,559,96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2,391,976.90元(含税)。半年度公司现
金分红比例(即现金分红总额占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93.02%。
2、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股东大会授权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决定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中期分红条件、上限限制
的前提下,论证、制定并实施公司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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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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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44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44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8月26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47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上海小方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并于2024年8月
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6000万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20802248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75.5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919775
2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24.5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份数量为14400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约为8.97%。上述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现该
部分限售股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5年8月26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4年8月26日,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普通股
总数为160000000股。
公司于2025年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已
办理完毕首次授予股票的登记事项。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5年
4月8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总股本增加559967股,由160000000股增加至160559967
股。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其他因利润分
配、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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