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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洋发展(60321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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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213 镇洋发展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11-01│ 5.99│ 3.58亿│ ├───────────┼───────────┼───────────┼───────────┤ │可转债 │ 2023-12-29│ 100.00│ 6.48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30万吨乙烯基新│ 3.58亿│ ---│ 3.62亿│ 101.29│ -315.16万│ ---│ │材料项目 │ │ │ │ │ │ │ ├─────────┼──────┼─────┼─────┼─────┼─────┼──────┤ │年产30万吨乙烯基新│ 6.48亿│ 6.50亿│ 6.50亿│ 100.30│ -315.16万│ ---│ │材料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1-31 │ ├──────┼────────────────────────────────────────┤ │关联方 │宁波市镇海区海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31 │ ├──────┼────────────────────────────────────────┤ │关联方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31 │ ├──────┼────────────────────────────────────────┤ │关联方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和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31 │ ├──────┼────────────────────────────────────────┤ │关联方 │杭州德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31 │ ├──────┼────────────────────────────────────────┤ │关联方 │宁波市镇海区海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31 │ ├──────┼────────────────────────────────────────┤ │关联方 │宁波市镇海区海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31 │ ├──────┼────────────────────────────────────────┤ │关联方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31 │ ├──────┼────────────────────────────────────────┤ │关联方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和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31 │ ├──────┼────────────────────────────────────────┤ │关联方 │宁波市镇海区海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16 │ ├──────┼────────────────────────────────────────┤ │关联方 │宁波石墨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5%以上股东为公司5%以上股东的全资孙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 │ │与宁波石墨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中心”或“乙方”)于2025年10月14日签│ │ │署了《关于协同推进石墨烯技术创新与产业化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 │ │作框架协议》”或“本协议”)。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文件,本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 │ │作事项需通过后续正式合作协议明确,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 │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对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 │,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合作事项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本次合作不会导致│ │ │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 │益的情形 │ │ │ 本次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本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未构成│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 │ │审议 │ │ │ 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 │ │应的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 一、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 │ │ (一)协议签署情况 │ │ │ 2025年10月14日,公司与创新中心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共同推动石墨烯技│ │ │术的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应用 │ │ │ (二)合作对方的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宁波石墨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1MA2AG2141W │ │ │ 3、成立时间:2017年12月01日 │ │ │ 4、法定代表人:刘兆平 │ │ │ 5、注册资本:19,600万元 │ │ │ 6、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中官西路1818号 │ │ │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 │ 8、经营范围:从事石墨烯等新材料技术、电气设备技术、机械设备、环保技术等领域 │ │ │内的技术研究、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专利运营;从事石墨烯、石墨│ │ │及碳素等制品及其应用产品;电气设备、机电设备、机械设备、零配件、五金交电、化工产│ │ │品及原辅材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 │ │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从事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 │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10、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创新中心的5%以上股东宁波市镇海金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金汇集团”)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市镇海区海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海江投资”)的全资孙公司,海江投资间接持有创新中心15.31%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创新中心构成公司的关联人。 │ │ │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创新中心构成公司的关联人,本次│ │ │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构成关联交易,但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文件,不涉及具体│ │ │金额,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提交董事会│ │ │和股东会审议。公司后续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 │ │信息披露义务。 │ └──────┴────────────────────────────────────────┘ ┌──────┬────────────────────────────────────────┐ │公告日期 │2025-10-10 │ ├──────┼────────────────────────────────────────┤ │关联方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法人主体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为提高公司资金结算效率、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对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保证能力,│ │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 │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 │ │有关规定,拟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投财务公司”)签订│ │ │《金融服务协议》。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与交投财务公司构成受同一法人│ │ │主体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通集团”)控制的关联关系,公司本│ │ │次拟与交投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 │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行政部门批准。 │ │ │ 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 │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省交│ │ │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 │ │决。 │ │ │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安排,公司及子公司拟与交投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交│ │ │投财务公司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信贷服务、结算服务以及经中国银行保│ │ │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三年。鉴│ │ │于浙江交通集团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交投财务公司93.37%股份,并持有本公司54.72%股份,│ │ │为交投财务公司和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 │ │与交投财务公司构成受同一法人主体浙江交通集团控制的关联关系,公司本次拟与交投财务│ │ │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 │ │经过有关行政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情况 │ │ │ 关联方名称: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2号楼8层 │ │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056876028L │ │ │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64H233010001 │ │ │ 法定代表人:李媛 │ │ │ 注册资本:65亿元人民币 │ │ │ 成立时间:2012年11月09日 │ │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 │ │ 此次关联交易,双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协商一致的原则确定,按照不高于市场公│ │ │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 │ 四、《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 │ │ 甲方: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 │ │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 │ │ 第一条合作原则 │ │ │ (一)乙方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非排他的金融服务;(二)甲方有权在了解市场│ │ │价格和衡量各方面条件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利益并基于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下,自主决定是│ │ │否接受乙方金融服务,以及在期限届满时是否继续保持与乙方的金融服务关系,也可以根据│ │ │实际情况由其他金融服务机构提供相关的金融服务。为免歧义,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并无义│ │ │务使用乙方提供的任何金融服务;(三)双方同意建立重要商业合作关系,并在公司高层建│ │ │立定期的会晤沟通机制,及时交流相关的业务信息和合作情况。 │ │ │ 第二条金融服务内容 │ │ │ 乙方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批准的经营范围,可│ │ │以向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以下主要金融服务业务: │ │ │ (一)存款服务 │ │ │ 1、乙方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严格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 │ │存取自由的原则。 │ │ │ 2、乙方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向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存款产品形式有:活期 │ │ │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 │ │ 3、乙方承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乙方的存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 │ │ │存款基准利率厘定,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同期同档次存款服务所执行的利率,且乙│ │ │方提供的存款服务须按照一般商务条款(即基于各自独立利益进行,或所订的交易条款,并│ │ │不比独立第三方所给予甲方或其控股子公司的条款为差)进行。 │ │ │ 4、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同意在乙方处开立存款账户,自主选择不同的存款产品和期限 │ │ │,但该等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本协议的期限。 │ │ │ 5、甲方同意其及其控股子公司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在乙方的存款 │ │ │日最高余额(如有,包括该等存款余额产生的所有利息)不超过肆亿元人民币。 │ │ │ 6、乙方保障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在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出资金需 │ │ │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 │ │ (二)信贷服务 │ │ │ 1、根据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乙方将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 │ │ │乙方有关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的前提下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业务,授信业务 │ │ │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 │ │ │ 2、本协议期间,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可自主向乙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乙方对甲方的 │ │ │授信额度不低于壹拾亿元人民币。 │ │ │ 3、乙方承诺,向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将由双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不时 │ │ │颁布利率及现行市况协商厘定,贷款利率将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执行的│ │ │利率,且乙方提供的贷款服务须按照一般商务条款(即基于各自独立利益进行,或所订的交│ │ │易条款,并不比独立第三方所给予甲方或其控股子公司的条款为差)进行。 │ │ │ 乙方承诺,乙方根据本协议将向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任何贷款均不得以甲方或其│ │ │控股子公司的任何资产作为担保。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7-15│其他事项 ──────┴──────────────────────────────────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包永忠先生 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包永忠先生自2020年6月29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连续任职时 间已满6年,任期届满。包永忠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 永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 2026-07-14│其他事项 ──────┴────────────────────────────────── 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165.00万元至23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减少4832.59万元至4897.59万 元,同比减少95.46%至96.7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为465.00万元至53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减少4572.19万元至4637.19万元 ,同比减少89.61%至90.89%。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5 .00万元至23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4832.59万元至4897.59万 元,同比减少95.46%至96.74%。 2、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65.00万元至53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4572 .19万元至4637.19万元,同比减少89.61%至90.89%。 (三)本业绩预告所涉及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利润总额:6373.1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62.59万元。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102.19万元。 (二)每股收益:0.12元/股。 三、本期业绩预减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幅度较大,主要系受宏观经济及 市场变化的影响,公司部分产品市场价格同比下降所致。 ──────┬────────────────────────────────── 2026-06-30│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前次评级结果: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 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次评级结果: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镇洋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 定”。 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 债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中证鹏元 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公司及公司2023年12月29日发行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镇洋转债”,债券代码:113681)进行了跟踪评级。 公司前次评级结果: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评级机构为中证鹏元,评级时间为2026年2月4日。 中证鹏元在对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6年6月29日 出具了《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 为AA-;维持“镇洋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 变化。 本次信用评级报告《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详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6-06-02│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征集事项相关提案的表决结果:不适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浙 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7楼会议室 (三)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沈曙光先生主持。 (四)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董事赵云龙、王炳炯;独立董事郑立新、包永忠、吴建 依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 2、公司董事会秘书石艳春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 2026-05-16│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 2026-05-16│其他事项 ──────┴──────────────────────────────────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公司董事会于前期收到独立董事郑立新先生的辞职报告,郑立新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时间满6年,特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 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钮月蓉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当选公司独立董事后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提名钮月蓉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钮月蓉女士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备履行职责所需 要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 独立性,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 规定,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提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钮月蓉女士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5-07│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征集事项相关提案的表决结果:不适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浙 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7楼会议室 (三)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董事魏健、赵云龙、王炳炯;独立董事郑立新、包永忠 、吴建依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2、公司董事会秘书石艳春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 2026-04-16│其他事项 ──────┴──────────────────────────────────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免去相关董事职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免去魏 健先生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免 去相关董事职务的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魏健先生因工作调 整,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因此,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免去魏健先生第二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职务,魏健先生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离任,魏健先生的离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人数。离任后,魏健先生将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魏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将督促魏健先生按照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做好交接工作。 ──────┬────────────────────────────────── 2026-04-16│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浙江镇洋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7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6-04-16│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如 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经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 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61,438,064.59元。经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 数分配利润。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41,972,355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 (含税),以此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0,493,088.7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46.12%。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 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拟维 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4-16│其他事项 ──────┴────────────────────────────────── 为贯彻“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 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 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浙江镇洋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和自身发展战略,制定了2026年度“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于2026年4月15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如下: 一、聚焦核心主业,提升经营发展质效 公司是一家以氯碱化工为基础,以化工新材料为重点,集生产、经营、研发为一体的在行 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和较强竞争力的现代化工企业。目前,公司现有主营产品及年生产规模有 :烧碱35万吨、氯化石蜡7万吨、次氯酸钠20万吨、环氧氯丙烷4万吨、甲基异丁基酮1.925万 吨、氢气0.875万吨、液氯30.68万吨、聚氯乙烯(PVC)30万吨,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石油化 工、纺织印染、食品加工、建筑管材、交通运输、汽车材料、农业生产等领域。2026年,公司 将紧密锚定国家“十五五”发展规划,坚持氯碱化工基石地位,通过深化精益管理、优化产品 结构、强化成本管控,全面提升经营质效,实现关键指标持续优化。 深耕核心赛道,做优做强氯碱主业。公司将强化市场研判与结构优化,深化“氯产品链效 益测算模型”应用,实现市场波动与生产决策迅速联动;持续挖掘烧碱区域市场潜力,提前谋 划年产20万吨烧碱项目投产后的销售布局,锁定核心客户。创新营销策略,强化客户管理,实 施PVC“量价”精细化管理,有效规避价格波动风险;依托PVC应用实验室,深耕现有高端用户 ,积极拓展医用、高透膜等新兴领域客户,推动优质优价落地。 深化全链管控,持续夯实成本领先优势。锚定行业领先目标,系统推进工艺、能源、运维 、环保全链条降本增效。强化工艺创新与精益化管理,深化生产环节降本,合理规划电槽错峰 运行,推动主要消耗持续优化,实现降本与创利双向提升。严格招标采购管理,完善生产原辅 料招标采购方式,通过充分竞争,推动原辅材料及产品运费下降。 ──────┬────────────────────────────────── 2026-04-16│其他事项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 相关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2025年计提各类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1929.11万元 ──────┬────────────────────────────────── 2026-04-16│其他事项 ──────┴────────────────────────────────── 为了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 稳健、可持续发展,按照风险、责任与利益相协调的原则,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 情况,公司拟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外部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具体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1)内部董事: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全职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按照其 所任职务对应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和激励方案执行,其董事职务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等 薪酬。 (2)外部非独立董事: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3)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税前),按年发放。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 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任期激励三部分组成。其中,绩 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60%,且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相 挂钩,根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及相应年度考核结果核定。 (四)其他说明 1、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和任期激励经审批后按规 定发放。以上薪酬均为含税薪酬,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扣除(或代扣代缴)个人所 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等费用。 ──────┬────────────────────────────────── 2026-04-16│其他事项 ──────┴──────────────────────────────────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含本数)或等值外币(含本数)的融资 额度,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 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的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合计申请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含本数)或等值外币 (含本数)的融资额度,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抵押、质押等,具体融资额度和融资方 式以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批准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确定具体使用金额 。本次申请融资额度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为保证公司融资业务的相关工作能够高效、顺利进行,更好地把握融资时机,降低融资成 本,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负责公司具体融资业务的审批,并在上述融资额度范围内签 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 、协议等文件),由此所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将按相关业务合同的约定由公司承担。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融资额度,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 在融资过程中如涉及资产抵押或质押、担保等,公司将综合评估融资风险,审慎决策,并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 务,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 2026-04-02│其他事项 ──────┴──────────────────────────────────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郑立新先生 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独立董事郑立新先生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时间已满6年,任期届满。 郑立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立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 2026-03-21│其他事项 ──────┴──────────────────────────────────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沪杭甬”)拟通过向浙江镇洋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洋发展”或“公司”)所有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 镇洋发展(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换股吸收合并”)。 本次交易完成后,镇洋发展将终止上市并最终注销法人资格。浙江沪杭甬作为存续公司, 由其及/或其指定的下属公司承继或承接镇洋发展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合同、资质、人 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浙江沪杭甬为本次吸收合并发行的A股股票及原内资股将申请在上 交所主板上市流通。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已于2026年3月20日经镇洋发展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 于同日经浙江沪杭甬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第一次H股类别 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的实施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 册及取得其他必要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公司现就债权 、债务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债权人自收到公司发出的关于本次交易事项的债权人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 到通知的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向公司申报债权,并凭有效的债权文件及相关 凭证依法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具体债权申报方式如下: (一)现场申报 请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合法存续的合同、协议及其他相关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要求公司 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书面通知等债权资料(以下合称“债权资料”)到公司以下地址 申报债权: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公司证券与法 律事务部办公室 联系人:阮梦蝶 工作日接待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 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 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下合称“身份证明文件”)。 (二)邮寄方式申报 请将债权资料及身份证明文件邮寄至以下地址,并请在邮件封面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 邮寄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公司证券与法律 事务部办公室 联系人:阮梦蝶 邮编:315204 联系电话:0574-86502981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对于根据本公告或债权人通知进行有效申报的债权人,公司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及取得其他必要批准后,根据债权 人的要求对相关债务进行提前清偿或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请于上述期间内通知公司,逾期将视为有 关债权人放弃要求公司提前清偿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权利。债权人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 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公司对其负有的债务将由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存续公司根据原债权 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 2026-03-21│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浙 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7楼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沈曙光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独立董事包永忠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2、公司董 事会秘书石艳春出席了本次会议。 ──────┬────────────────────────────────── 2026-03-14│其他事项 ──────┴──────────────────────────────────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5年10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 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 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公司于近日收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出具的《关 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天健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2025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孙敏和 周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5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 计师。由于工作变动原因,天健所现委派黄杨接替周攀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 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孙敏和黄杨。 二、本次变更的注册会计师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黄杨,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2年开始在 天健所执业。自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镇洋发展、万里扬等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黄杨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 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黄杨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 2026-03-03│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浙 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7楼会议室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董事魏健、赵云龙、王炳炯;独立董事郑立新、包永忠 、吴建依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 2、公司董事会秘书石艳春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 2026-02-06│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3月2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3月2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浙江镇洋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7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6-01-31│其他事项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 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洋发展”)暨关联交易(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被吸收合并方镇洋发展的独立财务顾问,本独立财务顾问及参与项目 的签字人员郑重承诺: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有关本次交易的申请文件中披露的所有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所描述的事实具有充分、客观、公正的依据,所引用的数据均已注明资料的来 源,并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提供了原件或具有法律效力的复 印件作为有关信息的备查文件。 本独立财务顾问及本独立财务顾问签字人员保证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有关本次交易的申 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如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独 立财务顾问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26-01-31│其他事项 ──────┴──────────────────────────────────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向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镇洋发展”)全体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镇洋发展(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 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沪杭甬 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和《 关于<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根据本次交易的整体安排,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发布召开股 东会的通知,提请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 2026-01-31│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3月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3月2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浙江镇洋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7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 2026-01-13│其他事项 ──────┴────────────────────────────────── 根据《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 简称“募集说明书”)、《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 下简称“《会议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并有表 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超过二分之一同意方为有 效。 根据《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 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和《会议规则》的 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 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08号)同意,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了6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60亿元。公司于2025年9月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沪杭 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 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 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 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 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当公司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 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时,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对是否接受 公司提出的建议,以及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镇洋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 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28日14时 (三)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浙江 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会议采取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 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通讯方式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债权登记日:2026年1月19日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1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债券持有人。债券持有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 不必是公司债券持有人。 2、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3、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 2025-12-09│其他事项 ──────┴──────────────────────────────────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镇洋转债”于2024年7月5日开始转股,截 止2025年9月30日,“镇洋转债”累计转股7171017股。因此,公司注册资本将由434800000元 变更为441971017元。上述变更注册资本事项经公司2025年11月17日召开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 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62)。 近日,公司已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取得了 该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沈曙光 注册资本:肆亿肆仟壹佰玖拾柒万壹仟零壹拾柒元 成立日期:2004年12月21日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 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建 筑材料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 饰零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 学品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 充装;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2025-11-18│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浙 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7楼会议室 ──────┬────────────────────────────────── 2025-10-30│其他事项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 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2025年1-9月计提各类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2290.33万元。 ──────┬────────────────────────────────── 2025-10-30│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 2025-10-16│重要合同 ──────┴──────────────────────────────────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 )与宁波石墨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中心”或“乙方”)于2025年10月14日签 署了《关于协同推进石墨烯技术创新与产业化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 框架协议》”或“本协议”)。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文件,本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 项需通过后续正式合作协议明确,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对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合作事项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本次合作不会导致公司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本次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本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未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 的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签署情况 2025年10月14日,公司与创新中心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共同推动石墨烯技术 的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应用 (二)合作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石墨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1MA2AG2141W 3、成立时间:2017年12月01日 4、法定代表人:刘兆平 5、注册资本:19,600万元 6、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中官西路1818号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从事石墨烯等新材料技术、电气设备技术、机械设备、环保技术等领域内 的技术研究、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专利运营;从事石墨烯、石墨及碳 素等制品及其应用产品;电气设备、机电设备、机械设备、零配件、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及原 辅材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 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从事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创新中心的5%以上股东宁波市镇海金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汇集团”)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市镇海区海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江 投资”)的全资孙公司,海江投资间接持有创新中心15.31%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创新中心构成公司的关联人。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创新中心构成公司的关联人,本次签 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构成关联交易,但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 ,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 会审议。公司后续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 2025-10-10│重要合同 ──────┴────────────────────────────────── 为提高公司资金结算效率、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对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保证能力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拟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投财务公司”)签订《金 融服务协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与交投财务公司构成受同一法人主 体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通集团”)控制的关联关系,公司本次拟 与交投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行政部门批准。 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省交通投 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安排,公司及子公司拟与交投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交投 财务公司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信贷服务、结算服务以及经中国银行保险监 督管理委员会(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三年。鉴于浙江 交通集团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交投财务公司93.37%股份,并持有本公司54.72%股份,为交投财 务公司和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与交投财务 公司构成受同一法人主体浙江交通集团控制的关联关系,公司本次拟与交投财务公司签订《金 融服务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 过有关行政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2号楼8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056876028L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64H233010001 法定代表人:李媛 注册资本:65亿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2年11月09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此次关联交易,双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协商一致的原则确定,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 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合作原则 (一)乙方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非排他的金融服务;(二)甲方有权在了解市场价 格和衡量各方面条件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利益并基于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下,自主决定是否接 受乙方金融服务,以及在期限届满时是否继续保持与乙方的金融服务关系,也可以根据实际情 况由其他金融服务机构提供相关的金融服务。为免歧义,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并无义务使用乙 方提供的任何金融服务;(三)双方同意建立重要商业合作关系,并在公司高层建立定期的会 晤沟通机制,及时交流相关的业务信息和合作情况。 第二条金融服务内容 乙方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批准的经营范围,可以 向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以下主要金融服务业务: (一)存款服务 1、乙方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严格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执行存 取自由的原则。 2、乙方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向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存款产品形式有:活期存 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3、乙方承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乙方的存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存 款基准利率厘定,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同期同档次存款服务所执行的利率,且乙方提 供的存款服务须按照一般商务条款(即基于各自独立利益进行,或所订的交易条款,并不比独 立第三方所给予甲方或其控股子公司的条款为差)进行。 4、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同意在乙方处开立存款账户,自主选择不同的存款产品和期限, 但该等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本协议的期限。 5、甲方同意其及其控股子公司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在乙方的存款日 最高余额(如有,包括该等存款余额产生的所有利息)不超过肆亿元人民币。 6、乙方保障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在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出资金需求 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二)信贷服务 1、根据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乙方将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乙 方有关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的前提下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业务,授信业务包括 但不限于贷款、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 2、本协议期间,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可自主向乙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乙方对甲方的授 信额度不低于壹拾亿元人民币。 3、乙方承诺,向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将由双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不时颁 布利率及现行市况协商厘定,贷款利率将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执行的利率 ,且乙方提供的贷款服务须按照一般商务条款(即基于各自独立利益进行,或所订的交易条款 ,并不比独立第三方所给予甲方或其控股子公司的条款为差)进行。 乙方承诺,乙方根据本协议将向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任何贷款均不得以甲方或其控 股子公司的任何资产作为担保。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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