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275 众辰科技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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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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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绿生态 │ 30.60│ ---│ ---│ 29.29│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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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科5 │ 4.55│ ---│ ---│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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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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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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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频器及伺服系统产│ 3.10亿│ 6051.65万│ 6051.65万│ 19.52│ ---│ ---│
│业化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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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频器、伺服系统、│ 1.30亿│ 5249.60万│ 5249.60万│ 40.33│ ---│ ---│
│电梯及施工升降机系│ │ │ │ │ │ │
│统集成生产基地建设│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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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89亿│ 1130.91万│ 1130.91万│ 5.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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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服务网络及信息│ 8072.03万│ 0.00│ 0.00│ 0.00│ ---│ ---│
│化升级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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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70亿│ 2.70亿│ 2.70亿│ 99.8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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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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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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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末,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179名、注册会计师1395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5名。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业务收入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254019.0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2022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36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42888.06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
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
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6、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
、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处分1次。
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
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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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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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
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
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出于谨
慎性原则,上述议案的相关董事及监事回避表决,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管薪酬有关方案公告如下:
一、董事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2024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60000元/年(税前)。
(二)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1、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
2、薪酬标准
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及绩效考核情况领取相应报酬。
3、薪酬方案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在本方案生效前已发放的薪酬,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给予调整,确保薪酬按本方案执行
。
4、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标准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缴个人所得税、
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2)公司董事因免职、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5、制订及生效
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拟订或修订,经股东大会审批后生效。
二、高管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在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人
员。
(二)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三)薪酬方案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在本方案生效前已发放的薪酬,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给予调整,确保薪酬按本方案执行
。
(四)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标准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缴个人所得税、各
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免职、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
发放。
(五)制订及生效
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拟订或修订,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三、监事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
(二)薪酬标准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三)薪酬方案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在本方案生效前已发放的薪酬,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给予调整,确保薪酬按本方案执行
。
(四)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标准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缴个人所得税、各
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2、公司监事因免职、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五)制订及生效
本方案由监事会拟订或修订,经股东大会审批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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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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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二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15亿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
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包含
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事项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
品。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进一步授权的其他人士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
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
确投资金额、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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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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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定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说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主要考虑公司发展需要。为
确保公司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保持竞争优势,促进公司持续发展,公司需要持续加大产品研发
投入及市场拓展力度,以保持公司在行业内的综合竞争力。累积未分配利润将滚存至下一年度
,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等各种因素,主要投向研发创新及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为192197366.7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87898072.92元。
为回报公司股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截至2024年4
月25日,即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148771851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中的股数为42500股,以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的股数148729351股为基数测算,预计
派发现金红利20822109.14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
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拟
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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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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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金额:2024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本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综合授信的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子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在2024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8000
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
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
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期限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
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批准。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各银行的实际授信额度进行调
配,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批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
确定。
二、申请综合授信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银
行授信额度授权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张建军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质押、融资等),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
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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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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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蒋海军先生
出具的《关于亲属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公司获悉公司独立董事蒋海军先生的父亲
蒋克贵先生,于2023年9月4日至2024年4月1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卖公司股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规定,蒋克贵先生存在短线交易行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核查,蒋克贵先生于2023年9月4日至2024年4月16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具体如下: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由于蒋克贵先生存在买入公司股票后六个月内卖出的情况,故上
述部分交易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经核查,蒋克贵先生本次短线交易累计买入公司股票8900股,累计成交金额合计395951.0
0元;累计卖出公司股票8900股,累计成交金额合计364751.00元,累计交易收益为-31200.00
元(计算方法:交易收益=卖出金额总计364751.00元-买入金额总计395951.00元)。截至本公
告日,蒋克贵先生不再持有公司股票。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获悉该事项后高度重视,并及时核查相关情况,独立董事蒋海军先生及其亲属积极配
合核查。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采取的措施如下: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根据上述规定,蒋海军先生的父亲蒋克贵先生在买入公司股票后六个月内卖出的行为构成
短线交易。
贵先生也未就买卖公司股票事项征询蒋海军先生的意见,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
司股票及利用内幕信息谋求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主观违规的故意。上述交易行为系蒋克贵先生
未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致,其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个
人独立判断。
上述违规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并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证券账户管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保证
今后不再发生此类事件。
人员及有关人员对《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培训学习,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强化对其亲属的监督,严格遵守相关规
定,审慎操作,避免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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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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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
00万元(含)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2.50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回购的股
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2024年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2024年4月16日,公司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324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0.0218%,本次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32.0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31.63元/
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03173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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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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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4年2月21日,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
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董事
长兼总经理张建军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提议的内容为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
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回购方案的时间、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由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
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
动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
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建军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期限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
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
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或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
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提请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
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
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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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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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746,165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0.50%。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746,165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2月23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6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1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719.2963万股,并于2023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本次发
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1,157.8888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人民币14,877.1851万股,其中有限
售条件流通股11,232.5053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644.6798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时参与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并获配的配售对象,锁定
期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共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6,536户,对应股票
数量为746,1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746,165股,将于2024年2
月23日起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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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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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18号)注册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3719.296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9.97元,并于2023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4877.1851万股,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未发
生增发、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二、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就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等事项作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众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众挺”)就所持股份的限售安
排等事项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
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
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
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
动延长6个月。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至本企业减持期间,发行人如有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
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自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若本公司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前本公司已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本公司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
行价格。自发行人股票上市至本公司减持期间,发行人如有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公司仍将遵守上述承
诺。
本企业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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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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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30日和2023年9月
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
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
23年9月1日和2023年9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和《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并取得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
执照》,变更后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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