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271 永杰新材 更新日期:2026-01-3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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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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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5-02-28│ 20.60│ 9.3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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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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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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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4.5万吨锂电池 │ ---│ 1.70亿│ 1.70亿│ 51.61│ ---│ ---│
│高精铝板带箔技改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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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万吨锂电池高│ ---│ ---│ ---│ ---│ ---│ ---│
│精铝板带技改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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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 ---│ 2.20亿│ 2.2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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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 1.30亿│ 1.3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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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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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6 │交易金额(元)│889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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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美元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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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奥科宁克(秦皇岛)铝业有限公司10│标的类型 │股权 │
│ │0%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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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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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奥科宁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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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奥科宁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奥科宁│
│ │克(秦皇岛)铝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奥科宁克(昆山)铝业有限公司95%股权。 │
│ │ 本次交易初步拟定的价格,总对价为以下各项金额的合计数: │
│ │ (1)等值于90,900,000美元的人民币金额(按协议约定的交割日适用汇率折算),作 │
│ │为受让奥科宁克昆山95%股权的对价; │
│ │ (2)等值于88,900,000美元的人民币金额(按协议约定的交割日适用汇率折算),作 │
│ │为受让奥科宁克秦皇岛100%股权的对价; │
│ │ (3)贷款偿还金额; │
│ │ (4)出售方享有福特收益份额。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 │
│ │尚未完成。待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全部评估工作完成后,交易各方将以股权收购协议约定的│
│ │方式对本次交易价格(1)(2)进行确认/修改,同时将在重组报告书中对具体评估结果、 │
│ │相关依据及合理性分析予以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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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6 │交易金额(元)│909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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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美元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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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奥科宁克(昆山)铝业有限公司95%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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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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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奥科宁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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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奥科宁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奥科宁│
│ │克(秦皇岛)铝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奥科宁克(昆山)铝业有限公司95%股权。 │
│ │ 本次交易初步拟定的价格,总对价为以下各项金额的合计数: │
│ │ (1)等值于90,900,000美元的人民币金额(按协议约定的交割日适用汇率折算),作 │
│ │为受让奥科宁克昆山95%股权的对价; │
│ │ (2)等值于88,900,000美元的人民币金额(按协议约定的交割日适用汇率折算),作 │
│ │为受让奥科宁克秦皇岛100%股权的对价; │
│ │ (3)贷款偿还金额; │
│ │ (4)出售方享有福特收益份额。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 │
│ │尚未完成。待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全部评估工作完成后,交易各方将以股权收购协议约定的│
│ │方式对本次交易价格(1)(2)进行确认/修改,同时将在重组报告书中对具体评估结果、 │
│ │相关依据及合理性分析予以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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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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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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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
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
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
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
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
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或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截至本预案及摘要签署之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预案及
其摘要中涉及的标的公司相关数据尚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评估机构的评估。本公司及
全体董事保证本预案及摘要所引用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评估或估值结果将在重组报告书(草案)中予以披露。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评估结果可
能与预案及摘要披露情况存在较大差异。
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在后续磋商、形成、审批、审核过程中,存在各方无法就正式交
易方案或其完善达成一致,导致本次交易取消的可能。本预案及摘要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该证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收益作出实质判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
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重组预案及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本次交易事
项尚需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所做出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
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做出谨慎的投资决策。上市公司将根据
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请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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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战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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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永杰新材与奥科宁克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共赢的原则,于2026年1月23日签订了《战略合
作协议》。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
东会审议。本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二、合作对方的基本情况
ArconicCorporation(中文名:奥科宁克公司)成立于2016年,总部位于美国宾夕法尼亚
州匹兹堡市,是全球领先的铝板、铝型材及创新建筑产品供应商,致力于推动汽车、航空航天
、商用运输、工业、包装及建筑与建造市场的进步。奥科宁克源自拥有百年历史的AlcoaCorpo
ration(中文名:美国铝业公司),系美国铝业分拆后的美国上市公司,目前已退市。奥科宁
克在美国、加拿大、中国、德国、法国、英国、匈牙利都设有工厂,拥有全球一流铝加工核心
工艺和质量管控体系,尤其在航空航天领域技术突出——其研发的高强度铝合金材料广泛应用
于商用飞机结构件、航天器组件,服务于波音、空客等世界知名企业。
奥科宁克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双方初步确定合作意愿的框架性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
将在具体事宜明确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宗旨与目标
双方旨在建立共创价值、引领未来的全球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通过整合各自优势资源,双
方拟在供应链、技术研发、资本协同、市场开拓与人才培养等领域探索广泛而深入的合作,共
同应对全球市场挑战,寻求把握未来产业机遇,持续强化核心竞争力与全球行业影响力。
双方将本着诚信原则,协商并订立正式协议,以规范具体合作领域的详细内容,并据此实
施具体合作项目。
(二)合作范围与内容
在就合作安排的条款与条件另行签署正式协议的前提下,双方拟在以下领域,探索并推进
潜在合作:
1.全球供应链与产能协同
(1)双方计划共同构建坚韧、高效且客户导向的全球供应链与产能协同体系。通过资源获
取、产能布局与物流优化等方面的协作,旨在不仅提升双方的运营韧性,更旨在为共同客户提
供更具可靠性、成本优势及快速响应能力的联合解决方案。
(2)为此,在同等商业条件下,双方可在商业合理的基础上,优先考虑将对方纳入自身的
全球供应链体系。当一方在特定区域或产品上面临产能瓶颈或紧急需求时,另一方在商业合理
的范围内给予对方优先支持,以保障对共同客户订单的履行能力与服务水平。
2.前瞻性技术合作
(1)双方计划共同围绕未来市场需求,在可行的情况下共同投入资源,探索开展前瞻性技
术的联合研究与开发,重点关注领域可涵盖新材料、新工艺及其在新兴领域的应用,以期共同
推动新能源、高端装备、AI及机器人等战略新兴领域所需的高性能铝合金材料(如高强高韧、
耐损伤、轻量化等)的研发与技术进步。
(2)在遵守保密义务且在商业合理的基础上,双方计划促进并加强技术交流与知识共享,
并努力共同参与和推动相关领域的全球技术标准制定与生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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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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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筹划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奥科宁克(中国
)投资有限公司相关资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奥科宁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相关资
产具体包括:(1)奥科宁克(秦皇岛)铝业有限公司100%股权;(2)奥科宁克(昆山)铝业
有限公司95%股权。
2026年1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永杰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议案,本次交
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拟暂不召开
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待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
开董事会会议,并由董事会择机召集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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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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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铝产品套期保值业务
1、交易目的
通过对铝产品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降低原材
料价格波动风险,避免原材料出现大幅波动可能带来的损失,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
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2、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对铝原材料的采购情况、存货规模、风险敞口及未来铝锭价格走势判断,2026年
开展铝产品套期保值业务任一交易日的建仓规模不超过2万吨、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5亿元。上述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
公司在铝产品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保证金)全部为自有资金
4、交易方式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本公司生产经营所需铝产品。通过境内经监管机构批
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场内交易场所的期货交易合约、远期合同;或附后点价条款的铝锭、
扁锭采购合同等方式进行。交易类型主要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第四十六条中的(一)至(四)项。
5、交易期限
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
1、交易目的
因公司存在国外客户,需要以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适应外汇市场变化,降低汇
率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充分利用远期结售汇的套期保值功
能及外汇成本锁定功能,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2、交易金额
公司2026年度因远期结售汇业务开展外币金额不超过6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该
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4、交易方式
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未来购汇或结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
率,到期时按照该合约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购汇或结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购汇或结
汇的成本及收入。
5、交易期限
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上述结售汇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亦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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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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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类型及金额: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永杰铝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杰铝业”或“买方”)与中铝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铝国贸”或“卖方”)签订合同编号为“2025-GMJT-HJB-ALX-XS-00036”《铝合金扁锭年度
销售合同》(以下简称《销售合同》或“合同”)。合同约定买方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
月31日期间,每月向卖方购入产品,全年共计约100000吨(以实际订单为准),产品单价根据
月度市场铝价及合同条款确定,具体数量按每月采购订单下达,并按批次结算货款。如按预计
数量及市场价格估算,合同期限内预计产生的总金额超过人民币20亿元(根据各批次采购量据
实结算),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
标准。
合同生效条件: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者合同专用印
章。
审议程序: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
东会审议。
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合同为日常原材料采购合同,合同签署有助于公司与上游伙伴建
立长期合作关系,有助于公司原材料的持续稳定采购,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若该合同能顺利履
行,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对公司2026年年度业绩产生的影响请以公司披露的定期
报告为准。
特别风险提示:《销售合同》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等内容做出明确约定,
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宏观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抗力
因素影响,导致合同不能或部分不能按约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全资子公司永杰铝业与中铝国贸签订了《铝合金扁锭年度销售合同》,合同编号为20
25-GMJT-HJB-ALX-XS-00036,合同约定永杰铝业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每月
向中铝国贸购入产品,全年共计约100000吨(以实际订单为准),产品单价根据月度市场铝价
及合同条款确定,具体数量按每月采购订单下达,并按批次结算货款。如按预计数量及市场价
格估算,合同期限内预计产生的总金额超过人民币20亿元(根据各批次采购量据实结算),具
体情况如下:
一、履行审议程序情况
本次签署的《销售合同》系日常经营性合同,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所涉及的
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市规则》规定,公司本次签署《销售合同》无需经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中铝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3245498419
3、成立时间:2015年2月3日
4、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清北路51号
5、法定代表人:蒲铭
6、注册资本:103000万(元)
7、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汽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自主展示(特色)项目:金属材料销售;煤炭及制
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
配件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木材销售;高品质
特种钢铁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8、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该公司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资信状况良
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
买方:浙江永杰铝业有限公司
卖方:中铝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2、合同有效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合同标的及数量:每月向卖方购入产品,全年共计约100000吨(以实际订单为准),
产品单价根据月度市场铝价及合同条款确定,具体数量按每月采购订单下达,并按批次结算货
款。
4、定价方式:铝基价+基础加工费+量价联动加工费
5、交货时间、地点:卖方应按约定的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交货期限交货。
6、违约责任:若买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的,违约方需按照合同
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争议解决:因合同引起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卖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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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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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类型及金额: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永杰铝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杰铝业”或“乙方”)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铝连城”或“甲方”)签订合同编号为“LC-HT-202512044”《扁锭销售合同》(以
下简称《销售合同》或“合同”)。
合同约定乙方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每月向甲方购入产品,全年共计约
10万吨(以实际订单为准),产品单价根据月度市场铝价及合同条款确定,具体数量按每月采
购订单下达,并按批次结算货款。如按预计数量及市场价格估算,合同期限内预计产生的总金
额超过人民币20亿元(根据各批次采购量据实结算),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
合同生效条件: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
审议程序: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
东会审议。
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合同为日常原材料采购合同,合同签署有助于公司与上游伙伴建
立长期合作关系,有助于公司原材料的持续稳定采购,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若该合同能顺利履
行,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对公司2026年年度业绩产生的影响请以公司披露的定期
报告为准。
特别风险提示:《销售合同》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等内容做出明确约定,
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宏观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抗力
因素影响,导致合同不能或部分不能按约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全资子公司永杰铝业与中铝连城签订了《扁锭销售合同》,合同编号为LC-HT-202512
044。合同约定永杰铝业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每月向中铝连城购入产品,
全年共计约10万吨(以实际订单为准),产品单价根据月度市场铝价及合同条款确定,具体数
量按每月采购订单下达,并按批次结算货款。如按预计数量及市场价格估算,合同期限内预计
产生的总金额超过人民币20亿元(根据各批次采购量据实结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履行审议程序情况
本次签署的《销售合同》系日常经营性合同,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所涉及的
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市规则》之规定,公司本次签署《销售合同》无需经公司董事
会、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000681502232Y
3、成立时间:2008年9月24日
4、注册地: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河桥镇建设坪
5、负责人:毛文军
6、主营业务:铝冶炼、加工、销售;碳素制品及相关有色金属产品、工业水电气、销售
;从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机械设备制造、备件、非标设备的制造、安装及检修;电讯通信
、测控仪器的安装、维修、检定和销售;自动测量控制、网络、软件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
经营办公自动化、仪器仪表;相关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7、总公司: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资信状况良
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
甲方: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
乙方:浙江永杰铝业有限公司
2、合同有效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合同标的及数量:合同期内甲方根据乙方需求生产扁锭,销售量约10万吨(以实际订
单为准),产品单价根据月度市场铝价及合同条款确定,具体数量按每月采购订单下达,并按
批次结算货款。
4、定价方式:铝基价+扁锭加工费
5、交货时间、地点:甲方应按约定的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交货期限交货。
6、违约责任:若买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的,违约方需按照合同
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争议解决:因合同引起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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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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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29日收到董事徐志仙
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徐志仙女士向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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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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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钱塘区青东二路1999号浙江永杰铝业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
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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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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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12日收到董事孙闯先
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孙闯先生向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战略与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孙闯先生已确认与公
司董事会和公司并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与辞任有关而须知会公司股东、上海证券交易所之事
宜。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5年9月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同意提名沈浩杰先生(简历见附件)为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沈浩杰先生将与经股东会选举产生
的第五届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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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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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2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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