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272 联翔股份 更新日期:2026-04-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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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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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05-10│ 13.64│ 3.1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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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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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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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80万米无缝墙 │ 2.42亿│ 604.93万│ 1.53亿│ 76.26│ ---│ 2025-12-31│
│布建设项目 │ │ │ │ │ │ │
├─────────┼──────┼─────┼─────┼─────┼─────┼──────┤
│年产180万米无缝墙 │ 2.00亿│ 604.93万│ 1.53亿│ 76.26│ ---│ 2025-12-31│
│布建设项目 │ │ │ │ │ │ │
├─────────┼──────┼─────┼─────┼─────┼─────┼──────┤
│年产108万米窗帘建 │ 6000.00万│ 168.10万│ 5609.57万│ 93.49│ ---│ 2025-06-30│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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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8万米窗帘建 │ 5000.00万│ 168.10万│ 5609.57万│ 93.49│ ---│ 2025-06-30│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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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面材料研发中心建│ 2000.00万│ 85.84万│ 1058.98万│ 52.95│ ---│ 2025-12-31│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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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投项目变更节余资│ 3199.10万│ ---│ ---│ ---│ ---│ ---│
│金-待规划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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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投项目变更节余资│ ---│ ---│ ---│ ---│ ---│ ---│
│金-待规划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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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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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1 │转让比例(%)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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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1.05亿 │转让价格(元)│2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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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518.14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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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卜晓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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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金美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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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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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1 │交易金额(元)│1.05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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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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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5181│标的类型 │股权 │
│ │4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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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金美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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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卜晓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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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2026年3月20日,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卜晓华先 │
│ │生与金美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卜晓华先生拟以20.36元/股的价格向金美含协议转让其持有│
│ │的公司51814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转让总价款为105493304元人民币 │
│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转让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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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9 │交易金额(元)│17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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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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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浙江颐核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6.6667%│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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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卜晓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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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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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翔股份")拟将持有的浙│
│ │江颐核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颐核"或"标的公司")16.6667%股权,以1,700万 │
│ │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卜晓华先生。此次股权│
│ │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浙江颐核的股权,卜晓华先生将持有浙江颐核16.6667%的股权│
│ │。。 │
│ │ 浙江颐核已于近日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
│ │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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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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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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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裕聚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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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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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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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坤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坤泰新材料”)拟向关联方上海裕聚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聚│
│ │幕墙”)协议出售一批建筑材料(玻璃、铝板、铝材、钢材等),交易金额为13648918.10 │
│ │元(暂估,最终结算按实际送货结算清单为准)。 │
│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
│ │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 │
│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公平│
│ │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也│
│ │不会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
│ │ 相关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坤泰新材料尚未与裕聚幕墙就本次关联│
│ │交易签署任何形式的协议,存在最终双方是否能就协议达成一致,以及达成一致后签订协议│
│ │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的风险。 │
│ │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
│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
│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控股子公司坤泰新材料向裕聚幕墙 │
│ │出售一批建筑材料,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3648918.10元(暂估,最终结算按实际送货结算清 │
│ │单为准)。 │
│ │ 因裕聚幕墙持有坤泰新材料41%的股权,且裕聚幕墙第二大自然人股东修顺国是坤泰新 │
│ │材料的法定代表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实质重于│
│ │形式的原则认定裕聚幕墙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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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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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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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联翔智│符合融资条│ 800.00万│人民币 │2023-05-16│2024-04-26│连带责任│是 │否 │
│能家居股份│件的下游经│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销商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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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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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1│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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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3月20日,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卜晓华
先生与金美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卜晓华先生拟以20.36元/股的价格向金美含协议转让其持有
的公司51814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转让总价款为105493304元人民币。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转让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前,控股股东卜晓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2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0.53%,卜晓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8463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42%
;金美含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卜晓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6818600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53%,卜晓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3282100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51.42%。金美含持有公司股份5181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协议转让合规确认意
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最终能否实施完成及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本次协议转让前后各方持股情况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交易背景和目的
本次股份转让系转让方卜晓华先生基于自身资金规划需要,同时受让方认可公司的发展规
划、未来前景及长期投资价值。
(三)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履行的审批或者其他程序及其进展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尚需上交所出具协议转让合规确认意见,并在中国结算办理股份过户登
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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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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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8日、2025年12
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并于2025年11月18日、20
26年1月22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
年10月30日、2025年11月19日、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4763936798K
法定代表人:卜晓华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4年7月4日
营业期限:2004年7月4日至长期
注册资本:壹亿零叁佰陆拾贰万柒仟元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工业新区东海大道2887号四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
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专业设计
服务;绣花加工;面料印染加工;面料纺织加 工;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针纺织
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软木制品制造;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
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服饰制造;
服饰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
广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家居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
日用百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
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仪器仪表修理;电气设备修理;智
能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电
子专用设备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
售;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
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竹制品制造;
竹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制造;日用木制品销售;草及相关制品制造;草及相关制品销售;高
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橡
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
售;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等(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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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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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坤泰新材料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坤泰新材料”)拟向关联方上海裕聚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聚
幕墙”)协议出售一批建筑材料(玻璃、铝板、铝材、钢材等),交易金额为13648918.10元
(暂估,最终结算按实际送货结算清单为准)。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
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也不会
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相关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坤泰新材料尚未与裕聚幕墙就本次关联交
易签署任何形式的协议,存在最终双方是否能就协议达成一致,以及达成一致后签订协议的时
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的风险。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控股子公司坤泰新材料向裕聚幕墙出售
一批建筑材料,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3648918.10元(暂估,最终结算按实际送货结算清单为准
)。
因裕聚幕墙持有坤泰新材料41%的股权,且裕聚幕墙第二大自然人股东修顺国是坤泰新材
料的法定代表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
的原则认定裕聚幕墙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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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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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2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工业新区东海大道2887号四楼会议
室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包含三名公司独立董事;
2、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出席本次会议。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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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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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森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森隆投资”)持有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1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16%。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该部分股份
已于2023年5月2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5年9月23日,公司披露了《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9)。森隆投资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拟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200000股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1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
确定。
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收到股东森隆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告知函》,截至2026
年1月20日,森隆投资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10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森隆投资本
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森隆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200000股减少至150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由1.16%减少至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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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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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舟山联翔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舟山联翔”)持有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3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62%。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该
部分股份已于2025年5月20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5年9月23日,公司披露了《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9)。舟山联翔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拟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036270股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不超过1640500股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8%;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58%,
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收到股东舟山联翔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告知函》,截至2026
年1月15日,舟山联翔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125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21%;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103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舟山联翔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舟山联翔累计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228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1%。本次权益变动后,舟山联翔及其一致行动人卜晓华、卜嘉
翔、卜嘉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60750000股减少至5846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8
.63%减少至56.42%。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否
根据减持计划,本次减持区间为2025年10月22日至2026年1月21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股东舟山联翔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卜晓华先生已按照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进行减持,减
持比例及金额达到披露标准。在2026年1月21日前,上述股东没有继续减持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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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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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司收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倪春华女士和
林雪蕾女士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
注册会计师。由于工作调整,现委派曹智春先生、汪健先生接替倪春华女士、林雪蕾女士作为
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曹智春先生和汪健先生。
(一)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汪健先生,201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起开始在天健执业
,2025年度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曹智春先生,201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天健执
业,2025年度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二)诚信和独立性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汪健先生、曹智春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
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
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无不良诚信记录。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
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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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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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2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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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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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情况: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联翔股份”)现有募投项目中的“墙面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年产18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
项目”的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均为2025年12月31日。
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维护全体股东整体利益,董事会计划将
募投项目“年产18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及“墙面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计可
使用状态时间均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上述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上述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820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906,75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64元/股。公司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3,368,070.00元,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合计人民币22,968,924
.55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330,399,145.45元已于2022年5月16日全部到账。各项发行费用合计41
,377,063.22元,除已从募集资金中直接扣除的保荐承销费用外,需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付的
发行费用共计18,408,138.6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1,991,006.78元。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天健验〔2022〕6-29号《验资报告》。公
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了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公
司在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调整了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公司于2024年12月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
,同意将“年产35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名称变更为“年产18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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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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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工业新区东海大道2887号四楼会议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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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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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收到保荐机构中
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浙江联翔智能家居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已于2024年12月31日届满,但鉴于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尚
未使用完毕,根据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将就募集资金相关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现因原保荐代表人刘汶堃先生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
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信建投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舒福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刘
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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