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285 键邦股份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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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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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4-06-26│ 18.65│ 6.6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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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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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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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助剂新材料生产│ 4.78亿│ 4109.94万│ 7750.29万│ 16.20│ ---│ ---│
│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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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助剂新材料生产│ 4.78亿│ 4109.94万│ 7750.29万│ 16.20│ ---│ ---│
│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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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新材料研发及运│ 6467.50万│ 5779.79万│ 5779.79万│ 89.37│ ---│ ---│
│营管理中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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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7000吨二苯甲酰│ 1.10亿│ 0.00│ 95.77万│ 0.87│ ---│ ---│
│甲烷(DBM)智能制 │ │ │ │ │ │ │
│造技改及扩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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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新材料研发及运│ ---│ 5779.79万│ 5779.79万│ 89.37│ ---│ ---│
│营管理中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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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键邦新材料金乡│ 1032.50万│ 63.89万│ 63.89万│ 6.19│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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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键邦新材料金乡│ ---│ 63.89万│ 63.89万│ 6.19│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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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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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19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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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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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市鑫浩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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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键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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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储怀宁、深圳市鑫浩半导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美丽鑫浩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 │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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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苏键科智能科技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键科智能”)以现金方式通过收购与增资形式分别取得深圳市鑫浩自动│
│ │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浩自动化”)和深圳市浩瀚宇腾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宇腾自动化”)(以下合称“标的公司”)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拟│
│ │分别取得鑫浩自动化和宇腾自动化55%的股权。 │
│ │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苏键科智能科│
│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键科智能”)以现金方式通过收购与增资形式分别取得深圳市鑫浩│
│ │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浩自动化”)和深圳市浩瀚宇腾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宇腾自动化”)(以下合称“标的公司”)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
│ │,拟分别取得鑫浩自动化和宇腾自动化55%的股权。 │
│ │ 交易标的深圳市鑫浩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的交易对方:储怀宁、深圳市鑫浩半导体合伙│
│ │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美丽鑫浩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交易标的深圳市浩瀚宇腾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的交易对方:储怀宁、刘伟、黄厚逢、王│
│ │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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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19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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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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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市鑫浩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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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键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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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深圳市鑫浩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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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苏键科智能科技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键科智能”)以现金方式通过收购与增资形式分别取得深圳市鑫浩自动│
│ │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浩自动化”)和深圳市浩瀚宇腾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宇腾自动化”)(以下合称“标的公司”)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拟│
│ │分别取得鑫浩自动化和宇腾自动化55%的股权。 │
│ │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苏键科智能科│
│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键科智能”)以现金方式通过收购与增资形式分别取得深圳市鑫浩│
│ │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浩自动化”)和深圳市浩瀚宇腾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宇腾自动化”)(以下合称“标的公司”)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
│ │,拟分别取得鑫浩自动化和宇腾自动化55%的股权。 │
│ │ 交易标的深圳市鑫浩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的交易对方:储怀宁、深圳市鑫浩半导体合伙│
│ │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美丽鑫浩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交易标的深圳市浩瀚宇腾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的交易对方:储怀宁、刘伟、黄厚逢、王│
│ │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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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19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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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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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市浩瀚宇腾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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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键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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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储怀宁、刘伟、黄厚逢、王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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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苏键科智能科技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键科智能”)以现金方式通过收购与增资形式分别取得深圳市鑫浩自动│
│ │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浩自动化”)和深圳市浩瀚宇腾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宇腾自动化”)(以下合称“标的公司”)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拟│
│ │分别取得鑫浩自动化和宇腾自动化55%的股权。 │
│ │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苏键科智能科│
│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键科智能”)以现金方式通过收购与增资形式分别取得深圳市鑫浩│
│ │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浩自动化”)和深圳市浩瀚宇腾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宇腾自动化”)(以下合称“标的公司”)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
│ │,拟分别取得鑫浩自动化和宇腾自动化55%的股权。 │
│ │ 交易标的深圳市鑫浩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的交易对方:储怀宁、深圳市鑫浩半导体合伙│
│ │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美丽鑫浩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交易标的深圳市浩瀚宇腾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的交易对方:储怀宁、刘伟、黄厚逢、王│
│ │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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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19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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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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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市浩瀚宇腾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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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键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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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深圳市浩瀚宇腾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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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苏键科智能科技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键科智能”)以现金方式通过收购与增资形式分别取得深圳市鑫浩自动│
│ │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浩自动化”)和深圳市浩瀚宇腾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宇腾自动化”)(以下合称“标的公司”)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拟│
│ │分别取得鑫浩自动化和宇腾自动化55%的股权。 │
│ │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苏键科智能科│
│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键科智能”)以现金方式通过收购与增资形式分别取得深圳市鑫浩│
│ │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浩自动化”)和深圳市浩瀚宇腾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宇腾自动化”)(以下合称“标的公司”)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
│ │,拟分别取得鑫浩自动化和宇腾自动化55%的股权。 │
│ │ 交易标的深圳市鑫浩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的交易对方:储怀宁、深圳市鑫浩半导体合伙│
│ │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美丽鑫浩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交易标的深圳市浩瀚宇腾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的交易对方:储怀宁、刘伟、黄厚逢、王│
│ │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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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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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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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常州市蓝燕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亲属为其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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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浙江紫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的亲属为其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百尔罗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总裁曾任其董事总经理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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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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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常州市蓝燕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亲属为其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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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5 │
├──────┼────────────────────────────────────────┤
│关联方 │浙江紫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的亲属为其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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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百尔罗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总裁曾任其董事总经理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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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9│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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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苏键科智能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键科智能”)以现金方式通过收购与增资形式分别取得深圳市鑫浩自动
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浩自动化”)和深圳市浩瀚宇腾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宇腾自动化”)(以下合称“标的公司”)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拟分别
取得鑫浩自动化和宇腾自动化55%的股权。
键科智能设立于2026年6月15日,系公司用于收购标的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签订意向协议涉及的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经初步测算预估,本次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财务数据待公司认可的会计师事务审计、评估完成及交易价格等要素确定后,依据相
关指标进一步判断。
一、交易概述
(一)意向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2026年6月17日,键科智能与标的公司及其相关方签署了《初步投资框架意向书》,拟以
现金分别向标的公司股东收购其持有的鑫浩自动化、宇腾自动化股权,并向两家标的公司增资
,上述投资完成后,分别取得鑫浩自动化和宇腾自动化55%股权。
鑫浩自动化主营激光直接成像曝光设备与全自动字符喷印设备两大核心产品序列;宇腾自
动化聚焦精密贴合、视觉检测类自动化装备。
公司经过长期经营积累,目前已形成了功能助剂和PVC热稳定剂两大系列产品,产品主要
作为稳定剂、催化剂、增塑剂、偶联剂等功能助剂应用于绝缘涂料、PVC塑料以及锂电材料等
领域。为进一步拓宽公司环保助剂系列产品应用领域,加速产品在电子产业链的应用,深挖电
子制造绿色化转型需求,持续拓展市场份额。依托标的公司的技术与产业优势,一方面有助于
延伸公司产品应用领域,加速电子行业客户认证导入,另一方面有助于实现公司从传统化工向
高端设备的产业延伸,优化业务结构。
(二)简要说明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初步投资
框架意向书>的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本次交易《初步投资框架意向书》。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签订意向协议涉及的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经初步测算预估,本次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财务数据待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
务审计、评估完成及交易价格等要素确定后,依据相关指标进一步判断。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审
计、评估等事项完成后,公司后续将根据交易事项进展情况,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董事
会等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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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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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常州市天宁区北塘河东路29号8幢4楼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
朱剑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姜贵哲出席了本次会议,总裁朱剑波、总经理祁建新、副总经理闵建中、
副总经理朱春波、副总经理刘超、财务负责人胡国兴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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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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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常州市天宁区北塘河东路29号8幢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7日
至2026年5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6-04-29│对外担保
──────┴──────────────────────────────────
累计担保情况
一、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根据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和财务
状况,为确保完成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满足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
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在综合授信的范围内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
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进出口押汇、商业票据贴现、银行保函
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融资期限以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
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
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上述授信额度以及授权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该期限内授信
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更好支持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2026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总额不超过3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对象均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控股子公司,单笔担保额不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抵押等。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各项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核
定的担保额度内决定相关事宜,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根据银行的要求在担保的额度范围
内签署相关的具体文件及办理授信和担保具体事宜,并代表各公司与银行签署上述授信和担保
事宜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内,可对在合并报表范围内控
股子公司的授信和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
上述担保额度以及授权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该期限内授信
及担保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
2026-04-29│其他事项
──────┴──────────────────────────────────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
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
召开之日止。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
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
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
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2
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
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
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
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
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
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
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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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
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
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
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02,163,154.36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
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外,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60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止2026年4月28日,公司总股
本160,000,000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540,800股,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的股数为159,459,2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1,459,392.00元(含税),占本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0.52%。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
股份回购金额为477,2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与回购金额合计41,936,592.00元
,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8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
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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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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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键邦股份”)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
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
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
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
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
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
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
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
询(北京)有限公司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
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郁向军,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科大讯飞
(002230)、博迈科(603727)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祝永立,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过三夫户外(002780)、奥福科技(688021)、隆华新材(301149)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蒋玉芳,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森特股份(603098)等多家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祝永立、项目质量复核人蒋玉芳近三年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合伙人暨签字注册会计师郁向军在执行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
时因存在部分核查程序执行不够充分等问题,于2025年2月2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纪
律处分,除此之外,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容诚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
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
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
计机构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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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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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
2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6年2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
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
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内部管理的实际需要,为更好地整合资源配置,明确权责体系,进一
步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及优化管理流程,公司对原有组织架构进行了优化和调整。公司董事会同
意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等相关事宜
。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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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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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
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38.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
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29日、2025年1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
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52)、《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
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4)。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年12月17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键邦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
56)。
(二)截至2026年1月27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54080
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380%,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31.1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3.86
元/股,回购均价为27.92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15097836.0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总金额已超过回购预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本次回购方案提前届满并已实施完毕。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
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
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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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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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第九批制造业单项
冠军企业及复核通过第三批、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名单的通知》,根据第六批制造业单
项冠军企业名单,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功通过第六批国家级
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复核,通过产品为“赛克(三<2-羟乙基>异氰尿酸酯)”。
二、对公司的影响
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是指长期专注于制造业某一细分产品市场,生产技术或工艺国际领
先,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或国内前列的企业。单项冠军企业是制造业创新发展的基石
,是制造业竞争力的重要体现。
公司本次通过第六批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复核,是公司行业地位、技术水平及市场
占有率等综合实力的体现,有助于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公司将继续立足主业
,持续研发创新,不断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以保持在行业领域技术和市场的
领先地位,致力于为客户和广大投资者创造更多价值,为社会贡献更大力量。
本次通过第六批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复核,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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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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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
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38.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
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29日、2025年1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
.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
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52)、《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
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
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个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
2025年12月17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200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0.0125%,回购成交价为23.8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477200元(不
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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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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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8日、2025年11月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营业
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
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营业
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近日,公司已完成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以及变更后《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根据济宁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规范性要求,公司调整了《公司章程》第十四条中关于经营范围的措辞,调
整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不存在实质性差异,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章程
》全文。本次变更后取得的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中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2831039392XN
名称: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祁建新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
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注册资本:壹亿陆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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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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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5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键邦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5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5年11月28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
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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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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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5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
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本项议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
案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
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依据相关规定,公
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
员工持股计划。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1、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时,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
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时,则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
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
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
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回购方案
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在公司披露股
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之后的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上述
三年内转让完毕,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
。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
含),按回购价格上限38.00元/股测算,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为39.47万股~78.95万股,约占
公司总股本的0.25%~0.49%。
本次回购的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
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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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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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常州市天宁区北塘河东路29号8幢4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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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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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键邦股份”)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
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所共有合伙人196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49人,其中781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
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
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
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
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
所对键邦股份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
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
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
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
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
询(北京)有限公司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
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3次、自律处分1次。
7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7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郁向军,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科大讯飞
(002230)、博迈科(603727)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周仕洪,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近三年签署过泰鹏智能以及多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项目质量复核人:蒋玉芳,201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九芝堂、森特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仕洪、项目质量复核人蒋玉芳近三年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合伙人暨签字注册会计师郁向军在执行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
时因存在部分核查程序执行不够充分等问题,于2025年2月2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纪
律处分,除此之外,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容诚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
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
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
计机构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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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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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3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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