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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光学(60329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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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297 永新光学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金澹智盈157号私募 │ 500.00│ ---│ ---│ 500.00│ ---│ 人民币│ │证券投资基金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光学显微镜扩产项目│ 9406.73万│ 0.00│ 6034.70万│ 64.15│ 1.33亿│ ---│ ├─────────┼──────┼─────┼─────┼─────┼─────┼──────┤ │功能性光学镜头及元│ 1.61亿│ 0.00│ 8662.07万│ 53.85│ 1.38亿│ ---│ │件扩产项目 │ │ │ │ │ │ │ ├─────────┼──────┼─────┼─────┼─────┼─────┼──────┤ │车载镜头生产项目 │ 1.80亿│ 0.00│ 9946.33万│ 91.08│ 1831.99万│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269.32万│ 0.00│ 3898.35万│ 73.98│ ---│ ---│ ├─────────┼──────┼─────┼─────┼─────┼─────┼──────┤ │激光雷达元组件项目│ ---│ 3256.79万│ 7410.70万│ 105.39│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United Scope LLC. │ ├──────┼────────────────────────────────────────┤ │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的亲属担任首席运营官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南京尼康江南光学仪器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其他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南京尼康江南光学仪器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租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南京尼康江南光学仪器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南京尼康江南光学仪器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United Scope LLC. │ ├──────┼────────────────────────────────────────┤ │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的亲属担任首席运营官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南京尼康江南光学仪器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其他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南京尼康江南光学仪器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租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南京尼康江南光学仪器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南京尼康江南光学仪器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4-26│其他事项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4年末,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2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 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 况。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 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67人。 (二)项目成员信息 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无其他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的情况,无不良诚信记录。具体情况详见下表: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 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 2025-04-26│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 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履行的审议程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情 况下,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方式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保障资金安全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现金管理产品。 (四)委托理财额度 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 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现金管理产品机构、现金管理产品品种,明确现金管理产品金额、期间,签 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 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 风险。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 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内审部负责审查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 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 对所有现金管理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 收益和损失。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 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保障资金安全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7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 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条款以实际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协议为准。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交易对方均为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信用评级较 高、履约能力较强,公司与受托方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 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 存在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的情况,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公司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 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的情形。 ──────┬────────────────────────────────── 2025-04-26│其他事项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业务交易金额累计不 超过5000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事项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外汇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 权、利率掉期等。 (二)外币币种:主要为美元 (三)资金额度:拟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50000.00万元人民币( 或其他等值外币)。 (四)有效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授权: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行使决策权并审核签 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 ──────┬────────────────────────────────── 2025-04-26│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 股本扣除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8.5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11150500股,扣除待回购注销的限制 性股票213800股后的股本总额为1109367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4296195.00元( 含税)。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25673090 .28元(母公司报表数据),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余额,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32442 206.17元。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整体财务状况,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后的股本总 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8.5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总股本为111150500股,扣除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213800股后的股本总额为110936700股, 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4296195.00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8581671.37元,本次现金分红比例为45.21%。分配完成后,剩余未分配利 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 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4-26│银行授信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以信用、资产抵押、担保等方式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9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 、项目贷款等)。上述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 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 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 2025-03-13│对外投资 ──────┴────────────────────────────────── 投资标的名称:宁波甬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或“合 伙企业”)(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投资金额: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永新光学”)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500万元,占 认缴出资总额的5%。 本次交易已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 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特别风险提示:基金处于筹备阶段,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存在无法 完成备案的风险;基金设立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合伙人未能及时缴足认缴资金等客观原因导致 基金未能成功募足资金的风险;基金投资项目可能受到行业政策法规、宏观经济、行业周期、 投资标的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深化落实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力量及资源优势,进一步拓展光学领 域的产业布局并提升综合竞争能力并获得资本增值收益。公司拟与基金普通合伙人上海汇勤股 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汇勤”)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投资设立宁波甬荟创业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投资方向主要为未上市的光学领域企业,目标募集总规 模为人民币3000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500万元,占基金目 标募集总规模的5%。 (二)本次交易审批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 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关系 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和其他有限合伙人均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认定的公 司关联方,与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2024-12-20│其他事项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 特定股东宁波新颢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新颢”)的书面减持 结果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宁波新颢的减持计划已完成,宁波新颢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7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71%。减持后,宁波新颢仍持有公 司股份344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963%。公司联席董事长兼总经理毛磊为宁波新颢普通合 伙人,副总经理林广靠、副总经理沈文光、财务负责人毛凤莉为宁波新颢有限合伙人,上述人 员均未参与宁波新颢本次减持。 减持前特定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在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宁波新颢共持公司股份371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433% 。 宁波新颢为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企业。公司联席董事长兼总经理毛磊为宁波新颢普通合伙 人,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时毛磊为公司股东共青城波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共青城波通”)的实际控制人吴世蕙之配偶,故毛磊、共青城波通、宁波新颢存在一 致行动人关系,三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10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1917%。毛磊持有宁波 新颢41.0969%的合伙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权益份额为50.8511%,通过宁波新颢间接持有公司18 896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001%。 ──────┬────────────────────────────────── 2024-12-11│其他事项 ──────┴────────────────────────────────── 一、关于注销部分全资子公司的情况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为了优化资源配置,减少管理 层级,提高整体运营效率,公司拟注销全资子公司辉煌光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煌光 学”)。辉煌光学目前已无实际经营业务,未来亦无开展业务的计划,本次注销不存在实质性 障碍。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二、本次注销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注册处的《解散公告通知》,辉煌光学已按照相关程 序完成了注销登记手续。 ──────┬────────────────────────────────── 2024-12-06│其他事项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 上大股东宁波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信息”)的书面减持告知函,其一致行 动人宁波市电子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工业”)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 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不超过176,2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585%。 公司董事李凌为电子信息及电子工业董事长,并通过电子信息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93,400 股,通过电子工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5,900股,其不参与本次电子工业减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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