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258 电魂网络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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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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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财通新瑞泰股权│ 6000.00│ ---│ ---│ ---│ ---│ 人民币│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 │ │ │ │
│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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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普华硕阳股权投│ 2550.00│ ---│ ---│ ---│ ---│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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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桥二期(厦门)半导│ 1500.00│ ---│ ---│ ---│ ---│ 人民币│
│体产业股权投资合伙│ │ │ │ │ │ │
│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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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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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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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厦门游动网络科│ ---│ ---│ 2.90亿│ 100.00│ ---│ ---│
│技有限公司80%股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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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厦门游动网络科│ ---│ ---│ 4576.00万│ 100.00│ ---│ ---│
│技有限公司20%股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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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游戏新产品开发│ 4.79亿│ 3164.88万│ 4.23亿│ 124.50│ 3474.30万│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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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游戏运营平台建│ 2.20亿│ ---│ 3837.71万│ 100.00│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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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游戏软件生产基│ 1.74亿│ ---│ 1.74亿│ 100.13│ ---│ ---│
│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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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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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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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最近一年(2023年度)
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8764万元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97289万元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5
4159万元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
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
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
、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前述受到行政处罚、监管措施以及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影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
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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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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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清
查分析,同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经评估测试,2024年度公司拟计提各类资
产减值准备合计7,419.21万元,预付款项等已经收回、转回坏账准备85.35万元,股权投资与
预付款项等已经处置、转销或核销减值准备1,264.81万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时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
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4年末对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固定资产、长
期股权投资、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金融资产在整个存续
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各类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在此基础上对发生资
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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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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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不进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不派发
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30,578,938.2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
01,447,692.13元。经董事会决议,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阶段、经营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规划等
因素,公司拟不进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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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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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股份回购注销相关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56)。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67985268XH
名称: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滨安路435号
法定代表人:胡建平
注册资本:贰亿肆仟肆佰伍拾叁万贰仟叁佰伍拾元
成立日期:2008年09月01日
经营范围:服务:增值电信业务,利用信息网络经营游戏产品(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
),计算机软件、网络技术开发,国内广告发布;批发、零售:服装,日用百货,纺织品,计
算机及配件;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服务,停车服务;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服务(凭许可证经营
)。(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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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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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魂网络”或“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
份数量为145750股,占本次注销前公司股份总数的0.06%。本次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4467
8100股减少为244532350股。
回购股份注销日:2024年12月10日
一、股份回购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1年5月18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8),于2021年5月28日披露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1-040)。
2021年11月16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4125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2
2%,回购最高价格30.94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9.87元/股,回购均价24.24元/股,使用资金总
额10000.26万元,回购股份的用途为拟用于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118)。
二、回购股份注销履行的审批程序
鉴于上述用于股权激励的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扣除已用于股权激励部分剩余的14575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并相应减少公司
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三、通知债权人和回购股份注销的办理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回
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通知债权人自2024年10
月22日起45天内申报债权。截止申报期满,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对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项提出的
异议,也未收到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文件。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递交公司注销回购股份的相关申请,本次涉及股份注销的公司回
购证券账户为B884045556,注销日为2024年12月10日,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
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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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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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投资种类:低风险投资理财产品
现金管理投资金额:人民币9亿元
履行的审议程序: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以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
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单笔投资期限
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虽然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为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
、财政及货币政策等因素影响较大,理财产品可能会面临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收益波动等
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运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用以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
行低风险投资理财,可进一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发展,资金使用安排合理、有序。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上述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现金管理具体情况
1、现金管理投资品种
由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
的低风险投资理财产品。
2、实施方式
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
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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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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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8.03元/股(含本数),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
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8日、2023年12月30日、2024年5
月18日、2024年10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3-067)、《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2)、《关于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2024-060)。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1月4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
体内容详见2024年1月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
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二)截止2024年11月26日,公司完成回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10791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44%,回购成交最高价格为22.97元/股,最低价格为14.76元/股,使用资
金总额为20011847.0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
金额的下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
回购。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
案。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
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年12月28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
23-065)。
经公司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止,公司实际控制人及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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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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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0000股。根
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的授权,上述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
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2024年9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杭州电魂网
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至今公示期已满45天,公示期间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此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也未收
到任何公司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
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鉴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其
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90000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2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90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
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389000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
:B882377892),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申
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11月22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注册资本变更
登记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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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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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1-9月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各项资产进
行清查分析,同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经评估测试,2024年1-9月公司拟计
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58.30万元,代理游戏已经上线或者解约、转销或核销减值准备579.
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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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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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4年10月29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50.80万股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已完成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登记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同意以2024年9月26日为授予日,向31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股票50.80万股,预留授予
价格为9.65元/股。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因公司
已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由原授予价格10.09元/股调整为9.882元/股。因公司于2024年8
月30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公司于2024年9
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
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原授
予价格9.882元/股调整为9.65元/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如下:
1、预留授予日:2024年9月26日
2、预留授予数量:50.80万股
3、预留授予人数:31人
4、预留授予价格:9.65元/股(因公司已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由10.09元/股调整为9.882元/股;因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2元(含税),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原授予价格9.882元/股调整为9.65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拟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和实际授予的差异说明:
(1)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披露《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公司以2024年5月20日为股权登记日,以2024年5月21日为现金红利发放日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08元。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在激励对象完成限制
性股票股份登记之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或缩股
、配股等事宜,公司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关于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经过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由原授予价格10.09元/股调整为9.882元/股。
(2)根据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3),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2元(含税)。
公司预计将于权益分派事项实施完毕后进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回购注销,根据上述
调整方法,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原授予价格9.882元/股调整为9.65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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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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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华鑫奇先生为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与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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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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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
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计划
未予以实施股权激励的股份应当予以注销。鉴于上述,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扣除已
用于股权激励部分剩余的145,750股股份,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
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44,678,100元减至人民币244,532,3
50元,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44,678,100股减至244,532,350股。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和《关于注销部分回购
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
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
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且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
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要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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