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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光学(60329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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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297 永新光学 更新日期:2025-05-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8-08-29│ 25.87│ 4.8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12-30│ 16.30│ 2192.3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7-28│ 42.48│ 2625.2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0-16│ 42.48│ 437.54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金澹智盈157号私募 │ 500.00│ ---│ ---│ 500.00│ ---│ 人民币│ │证券投资基金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光学显微镜扩产项目│ 9406.73万│ 0.00│ 6034.70万│ 64.15│ 1.33亿│ ---│ ├─────────┼──────┼─────┼─────┼─────┼─────┼──────┤ │功能性光学镜头及元│ 1.61亿│ 0.00│ 8662.07万│ 53.85│ 1.38亿│ ---│ │件扩产项目 │ │ │ │ │ │ │ ├─────────┼──────┼─────┼─────┼─────┼─────┼──────┤ │车载镜头生产项目 │ 1.80亿│ 0.00│ 9946.33万│ 91.08│ 1831.99万│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269.32万│ 0.00│ 3898.35万│ 73.98│ ---│ ---│ ├─────────┼──────┼─────┼─────┼─────┼─────┼──────┤ │激光雷达元组件项目│ ---│ 3256.79万│ 7410.70万│ 105.39│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United Scope LLC. │ ├──────┼────────────────────────────────────────┤ │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的亲属担任首席运营官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南京尼康江南光学仪器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其他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南京尼康江南光学仪器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租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南京尼康江南光学仪器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南京尼康江南光学仪器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United Scope LLC. │ ├──────┼────────────────────────────────────────┤ │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的亲属担任首席运营官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南京尼康江南光学仪器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其他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南京尼康江南光学仪器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租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南京尼康江南光学仪器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南京尼康江南光学仪器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04-26│增发发行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 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 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 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 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4、定价方式、价格区间及限售期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 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 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 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 相应调整。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 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 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 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 享。 7、决议的有效期 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8、上市地点 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 2025-04-26│股权回购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2名 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139名激励对象因首次及预留授 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上 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211800股,回购价格42.48元/股(因公司整体层面业 绩未达标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将另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 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 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 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木槿路169号公司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5年4月26日起45天内,每日8:00—17:00 3、联系人:岑唯 4、联系电话:0574-87915353 5、传真号码:0574-87908111 ──────┬────────────────────────────────── 2025-04-26│其他事项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4年末,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2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 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 况。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 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67人。 (二)项目成员信息 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无其他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的情况,无不良诚信记录。具体情况详见下表: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 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 2025-04-26│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 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履行的审议程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情 况下,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方式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保障资金安全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现金管理产品。 (四)委托理财额度 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 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现金管理产品机构、现金管理产品品种,明确现金管理产品金额、期间,签 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 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 风险。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 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内审部负责审查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 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 对所有现金管理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 收益和损失。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 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保障资金安全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7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 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条款以实际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协议为准。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交易对方均为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信用评级较 高、履约能力较强,公司与受托方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 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 存在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的情况,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公司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 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的情形。 ──────┬────────────────────────────────── 2025-04-26│其他事项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业务交易金额累计不 超过5000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事项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外汇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 权、利率掉期等。 (二)外币币种:主要为美元 (三)资金额度:拟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50000.00万元人民币( 或其他等值外币)。 (四)有效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授权: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行使决策权并审核签 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 ──────┬────────────────────────────────── 2025-04-26│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 股本扣除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8.5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11150500股,扣除待回购注销的限制 性股票213800股后的股本总额为1109367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4296195.00元( 含税)。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25673090 .28元(母公司报表数据),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余额,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32442 206.17元。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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