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272 联翔股份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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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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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05-10│ 13.64│ 3.1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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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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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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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80万米无缝墙 │ 2.42亿│ 604.93万│ 1.53亿│ 76.26│ ---│ 2025-12-31│
│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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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80万米无缝墙 │ 2.00亿│ 604.93万│ 1.53亿│ 76.26│ ---│ 2025-12-31│
│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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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8万米窗帘建 │ 6000.00万│ 168.10万│ 5609.57万│ 93.49│ ---│ 2025-06-30│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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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8万米窗帘建 │ 5000.00万│ 168.10万│ 5609.57万│ 93.49│ ---│ 2025-06-30│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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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面材料研发中心建│ 2000.00万│ 85.84万│ 1058.98万│ 52.95│ ---│ 2025-12-31│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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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投项目变更节余资│ 3199.10万│ ---│ ---│ ---│ ---│ ---│
│金-待规划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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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投项目变更节余资│ ---│ ---│ ---│ ---│ ---│ ---│
│金-待规划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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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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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9 │交易金额(元)│17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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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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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浙江颐核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6.6667%│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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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卜晓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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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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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翔股份")拟将持有的浙│
│ │江颐核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颐核"或"标的公司")16.6667%股权,以1,700万 │
│ │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卜晓华先生。此次股权│
│ │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浙江颐核的股权,卜晓华先生将持有浙江颐核16.6667%的股权│
│ │。。 │
│ │ 浙江颐核已于近日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
│ │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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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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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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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卜晓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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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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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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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翔股份”)拟将持│
│ │有的浙江颐核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颐核”或“标的公司”)16.6667%股权,│
│ │以17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卜晓华先生。│
│ │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浙江颐核的股权,卜晓华先生将持有浙江颐核16.666│
│ │7%的股权。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交易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 │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
│ │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 │值5%以上。 │
│ │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须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
│ │准的方案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拟将持有的浙江颐核16.6667%股权,以17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公司董事长、│
│ │总经理卜晓华先生。 │
│ │ 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浙江颐核的股权,有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主业发展│
│ │,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管理效率和核心竞争力。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 │关联董事卜晓华先生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
│ │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 │值5%以上。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说明 │
│ │ 卜晓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 │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卜晓华先生系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故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构成关联│
│ │交易。卜晓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除上述关系外与公司之间不│
│ │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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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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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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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联翔智│符合融资条│ 800.00万│人民币 │2023-05-16│2024-04-26│连带责任│是 │否 │
│能家居股份│件的下游经│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销商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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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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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资产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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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
翔股份”)全资子公司浙江联翔绿色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翔绿色建材”)拟将其
厂房出租于嘉兴金典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典电器”),租金与物业费合计1200000.00
元/年。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出租厂房事项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公司拟对外出租厂房情况概述
为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的运营效率,公司全资子公司联翔绿色建材拟与金典电器签订
《经营场地租赁合同》,将联翔绿色建材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一星路5号的自有
厂房出租。租赁期限为三年,自2025年11月27日起至2028年11月26日止。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
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嘉兴金典电器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注册资本:17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海盐县通元镇镇北村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家用电器制造;仪
器仪表制造;五金产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照明器具制造;金属制
日用品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模具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
;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润滑油销售(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自然人许建平持股55%,认缴出资935万元;自然人张琴华持股45%,认缴出资7
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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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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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工业新区东海大道2887号四楼会议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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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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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工业新区东海大道2887号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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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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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11月14日,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
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17.22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不超过12个月。
经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后,上述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7.2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7.12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5
年7月14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和2024年11月22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4-075)、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8)和《浙江联翔智
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0)。
二、回购实施情况
2024年11月22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11月23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2025年9月29日,公司完成回购,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
际回购公司股份115275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03627000股的比例为1.11%。回购成交的最高
价为17.20元/股,最低价为13.87元/股,回购均价为15.1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
490619.0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
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回
购股份方案执行。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
案完成回购。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
市的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长远利
益。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11月15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4
-075)。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自公司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以来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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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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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工业新区东海大道2887号四楼会议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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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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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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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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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9日收到保荐机构中信
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原委派苏安弟先生、刘汶堃先
生担任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已于2024年12月31日届满。
鉴于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将就募集资金相关事
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现因原保荐代表人苏安弟先生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
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信建投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傅志武先生接替苏安弟先生担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
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刘汶堃先生、傅志武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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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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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满足公司实际业务管理需要,明确职责划分,提高公司经
营管理效率,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和未来发展规划,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并授权公司经
营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优化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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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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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变更注册地址和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公司《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4
763936798K
法定代表人:卜晓华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4年7月4日
营业期限:2004年7月4日至长期
注册资本:壹亿零叁佰陆拾贰万柒仟元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工业新区东海大道2887号四楼经营范围:一般项目:
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新型建
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专业设计服务;绣花加工;面料印染
加工;面料纺织加工;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
;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软木制品制造;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
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服饰制造;服饰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
需要许可的商品);家居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
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仪器仪表修理;电气设备修理;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
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第二类医疗
器械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建
筑用金属配件销售;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
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竹制品制造;竹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制造
;日用木制品销售;草及相关制品制造;草及相关制品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
;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
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
璃纤维及制品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
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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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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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工业新区东海大道2887号四楼会议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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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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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61,125,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61,125,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5月20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820号文核准,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联翔股份”或“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
906,750股,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2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
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5名股东,上述股东持有的限售股共计61,125,0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58.99%,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现锁定期届满,上述限
售股将于2025年5月20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联翔股份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本公司股本数量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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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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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翔股份”)全
资子公司浙江领绣家居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绣家居”)
被担保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担保余额为0,不存在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领绣家居的生产经营需要,根据其业务需求及授信计划,在确保规
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领绣家居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
币2000万元(大写:贰仟万元),以保证领绣家居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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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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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翔股份”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
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41人
2024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356人2024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904人2023年收入总额(经审计):34.83亿元2023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0.9
9亿元2023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8.40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07家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
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
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
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2024年上
市公司审计收费:7.20亿元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6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
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
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
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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