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269 海鸥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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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05-05│ 8.76│ 1.6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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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 │ 2020-07-20│ 7.55│ 1.4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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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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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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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天化 │ ---│ ---│ ---│ 70.79│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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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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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却塔科创中心项目│ 5264.83万│ 127.45万│ 1603.23万│ 30.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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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却塔智能环控研究│ 5320.00万│ 0.00│ 60.47万│ 100.00│ ---│ ---│
│测试中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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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却塔科创中心项目│ ---│ 127.45万│ 1603.23万│ 30.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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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有息负债 │ 8000.00万│ 0.00│ 80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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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395.30万│ 0.00│ 1395.3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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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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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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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鸥冷│海鸥冷却技│ 205.00万│美元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却塔股份有│术(亚太)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海鸥冷│海鸥冷却技│ 130.00万│美元 │2018-05-08│2019-04-25│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却塔股份有│术(亚太)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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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鸥冷│太丞股份有│ 0.0000│美元 │2018-04-25│2019-04-25│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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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鸥冷│常州市金坛│ 0.0000│美元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却塔股份有│金鸥水处理│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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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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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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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调整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内部
管理需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内部管理机构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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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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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海鸥冷却技术(亚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鸥亚太”)、常州市金坛
金鸥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鸥水处理”)、Tru-VLogisticSdnBhd(以下简称“Tru-V
”)、TruwaterCoolingTowersSdnBhd(以下简称“TCT”)、江苏海洋冷却设备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江苏海洋”)、太丞(上海)工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太丞”)、扬州欧
讯冷却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欧讯”)。上述被担保人均为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鸥股份”)控股子公司。
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
(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
本次预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对外担保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3500万元(含已经发生未到期的担保)。截至2026年4月24日,已实际为海
鸥亚太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885.15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3044.11万元)和230万林吉特(约合人
民币394.60万元);已实际为金鸥水处理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已实际为Tru-V
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66.82万林吉特(约合人民币629.33万元);已实际为TCT提供的担保余额
为1888.90万林吉特(约合人民币3240.69万元)和297.1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2055.75万元)
;已实际为江苏海洋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已实际为上海太丞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人民币1000万元;已实际为扬州欧讯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
是否有反担保:公司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由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同
比例提供担保或者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对象存在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情况,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
1、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批准的
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2、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3500万元(含已经发生未到
期的担保)。公司2026年度拟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详见“(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预计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
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
开日,即2026年5月19日至2027年5月18日(以实际股东会召开日为准)。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的期限内发生的担保,在上
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公司将根据具
体发生的担保披露进展情况,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本次担保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
表人签署上述担保相关文件。担保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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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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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时聘任其
为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4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立信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
,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俊玉,近三年签署过海鸥股份、康缘药业、美思德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
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孙淑平,近三年签署过康缘药业、南京高科、海鸥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
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刘萍,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海鸥股份、紫金银行、华灿电讯等多家上市
公司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费用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
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综合确定。
2026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不变,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工作量及
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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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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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2025年7月12日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3)。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
内容如下:
公司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未来用于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
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
币17元/股(含),因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自2025年6月4日起,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7元/股(
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1.93元/股(含本数)。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年7月29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并于2025年7月30日披露
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4)
(二)截至2026年4月24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届满,公司已累
计回购股份88424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8639%,购买的最高价为11.93元/股、最低价
为9.9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00090419.24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股份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四)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
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改变,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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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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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
成果,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相关
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2025年度利润总额3351.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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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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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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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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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5年度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每股转增0.4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
购专户内股票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
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不存在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0784612.57元(按母公司口径)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
户内股票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剔除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1.80元(含税)。截至2026年4月24日,公司总股本308751768股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
户内股票数量767464股,以307984304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5437174.72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7.9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八条规定,上市公司
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
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5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8842464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00090419.24元(不含交易费用)。综上,2025年度公司
累计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55527593.96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34.45%。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剔除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每10股以资
本公积转增4股。截至2026年4月24日,公司总股本308751768股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内股票
数量767464股,以307984304股为基数计算合计转增123193722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
为431945490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本次转
增通过“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进行转增。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内股票数量)发生变动的
,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
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
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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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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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作为江苏海鸥冷却塔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保荐机构,原指派钟锋先生、林育立
先生负责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持续督导工作。鉴于截至目前,公司尚有部分募集资金未使用
完毕,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将就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的责任,直至募集资金
使用完毕。公司近日收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关于变更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
保荐代表人的告知函》,由于原保荐代表人林育立先生因工作变动无法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为了切实做好持续督导工作,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委派保荐代表人龚铭女士接替林育立先生,
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由钟锋先生、龚铭女士作为公司持续督导的
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直至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龚铭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附件:
龚铭女士简历
龚铭,女,保荐代表人,曾负责或参与安井食品IPO、硕人时代IPO、山东玻纤IPO、佳和
电气IPO等项目。龚铭女士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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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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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和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
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和《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近日,经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公司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公司已
领取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250842374C
2.名称: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4.住所: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祥云路16号
5.法定代表人:吴祝平
6.注册资本:30875.1768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1993年11月12日
8.经营范围:工业冷却塔、水处理设备的研究、开发、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销售自
产产品;环保设备、水质稳定剂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工业冷却塔、水处理设备
、环保设备、水质稳定剂的国内采购、批发和进出口业务;机电设备组装、加工、技术服务(
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
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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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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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鸥股份”)于2026年1月5日收到
实际控制人吴祝平、金敖大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祝平、金敖大一致确认双方于2014年9月1日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
以下简称“原协议”)继续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协议主要内容
金敖大、吴祝平于2014年9月1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主要条款包括:
双方确认,双方在对海鸥股份共同控制的合作过程中,对海鸥股份的经营理念、发展战略
、发展目标和经营方针的认识一致,对海鸥股份的管理和经营决策已形成充分的信任关系,双
方决定保持以往的良好合作关系,在与海鸥股份的管理和经营有关的事项的决策中继续采取一
致行动,以保证海鸥股份经营稳定并发展壮大。
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双方在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行使董事职权,直接
或间接行使董事会召开提议权及股东大会召集权、提案权和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决定、实质影
响或参与决策与海鸥股份经营方针、决策和经营管理层的任免等有关的事项时,必须事先充分
沟通、协商,就有关事宜达成一致行动决定,并按照该一致行动决定在处理本条前述事项时采
取一致行动。
双方同意,如在按照本协议上述条款约定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后,对该条所述事项仍无法
达成一致行动决定,则以吴祝平的意见为一致行动决定。本协议约定的一致行动安排不得为任
何一方单方解除或撤销,本协议有关一致行动安排的所有条款均为不可撤销条款。
双方承诺,任何一方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双方承诺,不与任何第三方签署与本协议有相同或近似安排的任何协议或法律文件。
二、本次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鉴于在签署本补充协议前金敖大原为公司董事长,吴祝平原为副董事长兼总裁,根据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和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选举结果,金敖大为海鸥股份的董事,
吴祝平为海鸥股份的董事长兼总裁,双方的职务发生变化,现双方对一致行动事实进行了确认
并作出继续保持一致行动的权利义务安排,双方确认,原协议内容仍然有效,双方为一致行动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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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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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祥云路16号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
限公司办公楼3楼301会议室
(三)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金敖大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四)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刘立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吴祝平、杨华、许
智钧、陈健、刘建忠、包冰国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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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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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确定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津贴的议案》、《关于确定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薪酬方
案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确定董事会独立董
事成员津贴的议案》和《关于确定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自动失效。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自动失
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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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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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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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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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10月13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
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海鸥冷
却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
本员工持股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
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摘要》和《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公告如下:
根据参与对象实际认购和最终缴款的验资结果,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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