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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利科技(60321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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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217 元利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9-06-11│ 54.96│ 11.3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2-02│ 21.09│ 5637.36万│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4万吨/年环保溶剂(│ 3.61亿│ ---│ 3.28亿│ 90.93│ 5677.31万│ 2019-03-31│ │MDBE)项目 │ │ │ │ │ │ │ ├─────────┼──────┼─────┼─────┼─────┼─────┼──────┤ │35000吨/年受阻胺类│ 3.00亿│ 1.39亿│ 6.41亿│ 82.13│ ---│ ---│ │光稳定剂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000.00万│ 3062.17万│ 1.18亿│ 90.56│ ---│ ---│ ├─────────┼──────┼─────┼─────┼─────┼─────┼──────┤ │3万吨/年脂肪醇项目│ 2.72亿│ ---│ 2.44亿│ 89.77│ 5904.92万│ 2019-09-01│ ├─────────┼──────┼─────┼─────┼─────┼─────┼──────┤ │2万吨/年成膜助剂项│ 3.00亿│ ---│ 16.50万│ ---│ ---│ ---│ │目 │ │ │ │ │ │ │ ├─────────┼──────┼─────┼─────┼─────┼─────┼──────┤ │35000吨/年受阻胺类│ ---│ 1.39亿│ 6.41亿│ 82.13│ ---│ ---│ │光稳定剂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000.00万│ 3062.17万│ 1.18亿│ 90.56│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50亿│ ---│ 1.50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4-24│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合格专业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证券、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等金融 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100000.00万元 )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流动性好、中高风险及以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证券、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的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债券、基金等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授权额度可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24个月内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自有资金的利用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 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和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高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有资金来源合法 合规。 (三)委托理财金额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10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及范围 公司可购买证券、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的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债券、基金等理财产品。 对要购买的理财产品,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 动性与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 (五)委托理财期限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且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24个月。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 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 的具体情况。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时,与相关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九)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向各金融机构购买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24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投资风险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 财产品的审批与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项的有效开展及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 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 行审计。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包括但不限于证券、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等金融机构,公司 董事会将视受托方资产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 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 金进行适度、适时地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 2026-04-24│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名称:年产3万吨二元醇项目、年产6万吨多功能环保增塑剂项目 投资金额:“年产3万吨二元醇项目”原总投资额为30000.00万元,现拟增加至40000.00 万元;“年产6万吨多功能环保增塑剂项目”整体变更为“年产16万吨特种化学品项目”,原 总投资额为11280.00万元,现拟增加至35000.00万元。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项目变更及增加投资是在公司目前条件下结合外部市场环境进行的合理预估,实际执 行情况可能与预估存在差距。项目的实施与市场供求、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工艺调整以及资金 财务状况等因素的变化有关,项目实际的投资金额以及实施进度上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 意相关风险。 本次项目变更及增加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年产3万吨二元醇项目 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万 吨16-己二醇项目的议案》,同意以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元利科技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建设 年产3万吨16-己二醇项目(实际备案项目名称为年产3万吨二元醇项目),预计总投资30000万 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万吨16-己二醇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015)。 (二)年产6万吨多功能环保增塑剂项目 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6 万吨多功能环保增塑剂项目的议案》,同意以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元利科技有限公司为实施主 体,建设年产6万吨多功能环保增塑剂项目,预计项目总投资约11280万元。 (一)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年产3万吨二元醇 项目和年产6万吨多功能环保增塑剂项目变更及增加投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变更及增加投资是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变化情况并结合自身发展规划审慎作出的决 定,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对公司具有积极的战略意义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 2026-04-24│其他事项 ──────┴──────────────────────────────────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 事宜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 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人民币普通 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 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 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 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规定进行调整。本 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限售期 1、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 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将进行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 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同时,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 当符合下列规定: (六)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 2026-04-24│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减当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 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 2026-04-24│对外担保 ──────┴────────────────────────────────── 重要内容提示: 授信及担保情况: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全资 孙公司2026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孙公司潍坊 元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元利”)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为上述全资孙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00.0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本次综合授信及为全资孙公司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基本情况 为保障公司健康、平稳地运营,根据2026年度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 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2026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 票、保函、信用证等授信或融资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意见为准)。上述授 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融资金额及具体的融资期限以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实际签订融资或授信合同内容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 循环使用。 根据公司全资孙公司潍坊元利新材料有限公司2026年度的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在确保运作 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担保。 上述授信和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 召开之日止。在此额度范围及期限内,涉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的具体融资或担保 事项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会进行审议。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法 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办理与授信、融资业务相关手 续(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贷款、担保等),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 请银行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孙公司,具体如下: 被担保人潍坊元利依法存续,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针对上述担保事宜,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等条款将在授权范围内,以与金融机构实际 确定的内容为准。 ──────┬────────────────────────────────── 2026-04-24│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一、召开会议的基 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潍坊市昌乐县朱刘街道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5日 至2026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6-04-24│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审计机构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 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 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 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 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 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拥有合伙人90人,执业注册会计师1097人,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99人。 天职国际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5.0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9.3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9.12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4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30亿元,本公司同行 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 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 ,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 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 、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4次,涉及人员39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李永永,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王世强,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 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垚,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 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 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 用共计7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未发 生变化。 ──────┬────────────────────────────────── 2026-04-16│其他事项 ──────┴──────────────────────────────────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近日,公司收到天职国际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天职国际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原委派周春阳、冯坤宇、 张月芹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由于天职国际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周春阳、王世强担任公司20 25年报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相关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世强,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2、诚信记录 王世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 处分的情况。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 2026-03-24│其他事项 ──────┴──────────────────────────────────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主要内容及审议情况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 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含预留)为9.45元/股,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 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自有及自筹资金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 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2721.60万 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具体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非交易过户完成前,公司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 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董事会可决定是否对该标的股 票的授予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员工持股 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员工持股计划规模不超过288.00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20808. 76万股的1.38%。为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及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本员工持股计划 拟设置预留股份38.20万股,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总股数的13.26%;预留份额待确定预留份额持 有人后再行受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上述方案于2025年8月27日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并于2025年9月16日经公 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首次授予部分标的股票过户情况 2025年10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2490000股标的股票已于2025年10月28日通过非交易过户 形式过户至“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9.45 元/股。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将首次授予部分权益中未被认购份额计入预留份额,本 员工持股计划预留部分由38.20万股调整为39.00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三)本次预留份额分配的审议情况 2026年3月23日,公司召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由管理委员 会主任冯国梁先生主持,全体委员出席,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 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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