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236 移远通信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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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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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9-07-04│ 43.93│ 9.02亿│
├───────────┼───────────┼───────────┼───────────┤
│增发 │ 2021-03-03│ 221.20│ 10.61亿│
├───────────┼───────────┼───────────┼───────────┤
│增发 │ 2025-12-04│ 85.21│ 22.2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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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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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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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捷创芯 │ 3000.00│ ---│ ---│ 1687.06│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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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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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及5G模组扩产项│ 9.57亿│ 4304.37万│ 4304.37万│ 4.65│ 184.96万│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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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算力模组及AI解决│ 4.11亿│ 1083.76万│ 1083.76万│ 2.73│ ---│ ---│
│方案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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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 5.31亿│ 1.83亿│ 1.83亿│ 35.64│ ---│ ---│
│升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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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4.00亿│ 3.84亿│ 3.84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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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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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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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移远通信”)于2026年4月22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
未达行权条件并注销全部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已履行
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等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2年3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以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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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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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移远通信”)于2026年4月22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
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
披露情况
1、2023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无异议通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此
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3年7月8日通过张榜方式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名
单公示期为不少于10天,从2023年7月8日至2023年7月17日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2023年7月1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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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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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5年8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20元(含税)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61,657,654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9,896,21
4.68元(含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5.50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261,657,654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
红利143,911,709.70元(含税)。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和2025年8月2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中“第十章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结果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根据以上公式及公司2024年度以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本次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P=
P0–V=54.47-0.42-0.55=53.50元/股。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激
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后,行权价格由54.47元/股调整为53.50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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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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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
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
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仍可能存在汇率波动
风险、内部操作风险、交易违约风险、客户违约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目的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为与银行签订
远期购汇、结汇、掉期协议,约定未来购汇、结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
照该协议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购汇、结汇业务,锁定当期购汇、结汇成本。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是规避和防范公司在国外贸易业务中
可能会因人民币与美元或其他外币之间汇率变化产生的汇率风险,从而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
绩的影响。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提前将换汇交易成本固定在一定水平,可以有效避免汇率大
幅波动导致的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交易金额
根据海外业务发展需求,2026年度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
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总额
不超过(含)等值人民币25亿元。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具有相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
但不限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互换业务、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外币包括但
不限于美元等币种。
(五)交易期限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为自本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六)授权事项
为规范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确保本公司资产安全,在本公司股东会
审议批准的前提下,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协议,并由本公司财务部在股东会审议批准的额
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求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工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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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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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
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承担起高质量发展和提升自身投资价值的主体责
任,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制
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面对行业竞争加剧、原材料波动、需求碎片化的挑战,公司以“连接+智能”为核心战略
,从单一模组供应商转型为物联网整体解决方案商。在模组业务基础上,整合天线、ODM、软
件服务平台、认证测试等衍生及配套服务,形成“模组为核、多元协同”的发展格局,为客户
提供从硬件到软件的全流程闭环服务。未来公司将持续深化“硬件+连接+平台+应用”生态协
同,不断提升研发效率与生产运营质量,致力于构建长期、可持续的竞争优势。
研发创新方面,公司始终将技术创新作为核心发展战略,并始终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20
25年公司研发投入达19.51亿元,占营业收入的8.02%。2026年,公司将进一步提升研发效率,
持续优化项目立项、评审与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围绕自身核心优势、市场需求、盈利预期、
产业协同、长期战略等多重维度开展科学论证与综合评估,筛选高潜力、高价值研发项目,并
推动研发成果更快转化为市场竞争力与经营业绩,为公司长远发展筑牢技术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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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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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2952120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根据《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
就。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方案
本激励计划共向312名激励对象授予7915800份股票期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
发行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
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54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
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权完成登记日起计。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8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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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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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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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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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102家。
上年度(2025年末)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
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郭宪明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郑益安
(3)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马文辉
(4)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蔡畅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
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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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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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
和财务状况,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根
据减值测试结果相应计提信用减值准备95494033.11元和资产减值准备114396061.8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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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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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每股转增0.4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
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
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837071075.0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587513159.0
4元。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
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
本为28782341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9372899.22元(含税)。公司2025年8月实
施半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元(含税),金额为143911709.70元,2025年度
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253284608.92元,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26%。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878
23419股,本次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402952787股(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结果四舍五
入所得,最终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
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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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7│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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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受理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作为部分
被告。
本次涉案金额:本次涉及两项标准必要专利(SEP)案件,原告并未在诉状中明确索赔金
额,将两案的诉讼程序价值合计为4800万欧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原告未列明具体赔偿金额,案件尚未审理
,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需以法院生效判决、调解书或执行结果为准。公司将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并按照规则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移远通信”)于近日收到欧洲统
一专利法院海牙地方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的程序令,因专利侵权纠纷,荷兰皇家飞利浦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利浦”或“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Quec
telIoTTechnologiesPte.Ltd.,AcceleronixB.V.,QuectelConnectivitySolutionsDooBeograd,
QuectelResearch&DevelopmentCenterEuropeCo.DooBeograd-NoviBeograd)为部分被告。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案件已被法院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二、诉讼案件事实、请求内容及其理由
飞利浦(原告)针对两项标准必要专利(SEP)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原告主张公司及部
分控股子公司(部分被告)在未获得许可的情况下,在欧洲部分国家制造、销售、许诺销售、
进口及使用实施了上述两项专利的蜂窝物联网模组产品,构成侵权。
原告诉讼请求包括:1.永久禁令(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在所涉专利生效国制造、销
售、许诺销售、进口或使用涉诉产品);2.召回与销毁涉诉产品;3.请求被告对侵权造成的损
失进行赔偿或返还侵权所得利润(具体金额由法院在后续程序中评估);4.提供案件所需必要
信息;5.请求被告承担诉讼费用与罚金(原告将两案的诉讼程序价值合计为4800万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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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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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已于近日搬迁至
新地址办公。
一、变更具体情况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注册地址、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电话、传真等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
不变。
二、本次变更后,公司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外婆泾路8号(横港路288弄1-5号)
邮政编码:201601
投资者联系电话:021-51086236-6778
传真:021-54453668
投资者邮箱:yiyuan@quectel.com
官方网址:http://www.quecte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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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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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数量:26165765股
发行价格:85.21元/股
预计上市时间: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移远
通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新增的26165765股股份已于2025
年12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公
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预计将于6个月限售期满后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和交易将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
转增等情形所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3月31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
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等议案,并决定将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提请发行人于2025年4月18日
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4月18日,发行人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
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未
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5年10月23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2、监管部门审核情况
2025年9月4日,发行人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认为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
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5年9月30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184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上交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本批复自同
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数量:26165765股
3、发行价格:85.21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2229584835.65元
5、发行费用:9658729.74元
6、募集资金净额:2219926105.91元
7、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2025年12月12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证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5]第ZF11316号),经审验,截至2025年12月11日17时止,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已收
到共十四名特定投资者缴纳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贰拾贰亿贰仟玖佰伍拾捌万肆仟捌佰叁拾伍元
陆角伍分(人民币2229584835.65元)。所有认购资金均以人民币货币形式汇入。
2025年12月12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5]第ZF11315号),经审验,截至2025年12月12日止,发行人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165765股,发行价格85.2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29584835.65元,扣除不含
税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7857629.96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不含税发行费用
人民币1801099.7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19926105.91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2616576
5.00元,资本溢价人民币219376034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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