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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洋发展(60321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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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213 镇洋发展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30万吨乙烯基新│ 3.58亿│ 9543.30万│ 3.62亿│ 101.29│ ---│ ---│ │材料项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4-12 │ ├──────┼────────────────────────────────────────┤ │关联方 │宁波市镇海区海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12 │ ├──────┼────────────────────────────────────────┤ │关联方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和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12 │ ├──────┼────────────────────────────────────────┤ │关联方 │杭州德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12 │ ├──────┼────────────────────────────────────────┤ │关联方 │宁波市镇海区海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12 │ ├──────┼────────────────────────────────────────┤ │关联方 │恒河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12 │ ├──────┼────────────────────────────────────────┤ │关联方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和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12 │ ├──────┼────────────────────────────────────────┤ │关联方 │杭州德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12 │ ├──────┼────────────────────────────────────────┤ │关联方 │宁波市镇海区海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4-12│委托理财 ──────┴──────────────────────────────────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本次增加1.6亿元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后,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总额由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期限内 任一时点,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本次委托理财投资 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 公司拟开展委托理财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低风险的保本 型理财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 、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评估资金安全、保障资金流动性、提高资金收益率的基础上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公司资金使用安 排合理。 (二)投资金额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5亿元(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累计在内,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5亿元 。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等的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审慎评估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低风险的保本型 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交易对手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投资期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预计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授权经营层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审批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机 构作为受托方,选择理财产品金额、期间、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件,并由计划 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 2024-04-12│其他事项 ──────┴──────────────────────────────────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 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3.5亿元人民币(含本数 )或等值外币(含本数)的融资额度,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 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的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合计申请不超过13.5亿元人民币(含本数)或等值外 币(含本数)的融资额度,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抵押、质押等,具体融资额度和融资 方式以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批准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确定具体使用金 额。本次申请融资额度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为保证公司融资业务的相关工作能够高效、顺利进行,更好地把握融资时机,降低融资成 本,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公司具体融资业务的审批,并在上述融资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 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 等文件),由此所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将按相关业务合同的约定由公司承担。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融资额度,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 在融资过程中如涉及资产抵押或质押、担保等,公司将综合评估融资风险,审慎决策,并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 务,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 2024-04-12│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红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经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57245398.12元。经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二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 利润。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480000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2元(含税) ,以此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26136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9.28%。如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 分红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4-12│其他事项 ──────┴──────────────────────────────────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 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 2024-03-29│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期限内任一时点,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最高余额合 计不超过3.4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本次委托理财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 公司拟开展委托理财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低风险的保本 型理财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 、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评估资金安全、保障资金流动性、提高资金收益率的基础上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公司资金使用安 排合理。 (二)投资金额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3.4亿元(含3.4亿 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最高余 额合计不超过 3.4亿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等的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审慎评估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低风险的保本型 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交易对手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投资期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预计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审批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 合格专业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理财产品金额、期间、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件 ,并由计划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 2024-03-05│其他事项 ──────┴────────────────────────────────── 前次评级结果: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 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次评级结果: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镇洋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 定”。 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 债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中证鹏元 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公司及公司2023年12月29日发行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镇洋转债”,债券代码:113681)进行了跟踪评级。 公司前次评级结果: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评级机构为中证鹏元,评级时间为2023年3月3日。中 证鹏元在对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4年3月4日出具了《 2023年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跟踪评级报告》, 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维持“镇洋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 本次信用评级报告《2023年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年跟踪评级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4-01-25│其他事项 ──────┴────────────────────────────────── 根据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6日披露的《浙江镇 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系统停车检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公司于2024年1 月5日开始对公司生产装置进行全系统停车检修,计划停车检修时间为19天。截至目前,上述 生产装置的全系统停车检修已经结束,恢复正常生产。 ──────┬────────────────────────────────── 2024-01-05│其他事项 ──────┴──────────────────────────────────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洋发展”、“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镇洋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许可〔2023〕2408号文同意注册。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联合保荐人(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联合保荐人(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 可转债简称为“镇洋转债”,债券代码为“113681”。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66000万元,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8 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 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本次 发行认购金额不足66000万元的部分由联合保荐人(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一、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23年12月29日(T日)结束。 二、本次可转债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 已于2024年1月3日(T+2日)结束。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本次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全部由联合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包销数量为1585手,包销 金额1585000元,包销比例为0.24%。2024年1月5日(T+4日),联合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包 销资金与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 分公司提交债券登记申请,将包销的可转债登记至联合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 2024-01-03│其他事项 ──────┴────────────────────────────────── 根据《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发行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洋发展”)与本次发行的联合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2日(T+1日)主持了镇洋发展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镇洋转债”)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有关单位代表的监督下进行,摇号结果经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 证。 ──────┬────────────────────────────────── 2024-01-02│其他事项 ──────┴────────────────────────────────── 镇洋发展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66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 工作已于2023年12月29日(T日)结束,现将本次镇洋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镇洋转债本次发行66000万元(660000手)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100元/张(1000 元/手),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3年12月29日(T日)。 二、发行结果 根据《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本次镇 洋转债发行总额为66000万元,向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8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 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最终的发行结果如下: (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最终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镇洋转债为574447 000元(574447手),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7.04%。 (二)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镇洋转债为85553000元(85553手), 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2.96%,网上中签率为0.00098724%。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数据,本次网上有效申购户数为8691185户,有效申购数量为8 665857267手,即8665857267000元,配号总数为8665857267个,起讫号码为100000000000-108 665857266。 发行人和联合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24年1月2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 中签结果将于2024年1月3日(T+2日)在《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获配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1手(1000元)镇 洋转债。 ──────┬────────────────────────────────── 2023-12-29│其他事项 ──────┴────────────────────────────────── 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8日(T-1日)收市 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 (一)优先配售数量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8日(T-1日)收市后中国 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的镇洋发展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1.517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 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 每股配售0.001517手可转债。 原股东优先配售不足1手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取整,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 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1手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 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认购转债加总与 原股东可配售总量一致。 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有效申购量获配镇 洋转债;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该笔认购无效。请投资者仔细查 看证券账户内“镇洋配债”的可配余额。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434800000股,无回购到专户的库存股,全部可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 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660000手。 (二)原股东的优先认购方法 1、原股东的优先认购方式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T日)上交所 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配售权。如 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配售代码为“753213”,配售 简称为“镇洋配债”。 2、原股东的优先认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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