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279 景津装备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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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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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9-07-17│ 13.56│ 4.8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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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10-30│ 10.66│ 1.2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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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2-24│ 10.66│ 223.8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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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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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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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天环境 │ 16.74│ ---│ ---│ ---│ -0.6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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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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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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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滤机制造技术自动│ 1.96亿│ ---│ 7214.74万│ 100.00│ ---│ ---│
│化改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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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0台压滤机项│ 1.83亿│ 535.80万│ 1.90亿│ 100.74│ 4927.27万│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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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提│ 5755.38万│ 283.00万│ 5082.59万│ 99.69│ ---│ ---│
│升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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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00万米高性能 │ 4936.00万│ ---│ 4402.79万│ 100.00│ 960.95万│ ---│
│过滤材料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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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专用高性能过滤│ ---│ ---│ 1.32亿│ 100.22│ 3846.37万│ ---│
│材料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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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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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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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
登记的议案》,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11
月24日办理完成了10名激励对象共计8.4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手续,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7645.70万元变更为57637.3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57645.70万
股变更为57637.3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28日、2025年11月20日披露的《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18)、《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
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德州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40056770173X4
名称: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德州经济开发区晶华路北首
法定代表人:姜桂廷
注册资本:伍亿柒仟陆佰叁拾柒万叁仟元整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28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设工程
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
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
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
纺织制成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电气设备制
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
项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润滑油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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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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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注销原因:因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10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限售期届满前离职,不再具备
激励资格,公司决定对该10人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4000股进行回购
并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25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激励计划》对回购数量、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并回购注销部分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
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
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等相关公
告。2、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减少注册资本,公
司已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截至申报期末,公
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提出的异议,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
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
人情况发生变化”的有关规定,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届满前,10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公司《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
数量、价格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实施完毕,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
总股本4119165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
转增0.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29533200元,转增1647666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576
683100股。
公司董事会依据《激励计划》对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进行调整,因激励对象离职而回购股
票的回购数量由6.00万股调整至8.40万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共计10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84000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0
股,《激励计划》实施完成。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
券账户号码:B884596874),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了对上
述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4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预计本次限制
性股票于2025年11月24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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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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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对2025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相关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27,808,186.90元,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35,411,510.52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
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董事会拟定并提议公司20
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剔除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84,000股后总股本为576,373
,0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88,186,500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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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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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披露了《景津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被留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公司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姜桂廷先生被保德县监察委员会实施留置、立案调查。
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收到由保德县监察委员会签发的《解除留置通知书》,保德县监察
委员会已对姜桂廷先生解除留置措施。目前姜桂廷先生已能正常履行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
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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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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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
治理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
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及监事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事项。
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及监事。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了职
工代表大会,大会同意:公司现任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段慧玲女士,自股东会审议通过
不再设立监事会及监事的事项之日,解除其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段慧玲女士职工代表监事的原定任期到期日为2026年1月12日,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
的承诺事项,后续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对段慧玲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和勤勉敬业
的精神予以充分的肯定,并对其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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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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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3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0月31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德州经济开发区晶华路北首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1厂区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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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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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张玉
红女士自2019年9月12日起担任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至今已
满六年。张玉红女士2025年9月11日通过书面辞职报告向公司董事会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9
月12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24)。
为保证董事会顺利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姜英华女
士同意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对其进行了资格审查并同意其作为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董事会
同意提名姜英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该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正式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同意若姜英华女士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姜英华女士
将接任张玉红女士原担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姜英华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已完成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的全部课程学习。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对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等任职条件的审查,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该
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经验、职业素养等情况能
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且该独立董事符合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资格要求。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完成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的全部课程学习。该独立董事候
选人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该独立董事候选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经公司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该独立董事候选人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
息记录。该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
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要求的任职资格。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已经
签署了相关声明文件,具体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文件。
二、补选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如独立董事候选人姜英华女士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则董事
会同意补选姜英华女士接任张玉红女士原担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
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
务,上述职务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补选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姜英华女士(主任委员)、杨名杰先生、徐宇辰先生2、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姜英华女士(主任委员)、李东强先生、徐宇辰先生3、提名委员会:徐宇辰先生(主任
委员)、姜桂廷先生、姜英华女士4、战略委员会:姜桂廷先生(主任委员)、杨名杰先生、
张大伟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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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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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11日收到独立董事张玉
红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连续
任职不得超过六年,张玉红女士自2019年9月12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至今已满六年。
一、独立董事辞职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11日收到独立董事张玉红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张玉红女士自2019年
9月12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至今已满六年。因此,张玉红女士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职务,同时辞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生效后,张玉红女士将不
再担任公司及其子公司任何职务。张玉红女士确认与公司及公司董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也无
其他需要通知公司董事会、股东、债权人注意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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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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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保德县监察委员会签发的关于公司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姜桂廷先生被留置、立案调查的通知书。
公司拥有完善的组织架构和规范的治理体系,公司将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范运作。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正常履职,董事会运作正常,生产经营管
理情况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知悉上述事项的进展及结论,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情况,并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示相关风险。公司指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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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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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4325626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4325626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6月10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激励计划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张玉红女士作为征集人
就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2年3月29日至2022年4月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
厂区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022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2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
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3、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
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
告编号:2022-033)等相关公告。
4、2022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
定以2022年4月15日为授予日,向294名激励对象授予805.9329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0
.24元/股。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以及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
的成就情况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37)等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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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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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临时)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2023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并于
2025年5月28日完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工作,根据《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张玉红女士
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
集投票权。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
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2、2022年3月29日至2022年4月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
厂区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022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2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
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3、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
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
告编号:2022-033)等相关公告。
4、2022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
定以2022年4月15日为授予日,向294名激励对象授予805.9329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0
.24元/股。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以及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
的成就情况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37)等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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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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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临时)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20
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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