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228 景旺电子 更新日期:2025-10-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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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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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6-12-26│ 23.16│ 10.5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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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 │ 2018-07-06│ 100.00│ 9.6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9-17│ 28.56│ 8568.0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12-31│ 22.05│ 1.40亿│
├───────────┼───────────┼───────────┼───────────┤
│可转债 │ 2020-08-24│ 100.00│ 17.59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11-06│ 16.66│ 3444.95万│
├───────────┼───────────┼───────────┼───────────┤
│可转债 │ 2023-04-04│ 100.00│ 11.4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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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6-13│ 9.39│ 1.1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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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3-28│ 9.39│ 1999.8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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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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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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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新材 │ 2000.00│ ---│ ---│ 9222.01│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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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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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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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旺电子科技(珠海│ 17.60亿│ 2815.25万│ 17.43亿│ 98.99│ 829.43万│ ---│
│)有限公司一期工程│ │ │ │ │ │ │
│——年产120万平方 │ │ │ │ │ │ │
│米多层印刷电路板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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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旺电子科技(珠海│ 11.40亿│ 1.80亿│ 9.11亿│ 79.90│ ---│ ---│
│)有限公司一期工程│ │ │ │ │ │ │
│——年产60万平方米│ │ │ │ │ │ │
│高密度互连印刷电路│ │ │ │ │ │ │
│板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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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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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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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艾成科技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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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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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原材料、成品、设备、│
│ │ │ │提供劳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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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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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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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艾成科技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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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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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成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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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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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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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龙川县腾天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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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之一在过去12个月内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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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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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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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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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景鸿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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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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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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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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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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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艾成科技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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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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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原材料、成品、设备、│
│ │ │ │提供劳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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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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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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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艾成科技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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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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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成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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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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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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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景鸿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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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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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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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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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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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龙川县腾天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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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之一在过去12个月内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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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办公用品和出租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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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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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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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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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因提前赎回“景23转债”,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赎回登记日:2025年9月30日
赎回价格:100.515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2025年10月9日
最后交易日:2025年9月25日截至2025年9月17日收市后,距离9月25日(“景23转债”最
后交易日,含当日)仅剩6个交易日,9月25日为“景23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最后转股日:
2025年9月30日
截至2025年9月17日收市后,距离9月30日(“景23转债”最后转股日,含当日)仅剩9个
交易日,9月30日为“景23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景23转债”将自2
025年10月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摘牌。
投资者所持的“景23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23.91元/股的转
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100.515元/张)被强
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特提醒“景23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自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2月19日,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价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景23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4.71元/股(实施2024年
度权益分派前)的130%(即32.13元/股),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已触发“景23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
于2025年2月19日召开董事会,决定不行使“景23转债”的提前赎回权,且在未来6个月内(即
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8月19日),如再次触发“景23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公司亦不行
使“景23转债”的提前赎回权。自2025年8月19日之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起算,若“景23转债
”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景23转债”的提前赎
回权。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5年2月20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不提前赎回“景23转债”的公告》(公告编码:2025-0
07)。
自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9月9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
股价格23.91元/股的130%(即31.09元/股),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已触发“
景23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景23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规划,为减少
公司财务费用和资金成本,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进一步优化公司整体资产结构,经审慎考虑
,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景23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
赎回登记日(即2025年9月30日)登记在册的“景23转债”全部赎回。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景23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景23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
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②当本
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
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
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自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9月9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
股价格23.91元/股的130%(即31.09元/股),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已触发“
景23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5年9月30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景23转债”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515元/张。其中,当期
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
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即1.0%;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年4月4日)起至
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5年10月9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共188天。当期应计
利息:IA=B×i×t/365=100×1.0%×188/365=0.515元/张。赎回价格=可转债面值+当期应计利
息=100+0.515=100.515元/张。
(六)赎回款发放日:2025年10月9日
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交所各会员
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减记持有人相应的“景23转债”数额。已办理
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
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5-83892180
联系邮箱:stock@kinwo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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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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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注销的原因: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部分激励对象因2024年
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层面考核未完全达标,公司需对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合计342,648股予以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25年5月26日,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触发回购情形的16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
注销。
由于本次回购注销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本次股份
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自2025年5月27日起45日内,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要
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5月2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2、2025年7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触发回
购情形的177,648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由于本次回购注销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
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自2025年7
月10日起45日内,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7月1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而
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部分激励对象因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层面考核未完
全达标,公司需回购注销前述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涉及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共计123人,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42,648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2024年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061,64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账户(账号:B88319
6566),并向其申请办理前述342,648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
预计前述342,648股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9月15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有关工商
变更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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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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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票自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9月9日,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
股价格23.91元/股的130%(即31.09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已触发“景23
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景23转
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景23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
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景23转债”全部赎回。
投资者所持“景23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23.91元/股的转股
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
,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一、“景23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号)核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2023年4月4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154.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115400.00万元,期限6年。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
,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95号)文同意,公司115400.00万元可转换公
司债券于2023年5月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景23转债”,债券代码“11
3669”。根据有关规定及《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内容,“景23转债”自2023年10月11日起可转换为公
司A股普通股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25.71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23.91元/股。“景23转债”
历次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1、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实施完毕2022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
,自2023年6月7日起,“景23转债”转股价格由25.71元/股调整为25.21元/股,具体内容请详
见公司2023年6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2022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码
:2023-055)。
2、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实施完毕2023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
,自2024年6月6日起,“景23转债”转股价格由25.21元/股调整为24.71元/股,具体内容请详
见公司2024年5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因2023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
编码:2024-046)。
3、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实施完毕2024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
,自2025年6月11日起,“景23转债”转股价格由24.71元/股调整为23.91元/股,具体内容请
详见公司2025年6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因2024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
编码:202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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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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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景旺电子”)于2025年8月23日披
露了《景旺电子关于珠海金湾基地扩产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4),现就上述
公告涉及的投资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本次扩产投资概况
1、项目投资规模:预计总投资人民币50亿元。经初步测算,本次扩产投资项目税后投资
回收期约为7.5年(含建设期)。
2、项目建设周期:2025年至2027年,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进展等具体情况分阶段
实施。
3、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本次扩产投资项目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
响,长期经营业绩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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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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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景旺电子珠海金湾基地扩产项目。
投资金额:项目预计总投资人民币50.00亿元,具体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分阶段投入,最
终以项目建设实际投资开支为准。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相关风险提示: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
可能存在达不到预期效益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行业动态,与客户保持密切沟通,以市场为
导向,深入洞察技术发展趋势,科学把握投资节奏,积极强化运营管理和成本控制能力,以减
少前述风险带来的影响。本次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为预估数,实际建设过程中存
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景旺电子”)为迎接AI浪潮下全球
科技产业供应链重构机遇,加速在AI算力、高速网络通讯、汽车智驾、AI端侧应用等领域的高
端产品布局,满足全球客户的中长期、高标准需求,提升公司在高端产品的竞争优势,拟使用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人民币50亿元对景旺电子珠海金湾基地进行扩产投资。扩产投资项目主要
用于现有工厂的技术改造升级及产能提升、新工厂的建设,提升高阶HDI、HLC、SLP的产能和
技术能力,满足AI算力、高速网络通讯、汽车智驾、AI端侧应用等领域客户的需求。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
决结果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投资事项。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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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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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
会议,选举邓利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的关于
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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