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284 林平发展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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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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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6-01-30│ 37.88│ 6.2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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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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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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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萧县光民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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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5%以上股东持股51%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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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蒸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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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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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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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宿州宇智供应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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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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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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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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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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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萧县光民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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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5%以上股东持股51%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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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蒸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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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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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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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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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7日,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
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保证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结合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
实际和已有银行授信情况,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合计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
准)的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借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
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内保外贷、跨境直贷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
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
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同时根据各家银行要求,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不动产抵押、应收账款质
押、自有机器设备抵押等作为前述融资额度的担保措施,亦将视情况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建设先生对上述融资额度无偿提供保证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需提供
反担保。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根
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授权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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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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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基本情况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自有闲
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
资产品(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货币币种包
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美元、港币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购买的投资产
品可能受货币政策、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因素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利用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现资金管理效益最大化。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
循环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
(三)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
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货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美元、港币
等),董事会并授权管理层在授权期限及额度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
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
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在授权期限及额度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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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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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或“立信”)
本事项尚需提交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
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
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
册登记。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金融业等,审计收费9.16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2家。2.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
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
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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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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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因涉及全体董事的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发放标准
1.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6万元/年(含税),自任期开始起按月发放;
2.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所任职务对应的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
管理相关制度领取岗位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
理的相关制度领取薪酬。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
全年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基本薪酬结合区域经济、收入等差异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基
本薪酬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情况及经营业绩挂钩,按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进行考评后
决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发放。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2、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除上述薪酬方案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
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司另行
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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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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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
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
一、2026年度中期分红的安排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当期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
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等情况适当实施中期分
红,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规定拟定。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内容及期限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批准授权,在同时满足上述前提条件
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
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中期分
红安排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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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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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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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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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20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
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
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22185179.47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
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20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75414800股
,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46757176.00元(含税),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比例25.23%。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和送红股等其他形式的分配方案。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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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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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2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萧县圣泉镇北城村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建设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其中独立董事许家武以通讯方式列席本次会议;2、公司
董事会秘书王善彬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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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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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3月23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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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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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以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
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
之和尾数不等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目录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
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
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
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规则适
用指引第1号——证券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说明本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5年12月30日,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
同意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01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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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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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平发展”、“发行人”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
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3019号)。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股票简称为“林平发展”,扩位简称为“
林平发展”,股票代码为“603284”。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
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
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
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7.88元/股,发行数量
1885.3700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让。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131.2700万股,占本次公开发
行数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754.1000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40%。
根据《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
价公告》和《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
的回拨机制,由于本次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约为10589.08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保
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本次公开发行股
票数量的4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754.1500万股)股票从网下回拨到网上。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377.120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其中
网下无限售期部分最终发行数量为3390903股,网下有限售期部分最终发行数量为380297股;
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508.250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80.0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
行最终中签率为0.01888800%。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6年2月3日(T+2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
,对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4986269;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567679869.72;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96231;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3645230.28。
(二)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3771200;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142853056.00;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0;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0。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
取整计算)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
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
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
报价及网下申购时,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为3771200股,其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
数量为380297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8%,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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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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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上申购情况及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数据,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14157164户,有效申购股数为7985
2287000股。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为0.00944369%。配号总数为159704574个,号码范围为10000
0000000-100159704573。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根据《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
回拨机制,由于本次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10589.08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主承销
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
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754.1500万股)从网下回拨到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
终发行数量为377.1200万股,约占发行数量的2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508.2500万股,
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80.0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1888800%。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定于2026年2月2日(T+1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
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707室进行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并将于2026年2月3日(T+
2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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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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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平发展”、“发行人”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3019号)。
本次发行由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主承销
商”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承销。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
行股份数量为1885.37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
本次发行中,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
者定价发行与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将于2026年1月30日(T日)分别通过上交
所互联网交易系统和互联网交易平台(IPO网下询价申购)(以下简称“互联网交易平台”)
实施。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
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
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负责组织
实施。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https://iitp.uap.sse.com.cn/ot
cipo/)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
3、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
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后,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38.77元/
股(不含38.77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38.77元/股的配售对象中,申购数
量小于55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38.77元/股,拟申购数量为550万股的,且
申购时间为2026年1月27日09:41:01:926的1个配售对象剔除。以上共计剔除115个配售对象,
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56380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申报总量5635250万股
的1.0005%。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4、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发行询价报价情况,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
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
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7.88元/
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6年1月30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
金。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5、本次发行价格为37.88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4.0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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