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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天家居(603216)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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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216 梦天家居 更新日期:2024-11-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37万套平板门、│ 3.89亿│ 1176.87万│ 1.31亿│ 39.74│ ---│ 2024-12-31│ │9万套个性化定制柜 │ │ │ │ │ │ │ │技改项目 │ │ │ │ │ │ │ ├─────────┼──────┼─────┼─────┼─────┼─────┼──────┤ │2万套个性化定制柜 │ 6000.00万│ 151.97万│ 826.09万│ 13.77│ ---│ 2024-12-31│ │技改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平台项目 │ 9022.00万│ 515.77万│ 723.09万│ 8.01│ ---│ 2025-12-31│ ├─────────┼──────┼─────┼─────┼─────┼─────┼──────┤ │2万套个性化定制柜 │ ---│ 151.97万│ 826.09万│ 13.77│ ---│ 2024-12-31│ │技改项目 │ │ │ │ │ │ │ ├─────────┼──────┼─────┼─────┼─────┼─────┼──────┤ │智能化仓储中心建设│ 1.25亿│ 15.30万│ 188.86万│ 5.51│ ---│ 2024-12-31│ │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平台项目 │ ---│ 515.77万│ 723.09万│ 8.01│ ---│ 2025-12-31│ ├─────────┼──────┼─────┼─────┼─────┼─────┼──────┤ │品牌渠道建设项目 │ 2.15亿│ 2194.40万│ 1.39亿│ 64.72│ ---│ 2025-12-31│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5410.00万│ 740.49万│ 3075.43万│ 56.85│ ---│ 2025-12-31│ ├─────────┼──────┼─────┼─────┼─────┼─────┼──────┤ │补充流动资金 │ 5928.14万│ 9100.00│ 6147.05万│ 103.69│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8-29│其他事项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 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 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 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 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 2024-08-29│委托理财 ──────┴────────────────────────────────── 现金管理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 现金管理金额及期限: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90 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投资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 公司共同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事项尚需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 型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 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 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投资额度: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共同使用合 计不超过9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投资额度内,各投资主体资金可以滚动 使用。 3、投资范围: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主体 主要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因此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 关联交易。 4、资金来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实施方式:在上述额度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财 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 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现金流 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公司将理财产品列示为“ 其他流动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理财收益列示为“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 ──────┬────────────────────────────────── 2024-07-26│其他事项 ──────┴────────────────────────────────── 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梦天家居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梦天家居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梦天家居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17)。近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17530017530 名称: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街道长江路88号 法定代表人:余静渊 注册资本:贰亿贰仟贰佰陆拾玖万元整 成立时间:2003年09月22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生产;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具安 装和维修服务;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室内木门窗安装服务;楼梯制造;楼梯销售;地板 制造;地板销售;木材加工;人造板制造;人造板销售;玻璃制造;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 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 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五金产品制 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零售;金属制品销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针 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厨 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 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销 售;搪瓷制品制造;搪瓷制品销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 日用电器修理;日用产品修理;金属制日用品制造;日用玻璃制品制造;日用玻璃制品销售; 日用百货销售;灯具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卫生陶瓷制品制造;卫生陶瓷制品销售;卫生洁具 制造;卫生洁具销售;卫生洁具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装卸搬运;国内货 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 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 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建筑用石加工;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商业综合体管 理服务;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制造;工程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工业设计服务; 专业设计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咨询策划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互联 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 出口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服装服饰零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勘察;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施工 专业作业;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检验检测服务;第二类增值电 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 果为准)。 ──────┬────────────────────────────────── 2024-07-02│其他事项 ──────┴────────────────────────────────── 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由67203000元(含税)调整至66807000元(含税)。 本次调整原因:由于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授予股份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由22 4010000股减少至222690000股。公司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2023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401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7203000元 (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70.20%。如在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披露 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 /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梦天家居关于2023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梦天家居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5)。 二、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公司股份变化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年7月1日 ,公司对10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2.00万股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购注销,因此 公司总股本由224010000股变更为22269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的《梦天家居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 24-027)。 三、关于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总额的说明 综上所述,目前公司总股本为222690000股,公司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2 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 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66807000元( 含税),占公司2023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9.79%,具体以权益 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 2024-06-27│股权回购 ──────┴──────────────────────────────────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一)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梦天家居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15)。 (二)2023年4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 露了《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16),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 在约定的申报时间内,无债权人申报债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的3名激励对象离职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根 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对10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2.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 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101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32.00万股;本次回购 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0股。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上述10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132.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7月1日 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 ──────┬────────────────────────────────── 2024-04-29│银行授信 ──────┴────────────────────────────────── 一、基本情况 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减少资金 占用,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各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后公司 累计存续的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该授权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拟申请的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在取得银行的授信额度后,公司将 视业务需要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公司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 行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代表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 件。上述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 内可循环使用且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审议。 三、申请授信额度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式 为自身发展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 2024-04-29│其他事项 ──────┴────────────────────────────────── 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 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 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 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3年 12月31日的公司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资 产减值准备。 公司2023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866.15万元。 ──────┬────────────────────────────────── 2024-04-29│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63014921.60元。为保证公司 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及回报投资者,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 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 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401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 7203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70.2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4-29│股权回购 ──────┴────────────────────────────────── (一)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 1、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 做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25元/股。 2、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 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 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4598号),公司层面业绩完成情况如下: 2023年营业收入为1317416054.50元,以2021年营业收入1519894600.57元为基数,2023年营业 收入增长率为-13.32%;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0937803.78元,剔除股份支付费 用影响后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5971853.78元。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 即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因此,第二个解除限售限售期98名激 励对象的129万股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对其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25元/ 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即7.426508元/股)。 综上,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涉及激励对象101名,回购注销限制股票共计132.00 万股。 (二)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涉及的资金总额为979.769532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根据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4-29│其他事项 ──────┴────────────────────────────────── 一、通知债权人原由 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3名激励对象离职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拟对10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2.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由22401万股减少至22269万股,注册资本由22401万 元减少至22269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梦天家居关 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及《 梦天家居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二、需要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 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 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 (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 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 ,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 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 系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街道长江路88号2、申报时间:2024年4 月29日起45日内(9:00-12:00,14:0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管军、蒋丽娜 4、联系电话:0573-84721158 5、传真号码::0573-84721102 6、邮政编码:314100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 件日为准。相关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 2024-01-17│其他事项 ──────┴────────────────────────────────── 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保障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体系,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和运营效率,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组织架构进行了优化调整。 ──────┬────────────────────────────────── 2023-12-22│股权回购 ──────┴──────────────────────────────────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1人,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00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 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32.00万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1.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12月26日完 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2023-12-13│其他事项 ──────┴────────────────────────────────── 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梦天家居”)于2023年12月11日收到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梦 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民生证券原委派的保荐代表人王国仁先 生因工作需要,不再继续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 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民生证券委派范正伟先生接替王国仁先生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 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包世涛女士和范正伟 先生,持续督导期截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 止。 公司董事会对王国仁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及持续督导期间所作的工作表 示衷心感谢!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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