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271 永杰新材 更新日期:2026-08-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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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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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5-02-28│ 20.60│ 9.3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4-20│ 23.04│ 3260.1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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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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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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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4.5万吨锂电池 │ ---│ 2.13亿│ 2.13亿│ 64.46│ ---│ ---│
│高精铝板带箔技改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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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万吨锂电池高│ ---│ 0.00│ 0.00│ 0.00│ ---│ ---│
│精铝板带技改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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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 ---│ 2.20亿│ 2.2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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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 1.30亿│ 1.3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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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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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23 │交易金额(元)│6.22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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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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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奥科宁克(昆山)铝业有限公司95%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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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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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奥科宁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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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奥科宁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奥科宁│
│ │克(秦皇岛)铝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奥科宁克(昆山)铝业有限公司95%股权。 │
│ │ 本次交易初步拟定的价格,总对价为以下各项金额的合计数: │
│ │ 1、等值于8600万美元的人民币金额(按协议约定的交割日适用汇率折算),作为受让 │
│ │奥科宁克秦皇岛100%股权的对价。以基准日汇率6.989测算约为60105.40万元人民币。 │
│ │ 2、等值于8900万美元的人民币金额(按协议约定的交割日适用汇率折算),作为受让 │
│ │奥科宁克昆山95%股权的对价。以基准日汇率6.989测算约为62202.10万元人民币。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已就本次交易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交易完成后 │
│ │,公司持有奥科宁克(秦皇岛)铝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奥科宁克(昆山)铝业有限公司95│
│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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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23 │交易金额(元)│6.01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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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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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奥科宁克(秦皇岛)铝业有限公司10│标的类型 │股权 │
│ │0%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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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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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奥科宁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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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奥科宁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奥科宁│
│ │克(秦皇岛)铝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奥科宁克(昆山)铝业有限公司95%股权。 │
│ │ 本次交易初步拟定的价格,总对价为以下各项金额的合计数: │
│ │ 1、等值于8600万美元的人民币金额(按协议约定的交割日适用汇率折算),作为受让 │
│ │奥科宁克秦皇岛100%股权的对价。以基准日汇率6.989测算约为60105.40万元人民币。 │
│ │ 2、等值于8900万美元的人民币金额(按协议约定的交割日适用汇率折算),作为受让 │
│ │奥科宁克昆山95%股权的对价。以基准日汇率6.989测算约为62202.10万元人民币。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已就本次交易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交易完成后 │
│ │,公司持有奥科宁克(秦皇岛)铝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奥科宁克(昆山)铝业有限公司95│
│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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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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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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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前海股权投资基
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前海股权基金”)持有公司股份948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
.7846%;股东中原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原前海基金”)持有公司股
份39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936%;股东齐鲁前海(青岛)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齐鲁前海基金”)持有公司股份237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962%
。前海股权基金、中原前海基金及齐鲁前海基金受同一方控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800000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9744%。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前海股权基金、中原前海基金、齐鲁前海基金因自身资金需求,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594405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396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1981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股东
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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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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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前海股权投资
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前海股权基金”)、中原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中原前海基金”)、齐鲁前海(青岛)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齐鲁前海基金”)受同一方控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000000股,占公司当时股份总数的
8.13%。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6年3月28日,公司披露了《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
编号:2026-016)。前海股权基金、中原前海基金、齐鲁前海基金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根据
市场情况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59016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
本的3%。其中,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39344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19672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
2026年7月20日,公司收到前海股权基金、中原前海基金、齐鲁前海基金出具的《减持股
份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6年6月3日,公司完成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向符合条件的67名激励对象授
予141.50万股限制性股票,并取得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
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总股本由19672万股增加至19813.50万股,本次股份变动导致前海股权
基金、中原前海基金、齐鲁前海基金合计持股比例由8.13%稀释至8.08%。
2026年7月15日-2026年7月20日,前海股权基金、中原前海基金、齐鲁前海基金合计减持
公司股份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09%。其中: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20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1009%;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本次变动后合
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从8.08%变动至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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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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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公司电子邮箱进行
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的公司电子邮箱:yjxc@dongnanal.com
变更后的公司电子邮箱:yjxc@yongjiexc.com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其他联系方式保持不变。变更后的公司电子邮
箱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正式启用,原邮箱地址将同步停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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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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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的情形: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50%以上。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50000万元-55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增加31418万元-36418万元,同比
将增长169.08%到195.99%。
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4000万
元-26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增加5189万元-7189万元,同比将增长27.59%到38.22%
。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00
0万元-55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增加31418万元-36418万元,同比将增长169.08%到1
95.99%。
2.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24000万元-26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增加5189万元-7189万元,同比
将增长27.59%到38.22%。
3.本期业绩预告数据未经审计。
4.公司已于2026年6月披露《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本公司董事会及
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情况报告书》,相关重大资产重组已实施完成,奥科宁克(秦皇岛)铝业有限公司、奥科
宁克(昆山)铝业有限公司已于2026年6月纳入合并范围。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利润总额:18943.97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581.76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810.85万元。
(二)每股收益:1.08元。
三、本期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
(一)报告期内,公司聚焦主业经营,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为战略方向,围绕
“提质增效、创新破局”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受益于新能源、电子电器、液冷散热等下游领域
需求的持续释放,公司紧抓市场机遇,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附加
值。同时依托数据驱动的智能制造体系,推动生产效率与产品良率的稳步提升。公司2026年半
年度实现经营业绩稳健增长,综合竞争实力显著提升。
(二)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已实施完成,受本次重组并表影响,公司利润总额及
净利润大幅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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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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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交易概述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筹划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奥科宁克(中国
)投资有限公司相关资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奥科宁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相关资
产具体包括:(1)奥科宁克(秦皇岛)铝业有限公司100%股权;(2)奥科宁克(昆山)铝业
有限公司95%股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2026年1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永杰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议案。
2026年3月2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了“反执二审查决定[2026]170号”《经营者
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对公司本次交易不实施进一步审查。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永杰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议
案。
2026年5月6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关于对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草案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6]0788号)。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就《问询函》中的问题进行逐项分析和讨论,
并对问题回复所涉及的事项进行核实与整理。2026年5月27日,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
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披露了《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草案的问
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2026年6月11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永杰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
各项议案。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
露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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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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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1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钱塘区青东二路1999号浙江永杰铝业有限公司行政楼一楼
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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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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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
配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5元(含税)不变,派发现金红利总额由89507600.00
元(含税)调整为90151425.00元(含税)。
本次调整原因: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67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定向发行
A股普通股141.50万股,2026年6月3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成登记手续,公司的总股本由19672.00万股增加至19813.50万股,致使可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
本发生变动,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对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一、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29日、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
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
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股息派发授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8)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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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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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权激励计划前期基本情况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方式为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为发行新股,拟授予的权益数量为178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0%。其中,首次授予的权益数量为14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
72%;预留授予的权益数量为3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
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名单进行核实并发布核查意见。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
,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确定以2026年4月20日为首次授予日,向68名激
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授予142.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3.04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缴纳股权激励款项过程中,由于个人原因,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激
励对象自愿放弃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万股。因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的激
励对象人数为由68人变更为67人,实际申请办理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42.50万股变更
为141.50万股。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与已披露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不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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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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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1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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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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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杰新材”或“公司”)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等相关要求,践行
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规划及经
营实际情况,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旨在持续
提升公司经营质效、核心竞争力、治理水平、股东回报与信息披露质量。
一、主营业务深耕细作,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永杰新材自2003年成立以来,专注于铝合金板带箔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坚持高端化
、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方向,持续改善经营管理,不断为客户创造更多价值。公司生产的锂离
子动力电池结构件用铝合金板带被认定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阳极氧化料有效实现进口
替代得到知名客户广泛认可,在锂电池、消费电子等领域具有强劲竞争优势,热传输材料具备
较大增长潜力。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6.41亿元,同比增长18.86%,归母净利润4.15亿元,同比
增长30.00%,基本每股收益为2.25元,同比增长3.69%,公司经营业绩稳步提升,盈利能力持
续改善,资产结构持续优化,为股东创造了良好回报。
公司未来经营中将充分把握锂电池、电子电器、轻量化和新型建材等领域对铝板带箔需求
快速增长的有利时机,积极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导向,满足相关领域对铝合金板带箔的高质量需
求。同时,公司将坚持“创新铝新时代,享绿色新铝程”的企业使命和“创新、专注、奋进、
共赢”的核心价值观,顺应绿色低碳发展的世界潮流,基于已形成的全球主要锂电池企业客户
基础,通过不断提升技术水平和生产规模,进一步满足锂电池,特别是新能源动力锂电池和储
能锂电池等对铝板带箔的需求增长,同时继续拓展产品的新应用领域,满足各下游领域对铝合
金新材料的高质量发展需求,努力将公司打造成为世界级新能源铝合金引领者。
二、提质增效,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1、创新驱动:强化技术研发与产品升级
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紧跟下游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的变化,推动现有产品升级和
新产品研发,重点推进高强、高韧、高导铝合金材料以及产品深加工的研发。通过深入研究铝
合金材料的成分、微观组织结构与综合性能之间的关系,以及热轧、冷轧、箔轧等工艺方法对
材料内部微观组织结构的调节机制,进一步优化产品性能,满足高端市场的需求。同时,公司
将推进部署专属AI算力,提升数据处理能力,支持材料模拟和工艺优化等复杂计算场景,助力
智慧研发,提高研发效率,缩短研发周期,增强公司在市场中的技术优势。
2、价值创造:以客户为中心的市场拓展
围绕锂电池、消费电子等重点领域,公司将持续挖掘国内外优质客户资源,把握新兴客户
的成长机遇,逐步实现向更多客户的批量化供应,巩固和提升市场地位。通过与头部企业保持
产品和工艺开发的同步性,加大对储能锂电池和软包动力锂电池领域的市场开拓力度,提高市
场渗透率。同时,积极拓展热传输材料、钠电池和固态电池市场,密切关注航空航天、低空飞
行、机器人、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的发展态势,积极开展协同研发,创造新的应用场景,为客
户提供更多价值,增强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此外,积极关注国际贸易形势变化,推进市场多
元化布局。
3、数智赋能:精细化管理与智能化升级
公司将着力数字化升级项目建设,推动AI在研发、质量检测、工艺优化等全流程各环节的
落地应用,提升数据处理和分析能力,优化生产流程和管理决策。
通过对工艺数据库系统的深度挖掘和分析,不断提高产品合金配方成分和工艺选择的准确
性,实现生产过程的精细化管理;通过机器视觉系统实现产品表面缺陷的毫秒级识别与分类,
大幅提升质检效率与精度;依托在线数据实时采集,构建自学习驱动的工艺参数优化模型,持
续动态调整最优生产参数,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在保证生产高效率和产品高品质
的同时,达到节能、降耗和环保的目标。通过筑牢制造工厂自感知、自学习、自决策、自执行
能力,公司更大程度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努力成为推动行业技术进步与生产方式革新的重要
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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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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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钱塘区青东二路1999号浙江永杰铝业有限公司行政楼一楼
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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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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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4月20日
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42.50万股
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3.04元/股
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68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
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
予日为2026年4月20日。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
律责任。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4月9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公
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026年4月14日,公司披露《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同日,公司披露《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名单进行核实并发布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1.根据《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相关文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
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
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
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
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确定以2026年4月20日为首次
授予日,向68名激励对象授予142.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3.04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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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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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筹划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奥科宁克(中国
)投资有限公司相关资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奥科宁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相关资
产具体包括:(1)奥科宁克(秦皇岛)铝业有限公司100%股权;(2)奥科宁克(昆山)铝业
有限公司95%股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永杰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
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
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基于本次交易相关工作的整体安排,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公司董事会将择期另行发
布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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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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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
2026年3月29日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6年
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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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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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
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0,396,055.48元。经董事
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
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分红4.5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
总股本196,720,000股计算,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9,507,600.00元(含税)。本年度
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124,917,20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
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8%。
2.如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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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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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20日13点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钱塘区青东二路1999号浙江永杰铝业有限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0日
至2026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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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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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55215996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55215996股,其中首发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45375996股,首
发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984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3月11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4〕1626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永杰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59号)同意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杰新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4920万股,并于2025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19672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581496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39%,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85703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1%。
2025年9月12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789629股已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永杰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全部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
为552159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8.07%,其中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9840000股,
对应限售股股东数量为6名;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首发限售股数量为45375996
股,对应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6名。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现该部分限售股锁
定期即将届满,计划于2026年3月11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全部战略配售股,自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
量发生变化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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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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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
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
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
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
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
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或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截至本预案及摘要签署之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预案及
其摘要中涉及的标的公司相关数据尚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评估机构的评估。本公司及
全体董事保证本预案及摘要所引用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评估或估值结果将在重组报告书(草案)中予以披露。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评估结果可
能与预案及摘要披露情况存在较大差异。
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在后续磋商、形成、审批、审核过程中,存在各方无法就正式交
易方案或其完善达成一致,导致本次交易取消的可能。本预案及摘要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该证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收益作出实质判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
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重组预案及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本次交易事
项尚需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所做出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
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做出谨慎的投资决策。上市公司将根据
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请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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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战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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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永杰新材与奥科宁克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共赢的原则,于2026年1月23日签订了《战略合
作协议》。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
东会审议。本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二、合作对方的基本情况
ArconicCorporation(中文名:奥科宁克公司)成立于2016年,总部位于美国宾夕法尼亚
州匹兹堡市,是全球领先的铝板、铝型材及创新建筑产品供应商,致力于推动汽车、航空航天
、商用运输、工业、包装及建筑与建造市场的进步。奥科宁克源自拥有百年历史的AlcoaCorpo
ration(中文名:美国铝业公司),系美国铝业分拆后的美国上市公司,目前已退市。奥科宁
克在美国、加拿大、中国、德国、法国、英国、匈牙利都设有工厂,拥有全球一流铝加工核心
工艺和质量管控体系,尤其在航空航天领域技术突出——其研发的高强度铝合金材料广泛应用
于商用飞机结构件、航天器组件,服务于波音、空客等世界知名企业。
奥科宁克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双方初步确定合作意愿的框架性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
将在具体事宜明确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宗旨与目标
双方旨在建立共创价值、引领未来的全球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通过整合各自优势资源,双
方拟在供应链、技术研发、资本协同、市场开拓与人才培养等领域探索广泛而深入的合作,共
同应对全球市场挑战,寻求把握未来产业机遇,持续强化核心竞争力与全球行业影响力。
双方将本着诚信原则,协商并订立正式协议,以规范具体合作领域的详细内容,并据此实
施具体合作项目。
(二)合作范围与内容
在就合作安排的条款与条件另行签署正式协议的前提下,双方拟在以下领域,探索并推进
潜在合作:
1.全球供应链与产能协同
(1)双方计划共同构建坚韧、高效且客户导向的全球供应链与产能协同体系。通过资源获
取、产能布局与物流优化等方面的协作,旨在不仅提升双方的运营韧性,更旨在为共同客户提
供更具可靠性、成本优势及快速响应能力的联合解决方案。
(2)为此,在同等商业条件下,双方可在商业合理的基础上,优先考虑将对方纳入自身的
全球供应链体系。当一方在特定区域或产品上面临产能瓶颈或紧急需求时,另一方在商业合理
的范围内给予对方优先支持,以保障对共同客户订单的履行能力与服务水平。
2.前瞻性技术合作
(1)双方计划共同围绕未来市场需求,在可行的情况下共同投入资源,探索开展前瞻性技
术的联合研究与开发,重点关注领域可涵盖新材料、新工艺及其在新兴领域的应用,以期共同
推动新能源、高端装备、AI及机器人等战略新兴领域所需的高性能铝合金材料(如高强高韧、
耐损伤、轻量化等)的研发与技术进步。
(2)在遵守保密义务且在商业合理的基础上,双方计划促进并加强技术交流与知识共享,
并努力共同参与和推动相关领域的全球技术标准制定与生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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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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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筹划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奥科宁克(中国
)投资有限公司相关资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奥科宁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相关资
产具体包括:(1)奥科宁克(秦皇岛)铝业有限公司100%股权;(2)奥科宁克(昆山)铝业
有限公司95%股权。
2026年1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永杰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议案,本次交
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拟暂不召开
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待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
开董事会会议,并由董事会择机召集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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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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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铝产品套期保值业务
1、交易目的
通过对铝产品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降低原材
料价格波动风险,避免原材料出现大幅波动可能带来的损失,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
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2、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对铝原材料的采购情况、存货规模、风险敞口及未来铝锭价格走势判断,2026年
开展铝产品套期保值业务任一交易日的建仓规模不超过2万吨、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5亿元。上述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
公司在铝产品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保证金)全部为自有资金
4、交易方式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本公司生产经营所需铝产品。通过境内经监管机构批
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场内交易场所的期货交易合约、远期合同;或附后点价条款的铝锭、
扁锭采购合同等方式进行。交易类型主要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第四十六条中的(一)至(四)项。
5、交易期限
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
1、交易目的
因公司存在国外客户,需要以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适应外汇市场变化,降低汇
率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充分利用远期结售汇的套期保值功
能及外汇成本锁定功能,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2、交易金额
公司2026年度因远期结售汇业务开展外币金额不超过6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该
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4、交易方式
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未来购汇或结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
率,到期时按照该合约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购汇或结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购汇或结
汇的成本及收入。
5、交易期限
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上述结售汇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亦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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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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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类型及金额: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永杰铝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杰铝业”或“买方”)与中铝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铝国贸”或“卖方”)签订合同编号为“2025-GMJT-HJB-ALX-XS-00036”《铝合金扁锭年度
销售合同》(以下简称《销售合同》或“合同”)。合同约定买方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
月31日期间,每月向卖方购入产品,全年共计约100000吨(以实际订单为准),产品单价根据
月度市场铝价及合同条款确定,具体数量按每月采购订单下达,并按批次结算货款。如按预计
数量及市场价格估算,合同期限内预计产生的总金额超过人民币20亿元(根据各批次采购量据
实结算),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
标准。
合同生效条件: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者合同专用印
章。
审议程序: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
东会审议。
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合同为日常原材料采购合同,合同签署有助于公司与上游伙伴建
立长期合作关系,有助于公司原材料的持续稳定采购,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若该合同能顺利履
行,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对公司2026年年度业绩产生的影响请以公司披露的定期
报告为准。
特别风险提示:《销售合同》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等内容做出明确约定,
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宏观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抗力
因素影响,导致合同不能或部分不能按约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全资子公司永杰铝业与中铝国贸签订了《铝合金扁锭年度销售合同》,合同编号为20
25-GMJT-HJB-ALX-XS-00036,合同约定永杰铝业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每月
向中铝国贸购入产品,全年共计约100000吨(以实际订单为准),产品单价根据月度市场铝价
及合同条款确定,具体数量按每月采购订单下达,并按批次结算货款。如按预计数量及市场价
格估算,合同期限内预计产生的总金额超过人民币20亿元(根据各批次采购量据实结算),具
体情况如下:
一、履行审议程序情况
本次签署的《销售合同》系日常经营性合同,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所涉及的
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市规则》规定,公司本次签署《销售合同》无需经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中铝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3245498419
3、成立时间:2015年2月3日
4、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清北路51号
5、法定代表人:蒲铭
6、注册资本:103000万(元)
7、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汽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自主展示(特色)项目:金属材料销售;煤炭及制
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
配件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木材销售;高品质
特种钢铁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8、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该公司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资信状况良
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
买方:浙江永杰铝业有限公司
卖方:中铝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2、合同有效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合同标的及数量:每月向卖方购入产品,全年共计约100000吨(以实际订单为准),
产品单价根据月度市场铝价及合同条款确定,具体数量按每月采购订单下达,并按批次结算货
款。
4、定价方式:铝基价+基础加工费+量价联动加工费
5、交货时间、地点:卖方应按约定的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交货期限交货。
6、违约责任:若买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的,违约方需按照合同
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争议解决:因合同引起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卖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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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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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类型及金额: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永杰铝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杰铝业”或“乙方”)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铝连城”或“甲方”)签订合同编号为“LC-HT-202512044”《扁锭销售合同》(以
下简称《销售合同》或“合同”)。
合同约定乙方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每月向甲方购入产品,全年共计约
10万吨(以实际订单为准),产品单价根据月度市场铝价及合同条款确定,具体数量按每月采
购订单下达,并按批次结算货款。如按预计数量及市场价格估算,合同期限内预计产生的总金
额超过人民币20亿元(根据各批次采购量据实结算),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
合同生效条件: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
审议程序: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
东会审议。
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合同为日常原材料采购合同,合同签署有助于公司与上游伙伴建
立长期合作关系,有助于公司原材料的持续稳定采购,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若该合同能顺利履
行,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对公司2026年年度业绩产生的影响请以公司披露的定期
报告为准。
特别风险提示:《销售合同》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等内容做出明确约定,
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宏观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抗力
因素影响,导致合同不能或部分不能按约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全资子公司永杰铝业与中铝连城签订了《扁锭销售合同》,合同编号为LC-HT-202512
044。合同约定永杰铝业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每月向中铝连城购入产品,
全年共计约10万吨(以实际订单为准),产品单价根据月度市场铝价及合同条款确定,具体数
量按每月采购订单下达,并按批次结算货款。如按预计数量及市场价格估算,合同期限内预计
产生的总金额超过人民币20亿元(根据各批次采购量据实结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履行审议程序情况
本次签署的《销售合同》系日常经营性合同,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所涉及的
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市规则》之规定,公司本次签署《销售合同》无需经公司董事
会、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000681502232Y
3、成立时间:2008年9月24日
4、注册地: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河桥镇建设坪
5、负责人:毛文军
6、主营业务:铝冶炼、加工、销售;碳素制品及相关有色金属产品、工业水电气、销售
;从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机械设备制造、备件、非标设备的制造、安装及检修;电讯通信
、测控仪器的安装、维修、检定和销售;自动测量控制、网络、软件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
经营办公自动化、仪器仪表;相关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7、总公司: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资信状况良
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
甲方: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
乙方:浙江永杰铝业有限公司
2、合同有效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合同标的及数量:合同期内甲方根据乙方需求生产扁锭,销售量约10万吨(以实际订
单为准),产品单价根据月度市场铝价及合同条款确定,具体数量按每月采购订单下达,并按
批次结算货款。
4、定价方式:铝基价+扁锭加工费
5、交货时间、地点:甲方应按约定的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交货期限交货。
6、违约责任:若买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的,违约方需按照合同
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争议解决:因合同引起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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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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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29日收到董事徐志仙
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徐志仙女士向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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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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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钱塘区青东二路1999号浙江永杰铝业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
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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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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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12日收到董事孙闯先
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孙闯先生向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战略与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孙闯先生已确认与公
司董事会和公司并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与辞任有关而须知会公司股东、上海证券交易所之事
宜。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5年9月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同意提名沈浩杰先生(简历见附件)为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沈浩杰先生将与经股东会选举产生
的第五届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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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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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2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29日13点00分召开地点:杭州市钱塘区青东二路1999号浙江
永杰铝业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29
日
至2025年9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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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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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789629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789629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9月12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4〕1626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永杰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59号)同意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杰新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4920万股,并于2025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19672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1581496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39%,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385703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1%。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789629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0%。前述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永杰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该部分限售股锁定期即将届
满,计划于2025年9月12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
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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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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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
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6月30日,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
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2938637.89元,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8581760
8.5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分配利润。本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本次半年度不送红股,不实
施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按照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96720000股计算,本次拟分
配的现金分红总额35409600.00元(含税),占2025年半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润的19.06%。
如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
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决定公司2025年中期股息派发方案的议案》,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
配的前提条件和金额上限下根据届时情况制定2025年具体的中期股息派发方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
025年中期股息派发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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