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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明康德(603259)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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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259 药明康德 更新日期:2024-03-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华领医药-B │ ---│ ---│ ---│ 12718.00│ ---│ 人民币│ ├─────────┼─────┼─────┼─────┼─────┼──────┼──────┤ │Lyell Immunopharma│ ---│ ---│ ---│ 11263.00│ ---│ 人民币│ │,Inc. │ │ │ │ │ │ │ ├─────────┼─────┼─────┼─────┼─────┼──────┼──────┤ │Ambrx Biopharma, I│ ---│ ---│ ---│ 10106.00│ 4520.00│ 人民币│ │nc.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苏州和南通药物安全│ 7.27亿│ ---│ 6.62亿│ 91.01│ ---│ 2022-12-31│ │评价中心扩建项目 │ │ │ │ │ │ │ ├─────────┼──────┼─────┼─────┼─────┼─────┼──────┤ │天津化学研发实验室│ 5.64亿│ ---│ 3.60亿│ 63.85│ ---│ 2021-12-31│ │扩建升级项目 │ │ │ │ │ │ │ ├─────────┼──────┼─────┼─────┼─────┼─────┼──────┤ │药明康德总部基地及│ 2.00亿│ ---│ 2.00亿│ 100.00│ ---│ 2018-05-31│ │分析诊断服务研发中│ │ │ │ │ │ │ │心(91#、93#)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1 │ 6.39亿│ ---│ 6.39亿│ 100.00│ ---│ ---│ ├─────────┼──────┼─────┼─────┼─────┼─────┼──────┤ │无锡合全药业新药制│ 7.36亿│ ---│ 7.25亿│ 100.00│ ---│ 2022-07-22│ │剂开发服务及制剂生│ │ │ │ │ │ │ │产一期项目 │ │ │ │ │ │ │ ├─────────┼──────┼─────┼─────┼─────┼─────┼──────┤ │合全药业全球研发中│ 4.92亿│ ---│ 3.97亿│ 100.00│ ---│ 2022-07-22│ │心及配套项目 │ │ │ │ │ │ │ ├─────────┼──────┼─────┼─────┼─────┼─────┼──────┤ │常州合全新药生产和│ 6.61亿│ ---│ 6.01亿│ 90.92│ ---│ 2021-12-31│ │研发中心项目 │ │ │ │ │ │ │ ├─────────┼──────┼─────┼─────┼─────┼─────┼──────┤ │常州合全新药生产和│ 17.89亿│ 2.18亿│ 22.31亿│ 99.66│ ---│ 2023-12-31│ │研发一体化项目 │ │ │ │ │ │ │ ├─────────┼──────┼─────┼─────┼─────┼─────┼──────┤ │合全药物研发小分子│ 3.00亿│ ---│ 1.67亿│ 100.00│ ---│ 2022-07-22│ │创新药生产工艺平台│ │ │ │ │ │ │ │技术能力升级项目 │ │ │ │ │ │ │ ├─────────┼──────┼─────┼─────┼─────┼─────┼──────┤ │上海药明药物研发平│ 6.00亿│ ---│ 3.89亿│ 100.00│ ---│ 2022-07-22│ │台技术能力升级项目│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2 │ 18.83亿│ ---│ 18.80亿│ 99.81│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3-11-04 │ ├──────┼────────────────────────────────────────┤ │关联方 │WuXi XDC Cayman Inc │ ├──────┼────────────────────────────────────────┤ │关联关系 │公司首席财务官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有效载荷连接子主服务框架协议》│ │ │ │ │/提供技术服务等 │ ├──────┼────────────────┴──────┴────────────────┤ │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11-04 │ ├──────┼────────────────────────────────────────┤ │关联方 │WuXi XDC Cayman Inc │ ├──────┼────────────────────────────────────────┤ │关联关系 │公司首席财务官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有效载荷连接子主服务框架协议》│ │ │ │ │/提供技术服务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11-04 │ ├──────┼────────────────────────────────────────┤ │关联方 │WuXi XDC Cayman Inc │ ├──────┼────────────────────────────────────────┤ │关联关系 │公司首席财务官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有效载荷连接子主服务框架协议》│ │ │ │ │/提供技术服务等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11-04 │ ├──────┼────────────────────────────────────────┤ │关联方 │WuXi XDC Cayman Inc │ ├──────┼────────────────────────────────────────┤ │关联关系 │公司首席财务官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有效载荷连接子主服务框架协议》│ │ │ │ │/提供技术服务等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3-20│股权回购 ──────┴────────────────────────────────── 一、回购股份情况概述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2024年2月1日,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 股股份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于2024年2月5日完成,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 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及2024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年2月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9),至今公示期已满45天 。公示期间未接到债权人申报债权并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二、股份注销安排 经公司申请,公司将于2024年3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 于2024年2月5日完成回购的全部A股股份20,275,407股(以下简称“本次注销”),并及时办 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 2024-03-19│其他事项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8336元(含税)。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以2023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为基数, 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截至2024年3月15日,公司正在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若自2024年3 月15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则按照维持利 润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0%。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无锡药明康德新 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合并口径)为人民币9606749135.07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892360118.15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以 及《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如下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 本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8336元(含税)。以本公告日公司总股 本扣除截至2024年3月15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测算,共计派发现 金红利人民币2882031329.6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 净利润的30.00%。 截至2024年3月15日,公司正在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告编号为临2024-021的相关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回购股份》等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截至2024年3月15 日,公司回购专户中持有回购的公司22680000股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自2024年3月15 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则按照维持利润分 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本公司的经营及财 务状况、经营业绩、发展前景和未来增长潜力,平衡本公司长远经营发展以及与股东分享本公 司经营成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 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本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 ──────┬────────────────────────────────── 2024-03-19│委托理财 ──────┴────────────────────────────────── 现金管理种类: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 银行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货币基金。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含)或等值外币的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暨2023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或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视届时审批权限)审议通过闲置自有资金现 金管理额度之日止(以孰短者为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 体金额以测算生效中的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为准,不以发生额重复计算。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暨2023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本次董事会授权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 低的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货币基金,但金融市场 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 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本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本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公司将合理利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本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含)或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效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暨2023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或至2024 年年度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视届时审批权限)审议通过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之日止(以 孰短者为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金额以测算生效中的 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为准,不以发生额重复计算。尽管有该等授权,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还必须满足以下限制:(1)在12个月内自同一家银行所购买的理财产品之本金总 发生额(按交易计算)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总资产的25%,且(2)该等理财产品在12个月内 预计最高投资收益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扣除少数股东权益部分税前利润的25%。 (三)资金来源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四)现金管理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理 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货币基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 事会授权本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暨2023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 2024-03-19│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情况:被担保人均为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以最近一期未经审计数据计算)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境内外下属子企 业(以下简称“下属子企业”),具体包括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苏州药明康德新 药开发有限公司、天津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南通药明康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常熟药 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WuXiAppTecHoldingCompany,Inc.、WuXiAppTec,Inc.、上海合全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合全药业有限公司、常州合全生命科学有限公司、常州合全药业有限公 司、泰兴合全药业有限公司、上海合全药物研发有限公司、WuXiAppTec(HongKong)Limited。 担保额度:为前述范围内的被担保人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5亿元的担保(以下简称“本次 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WuXiAppTec(HongKong)Limited已实际提 供的担保余额为5亿美元,按2024年3月18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进行折算后为人民币3547150000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 以及《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无锡药 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及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规定,为满足本公司下属 子企业的经营发展需要,本公司拟在2024年度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以最近一期未经审计 数据计算)的下属子企业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5亿元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或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之日止(以 孰短者为准)。前述担保授权包含上述担保有效期内发生的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合并财务报表中净资产10%的担保。在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人民币115亿元,担保余额以单日对外担保最高余额为准,不以发生额重 复计算。前述担保均在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担保风险可控。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WuXiAppTec(HongKong)Limited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亿美元 ,按2024年3月18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进行折算后为人民币354 7150000元。 在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上述对外担保额度的前提下,进一步授权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 2024-03-19│其他事项 ──────┴──────────────────────────────────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外汇风险,增强本公司财务的稳健性,在保证日常运营资金 需求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企业(以下简称“下属子企业”)拟在2024 年度与境内外商业银行开展额度不超过70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 种包括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已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暨2023年年度董事会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本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稳健原则,不进 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本次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违约风险等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目的 根据本公司目前的业务发展情况及未来的发展战略,本公司国际业务量不断增加,本公司 外汇头寸也相应增加,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可能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 也随之增大。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本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外汇风险, 在保证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下属子企业在2024年将继续与银行开展远期结 售汇等业务来锁定汇率,降低汇率波动对本公司经营利润的影响,以积极应对汇率市场的不确 定性。 (二)交易方式 本公司及其下属子企业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基于外币需求,在境内外具有相应业务经 营资质的商业银行办理以锁定汇率风险和成本为目的的外汇交易,包括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 产品业务。 (三)业务规模及资金来源 考虑本公司的出口收入水平,2024年度本公司及其下属子企业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 额不超过70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 相关金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额度。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具体金 额以单日外汇套期保值最高余额为准,不以发生额重复计算。资金来源为本公司自有资金,不 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期限为自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或至2024年年度董事 会或股东大会(视届时审批权限)审议通过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之日止(以孰 短者为准)。 (五)授权事项 为规范本公司及其下属子企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确保本公司资产安全,在本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的前提下,由本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本公司财务部 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求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工作。 二、审议程序 2024年3月18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暨2023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核定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 2024-03-19│其他事项 ──────┴────────────────────────────────── 拟续聘的2024年度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议案尚需提交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 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 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 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 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 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3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13人,从业人员共5,774人, 注册会计师共1,18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3、业务规模 德勤华永2022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8亿元。德勤华永为60家上市公司提供2022年年报审计服务,审 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75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 ,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德勤华永提供审 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 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 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 次;十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三名从业 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处 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本 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虞扬,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及资深会员和美国注册会计师,是本 项目的A股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虞扬先生从事审计专业服务超过24年,在事务所全职工 作,曾为多家大型国企、上市公司和跨国企业提供审计服务。虞扬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包括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审计报告。虞扬先生自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上市公司财 务报表审计专业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胡科先生自2004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 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8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胡科先生近三 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5份。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汤寅先生,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 员。陈汤寅先生自2008年加入德勤华永,2014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在事务所全职工作,曾为 多家上市公司和跨国企业提供审计服务。陈汤寅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为本公司 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审计报告。陈汤寅先生自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 务。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 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 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境内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81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 民币60万元。2023年度境内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341 万元。2023年度境内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相较于上年度无 变化。2023年度上述审计费用是以德勤华永的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 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而确定的。 2024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 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 2024-03-19│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01376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01376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3月22日。 一、2019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9年7月19日,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审议<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2019年激励计划》”)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19年7月20日至2019年7月29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 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2019年激励计划》项下的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 9月13日,公司监事会公告了《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年9月20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 及2019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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