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268 松发股份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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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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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醍醐兄弟 │ 22950.00│ ---│ 51.00│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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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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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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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300万件日用 │ 1.78亿│ 1214.93万│ 1992.77万│ 11.22│ ---│ ---│
│陶瓷生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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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发陶瓷展示中心 │ 4020.00万│ 543.84万│ 1691.05万│ 42.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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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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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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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恒力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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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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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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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恒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恒力集团”)申请2025年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借款额度,利率为不高于贷款市 │
│ │场报价利率,且无需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
│ │ (一)基本情况 │
│ │ 为保障和补充公司的营运资金需求,增加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丰富资金资源获取│
│ │手段,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恒力集团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借款额度,利率为不高于 │
│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无需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止,借款额度在授权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
│ │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
│ │ 2024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申│
│ │请2025年度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
│ │联董事卢堃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 │ (三)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
│ │ 鉴于恒力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因此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 │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7.2.11(七)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 │
│ │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上市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担│
│ │保,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因此,本次公司向恒力集团申请2025年度│
│ │借款额度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
│ │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 │ 公司向控股股东恒力集团申请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保障和补充公司的营运资金需求,增│
│ │加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丰富资金资源获取手段,利率水平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且公司无需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
│ │司的独立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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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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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恒力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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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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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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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为支持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营发展,控股股东恒力集团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恒力集团”)通过委托吴江市苏南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苏南小贷公司”)向公司提供贷款人民币2950万元,指定借款期限为1年,指定借款年利 │
│ │率为3.45%。 │
│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含本次),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累计次数1次, │
│ │金额为人民币2950万元。2023年7月20日,公司与恒力集团、苏南小贷公司签订了《股东定 │
│ │向委托贷款合作协议》,恒力集团通过委托苏南小贷公司向公司提供贷款人民币2950万元,│
│ │借款期限1年,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全额偿付该笔借款。除上述关联交易外,公司未 │
│ │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
│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
│ │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支持公司运营发展,控股股东恒力集团通过委托苏南小贷公司向公司提供贷款人民币│
│ │2950万元,指定借款期限为1年,指定借款年利率为3.45%。 │
│ │ 恒力集团持有公司30.14%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恒力集团同时持有苏南小贷公司40% │
│ │股权,为苏南小贷公司大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含本次),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累计次数1次, │
│ │金额为人民币2950万元。2023年7月20日,公司与恒力集团、苏南小贷公司签订了《股东定 │
│ │向委托贷款合作协议》,恒力集团通过委托苏南小贷公司向公司提供贷款人民币2950万元,│
│ │借款期限1年,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全额偿付该笔借款。除上述关联交易外,公司未 │
│ │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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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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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陈建华、范红卫实际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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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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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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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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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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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恒力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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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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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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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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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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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恒力石化(大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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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的下属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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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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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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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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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恒力石化(惠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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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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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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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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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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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恒力综合服务(大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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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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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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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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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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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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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的下属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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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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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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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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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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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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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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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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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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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恒力(地产)大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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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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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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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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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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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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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的下属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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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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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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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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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道藩 2641.20万 21.34 99.69 2024-09-26
刘壮超 528.00万 6.00 --- 2017-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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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169.20万 2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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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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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26 │质押股数(万股) │7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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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8.31 │质押占总股本(%) │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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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林道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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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吴江市苏南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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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9-24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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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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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9月24日林道藩质押了750.0万股给吴江市苏南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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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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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26 │质押股数(万股) │7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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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6.84 │质押占总股本(%) │5.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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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林道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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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吴江市苏南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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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9-24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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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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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9月24日林道藩质押了711.2万股给吴江市苏南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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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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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26 │质押股数(万股) │11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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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44.54 │质押占总股本(%) │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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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林道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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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吴江市苏南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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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9-24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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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9月24日林道藩质押了1180.0万股给吴江市苏南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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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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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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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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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的议案》。鉴于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潮州分行(以下简称“潮州建行”)签署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已到期,为满
足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以名下自有的部分房产为抵押物,向潮州建行申请续贷,
贷款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本次抵押贷款的额度及所涉及的担保已经公司2024年5
月8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抵押贷款基本情况
1.借款人: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2.贷款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
3.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
4.贷款期限:12个月
5.贷款利率:贷款利率以最终签署的贷款协议为准
6.贷款抵押物:公司名下产权清晰、合法的:《房地产权证》(粤房地权证潮房字第(20
11)017749号、证载建筑面积19651.25平方米)
7.授权事宜:上述申请抵押贷款事项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额度范围内与银行签署相关协
议与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8.上述抵押贷款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9.本次抵押贷款事项在董事会的审议范围及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抵押贷款融资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周转需求,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
、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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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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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的方式置入苏州中坤投资有限公司、苏州恒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恒能投资(大连)有限公
司、陈建华持有的恒力重工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
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5年1月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5〕2号)。上海
证券交易所依据相关规定对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
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本次交易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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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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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恒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恒力集团”)申请2025年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借款额度,利率为不高于贷款市
场报价利率,且无需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基本情况
为保障和补充公司的营运资金需求,增加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丰富资金资源获取手
段,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恒力集团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借款额度,利率为不高于贷款
市场报价利率,且无需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借
款额度在授权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
2025年度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
事卢堃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鉴于恒力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因此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7.2.11(七)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
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上市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担保,可
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因此,本次公司向恒力集团申请2025年度借款额度
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控股股东恒力集团申请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保障和补充公司的营运资金需求,增加
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丰富资金资源获取手段,利率水平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
司无需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
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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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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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
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
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和计算,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
,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的方式购买苏州中坤投资有限公司、苏州恒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恒能投资(大连)有限公
司及陈建华持有的恒力重工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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