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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水务(603291)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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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291 联合水务 更新日期:2026-05-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3-03-16│ 5.86│ 1.98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8723.63万│ 8755.23万│ 8755.23万│ 100.36│ 156.65万│ 2023-09-30│ │工业污水处理厂二期│ │ │ │ │ │ │ │提标升级改造工程 │ │ │ │ │ │ │ ├─────────┼──────┼─────┼─────┼─────┼─────┼──────┤ │第二水厂清水输水配│ 5242.76万│ 5248.56万│ 5248.56万│ 100.11│ 403.83万│ 2022-12-31│ │套管网工程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5876.14万│ 5877.53万│ 5877.53万│ 100.02│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10-15 │ ├──────┼────────────────────────────────────────┤ │关联方 │上海翌昕衡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许担任其委员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资 │ ├──────┼────────────────┴──────┴────────────────┤ │交易详情 │一、本次增资情况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增资情况 │ │ │ Unitedearth4EarthHolding(以下简称“e4E公司”)是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 │ │ │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香港全资子公司联合水务(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联合水务国际投资”)投资的一家参股公司,主要从事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 │ │术研发和吸碳新材料的技术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2024年,联合水务国际投资以自有资金│ │ │人民币3000万元(折算为等价美元)现金认购e4E公司新发行的10000股A系列可转换优先股 │ │ │,取得e4E公司全部已发行A系列可转换优先股的100%,占e4E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普通股+│ │ │A系列可转换优先股)总额的50%。 │ │ │ 鉴于绿色低碳技术发展和商业化进程持续加速,未来市场需求潜力巨大,结合e4E公司 │ │ │实际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联合水务国际投资、上海翌昕衡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翌昕衡申创投”)拟与e4E公司共同签署《B系列可转换优先股购买协议》,e4│ │ │E公司拟新发行3200股B系列可转换优先股,其中,联合水务国际投资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400│ │ │万元(折算为等价美元)现金认购2400股B系列可转换优先股,翌昕衡申创投以现金人民币8│ │ │00万元(折算为等价美元)认购800股B系列可转换优先股。本次增资完成后,联合水务国际│ │ │投资将持有e4E公司全部已发行A系列可转换优先股的100%,持有e4E公司全部已发行B系列可│ │ │转换优先股的75%,联合水务国际投资持有e4E公司的A系列+B系列可转换优先股合计占e4E公│ │ │司全部已发行股份(普通股+A系列可转换优先股+B系列可转换优先股)总额的53.45%。本次│ │ │增资后,联合水务国际投资持有可转换优先股不能控制e4E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未对其形 │ │ │成控制,e4E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二)关联关系 │ │ │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俞伟景先生担任e4E公司董事,本次联合水务国际投资对参股公司e4E│ │ │增资构成关联交易。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德申山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 │ │申山和”)系本次另一增资方翌昕衡申创投的有限合伙人,占合伙企业份额48.19%,公司副│ │ │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许行志先生任翌昕衡申创投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联合水务国际投资与翌昕衡申创投共同向e4E增资事项, │ │ │属于上市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4-28│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担保人为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含控股、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2026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为人民 币208330万元,均为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担保、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担保以及下属子公司之间担保 ,前述担保额度合并计算,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23100万元 ,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37230万元,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为48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 额为11619.57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已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 为42106.74万元(不含本次担保),下属子公司已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9411.79万元(不 含本次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提高决策效率,统筹安排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含控股、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事项,公司2026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为人 民币208330万元,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担保额度以及下属子公司之 间担保额度合并计算,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23100万元,为 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37230万元,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为48000万元。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担保(包括各类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供应链金融、商业 汇票、商票保贴、外汇衍生品交易等业务),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 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办理具体融资担保业务时 ,根据公司与金融机构商谈情况,提请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在授权范围内全权办 理与担保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法律文书、调整担保方式、确定担保金额、办理相关 手续等。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 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 2026-04-28│银行授信 ──────┴──────────────────────────────────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求,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 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总额不超过18.5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融资授信额 度。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贸易融资 、中长期借款、融资租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贷款置 换等。 以上综合融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额度和融资方式以银行等金 融机构的实际批准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确定具体使用金额。在融资授权 期限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融资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为 保证公司融资业务高效推进,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在综合融资授 信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上述融资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是为了更好地满足经营 发展的资金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 营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 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 2026-04-28│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改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 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 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立信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 员151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 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 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 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 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因素定价。 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 原则确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费用。 ──────┬────────────────────────────────── 2026-04-28│其他事项 ──────┴──────────────────────────────────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 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损失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谨 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减值准备。2025年度,公司计提信用 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28102206.04元, 二、其他说明 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 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 2026-04-28│其他事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提请公司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授权 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提请授权事宜 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 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 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采用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股东会授权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 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 名)的特定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 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 、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 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 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且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价基准日可 以为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 1、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 2、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3、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的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 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 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 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公司拟 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 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 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八)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九)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 ──────┬────────────────────────────────── 2026-04-28│其他事项 ──────┴──────────────────────────────────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 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4-28│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4-28│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5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为104862171.04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 1345843.4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为829789548.05元, 母公司口径未分配利润余额为392340514.39元。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以截至目前总股本423220604股测算,合 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4644120.8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比例为83.52%。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 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 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是否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2026-03-23│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93277527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93277527股,均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无战略配售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3月27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73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江苏联合水务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水务”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322061股, 并于2023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份总 数由380898543股增加至423220604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380898543股,无限售条件 股份数量为42322061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29327752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69.30%,全部为首次公 开发行限售股,所涉股东数量为4名,分别为联合水务(亚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水 务亚洲”)、上海衡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衡申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衡申”)、上海衡泰辨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曾用名: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衡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衡泰 ”)、上海衡通辨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衡通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衡通”)。前述股份的锁定期为自公司A股股票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6年3月27日起上市流通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已全部解禁。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事项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形 。 ──────┬────────────────────────────────── 2026-03-10│委托理财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含全资 、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 环滚动使用。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委托理财的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 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委托理财授权额度。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已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6年度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 市场的变化进行合理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 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 (一)投资目的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公司现金资产 收益,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规合法、确保日常经营资金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资金 的闲置情况,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进行委托 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委托 理财的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委托理财授权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选择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 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作为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委 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委托理财资金拟用于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资管 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其他类(如公募基金产 品、私募基金产品)等理财产品,所购买的理财产品类型应具备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特点, 风险等级为R2及以下,收益类型可为保证收益或浮动收益。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2026-02-04│其他事项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上海衡联辨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 海衡联”,曾用名:宁波衡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217754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5%。上述股 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股份,且全部已于2024年3月27日解除限售并 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情况 2025年11月19日,公司披露了《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公司股东上海衡联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设立的 员工持股平台,基于公司已退休离任多年的员工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过5824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76%,将于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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