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228 景旺电子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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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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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旺电子科技(赣州│ 14000.00│ ---│ ---│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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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艾成科技技术有│ 9500.00│ ---│ ---│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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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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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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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旺电子科技(珠海│ 17.60亿│ 2171.54万│ 16.89亿│ 95.96│ -865.22万│ ---│
│)有限公司一期工程│ │ │ │ │ │ │
│——年产120万平方 │ │ │ │ │ │ │
│米多层印刷电路板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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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旺电子科技(珠海│ 11.40亿│ 7958.74万│ 6.37亿│ 55.88│ ---│ ---│
│)有限公司一期工程│ │ │ │ │ │ │
│——年产60万平方米│ │ │ │ │ │ │
│高密度互连印刷电路│ │ │ │ │ │ │
│板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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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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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9-20 │质押股数(万股) │32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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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1.06 │质押占总股本(%) │3.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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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深圳市景鸿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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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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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9-18 │质押截止日 │2025-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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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5-01-09 │解押股数(万股) │32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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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9月18日深圳市景鸿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质押了3250.0万股给中信证券华南股│
│ │份有限公司 │
│ │近日,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景鸿永泰的通知,获悉│
│ │景鸿永泰办理了部分股份质押展期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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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5年01月09日深圳市景鸿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解除质押325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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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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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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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比例及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利润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
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9026275.73元,母公司
实现净利润642514930.69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2024年度
净利润数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64251493.07元后,连同上年末的未分配利润640115
673.25元,扣减2024年已实施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420937043.5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
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797442067.37元。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以下简称“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截至2024年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93253231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46025849.60元(含税)。本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3.82%。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前,因“景23转债”转股、限制性股票授予、股票期权行权等事项,致
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利润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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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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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5年2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触发
回购情形的1142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和971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2025年2月2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
旺电子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由于本次回购注销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本次股份
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2月2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
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自2025年2月27日起45日内,公司
未接到相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存在激励对象离职的情形,公司需回购注销前述部分
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涉及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共计4人,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14200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2024年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81730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账户(账号:B88319
6566),并向其申请办理前述1142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
预计前述114200股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4月24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有关工商
变更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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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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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部分权益授予日:2025年3月28日
预留部分权益授予数量:股票期权82.77万份,限制性股票269.84万股深圳市景旺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以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决定以2025年3月28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93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82.77万份,行权价
格为15.32元/份;向符合条件的12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69.84万股,授予价格为9.39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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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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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5年2月26日,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触发回购情形的1142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具
体内容见公司2025年2月2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1)。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4200股,回购完成后由公司统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公司总股本在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相应减少114200股。
根据《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以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有关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要求办理本次回购注
销、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修改公司章程等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此通知债权人: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25年2月27日)起45日内,公司债权人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
证向公司进行申报债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债权人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
据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相关凭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
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源三路158号景旺电子大厦
2、债权申报联系邮箱:stock@kinwong.com
3、申报时间: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4月13日,工作日9:00-11:00;14:30-17:00
4、联系人:黄恬
5、联系电话:0755-83892180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
报的,申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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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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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14,200股。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数量:共计97,100份。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9.39元/股。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触发回购情形的114,2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
销和97,1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存在部分激励对象离职的情形,公司需对部分已授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对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注销的数量
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4,200股,注销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97,100份。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激励计划》中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规定,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9.39元/股。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所需资金均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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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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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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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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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
质量的意见》及《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
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景旺电子”)结合
公司经营实际和发展战略,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于2025年2月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深耕主营业务,提升价值创造能力
景旺电子是专业从事印制电路板(PCB)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的
产品覆盖多层板、厚铜板、高频高速板、金属基电路板、双面/多层柔性电路板、高密度柔性
电路板、HDI板、刚挠结合板、特种材料PCB、类载板及封装基板等,被广泛应用于计算机设备
、通信、消费电子、汽车、工业控制、医疗等领域。
公司以“成为全球最可信赖的电子电路制造商”为愿景,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核心价
值观,持续深耕PCB行业三十余年,已发展成为印制电路板行业内的重要品牌之一,是中国电
子电路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广东省电路板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线路板行业协会名
誉会长单位。
2025年,公司会继续深耕PCB主航道,坚守“以人为本,制造精品,拓展企业,回报社会
”的经营理念,洞察市场与行业发展趋势,加强上中下游厂商纵向链接,加快推动产业链深度
融合;加大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的力度,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持续提升高端产品的制程技术及
业务占比,利用先进工艺技术和制造水平赋能产品,守正创新;深化企业内部变革,持续提升
产品质量和运营能力,保持核心业务稳定增长;围绕“双碳”战略目标,努力挖掘减碳机会,
大力投入节能降耗,推动公司绿色生产和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社会和环境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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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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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2月19
日,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景23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4.71元/股的130%(即32
.13元/股),根据《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已触发“景23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5年2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
“景23转债”的议案》,决定本次不行使“景23转债”的提前赎回权,不提前赎回“景23转债
”。
未来6个月内(即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8月19日),如再次触发“景23转债”有条件赎
回条款的,公司亦不行使“景23转债”的提前赎回权。
自2025年8月19日之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起算,若“景23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景23转债”的提前赎回权。
一、“景23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
154.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5400.00万元,期限6年。可转换公司
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
第六年2.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95号)文同意,公司115400.00万元可转换公
司债券于2023年5月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景23转债”,债券代码“11
3669”。根据有关规定及《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内容,“景23转债”自2023年10月11日起可转换为公
司A股普通股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25.71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24.71元/股。“景23转债”
历次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1、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实施完毕2022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
,自2023年6月7日起,“景23转债”转股价格由25.71元/股调整为25.21元/股,具体内容请详
见公司2023年6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2022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码
:2023-055)。
2、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实施完毕2023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
,自2024年6月6日起,“景23转债”转股价格由25.21元/股调整为24.71元/股,具体内容请详
见公司2024年5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因2023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
编码:2024-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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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1│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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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之一深圳市景鸿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
鸿永泰”)持有公司股份2937311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50%。景鸿永泰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数量325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11.06%,占公司总股本的3.49%。本次解除
股份质押后,景鸿永泰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景鸿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智创投资有限公司
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886577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12%。本次解除股份质押
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景鸿永泰关于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景鸿永泰已经将其质押在中信证券华
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办理解除,相关解除质押的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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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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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存在部分激励对象离职的
情形,公司拟对触发回购情形的926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和1144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其中,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2600股,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114400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92)。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经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激励计划114400份股票期权的注销
业务已于2024年11月29日办理完毕。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不会影响公司股本结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
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及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
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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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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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触发
回购情形的926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和1144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
4年8月3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
由于本次回购注销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本次股份
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
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自2024年8月31日起45日内,公司
未接到相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存在激励对象离职的情形,公司需回购注销前述部分
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涉及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共计4人,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92600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2024年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93150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账户(账号:B883196
566),并向其申请办理前述926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
预计前述92600股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11月11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有关工商
变更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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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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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景旺电子科技(赣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景旺”)
本次预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预计担保金额为11.50亿元。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赣州景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申请银团贷款情况概述
为满足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赣州景旺“信丰高
多层电路板生产项目(一期)”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赣州景旺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丰县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信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分行(以
下简称“中国银行赣州分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1.50亿元、期限不超过96个月的中长期银
团贷款,其中中国农业银行信丰支行作为银团牵头行,承贷份额不超过6亿元,中国银行赣州
分行承贷份额不超过5.50亿元。中国农业银行信丰支行是代理行。赣州景旺拟以其持有的位于
江西信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阳溪路与高新大道交汇处西北角土地及项目在建和建成后形成的相
关房产作为本次申请银团贷款的抵押物。具体贷款金额、贷款期限以公司与银行实际签订的协
议为准。同时公司拟为赣州景旺本次银团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为满足赣州景旺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
为子公司赣州景旺申请银团贷款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50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为赣州景旺在上述银行实际办理的银团贷款所形成的贷款资金的本金、
利息以及借款人应向银团成员行支付的其他款项等。具体情况以公司及赣州景旺与银行签订的
担保协议为准。担保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权期限内,担保
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并签署相
关协议和文件。
上述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以公司及子公
司与银行签署的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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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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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4年8月29日,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触发回购情形的92,6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具
体内容见公司2024年8月3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92)。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2,600股,回购完成后由公司统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公司总股本在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相应减少92,600股。
根据《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以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有关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要求办理本次回购注
销、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修改公司章程等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此通知债权人: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24年8月31日)起45日内,公司债权人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
证向公司进行申报债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债权人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
据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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