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228 景旺电子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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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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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旺电子科技(赣州│ 14000.00│ ---│ ---│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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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艾成科技技术有│ 9500.00│ ---│ ---│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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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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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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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旺电子科技(珠海│ 17.60亿│ 2171.54万│ 16.89亿│ 95.96│ -865.22万│ ---│
│)有限公司一期工程│ │ │ │ │ │ │
│——年产120万平方 │ │ │ │ │ │ │
│米多层印刷电路板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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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旺电子科技(珠海│ 11.40亿│ 7958.74万│ 6.37亿│ 55.88│ ---│ ---│
│)有限公司一期工程│ │ │ │ │ │ │
│——年产60万平方米│ │ │ │ │ │ │
│高密度互连印刷电路│ │ │ │ │ │ │
│板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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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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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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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龙川县腾天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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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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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办公用品和出租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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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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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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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艾成科技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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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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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原材料、成品、设备、│
│ │ │ │提供劳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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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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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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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艾成科技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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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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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成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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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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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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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景鸿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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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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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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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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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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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龙川县腾天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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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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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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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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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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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9-20 │质押股数(万股) │32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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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1.06 │质押占总股本(%) │3.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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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深圳市景鸿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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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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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9-18 │质押截止日 │2025-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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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5-01-09 │解押股数(万股) │32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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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9月18日深圳市景鸿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质押了3250.0万股给中信证券华南股│
│ │份有限公司 │
│ │近日,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景鸿永泰的通知,获悉│
│ │景鸿永泰办理了部分股份质押展期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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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5年01月09日深圳市景鸿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解除质押325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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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3-14 │质押股数(万股) │7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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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5.53 │质押占总股本(%) │8.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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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智创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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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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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3-10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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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4-04-26 │解押股数(万股) │7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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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3月10日智创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7500.0万股给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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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4年04月26日智创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75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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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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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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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2月19
日,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景23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4.71元/股的130%(即32
.13元/股),根据《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已触发“景23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5年2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
“景23转债”的议案》,决定本次不行使“景23转债”的提前赎回权,不提前赎回“景23转债
”。
未来6个月内(即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8月19日),如再次触发“景23转债”有条件赎
回条款的,公司亦不行使“景23转债”的提前赎回权。
自2025年8月19日之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起算,若“景23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景23转债”的提前赎回权。
一、“景23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
154.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5400.00万元,期限6年。可转换公司
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
第六年2.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95号)文同意,公司115400.00万元可转换公
司债券于2023年5月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景23转债”,债券代码“11
3669”。根据有关规定及《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内容,“景23转债”自2023年10月11日起可转换为公
司A股普通股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25.71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24.71元/股。“景23转债”
历次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1、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实施完毕2022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
,自2023年6月7日起,“景23转债”转股价格由25.71元/股调整为25.21元/股,具体内容请详
见公司2023年6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2022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码
:2023-055)。
2、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实施完毕2023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
,自2024年6月6日起,“景23转债”转股价格由25.21元/股调整为24.71元/股,具体内容请详
见公司2024年5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因2023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
编码:2024-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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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1│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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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之一深圳市景鸿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
鸿永泰”)持有公司股份2937311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50%。景鸿永泰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数量325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11.06%,占公司总股本的3.49%。本次解除
股份质押后,景鸿永泰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景鸿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智创投资有限公司
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886577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12%。本次解除股份质押
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景鸿永泰关于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景鸿永泰已经将其质押在中信证券华
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办理解除,相关解除质押的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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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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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存在部分激励对象离职的
情形,公司拟对触发回购情形的926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和1144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其中,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2600股,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114400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92)。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经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激励计划114400份股票期权的注销
业务已于2024年11月29日办理完毕。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不会影响公司股本结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
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及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
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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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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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触发
回购情形的926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和1144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
4年8月3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
由于本次回购注销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本次股份
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
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自2024年8月31日起45日内,公司
未接到相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存在激励对象离职的情形,公司需回购注销前述部分
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涉及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共计4人,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92600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2024年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93150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账户(账号:B883196
566),并向其申请办理前述926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
预计前述92600股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11月11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有关工商
变更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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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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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景旺电子科技(赣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景旺”)
本次预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预计担保金额为11.50亿元。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赣州景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申请银团贷款情况概述
为满足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赣州景旺“信丰高
多层电路板生产项目(一期)”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赣州景旺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丰县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信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分行(以
下简称“中国银行赣州分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1.50亿元、期限不超过96个月的中长期银
团贷款,其中中国农业银行信丰支行作为银团牵头行,承贷份额不超过6亿元,中国银行赣州
分行承贷份额不超过5.50亿元。中国农业银行信丰支行是代理行。赣州景旺拟以其持有的位于
江西信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阳溪路与高新大道交汇处西北角土地及项目在建和建成后形成的相
关房产作为本次申请银团贷款的抵押物。具体贷款金额、贷款期限以公司与银行实际签订的协
议为准。同时公司拟为赣州景旺本次银团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为满足赣州景旺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
为子公司赣州景旺申请银团贷款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50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为赣州景旺在上述银行实际办理的银团贷款所形成的贷款资金的本金、
利息以及借款人应向银团成员行支付的其他款项等。具体情况以公司及赣州景旺与银行签订的
担保协议为准。担保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权期限内,担保
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并签署相
关协议和文件。
上述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以公司及子公
司与银行签署的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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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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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4年8月29日,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触发回购情形的92,6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具
体内容见公司2024年8月3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92)。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2,600股,回购完成后由公司统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公司总股本在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相应减少92,600股。
根据《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以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有关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要求办理本次回购注
销、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修改公司章程等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此通知债权人: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24年8月31日)起45日内,公司债权人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
证向公司进行申报债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债权人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
据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相关凭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
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源三路158号景旺电子大厦
2、债权申报联系邮箱:stock@kinwong.com
3、申报时间:2024年8月31日至2024年10月15日,工作日9:00-11:00;14:30-17:00
4、联系人:黄恬
5、联系电话:0755-83892180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
报的,申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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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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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92600股。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14400份。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9.39元/股。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触发回购情形的926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和114
4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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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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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数量:2533000元(25330张)
赎回兑付总金额:2569956.47元(含当期利息)
赎回款发放日:2024年8月13日
“景20转债”摘牌日:2024年8月13日
一、本次可转债赎回的公告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情况
自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7月16日,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2.58元/股的130%(即29.36元/股)。
根据公司《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已触发“景20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本次赎回事项公告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
“景20转债”的议案》,同意公司行使“景20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
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即2024年8月12日)登记在册的“景20转债”全部赎回。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景旺电子关
于提前赎回“景20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2024年7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景旺电子关于
实施“景20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并在2024年7月26日至2024
年8月12日期间披露了12次关于实施“景20转债”赎回暨摘牌的提示性公告。
(三)本次赎回的有关事项
1、赎回登记日:2024年8月12日
2、赎回对象范围:本次赎回对象为2024年8月12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景20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3、赎回价格: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可转债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即101.459元/张。
4、赎回款发放日:2024年8月13日
5、“景20转债”摘牌日: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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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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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景20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
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
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
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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