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207 小方制药 更新日期:2025-05-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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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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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4-08-15│ 12.47│ 4.48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2-13│ 14.97│ 838.2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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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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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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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用药生产基地新建│ 6.60亿│ 2.58亿│ 2.58亿│ 66.40│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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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产品开发项目 │ 5890.00万│ ---│ ---│ 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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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体系建设及品牌│ 1.14亿│ 281.78万│ 281.78万│ 9.39│ ---│ ---│
│推广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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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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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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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授权董事会在
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及保证公司财务安全的前提下,择机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事宜,授权期限为本次授权相关议案经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
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
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
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将进行相
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
量为准,并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三)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
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最终发行对象将由
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
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
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
应调整。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定价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最终发行
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和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
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
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股票须遵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
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
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九)决议有效期
本项授权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止。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
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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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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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信息公告
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
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
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
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
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
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同时也在US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注册从事
相关审计业务。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4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29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达1,150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人数为287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3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71.3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6.0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15亿元。普华
永道中天的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107家,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
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45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
和零售业及房地产业等,与贵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
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
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
的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曾因同一项目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
一次,受到沪、深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各一次,三名从业人员因该项目分别受到证券监督管理
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及沪、深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各一次,八名从业人员因
该项目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此外,普华永道中天受到证券监管机构出具警示
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四次,受到证券交易所予以监管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三次,三名从业人员受
到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八名从业人员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各一
次,六名从业人员受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静,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英格兰及威尔士
特许会计师资格,201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起开始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5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邓锡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199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
师,199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2年起开始在本
所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洋,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2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
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5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
,近3年已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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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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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5271095.5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32782164.64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28日,公司总
股本16055996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0839950.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
分红比例(即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17.33%。
2、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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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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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日:2025年4月8日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数量:559967股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要求,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5年2月13日为
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7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28万股。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
意的核查意见。根据《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
定和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已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
次授予登记工作。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5年2月13日
2、授予数量:559967股
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4、授予人数:77人
5、授予价格:14.97元/股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后,在缴款验资环节及后续办理登记的过程中,101名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20033股,上述101名激励对象放弃
的720033股限制性股票,将直接调减取消授予。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
票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78人变更为77人,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128万股
变更为559967股,直接调减取消授予720033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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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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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802,248股(均为首次
公开发行限售股,无战略配售股份)。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802,248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3月5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47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上海小方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并于2024年8
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6,000万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20,802,2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5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9,197,
7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5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802,248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0%。上述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现该部分限售股锁定期届满,将于2025年3月5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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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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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年2月13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28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14.97元/股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方制药”或“公司”)于2025年2月13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2
月13日,同意以14.9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78名激励对象授予128万股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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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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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7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
0-17: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余玮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5年
2月13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
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与持股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余玮(以下简称“征集人”),其基本信息
如下:
会计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CFA持证人,注册金融风险管理师(FRM)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金融管理学院财务管理系教授,硕士生导师。2000年起在上海对外经贸大
学任教,历任金融管理学院财务管理系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金融管理
学院财务管理系教授,硕士生导师,校学术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股份代持等代他人征集的情形。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征集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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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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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需按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
2024年12月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何其慧为公司第二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何其慧作为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
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一届
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何其慧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女,1995年8月生,本科学历。
2015年9月-2018年7月,任上海运佳黄浦制药有限公司(现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Q
C检验员;2018年7月至今任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总工程师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其慧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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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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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暨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暨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公告》。
二、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
照》,本次变更后的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7233687D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16000.0000万
法定代表人:FANGZHIGUANG
成立日期:1993年08月12日
企业住所:上海市奉贤区洪朱路777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化妆品生
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药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消毒产品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
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第一
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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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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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3
0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
式送达,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
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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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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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方制药”、“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
册(证监许可〔2023〕2147号)。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小方制药”,扩位简称为“上海小方
制药”,股票代码为“60320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
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
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
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价格为12.47元/股,发行数量为4000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让。
本次发行未安排战略配售。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2400万股,占发行数量的60.00%;网上发行数
量为1600万股,占发行数量的40.00%。
根据《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
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本次
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约为4181.63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
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向上取整
至500股的整数倍,即1600万股)从网下回拨至网上。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800万股,占发行数量的20.00%;网上最终发行数
量为3200万股,占发行数量的80.0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4782820%
。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款项缴纳工作已于2024年8月19日(T+2日)结束。具体情况如
下: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
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31828940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396906881.8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171060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2133118.20
(二)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8000000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99760000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0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0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本次网下发行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
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
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802248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3%,约
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2.01%。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本次保荐人(主承销
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171060股,包销金额为2133118.20元,包销比例为0.43%。
2024年8月21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
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
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本次发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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