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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瀚新材(603281)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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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281 江瀚新材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功能性硅烷偶联剂及│ 5.13亿│ 2.14亿│ 2.14亿│ 41.77│ 1.32亿│ 2024-12-31│ │中间体建设项目 │ │ │ │ │ │ │ ├─────────┼──────┼─────┼─────┼─────┼─────┼──────┤ │年产2000吨超高纯石│ 3.75亿│ 2000.00万│ 2000.00万│ 5.46│ ---│ 2025-12-31│ │英砂产业化建设项目│ │ │ │ │ │ │ ├─────────┼──────┼─────┼─────┼─────┼─────┼──────┤ │年产6万吨三氯氨硅 │ 2.32亿│ 1.46亿│ 1.46亿│ 62.93│ ---│ 2022-07-31│ │项目 │ │ │ │ │ │ │ ├─────────┼──────┼─────┼─────┼─────┼─────┼──────┤ │年产2000吨气凝胶复│ 1.72亿│ 2000.00万│ 2000.00万│ 11.43│ ---│ 2025-12-31│ │合材料产业化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科研中心与办公中心│ 1.50亿│ 5500.00万│ 5500.00万│ 36.57│ ---│ 2024-12-31│ │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6.18亿│ 6.11亿│ 6.11亿│ 98.9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03-02 │交易金额(元)│60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一种用于加成型硅橡胶的含硼增粘│标的类型 │无形资产 │ │ │剂及其制备方法》《一种加成型硅橡│ │ │ │ │胶用硼酸酯增粘剂及其制备方法与应│ │ │ │ │用》《一种聚硅氮烷的制备装置与方│ │ │ │ │法》《一种耐高温的有机硅材料的室│ │ │ │ │温固化剂、制备方法和应用》4项发 │ │ │ │ │明专利的专利权 │ │ │ ├──────┼────────────────┴──────┴────────────────┤ │买方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 │ ├──────┼────────────────────────────────────────┤ │交易概述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拟以人民币6,000万元向中国科学院 │ │ │化学研究所(以下称“交易对方”)购买《一种用于加成型硅橡胶的含硼增粘剂及其制备方│ │ │法》《一种加成型硅橡胶用硼酸酯增粘剂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一种聚硅氮烷的制备装置│ │ │与方法》《一种耐高温的有机硅材料的室温固化剂、制备方法和应用》4项发明专利的专利 │ │ │权。 │ └──────┴────────────────────────────────────────┘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3-28 │ ├──────┼────────────────────────────────────────┤ │关联方 │深圳市优越昌浩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会主席的亲属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3-28 │ ├──────┼────────────────────────────────────────┤ │关联方 │荆州市佳涛汽车零部件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的亲属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3-28 │ ├──────┼────────────────────────────────────────┤ │关联方 │深圳市优越昌浩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会主席的亲属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3-28 │ ├──────┼────────────────────────────────────────┤ │关联方 │荆州市佳涛汽车零部件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的亲属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4-17│价格调整 ──────┴──────────────────────────────────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3.5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调整 后的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议案》的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均价的150%。除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5000-10000万元(上下限均含本数)以不超过23.50元/ 股(含本数)价格回购股份。按23.50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12.77-425.53万股。本 次回购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即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5 月1日。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6日和2024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披露的《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和《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进展公告》。 二、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原因和内容 受资本市场行情及公司股价变化等情况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已超出原回购股份方案拟定的 回购价格上限。为保障回购股份方案顺利实施,公司将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3.5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调整后的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议案》的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150%。 按调整后的价格上限25.00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00-400万股。除调整股份回购 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三、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调整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3.5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5.00元/股,调整后的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议案》的决 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150%。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 内容不变。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3-28│其他事项 ──────┴────────────────────────────────── 鉴于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口业务较多,外汇结算业务量 较大,为减少汇率波动对业绩的影响,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通过远期结售汇、掉期 两种外汇衍生品工具对冲人民币升值风险,额度不超过3亿美元。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 保值业务的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 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但本次交易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违 约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和法律风险,提醒各位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出口业务较多,外汇结算业务量较大,开展相关外汇业务可以减少汇率波动对业绩的 影响。 近年来,公司营业收入中出口收入占比超过一半,外汇收入占比较大,外汇风险敞口较大 。公司通过提前锁定汇率,保障外币收入到账后能以高于出口合同报价时的汇率水平进行换汇 ,避免因为人民币升值,导致出口业务因收入成本倒挂而发生亏损。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 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主营业 务的发展,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本次外汇衍生品业务额度不超过3亿美元。有效期内,前述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即有效期 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使用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本次外汇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远期结售汇、掉期业务经营资 格的金融机构订立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 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企业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者售汇的 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 汇或售汇的业务。 外汇掉期业务是指在约定期限内交换约定数量不同币种的本金,同时定期交换两种货币利 息的交易。在协议生效日双方按约定汇率交换两种货币的本金,在协议到期日双方再以相同的 汇率、相同金额进行本金的反向交换。 (五)交易期限 本次外汇业务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3-28│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相 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报表中累计未分 配利润为1945447772.5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 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 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7333333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 7333333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7.02%。 因公司正在实施股份回购,已回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截至2024年3月26日,公 司已回购216700股,具体已回购股份数量以本次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回购情况为准。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 、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不变 ,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3-28│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 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 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2.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 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5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 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 (二)项目信息 1.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2.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3.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7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5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2024年度 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 定。 ──────┬────────────────────────────────── 2024-03-02│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拟以人民币6000万元向中国科学院 化学研究所(以下称“交易对方”)购买《一种用于加成型硅橡胶的含硼增粘剂及其制备方法 》《一种加成型硅橡胶用硼酸酯增粘剂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一种聚硅氮烷的制备装置与方 法》《一种耐高温的有机硅材料的室温固化剂、制备方法和应用》4项发明专利的专利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标的属于功能性硅烷细分领域中公司业务尚不涉及的部分,在产业化、客户认可 、市场竞争、技术替代等方面均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导致项目实施风险、项目盈利风险、交易 中止风险等,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2024年2月29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约定以人民币6000万元购买 《一种用于加成型硅橡胶的含硼增粘剂及其制备方法》《一种加成型硅橡胶用硼酸酯增粘剂及 其制备方法与应用》《一种聚硅氮烷的制备装置与方法》《一种耐高温的有机硅材料的室温固 化剂、制备方法和应用》4项发明专利的专利权。 本次购买专利权是公司坚持创新导向,通过产研合作利用外部智能加速发展的一次全新尝 试,为公司未来持续深入开展高精尖技术院企合作树立了良好的典范。通过对本次交易标的的 吸收和产业化,将提升公司制备部分高端功能性硅烷产品的能力,进一步丰富产品线,扩展下 游细分应用领域,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也将开阔公司研发工作思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 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本次交易事项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亦不属于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及《公司章程》《重大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所涉及的金额无需提交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2-23│股权回购 ──────┴────────────────────────────────── 2024年2月22日,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28%,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2.97元/股、最低价为22.7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0117.80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5000-10000万元(上下限均含本数)以不超过23.50元/ 股(含本数)价格回购股份。按23.50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12.77-425.53万股。本 次回购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即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5 月1日。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6日和2024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披露的《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和《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进展公告》。 二、首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2024年2月22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 份1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2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2.97元/股、最低价为22.7 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0117.8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 2024-02-06│股权回购 ──────┴────────────────────────────────── 基于对企业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 开展“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 作为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的一部分,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拟 使用自有资金5000-10000万元(上下限均含本数)以不超过23.50元/股(含本数)价格回购股 份。按23.50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12.77-425.53万股。 公司将持续推进和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效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 持续专注主业提升、创新引领和降本增效,致力于以优异的经营业绩、规范的公司治理和积极 的投资者回报回馈投资者的信任,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为资本市场稳定运行贡献 力量。 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 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及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根据《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东权益,提振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 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 注销。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的股份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价格为不超过23.50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 回购实施期间结合二级市场情况决定。本次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 ,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七)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 2024-02-06│其他事项 ──────┴──────────────────────────────────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于2023年 12月15日届满。由于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的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工作未及时完成,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延期进行,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6日披露的《董事会、监事会延 期换届公告》。目前,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的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工作已经完成,现将董 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换届选举安排 2024年2月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 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及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年2月1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胡茜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详见公司 于2024年2月2日披露的《关于推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经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 甘书官先生、甘俊先生、简永强先生、贺有华先生、尹超先生、陈太平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资料真 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三、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经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 杨晓勇先生、罗传泉先生、吴松成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提交了候选独立董事备案,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上述独立董事提名人及候选人均已签署了声明,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声明。 四、监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经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提名贺旭峰先生、谢永峰先生为第二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监事候选人均已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监事候选人资料真实、准 确、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不存在关联关系。 ──────┬────────────────────────────────── 2024-02-03│其他事项 ──────┴──────────────────────────────────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满,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选举胡茜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 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胡茜 女士作为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附件:胡茜女士简历 胡茜女士,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湖北九真文化公司文 编人员,江汉有限外贸业务员、外贸经理。2020年12月以来担任公司外贸经理、职工代表监事 。 胡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 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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