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272 联翔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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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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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05-10│ 13.64│ 3.1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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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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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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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80万米无缝墙 │ 2.42亿│ 1276.12万│ 1.46亿│ 73.23│ ---│ 2025-12-31│
│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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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80万米无缝墙 │ 2.00亿│ 1276.12万│ 1.46亿│ 73.23│ ---│ 2025-12-31│
│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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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8万米窗帘建 │ 6000.00万│ 505.52万│ 5441.47万│ 90.69│ ---│ 2025-06-30│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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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8万米窗帘建 │ 5000.00万│ 505.52万│ 5441.47万│ 90.69│ ---│ 2025-06-30│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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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面材料研发中心建│ 2000.00万│ 83.62万│ 973.14万│ 48.66│ ---│ 2025-12-31│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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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投项目变更节余资│ 3199.10万│ ---│ ---│ ---│ ---│ ---│
│金-待规划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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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投项目变更节余资│ ---│ ---│ ---│ ---│ ---│ ---│
│金-待规划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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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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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9 │交易金额(元)│17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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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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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浙江颐核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6.6667%│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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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卜晓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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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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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翔股份")拟将持有的浙│
│ │江颐核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颐核"或"标的公司")16.6667%股权,以1,700万 │
│ │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卜晓华先生。此次股权│
│ │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浙江颐核的股权,卜晓华先生将持有浙江颐核16.6667%的股权│
│ │。。 │
│ │ 浙江颐核已于近日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
│ │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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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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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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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卜晓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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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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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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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翔股份”)拟将持│
│ │有的浙江颐核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颐核”或“标的公司”)16.6667%股权,│
│ │以17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卜晓华先生。│
│ │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浙江颐核的股权,卜晓华先生将持有浙江颐核16.666│
│ │7%的股权。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交易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 │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
│ │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 │值5%以上。 │
│ │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须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
│ │准的方案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拟将持有的浙江颐核16.6667%股权,以17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公司董事长、│
│ │总经理卜晓华先生。 │
│ │ 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浙江颐核的股权,有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主业发展│
│ │,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管理效率和核心竞争力。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 │关联董事卜晓华先生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
│ │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 │值5%以上。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说明 │
│ │ 卜晓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 │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卜晓华先生系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故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构成关联│
│ │交易。卜晓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除上述关系外与公司之间不│
│ │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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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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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颐核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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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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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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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浙江颐核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浙江颐核”)现拟以定向减资的方式减少公司未实缴的476.1905万元注册资本│
│ │。本次减资完成后,浙江颐核注册资本由3,333.3334万元减少至2,857.1429万元,其中公司│
│ │对浙江颐核的认缴出资额由952.381万元减少至476.1905万元,持股比例由28.57%减少至16.│
│ │67%。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定向减资部分属于公司尚未实缴的注册│
│ │资本,因此不存在实际资金损失,亦不会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 │
│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
│ │门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
│ │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 │
│ │对值5%以上 │
│ │ 浙江颐核股东嘉兴慕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提出浙江颐核于2023年12│
│ │月召开的针对第一期增资的股东会会议决议以及于2024年1月召开的针对第二期增资的股东 │
│ │会会议决议无效,于2024年3月26日向海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导致公司作为前述案件的 │
│ │第三人所持有的浙江核颐股权被冻结,因此上述定向减资事项尚待解除股权冻结后实施。本│
│ │次减资事项尚须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方案为│
│ │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2023年9月20日,公司与浙江颐核、王志荣以及浙江颐核各股东签署了《浙江颐核医疗 │
│ │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约定公司分两期对浙江颐核合│
│ │计增资4,000万元(其中合计952.381万元计入注册资本),每一期约定向浙江颐核增资2,00│
│ │0万元(其中476.1905万元计入注册资本)。上述交易发生时,浙江颐核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
│ │,且上述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根据前述增资协议的约定,将 │
│ │付款日作为前述交易的交割日。2023年9月28日,公司向浙江颐核支付了第一期增资款,完 │
│ │成了第一期增资款的交割。 │
│ │ 为进一步推动第二期增资全部交割条件的完成,作为交割条件之一,浙江颐核于2024年│
│ │1月25日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浙江颐核注册资本由2,857.14万元增加至3,333.34万元,并 │
│ │于2024年3月20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但因《增资协议》中第二期增资款的部分交割条件 │
│ │未满足,截至目前,公司未向浙江颐核支付第二期增资款。 │
│ │ 因短期内浙江颐核无法满足《增资协议》中第二期增资款的全部交割条件,经与浙江颐│
│ │核各股东协商,公司拟放弃对浙江颐核第二期投资,仅保留第一期投资。浙江颐核拟以定向│
│ │减资的方式减少公司未实缴的476.1905万元注册资本。本次减资完成后,浙江颐核注册资本│
│ │由3,333.3334万元减少至2,857.1429万元,其中公司对浙江颐核的认缴出资额由952.381万 │
│ │元减少至476.1905万元,持股比例由28.57%减少至16.67%。该等事项是基于审慎判断并充分│
│ │协商后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
│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 │ 公司董事、总经理卜晓华先生于2024年1月25日起担任浙江颐核的董事,因此浙江颐核 │
│ │系公司关联方,本次减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减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第三届董事会20│
│ │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
│ │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关联交易相关的后续事宜。本次减资事项尚须经市场监督管理部│
│ │门办理变更登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方案为准。 │
│ │ 浙江颐核股东嘉兴慕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提出浙江颐核于2023年12│
│ │月召开的针对第一期增资的股东会会议决议以及于2024年1月召开的针对第二期增资的股东 │
│ │会会议决议无效,于2024年3月26日向海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导致公司作为前述案件的 │
│ │第三人所持有的浙江核颐股权被冻结,因此上述定向减资事项尚待解除股权冻结后实施 │
│ │ 2024年8月6日,浙江颐核召开股东会,同意实施定向减资,减资部分均为公司未实缴的│
│ │注册资本476.1905万元,浙江颐核的注册资本由3,333.3334万元减少至2,857.1429万元。嘉│
│ │兴慕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意在本次股东会后向法院申请办理解除公司所│
│ │持浙江颐核股权冻结的相关手续。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
│ │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达到 │
│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关系介绍 │
│ │ 因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卜晓华先生于2024年1月25日起担任浙江颐核董事,故浙江颐核 │
│ │系公司关联方 │
│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颐核总资产为3,899.64万元,净资产3,054.77万元,2023年│
│ │度,浙江颐核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012.01万元。(经审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浙 │
│ │江颐核总资产为3305.03万元,净资产2523.29万元;2024年1-6月,浙江颐核营业收入0万元│
│ │,净利润-531.48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颐核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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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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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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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联翔智│符合融资条│ 800.00万│人民币 │2023-05-16│2024-04-26│连带责任│是 │否 │
│能家居股份│件的下游经│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销商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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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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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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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变更注册地址和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公司《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4
763936798K
法定代表人:卜晓华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4年7月4日
营业期限:2004年7月4日至长期
注册资本:壹亿零叁佰陆拾贰万柒仟元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工业新区东海大道2887号四楼经营范围:一般项目:
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新型建
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专业设计服务;绣花加工;面料印染
加工;面料纺织加工;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
;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软木制品制造;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
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服饰制造;服饰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
需要许可的商品);家居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
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仪器仪表修理;电气设备修理;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
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第二类医疗
器械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建
筑用金属配件销售;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
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竹制品制造;竹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制造
;日用木制品销售;草及相关制品制造;草及相关制品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
;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
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
璃纤维及制品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
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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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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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工业新区东海大道2887号四楼会议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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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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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61,125,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61,125,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5月20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820号文核准,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联翔股份”或“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
906,750股,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2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
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5名股东,上述股东持有的限售股共计61,125,0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58.99%,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现锁定期届满,上述限
售股将于2025年5月20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联翔股份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本公司股本数量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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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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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翔股份”)全
资子公司浙江领绣家居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绣家居”)
被担保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担保余额为0,不存在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领绣家居的生产经营需要,根据其业务需求及授信计划,在确保规
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领绣家居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
币2000万元(大写:贰仟万元),以保证领绣家居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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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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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翔股份”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
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41人
2024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356人2024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904人2023年收入总额(经审计):34.83亿元2023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0.9
9亿元2023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8.40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07家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
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
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
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2024年上
市公司审计收费:7.20亿元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6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
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
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
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
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
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
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
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倪春华女士,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自2017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自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及复核过宝信软件、中谷物流、弘讯科技、国盛智科、晶华微、五芳斋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雪蕾女士,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自2022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了联翔股份年度审计报告。
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人:章方杰先生,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业务,自2009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了浙版传媒、科润智控、大庆华科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倪春华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林雪蕾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章方杰先生近
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
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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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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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
和财务状况,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根
据减值测试结果相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91512.86元和信用减值准备3657544.3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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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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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类现金管理产品。
投资金额及期限: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
及期限内,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次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现金管理方式包括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风险提示
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类现金管理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但仍不排除因
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
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
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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