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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鸿万立(60321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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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210 泰鸿万立 更新日期:2025-05-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4-01│其他事项 ──────┴────────────────────────────────── 一、战略配售最终结果 (一)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 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 ,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1)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广 东广祺柒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富浙战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 业: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3)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东 证期货泰鸿万立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关于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 核查情况详见2025年3月27日(T-1日)公告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泰鸿万立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核查的专项核查报告》和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法律意见书》。 (二)获配结果 2025年3月26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协商确定本 次发行价格为8.60元/股,本次发行总规模约为73186.00万元。 截至2025年3月25日(T-3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足额按时缴纳认购资金。保 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25年4月3日(T+4日)之前将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初始缴款金额超 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退回。 ──────┬────────────────────────────────── 2025-03-31│其他事项 ──────┴──────────────────────────────────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泰鸿万立”)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1660号文同意注册。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 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8510.00万股,发行股份占公 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 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34040.00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702.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20.00%。参与战略 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依据发行价格确定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970.9302万股,约占发行数量的11.41%。初始战略配 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731.0698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 2025-03-27│其他事项 ──────┴──────────────────────────────────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24〕1660号文同意注册。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 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8510 .00万股,发行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本次网 上发行与网下发行将于2025年3月28日(T日)分别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交易平台(IP O网下询价申购)(以下简称“互联网交易平台”)实施。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战 略配售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处进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ht tps://iitp.uap.sse.com.cn/otcipo/)进行,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关于初步 询价和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上海市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主 要包括以下三类: (1)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广 东广祺柒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富浙战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 业: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3)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东 证期货泰鸿万立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3、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 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将拟申购价格高于9.05元/股(不含9.05元/股)的配售对 象全部剔除。以上过程共计剔除95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150530万股,约占本 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申报总量14863950万股的1.0127%。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 申购。 4、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 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 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8.60元/股,网下 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4年3月28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 金。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0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09:30-11:30,13:00-15:00。 5、本次发行价格8.60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13.6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3.9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8.2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8.6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2025-03-26│其他事项 ──────┴──────────────────────────────────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 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1660号 文同意注册。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 承销商)。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 询价。 本次拟公开发行新股8510.00万股,约占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本次发行全部 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702.00万股,约占发行数量的20.00%,最终战略配售 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为4084.80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 为2723.20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40.00%。 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及网下最终 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 (主承销商)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1、网上路演时间:2025年3月27日(T-1日,周四)9:00-12:00; 2、网上路演网址: 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 3、参加人员:发行人董事会及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本次发行的《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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