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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依股份(60321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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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215 比依股份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宁波比依科技有限公│ 5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司 │ │ │ │ │ │ │ ├─────────┼─────┼─────┼─────┼─────┼──────┼──────┤ │共青城比晖创业投资│ 2000.00│ ---│ 47.62│ ---│ ---│ 人民币│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 │ │ │ │ │ │ ├─────────┼─────┼─────┼─────┼─────┼──────┼──────┤ │广东悦觉科技有限公│ 600.00│ ---│ 60.00│ ---│ ---│ 人民币│ │司 │ │ │ │ │ │ │ ├─────────┼─────┼─────┼─────┼─────┼──────┼──────┤ │上海比依跳动数字技│ 160.00│ ---│ 80.00│ ---│ ---│ 人民币│ │术有限公司 │ │ │ │ │ │ │ ├─────────┼─────┼─────┼─────┼─────┼──────┼──────┤ │富浩达(泰国)有限│ 103.70│ ---│ 100.00│ ---│ ---│ 人民币│ │公司Fu Hao Da(Tha│ │ │ │ │ │ │ │iland)Co.,Ltd. │ │ │ │ │ │ │ ├─────────┼─────┼─────┼─────┼─────┼──────┼──────┤ │宁波坤林科技有限公│ 47.00│ ---│ 9.40│ ---│ ---│ 人民币│ │司 │ │ │ │ │ │ │ ├─────────┼─────┼─────┼─────┼─────┼──────┼──────┤ │富依集团有限公司 │ 0.91│ ---│ 100.00│ ---│ ---│ 人民币│ ├─────────┼─────┼─────┼─────┼─────┼──────┼──────┤ │新加坡立达通控股有│ 0.54│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Singapore Li│ │ │ │ │ │ │ │DaTong Holdings PT│ │ │ │ │ │ │ │E. LTD.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1000万台厨房小│ 2.50亿│ 799.28万│ 1.05亿│ 41.85│ ---│ ---│ │家电建设扩产项目 │ │ │ │ │ │ │ ├─────────┼──────┼─────┼─────┼─────┼─────┼──────┤ │年产250万台空气炸 │ 1.03亿│ 534.10万│ 6192.90万│ 59.87│ ---│ ---│ │锅生产线技术改造项│ │ │ │ │ │ │ │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176.87万│ 547.09万│ 1249.89万│ 39.34│ ---│ ---│ ├─────────┼──────┼─────┼─────┼─────┼─────┼──────┤ │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 3290.35万│ 524.29万│ 1141.13万│ 34.68│ ---│ ---│ │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0.00│ 1.00亿│ 100.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04-04 │交易金额(元)│1000.00万 │ ├──────┼────────────────┼──────┼────────────────┤ │币种 │美元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富浩达(泰国)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富依集团有限公司、新加坡立达通控股有限公司 │ ├──────┼────────────────────────────────────────┤ │卖方 │富浩达(泰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项目名称:泰国年产700万台厨房家电工厂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 │ │ 项目投资金额:预计总投资为5000万美元,主要用于空气炸锅、咖啡机及未来其他新拓│ │ │品类小家电的生产制造。 │ │ │ 本次公司对项目投资主体增资金额:1000万美元,计入注册资本。 │ │ │ 一、对外投资概述 │ │ │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 │ │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谋求企业自身发展战略与中国│ │ │企业“走出去”战略的有效结合,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增强中国企业在世界范围│ │ │的影响力,公司通过子公司富依集团有限公司(公司100%控股,以下简称“香港富依”)和│ │ │新加坡立达通控股有限公司(香港富依100%控股,以下简称“新加坡立达通”)对富浩达(│ │ │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富浩达”)进行投资,计划由泰国富浩达投资建设泰国年│ │ │产700万台厨房家电工厂项目。本项目预计达产后可贡献境外产能储备700万台,主要用于空│ │ │气炸锅、咖啡机及未来其他新拓品类小家电的生产制造。 │ │ │ 同时,根据泰国当地主管部门对于境外投资的要求,本次公司通过香港富依和新加坡立│ │ │达通对泰国富浩达进行增资,增资额为1000万美元,计入泰国富浩达注册资本,与本次项目│ │ │建设一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4-26│股权回购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 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 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00元/股(含本数),回购 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员 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 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9、2024-012)。 二、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60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0.32%,购买的最高价为16.65元/股、最低价为16.6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9 99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 2024-04-25│银行授信 ──────┴────────────────────────────────── 本次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 (含本数)。 审议情况: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银行 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授信基本情况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 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并购贷款等)、流动资金贷款(含外币) 、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进出口贸易融资、银行票据(含票据池)等综合授信业务。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以最终金融机构审批的授 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 的合同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 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必要性 上述综合授信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和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持续经营, 促进公司发展,因此上述综合授信是合理和必要的。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是为了促进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稳定发展, 提升经营业绩,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亦不存在不利影响。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4-25│其他事项 ──────┴──────────────────────────────────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 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 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为2023年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具体内容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 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三)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 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公式如下: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 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 (四)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 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 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 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 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止。 ──────┬────────────────────────────────── 2024-04-25│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 。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 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03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701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2人最近一年(2023年度) 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8764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97289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54159万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年度(2022年年报)审计上市公司客户家数:159家 ──────┬────────────────────────────────── 2024-04-25│其他事项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6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按照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9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以下简称“本次回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编号:2024-030)。 本次回购实施完毕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89500元,总股本将减少89500股,公司注册资 本将由188658099元减少至188568599元,公司总股本将由188658099股减少至188568599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变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 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 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 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 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4月25日起45日内 2、登记地点:浙江省余姚市城区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俞赵江路88号 3、联系人:郑玲玲 4、联系电话:0574-58225758 5、电子邮箱:bydmb@biyigroup.com 6、邮政编码:315400 7、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 申报债权”字样。 ──────┬────────────────────────────────── 2024-04-25│股权回购 ──────┴──────────────────────────────────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拟回购注销89500股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一)2023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 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 核查意见。 (二)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3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通过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的反馈。2023年4 月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 公示情况的说明》。 (三)2023年4月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日及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 的全部事宜。2023年4月7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四)2023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 票(第一批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和预留授 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年6月1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首次 授予194.6599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合计189人。2023年6月27日 ,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预留授予5.15万股限制性股票的 登记工作,本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合计6人。 (六)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对本议案的审议权限在公司20 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劳动合同/ 聘用协议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激励对象 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 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离职前需要向公司支付完毕已解除限售 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6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决定对 以上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公司拟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上述总计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达到解 除限售条件的共计89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占本次回购前公司激励计划实际授予限 制性股票数量的4.48%,占本次回购前公司股份总数的0.047%。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回购注销695 00股,预留授予部分回购注销20000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定价依据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 的处理”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 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及“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原则”规 定:“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依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执行,但根据 本激励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 根据《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已将授予价格调整至7.45元/股,授予价格调整后,公司未 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因此,上述 需回购注销的89500股限制性股票数量和价格无需再调整,回购价格与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保持 一致,为7.45元/股。 公司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8950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总金额666775元,回购所需资 金均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 2024-04-25│其他事项 ──────┴────────────────────────────────── 交易种类: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和互换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拟投入金额:开展金 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特别风险提示: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而 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1、交易目的 目前公司日常经营中,部分出口业务以外币计算,为对冲经营活动中的汇率风险,降低汇 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充分利用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套期保值功能,公司拟实施与公司业务规模 、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拟投入金额 公司拟开展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额度范围 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远期和互换等产品,不使用期 权工具,不加杠杆倍数。 4、业务期限 本次业务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在上述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实施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业务。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4-25│其他事项 ──────┴──────────────────────────────────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 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 结果相应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计并确认。具体情况如下:一、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本次公司转回信用减值损失5151291.76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824737.38元。 (二)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及转回依据和构成 1、信用减值损失 2023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信用减值损 失转回金额为5151291.76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 相关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2、资产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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