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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瑞林(60325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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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257 中国瑞林 更新日期:2025-05-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中国瑞林工│稀贵公司 │ 1.15亿│人民币 │2023-11-14│2024-11-14│一般担保│是 │是 │ │程技术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5-04-24│其他事项 ──────┴──────────────────────────────────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 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相应董事、监事回避表决。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已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关联委员回避表决,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已由全体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其中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4-24│其他事项 ──────┴──────────────────────────────────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部分董事人选的议案》,该议案 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近日,公司收到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铜集团”)来函,由于工作调整原 因,董事胡泽仁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下设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务,江铜集团拟提名赵尹 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赵尹先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履职,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本次董事人员变更完成后,胡泽仁先生将不在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前,董事胡泽仁先生将继续履职。胡泽仁先生 自任职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 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胡泽仁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诚挚的感谢! ──────┬────────────────────────────────── 2025-04-24│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4-24│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现将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4年12月6日,中国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 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 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 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 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将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 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解释第18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 提前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 2025-04-24│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 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上市,不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 第9.8.1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152017769.62元,母公司净利润为62338520.1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 润为360615892.30元。 ──────┬────────────────────────────────── 2025-04-24│其他事项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公允地反映中国瑞林工程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 年12月31日的各项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2024年度共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3758.33万元,占2024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 利润比例24.72%。 ──────┬────────────────────────────────── 2025-04-01│其他事项 ──────┴────────────────────────────────── 1、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瑞林”、“发行人”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1557号)。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担 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 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长江保荐及中信证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 2、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 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 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0.52元/股,发行数量为3000 .0000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让。 3、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510.0000万股,占发行总数量的17.00%,参与战略配售 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汇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 略配售数量为510.0000万股,占发行总数量的17.00%。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相同 ,无需向网下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1494.0000万股,占扣除最 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60.00%;网上发行数量为996.0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 量后发行数量的4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 量,共2490.0000万股。 根据《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 价公告》和《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 的回拨机制,由于本次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约为7580.02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联席 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996.0000万股)股票由网下回拨 至网上。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498.0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 量的20.00%;其中网下无锁定期部分最终发行数量为448.0163万股,网下有锁定期部分最终发 行数量为49.9837万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992.0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 数量的80.0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2638517%。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5年3月28日(T+2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 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缴款及配售工作已结束,本次发行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按承诺 参与了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 2025-03-27│其他事项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担 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 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长江保荐及中信证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3000.0000万股。本次发行初始战略 配售数量为510.0000万股,占发行总数量的17.00%,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 于规定时间内汇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510.0000万股 ,占发行总数量的17.00%。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相同,无需向网下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1494.0000万股,占扣除最 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60.00%;网上发行数量为996.0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 量后发行数量的40.00%。最终网下、网上初始发行合计数量2490.0000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 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52元/股。发行人于2025年3月26日 (T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中国瑞林”A股996.0000万股。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缴款环节,并于2025年3月28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2025年3月28日(T+2日)披露的《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资金应当于2025年 3月28日(T+2日)16:00前到账。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 ,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 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5年3月28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 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 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本次发行因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 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 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 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 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 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 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 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网下和网上投资者获得配售后,应按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 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参与申购的,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 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及时 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 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采取不得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 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采取不 得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 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 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 、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一、网上申购情况及网上初步中签率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数据,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11540219户,有效申购股数为7549 6959500股,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为0.01319258%。配号总数为150993919个,号码范围为10000 0000000-100150993918。 ──────┬────────────────────────────────── 2025-03-25│其他事项 ──────┴──────────────────────────────────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瑞林”、“发行人”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1557号)。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担 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 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长江保荐及中信证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 经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3000.00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 新股。本次发行将于2025年3月26日(T日)分别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和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 (IPO网下询价申购)(以下简称“互联网交易平台”)实施。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 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在联席主承销商处进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 易平台进行,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 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为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紫金矿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 3、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 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24.18元/股(不含24.18元/股)的 配售对象全部剔除。以上过程共计剔除80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51870万股, 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5135820万股的1.010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 及网上申购。 ──────┬────────────────────────────────── 2025-03-25│其他事项 ──────┴──────────────────────────────────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瑞林”、“发行人”或“公司”)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20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 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证发〔2023〕33号)(以下简称“《实 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上证发〔 2023〕35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 行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上证发〔2024〕112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 (以下简称“《承销业务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 〔2024〕237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 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 管理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上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担 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 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长江保荐及中信证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发 行的战略配售在联席主承销商处进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IP O网下询价申购)(以下简称“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 2025-03-24│其他事项 ──────┴──────────────────────────────────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2024年1月19日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 〕1557号)。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担 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 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长江保荐及中信证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3000.0000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本次发行后公 司总股本为12000.0000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本次发行初始战 略配售数量为510.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7.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 量的差额将回拨至网下发行。战略配售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494.0000万股 ,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996.0000万股,占扣除 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4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就 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1、网上路演时间:2025年3月25日(T-1日,周二)9:00-12:00 2、网上路演网址: 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 3、参加人员:发行人董事会及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本次发行的《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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