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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航科技(603261)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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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261 立航科技 更新日期:2024-04-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航空设备及旋翼飞机│ 2.65亿│ 3388.27万│ 1.24亿│ 46.66│ 63.13万│ ---│ │制造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7000.00万│ 156.78万│ 7000.00万│ 100.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3-30│其他事项 ──────┴──────────────────────────────────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立航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近日,公司收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变更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度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聘任的2023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唐松 柏先生(项目合伙人)、佘爱民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徐伟东先生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共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由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内部工作调整,现 签字注册会计师由唐松柏先生(项目合伙人)变更为胡如昌先生(项目合伙人)。本次变更后 ,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胡如昌先生(项目合伙人)、佘爱民先生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徐伟东先生。 二、变更人员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胡如昌先生,201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曾于2018-2020年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三、本次变更人员的诚信记录及独立性情况 本次变更的签字项目合伙人胡如昌先生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 监局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 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签字项目合伙人不存在《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 济利益。 ──────┬────────────────────────────────── 2023-12-21│其他事项 ──────┴──────────────────────────────────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21日、10月24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 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22日和2023年10月25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 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一、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 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工商登记基本信息如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4974172 4C 名称: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刘随阳 注册资本:柒仟捌佰叁拾壹万玖仟捌佰贰拾贰元整 成立日期:2003年07月03日 住所:成都高新区安泰三路100号 经营范围:飞机及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不含民用航空器(发动机、螺旋桨)生产)及技 术服务;航空或航天导航仪器及装置设计、开发、生产及技术服务;机电设备、模具、仪器仪 表、通信设备(不含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和卫星地面接收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研究及应 用;机械零部件加工。 (以上工业行业另设分支机构经营或另择经营场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23-11-18│股权回购 ──────┴──────────────────────────────────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以24.3 8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因6名激励对象离职所涉111000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3年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033)。公司独立董 事和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和核查意见。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 专项法律意见书。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的《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39)。 公司已于2023年9月22日发出《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3-034),截至2023年11月5日已满45日,公司没有收到债权 人申报债券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书面文件。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公司/激 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第二条“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 公司裁员、被公司辞退、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 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鉴于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 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1000股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6人,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11,000股;本次 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81480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6093830),并就上述111000股限制性股票向中国 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了回购注销手续。 预计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11月22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843 0822股变更为78319822股,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应的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 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 2023-11-04│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5432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5432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1月9日。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履行的程序 1、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8月20日至2022年8月2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 张榜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2年9月1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 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9月2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 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2年9月21日 ,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4、2022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 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 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3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 合计93人,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54.32万股。 ──────┬────────────────────────────────── 2023-10-24│其他事项 ──────┴──────────────────────────────────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3年11 月8日届满,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93人,可 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543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78430822股的0.69%。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成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 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2023年10月23日,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履行的程序 1、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8月20日至2022年8月2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 张榜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2年9月1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 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9月2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 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2年9月21日 ,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4、2022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 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 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3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 合计93人,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54.32万股。 ──────┬────────────────────────────────── 2023-10-09│其他事项 ──────┴──────────────────────────────────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陈国友先生已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下设专 门委员会相应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后,公司于2023年10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陈恳 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担任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目前,候选人 陈恳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需提交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2023-10-09│其他事项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 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 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 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 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0人次、行政处罚6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 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唐松柏先生,200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 核的上市公司4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徐伟东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 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佘爱民先生,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 市公司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 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10万元(含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 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 ──────┬────────────────────────────────── 2023-09-22│价格调整 ──────┴──────────────────────────────────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等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8月20日至2022年8月2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 张榜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2年9月1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 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9月2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 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2年9月21日 ,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4、2022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 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 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公司已实施完成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784308 2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588160.97元。 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若公司发生派息等事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相应 调整,故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 法如下: 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 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即调整后的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P=24.50元/股-0.1215元/股(税后)=24.38元/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 2023-09-22│股权回购 ──────┴──────────────────────────────────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等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因6名激励对象离职,111 000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公司 股份总数将由78430822股变更为78319822股,注册资本将相应变更为人民币78319822元。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立航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033)。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 ,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 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 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 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8号青羊工业总部基地C区10栋9层成都立航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3年9月22日起45天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 日除外)) 3、联系人:母鹏路 4、联系电话:028-86253596 ──────┬────────────────────────────────── 2023-09-22│股权回购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11000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24.38元/股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等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8月20日至2022年8月2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 张榜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2年9月1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 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9月2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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