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211 晋拓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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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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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07-14│ 6.55│ 3.9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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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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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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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汽车零部件生产│ ---│ 5145.20万│ 3.26亿│ 100.56│ 567.19万│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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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616.68万│ 3767.22万│ 101.4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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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 ---│ 34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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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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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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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
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
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
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次发行方案和发行完成时间
最终以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发行的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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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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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公司科学、稳定、持续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合理、有效地回报
股东,增加利润分配的透明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证监会公告[2025]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
求,公司结合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制定了《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应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
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处理公司的短
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并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基本原则,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并
据此制定一定期间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划。公司利润分配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长远战略、企业愿景、盈利能
力、股东回报、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结合公司目前及未来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
、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
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
性和稳定性。
(三)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利润的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
,应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2、现金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净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净
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如无重大资金支出
安排发生,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最
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分红比
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拟订,由公司
股东会审议决定。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
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以及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少于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少于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少于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和公司
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采取股票股利等方式分配股利。
5、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
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
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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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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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
的有关规定,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
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鉴于公司拟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
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自查情况公告如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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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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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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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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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减
值准备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的概述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而
进行的,为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
日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可回收金额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分析,
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经过减值测试,公司当期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人
民币10746129.56元。
二、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
不同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应收账款、其
他应收款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
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人民币5353686.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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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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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2026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
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7人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
师人数:688人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312人
最近一年(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人民币100457万元最近一年(2025年度)审计
业务收入:人民币87229万元最近一年(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47291万元上年度(
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
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人民币16963万元上年度(2024年年报)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4家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
、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签字项目合伙人:徐德盛,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业务,2015年4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过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柳佳彬,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工作。2022年8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质量控制复核人:潘高峰,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2011年9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及复核过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徐德盛、签字会计师柳佳彬及质量控制复核人潘高峰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
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
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报告期内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公司预计支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含税)为人民币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含税)为人民币20万
元,上述两项费用合计人民币90万元。2026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具体
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
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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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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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6年度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
元的综合授信(最终以合作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的
实际资金需求而确定)。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
兑汇票、贴现、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银行保函、商业汇票贴现、票据池等业务。具体授信
品种及额度分配、授信的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及抵质押的其他条件由公司
及子公司与授信银行协商确定。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所有信贷事宜、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由此产
生的法律责任均由公司承担。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会召
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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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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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7元(含税),无送红股及转增。本次利润分配以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为68826758.0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01
768981.9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
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7元(含税),无送股及转增。截至2025年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27180.8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92.92万元(含税),占本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0.41%。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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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1│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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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青岛诸瑞二十一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基金”),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3281万元,晋拓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3280万元,出资占比99.969
5%。上海诸瑞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瑞投资”或“基金管理人”)为合伙企业
基金管理人和普通合伙人。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风险提示:
(1)基金尚需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程序,实施过程尚存在不确定性。
(2)基金投资标的的价值取决于投资对象的经营状况,原股东对所投资企业的管理和运
营,相关市场宏观调控政策、财政税收政策、产业政策、法律法规、经济周期的变化以及区域
市场竞争格局的变化等都可能影响所投资企业经营状况,进而影响基金投资标的的价值。由于
基金专项投资于特定投资项目,基金将面临较高风险,特定投资项目的失败可能严重影响整个
基金的回报率。
(3)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公司本次投资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
收期,可能存在投资后无法实现预期收益或本金损失的风险。针对本次交易的风险,公司将密
切关注标的基金运作及管理情况,切实降低投资风险,并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相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作的基本概况
近日,公司与诸瑞投资签订了《青岛诸瑞二十一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
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共同认缴合伙企业出资额,在确保满足日常经营资
金需求、总体投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了进一步拓展新兴领域的投资,充分利用专业机构的
经验,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3280万元,出资占比99.9695%。诸瑞投
资作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万元,出资占比0.0305%
。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工商营业期限为长期,自合伙企业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的设立日起算;合伙企业作为私募基金备案的存续期限为9年,其中前5年为投资期,剩余期限
为退出期,普通合伙人可自主决定延长2年。
(二)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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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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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相关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实
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张东先生担任普通合伙人的上海沁锡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沁锡合伙”)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公司实际控制人之
一、董事兼总经理何文英女士担任普通合伙人的上海磐晋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磐晋合伙”)和上海铸磐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铸磐合伙”)分
别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股、66000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0.74%、0.24%,上述主体为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6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72%,均为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5年7月25日起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持股平台员工的资金需求,沁锡合伙、磐晋合伙、铸磐合伙计划
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660000股,拟减持股份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72%,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66000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98%),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00000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74%)。本次减持
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公司如发
生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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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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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上海磐铸咨
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磐铸合伙”)、上海锡厦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锡厦合伙”)、上海昭质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昭质合
伙”)、上海铸磐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铸磐合伙”)各持有公司股份200
0000股,各占公司总股本的0.74%,上述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合
计持有公司股份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95%,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实际
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张东先生担任普通合伙人的上海磐铸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
海锡厦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兼总经理何文英女士担任
普通合伙人的上海昭质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铸磐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000000股,拟减
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5%。
公司于2026年2月5日收到公司股东磐铸合伙、锡厦合伙、昭质合伙和铸磐合伙出具的《关
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届满,磐铸
合伙、锡厦合伙、昭质合伙和铸磐合伙于2025年12月9日至2026年2月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
式合计减持公司股票26800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4660000股,减持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的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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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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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2025年5月28日分别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公
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和2025年5月29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
近日,公司收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告知
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原委派项目合伙人徐德盛、签字注册会计师鲁波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内部工作调整,将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签字注
册会计师由鲁波变更为柳佳彬。变更后由项目合伙人徐德盛、签字注册会计师柳佳彬为公司提
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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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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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
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孙邱钧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
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孙邱钧先生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后变更为第二届
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构成人员不变。
孙邱钧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职
工代表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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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的概述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而
进行的,为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
日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可回收金额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分析,
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经过减值测试,公司当期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人
民币6,279,517.13元。
二、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
不同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应收账款、其
他应收款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
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本期计提信用减值准备-969,308.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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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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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03856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03856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7月25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晋拓股份”)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1381号)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7952000股,并于2022
年7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203856000股,发行后总股
本为271808000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上市
之日起36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共9名,分别为:江苏智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智拓投资”)、张东、何文英、上海磐铸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磐
铸合伙”)、上海昭质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昭质合伙”)、上海锡厦
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锡厦合伙”)、上海沁锡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沁锡合伙”)、上海磐晋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磐晋合伙”)及上海铸磐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铸磐合伙”)。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总共为20385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00%,将于2025年7月25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
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数量变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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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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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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