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299 苏盐井神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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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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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5-12-23│ 3.69│ 2.8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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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9-01-03│ 10.18│ 22.0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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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3-24│ 4.79│ 4896.3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1-17│ 5.64│ 1053.5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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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26-01-30│ 10.38│ 17.9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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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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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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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信苏盐储能发│ 42500.00│ ---│ 34.00│ ---│ ---│ 人民币│
│电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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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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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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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升级节能技改工│ 2.88亿│ 447.12万│ 447.12万│ 6.00│ ---│ ---│
│程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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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1-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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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盐井│江苏瑞洪盐│ 2000.00万│人民币 │2021-01-19│2022-01-18│--- │否 │未知 │
│神股份有限│业有限公司│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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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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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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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649,364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649,364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4月29日。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10日,公司在内部范围内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
异议。2022年3月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3月2日,公司收到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江苏省国资委”)出具的《省国资委关于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
司实施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苏国资复[2022]8号),江苏省国资委原则同意《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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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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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现金管理额度将用于投资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并根据金
融市场的变化严格把控投资风险,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
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主要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
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等。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
效,公司可在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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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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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
市公司质量的意见》部署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
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投资价值,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
合法权益,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对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评估后,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与经营实际,制订了2026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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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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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3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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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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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
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2118019.29元。截至2025年12月31
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839833598.7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2元(含税),截至2026年4月22日,公司总股
本95506860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0677288.71元(含税),占本年度合并报表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6.10%。2025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
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
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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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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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其中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40.54亿元(
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
为383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
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信永中和在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该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
相关民事诉讼如下: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
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
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
,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本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
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
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本所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
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
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殷明先生,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沙曙东女士,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和新三板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的上市公司超过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蒋西军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
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
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
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160万元
,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2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2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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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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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9名激励对象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常退休,
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08668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
并支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323%。
(二)回购价格及调整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
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公司发生派息时
,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022年3月24日,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4.79元/股。2022年6月15日,公
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向截至股权登记日的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002元(含税
)。2023年6月2日,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向截至股权登记日的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
红利0.36元(含税)。2024年6月7日,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向截至股权登记日的全体
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25元(含税)。2025年6月24日,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向截
至股权登记日的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43元(含税)。根据《激励计划》规定的调整
方式,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4.79元/股相应调整为3.41198元/股(4.79-0.15002-0.36
-0.425-0.443)。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股数为308668股,拟回购资金总额为105.32万元(不含银行同期存款
利息),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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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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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将于2026年4月28日届满,相应的解除限
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99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2649364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774%。
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
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10日,公司在内部范围内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
异议。2022年3月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3月2日,公司收到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江苏省国资委”)出具的《省国资委关于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
司实施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苏国资复[2022]8号),江苏省国资委原则同意《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4、2022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
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
情况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3月11日,公司独立董事孙国强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6、2022年3月2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苏盐
井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
7、2022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
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
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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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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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
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9名激励对象因达
龄退休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30866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17)。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55068606股变更为954759938股,公司注册资本也
相应由955068606元减少至954759938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
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
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
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
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
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5月17日(工作日9:00-17:00);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
出邮戳日为准。
2、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海棠大道18号
联系人:证券与资本运营部邮政编码:22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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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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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计划自2025年9月23日起6个月内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90万元(含)且不超过266万元(
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
44)。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自增持计划公布以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以自有资金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8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98%
,增持金额合计192.48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在增持期限内实施完毕,且已达到增持计划的下
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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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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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数量:173410404股
发行价格:10.38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1799999993.52元
募集资金净额:1794245834.04元
预计上市时间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2026年2月2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完成后,控股股东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盐集团”)全资子公司江
苏苏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盐资产”)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上市
流通时间为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
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
2025年5月29日,江苏省国资委向公司控股股东苏盐集团印发《关于苏盐井神2025年向特
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方案的批复》(苏国资复〔2025〕41号)。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
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
2026年1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2025年11月26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认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
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5年12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906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种类及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
2、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73410404股。
3、发行价格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0.38元/股。
4、募集资金金额及发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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