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217 元利科技 更新日期:2026-03-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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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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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9-06-11│ 54.96│ 11.3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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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2-02│ 21.09│ 5637.3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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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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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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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吨/年环保溶剂(│ 3.61亿│ ---│ 3.28亿│ 90.93│ 5677.31万│ 2019-03-31│
│MDBE)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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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0吨/年受阻胺类│ 3.00亿│ 1.39亿│ 6.41亿│ 82.13│ ---│ ---│
│光稳定剂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000.00万│ 3062.17万│ 1.18亿│ 90.5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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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吨/年脂肪醇项目│ 2.72亿│ ---│ 2.44亿│ 89.77│ 5904.92万│ 2019-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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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吨/年成膜助剂项│ 3.00亿│ ---│ 16.50万│ ---│ ---│ ---│
│目 │ │ │ │ │ │ │
├─────────┼──────┼─────┼─────┼─────┼─────┼──────┤
│35000吨/年受阻胺类│ ---│ 1.39亿│ 6.41亿│ 82.13│ ---│ ---│
│光稳定剂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000.00万│ 3062.17万│ 1.18亿│ 90.56│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50亿│ ---│ 1.5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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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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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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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主要内容及审议情况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
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含预留)为9.45元/股,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
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自有及自筹资金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
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2721.60万
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具体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非交易过户完成前,公司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
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董事会可决定是否对该标的股
票的授予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员工持股
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员工持股计划规模不超过288.00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20808.
76万股的1.38%。为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及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本员工持股计划
拟设置预留股份38.20万股,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总股数的13.26%;预留份额待确定预留份额持
有人后再行受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上述方案于2025年8月27日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并于2025年9月16日经公
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首次授予部分标的股票过户情况
2025年10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2490000股标的股票已于2025年10月28日通过非交易过户
形式过户至“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9.45
元/股。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将首次授予部分权益中未被认购份额计入预留份额,本
员工持股计划预留部分由38.20万股调整为39.00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三)本次预留份额分配的审议情况
2026年3月23日,公司召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由管理委员
会主任冯国梁先生主持,全体委员出席,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
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相关授权及
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本次预留部分参加对象不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该事项在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及持有人会议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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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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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2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潍坊市昌乐县朱刘街道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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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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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2月2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2月2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潍坊市昌乐县朱刘街道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2月27日至2026年2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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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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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山东抱一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00万元
出资设立。
风险提示:本次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存在受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变
化等因素导致经营业绩不达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交易金额未达到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标准。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需求,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对外投资设立山东抱一科技
有限公司,现已取得昌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公司章程》等
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交易金额未达到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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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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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
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
日、2025年9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
025-025、2025-030)。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
告如下:
根据参与对象实际认购和最终缴款的验资结果,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实际参与认
购的员工共计110人,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共计23530500份,对应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2490
000股,按每股9.45元计算缴纳,最终缴纳的认购资金为23530500元,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025年10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2490000股标的股票已于2025年10月28日通过非交易过户
形式过户至“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9.45
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权益过户完成,2025年员工持股计
划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249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0%。
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不超过249.80万股,预留38
.20万股。公司将首次授予部分权益中未被认购份额计入预留份额,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
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部分由38.20万股调整为39.00万股。
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80个月,自公
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本员工
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且满足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解锁条件后,开始
分期解锁,每期解锁股份数上限分别为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30%
、30%、40%。实际解锁比例根据各考核年度的考核结果确定。
公司将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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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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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自有及自筹资金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
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21.6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
份份额为1.00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2721.60万份。除特殊情况外,单个员工起始
认购份数为1份(即认购金额为1.00元),单个员工必须认购1元的整数倍份额。参与员工应缴
纳的资金总额对应的员工认购的股数上限为288.00万股,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每股受让
价格9.45元计算得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具体金额和股数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员工持股计划的缴款时间以员工持股计划缴款通知为准。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
,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其拟认购份额可以由其他符合条件的参加对象申报认购,公司
可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对参加对象名单及其认购份额进行调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024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
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
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元利化学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截至2025年
2月22日,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已实际回购股份288
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84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8.39元/股,最低价为13.13元
/股,累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249115.28元(不含交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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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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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就公司拟实施的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征求职工代表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形成如
下决议: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基本原则,在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前充分征求了
公司员工意见。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共享机
制,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长期、可持
续发展。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
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
经与会职工代表充分讨论,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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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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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授信及担保情况: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全资
孙公司2025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孙公司潍坊
元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元利”)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6亿元的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为上述全资孙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本次综合授信及为全资孙公司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基本情况
为保障公司健康、平稳地运营,根据2025年度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
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2025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
票、保函、信用证等授信或融资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意见为准)。上述授
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融资金额及具体的融资期限以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实际签订融资或授信合同内容为准。
为支持公司全资孙公司潍坊元利新材料有限公司的业务发展,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
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其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申请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总额
不超过4.6亿元人民币,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此额度范围及期限内,涉及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全资孙公司的具体融资或担保事项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为提高
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
权额度范围内办理与授信、融资业务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贷款、担保等),并签署
相关法律文件。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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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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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
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
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人民币普通
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
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
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
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
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限售期
1、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
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
进行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
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同时,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
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二)本次
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
公司;
(三)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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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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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名称:年产25000吨受阻胺类光稳定剂项目
投资金额:本项目计划总投资7.60亿元(最终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项目及未来经营情况可能受到政治环境、政策变化、经济环境、市场环境、
建设周期及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未来新增产能和经济效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2、本项目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公司将积极开展与各金融机构合作,
保障项目资金顺利筹措到位,但仍存在项目资金无法按期到位导致项目延期、变更或无法完成
的风险。
3、本次投资的建设周期、投资规模等均为计划数或预计数,实际执行情况可能与预期存
在差异,具体投资金额以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项目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丰富公司光稳定剂产品种类,提升产品规模,增强产品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完善
公司抗老化板块战略布局,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潍坊
元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元利”)拟投资建设年产25000吨受阻胺类光稳定剂项
目。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5000吨受阻胺类光稳定剂项目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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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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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审计机构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
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
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
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
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
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拥有合伙人89人,执业注册会计师1165人,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14人。
天职国际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9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6.4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2.87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3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
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
,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
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
、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4次,涉及人员37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周春阳,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1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冯坤宇,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
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签字注册会计师3:张月芹,202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肖小
军,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
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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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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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合格专业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证券、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等金融
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100000.00万元
)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流动性好、中高风险及以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证券、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的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债券、基金等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授权额度可在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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