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207 小方制药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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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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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4-08-15│ 12.47│ 4.4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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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2-13│ 14.97│ 838.2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2-19│ 12.77│ 332.0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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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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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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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用药生产基地新建│ ---│ 4882.93万│ 3.07亿│ 78.98│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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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产品开发项目 │ ---│ 248.50万│ 248.50万│ 8.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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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体系建设及品牌│ ---│ 1473.85万│ 1755.62万│ 58.52│ ---│ ---│
│推广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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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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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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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办理完毕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的登记事项,总股本已由160559967股增加至1608200
00股,拟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60559967元增加至人民币160820000元,并对《公司章程》中相
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披露的《小方制药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编号:2026-005)。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
发的《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7233687D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16082.0000万
法定代表人:FANGZHIGUANG
成立日期:1993年08月12日
企业住所:上海市奉贤区洪朱路777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化妆品生
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药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消毒产品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
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第一
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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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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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5人。
2、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02946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1262%。
3、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
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激励计划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1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小方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根据公司其
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余玮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5日。公示
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2025年
2月8日对外披露了《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5年2月13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小
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小方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5年2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
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6、2025年2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小方制药关于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5-009)。
7、2025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
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8、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等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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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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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
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时,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个
人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含未全额达标),相关权益不能解除限售,公司将对前述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46738股予以回购注销。该事项已得到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需回购注销股份共计146738股,回购总金额为人民
币1873844.26元。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60820000元减至人民
币160673262元,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60820000股减至160673262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6)。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
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
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且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
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
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进行确认。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877号嘉兴大厦17楼
2、申报时间:2026年4月28日-2026年6月11日(现场申报接待时间:工作日9:30-11:30,
13:30-17:00)
3、联系人:蒋丽丽
4、联系电话:021-58207999
5、电子邮箱:info@xf-pharma.com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
司邮箱接收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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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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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
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时,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个人层面
业绩考核未达标(含未全额达标),相关权益不能解除限售,公司将对前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46738股予以回购注销。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1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小方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根据公司其
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余玮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5日。公示
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2025年
2月8日对外披露了《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5年2月13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小
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小方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5年2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
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6、2025年2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小方制药关于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5-009)。
7、2025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
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8、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等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1.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根据《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合同到期个人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
司解聘、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因公司原因不再续约等,自解除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之
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
注销”。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
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
次授予部分涉及2004股,预留授予部分涉及123700股,合计125704股。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
鉴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B”的11名,其对应本次解除限
售期应解锁股份的20%不得解除限售;考核结果为“C”的6名,其对应本次解除限售期应解锁
股份的50%不得解除限售;考核结果为“D”的2名,其对应本次解除限售期应解锁股份的100%
不得解除限售。上述首次授予部分考核未达标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034股,均由公司按《
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
综上,公司将对上述离职情形及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情形涉及的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共计146738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注销
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6738股。
(三)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价格为12.77元/股。
(四)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款项合计1873844.26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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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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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续聘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
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
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
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
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唐恋炯先生,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14人,从业人员共6133人,
注册会计师共116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德勤华永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38.9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
币33.5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60亿元。德勤华永为61家上市公司提供2024年年报审
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1.97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
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与本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家。
2、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
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
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一次,受到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措施两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两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
施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
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颖女士自2009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
刘颖女士曾为多家上市企业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
专业胜任能力。刘颖女士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6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母兰英女士自2005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
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母兰英
女士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3份,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梁翠翠女士自2015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
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梁翠翠女士
曾为多家上市企业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梁翠翠女士近三年未签署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
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收费为人民币10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费用为人民币15万元。公司2026年度审计包括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审计费用将
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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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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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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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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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10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7489677.1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
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69983467.71元。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0元(含税)。截至2026年4月24日,公司总
股本16082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95034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
红比例(即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8.68%。本年度公
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171895376.9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比例为82.85%。
2、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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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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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拟提请股东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授权董事会在不
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及保证公司财务安全的前提下,择机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事宜,授权期限为本次授权相关议案经公司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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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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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海银金融中心27楼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方之光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罗晓旭女士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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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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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2月12日收到公司董事F
ANGJACKSONJIACHEN(方家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FANGJACKSONJIACHEN(方家辰)先生因
工作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该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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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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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3月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3月2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海银金融中心27楼(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
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3月2日
至2026年3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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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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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日:2026年2月2日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数量:260033股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要求,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
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5年12月19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
件的30名激励对象授予32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
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20
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已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
工作。
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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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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