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305 旭升集团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7-06-28│ 11.26│ 4.27亿│
├───────────┼───────────┼───────────┼───────────┤
│可转债 │ 2018-11-22│ 100.00│ 4.13亿│
├───────────┼───────────┼───────────┼───────────┤
│增发 │ 2020-05-13│ 32.41│ 10.37亿│
├───────────┼───────────┼───────────┼───────────┤
│可转债 │ 2021-12-10│ 100.00│ 13.36亿│
├───────────┼───────────┼───────────┼───────────┤
│可转债 │ 2024-06-14│ 100.00│ 27.92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民享270天220127专 │ 15000.00│ ---│ ---│ 15232.19│ 232.19│ 人民币│
│享固定收益凭证 │ │ │ │ │ │ │
├─────────┼─────┼─────┼─────┼─────┼──────┼──────┤
│华泰如意宝25号集合│ 10000.00│ ---│ ---│ 10124.27│ 124.27│ 人民币│
│资产管理计划 │ │ │ │ │ │ │
├─────────┼─────┼─────┼─────┼─────┼──────┼──────┤
│国泰君安期货君阳1 │ 10000.00│ ---│ ---│ 10117.53│ 117.53│ 人民币│
│号FOF │ │ │ │ │ │ │
├─────────┼─────┼─────┼─────┼─────┼──────┼──────┤
│民享246天220426专 │ 7500.00│ ---│ ---│ 7547.34│ 47.34│ 人民币│
│享固定收益凭证 │ │ │ │ │ │ │
├─────────┼─────┼─────┼─────┼─────┼──────┼──────┤
│方正证券收益凭证“│ 5000.00│ ---│ ---│ 5066.63│ 66.63│ 人民币│
│金添利”D211号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 ---│ 9565.59万│ 4.77亿│ 37.86│ ---│ ---│
│项目 │ │ │ │ │ │ │
├─────────┼──────┼─────┼─────┼─────┼─────┼──────┤
│轻量化汽车关键零部│ ---│ 1090.06万│ 1.76亿│ 27.56│ ---│ ---│
│件项目 │ │ │ │ │ │ │
├─────────┼──────┼─────┼─────┼─────┼─────┼──────┤
│汽车轻量化结构件绿│ ---│ 9304.82万│ 9313.95万│ 28.08│ ---│ ---│
│色制造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5.60亿│ 100.01│ ---│ ---│
└─────────┴──────┴─────┴─────┴─────┴─────┴──────┘
【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6-03-27 │转让比例(%) │5.00 │
├──────┼────────────────┼──────┼────────────────┤
│交易金额(元)│7.94亿 │转让价格(元)│13.74 │
├──────┼────────────────┼──────┼────────────────┤
│转让股数(股)│5780.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香港旭日实业有限公司、徐旭东 │
├──────┼────────────────────────────────────────┤
│受让方 │广州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 │
└──────┴────────────────────────────────────────┘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12-23 │交易金额(元)│23.45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晟控股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 │67%股权 │ │ │
├──────┼────────────────┴──────┴────────────────┤
│买方 │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 │徐旭东、陈兴方 │
├──────┼────────────────────────────────────────┤
│交易概述 │1、本次权益变动为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升集团”、“上市公司”或 │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旭东先生及其配偶陈兴方女士拟向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
│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工控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广州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转让公司第一大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晟控股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晟控股”)100%股权(徐旭东先生拟向广州工控集团转让其持有的旭│
│ │晟控股51%股权,陈兴方女士拟向广州工控集团、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分别转让其持有的旭 │
│ │晟控股16%股权、33%股权),同时,徐旭东先生拟向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转让其直接持有的│
│ │公司289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6%),徐旭东先生100%持股的香港旭日实业有 │
│ │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日实业”)拟向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28900000│
│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6%)。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将直接持 │
│ │有公司578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13%),广州工控集团通过控制旭晟控股间接 │
│ │持有公司25476693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0442%),广州工控集团合计控制公司31256│
│ │693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7.0455%)。 │
│ │ 2025年12月22日,广州工控集团(以下简称“甲方1”)、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以下 │
│ │简称“甲方2”)与徐旭东(以下简称“乙方1”)、陈兴方(以下简称“乙方2”)、旭晟 │
│ │控股(以下简称“丙方”)、旭日实业(以下简称“丁方”)签署了《收购协议》。 │
│ │ 各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乙方1分别将其持有的丙方51%股权(对应注册│
│ │资本1530万元)转让给甲方1、乙方2将其持有的丙方16%股权(对应注册资本480万元)和33│
│ │%股权(对应注册资本990万元)分别转让给甲方1和甲方2,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
│ │和条件受让标的股权。 │
│ │ 在本次交易总对价4294669686.90元未发生调整的情况下,甲方1受让67%丙方股权应支 │
│ │付的交易对价为2345333450.22元,甲方2受让33%丙方股权应支付的交易对价为1155164236.│
│ │68元。同时,甲方2另行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57800000股上市公司股份的交易对价为79417│
│ │2000.00元。 │
└──────┴────────────────────────────────────────┘
┌──────┬────────────────┬──────┬────────────────┐
│公告日期 │2025-12-23 │交易金额(元)│11.55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晟控股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 │33%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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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广州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 │陈兴方 │
├──────┼────────────────────────────────────────┤
│交易概述 │1、本次权益变动为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升集团”、“上市公司”或 │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旭东先生及其配偶陈兴方女士拟向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
│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工控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广州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转让公司第一大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晟控股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晟控股”)100%股权(徐旭东先生拟向广州工控集团转让其持有的旭│
│ │晟控股51%股权,陈兴方女士拟向广州工控集团、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分别转让其持有的旭 │
│ │晟控股16%股权、33%股权),同时,徐旭东先生拟向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转让其直接持有的│
│ │公司289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6%),徐旭东先生100%持股的香港旭日实业有 │
│ │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日实业”)拟向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28900000│
│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6%)。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将直接持 │
│ │有公司578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13%),广州工控集团通过控制旭晟控股间接 │
│ │持有公司25476693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0442%),广州工控集团合计控制公司31256│
│ │693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7.0455%)。 │
│ │ 2025年12月22日,广州工控集团(以下简称“甲方1”)、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以下 │
│ │简称“甲方2”)与徐旭东(以下简称“乙方1”)、陈兴方(以下简称“乙方2”)、旭晟 │
│ │控股(以下简称“丙方”)、旭日实业(以下简称“丁方”)签署了《收购协议》。 │
│ │ 各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乙方1分别将其持有的丙方51%股权(对应注册│
│ │资本1530万元)转让给甲方1、乙方2将其持有的丙方16%股权(对应注册资本480万元)和33│
│ │%股权(对应注册资本990万元)分别转让给甲方1和甲方2,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
│ │和条件受让标的股权。 │
│ │ 在本次交易总对价4294669686.90元未发生调整的情况下,甲方1受让67%丙方股权应支 │
│ │付的交易对价为2345333450.22元,甲方2受让33%丙方股权应支付的交易对价为1155164236.│
│ │68元。同时,甲方2另行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57800000股上市公司股份的交易对价为79417│
│ │2000.00元。 │
└──────┴────────────────────────────────────────┘
┌──────┬────────────────┬──────┬────────────────┐
│公告日期 │2025-12-23 │交易金额(元)│7.94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7800000│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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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广州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 │香港旭日实业有限公司、徐旭东 │
├──────┼────────────────────────────────────────┤
│交易概述 │1、本次权益变动为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升集团”、“上市公司”或 │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旭东先生及其配偶陈兴方女士拟向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
│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工控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广州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转让公司第一大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晟控股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晟控股”)100%股权(徐旭东先生拟向广州工控集团转让其持有的旭│
│ │晟控股51%股权,陈兴方女士拟向广州工控集团、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分别转让其持有的旭 │
│ │晟控股16%股权、33%股权),同时,徐旭东先生拟向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转让其直接持有的│
│ │公司289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6%),徐旭东先生100%持股的香港旭日实业有 │
│ │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日实业”)拟向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28900000│
│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6%)。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将直接持 │
│ │有公司578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13%),广州工控集团通过控制旭晟控股间接 │
│ │持有公司25476693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0442%),广州工控集团合计控制公司31256│
│ │693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7.0455%)。 │
│ │ 2025年12月22日,广州工控集团(以下简称“甲方1”)、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以下 │
│ │简称“甲方2”)与徐旭东(以下简称“乙方1”)、陈兴方(以下简称“乙方2”)、旭晟 │
│ │控股(以下简称“丙方”)、旭日实业(以下简称“丁方”)签署了《收购协议》。 │
│ │ 各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乙方1分别将其持有的丙方51%股权(对应注册│
│ │资本1530万元)转让给甲方1、乙方2将其持有的丙方16%股权(对应注册资本480万元)和33│
│ │%股权(对应注册资本990万元)分别转让给甲方1和甲方2,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
│ │和条件受让标的股权。 │
│ │ 在本次交易总对价4294669686.90元未发生调整的情况下,甲方1受让67%丙方股权应支 │
│ │付的交易对价为2345333450.22元,甲方2受让33%丙方股权应支付的交易对价为1155164236.│
│ │68元。同时,甲方2另行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57800000股上市公司股份的交易对价为79417│
│ │2000.00元。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广东鸿邦金属铝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科佳(浙江)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原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其他合并范围内控股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其他合并范围内控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广州万宝集团压缩机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科佳(浙江)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原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广州威拓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广东鸿邦金属铝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香港旭日实业有限公司 2060.44万 1.78 12.65 2026-04-10
─────────────────────────────────────────────────
合计 2060.44万 1.78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4-10 │质押股数(万股) │2060.44 │
├────────┼──────────────┼────────┼──────────────┤
│质押占所持股(%) │12.65 │质押占总股本(%) │1.78 │
├────────┼──────────────┴────────┴──────────────┤
│股东名称 │香港旭日实业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4-08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4月08日香港旭日实业有限公司质押了2060.4396万股给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 │
│ │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7-09│委托理财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
履行的审议程序: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8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
、安全性高、高流动性的投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
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
拟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从而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
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投资方式及种类
为控制风险,投资产品品种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
售的理财产品。产品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或低风险理财产品等。
(五)投资期限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5-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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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旭升铝镁铸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铝镁铸业”)已无固定资产及实质性经营业务,为统筹考量后续长远业务发
展规划,精简现有投资布局与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管理效率,经公司审慎研究、全
面评估后,决定注销该子公司。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近日,公司收到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准予注销登记宁波
旭升铝镁铸业有限公司。
本次注销完成后,铝镁铸业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本次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合
并财务报表数据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盈利水平及日常经营不会产生实质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亦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
情况。
──────┬──────────────────────────────────
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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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董
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2026年
4月28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宁波旭升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编号:20
26-035)。
近日,公司完成法定代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及备案手续
,并取得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的基本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53254873H
注册资本:壹拾壹亿伍仟伍佰柒拾万捌仟伍佰伍拾陆人民币元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成立日期:2003年08月25日
法定代表人:张靖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新材
料技术研发;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摩托车零配件制造;
铸造机械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电池
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沿山河南路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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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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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沿山河南路68号一楼101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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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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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沿山河南路68号一楼101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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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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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2026年4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调整
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2026年4月27日召开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
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表决,同意选举顾百达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职工代表董事作为董事会成员之一,任职条件、任职期限和权利义务等与第五届董事会现
任其他董事相同。顾百达先生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于担任上市公司
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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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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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实施延期项目的名称及情况: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宁波旭升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轻量化汽车关键零部件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7年6月。
本次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764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
值总额为人民币280,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应募集资金280,000.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280,00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相关
费用合计(不含税)人民币833.9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9,166.07万元。上述
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6月20日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
具了中汇会验[2024]8953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上述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与投入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使
用金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下列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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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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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回报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
资、价值投资理念,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特制定
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公司实行连续、合理、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3.公司坚持以现金分红优先的原则;
4.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需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审计
委员会的意见;
5.公司坚持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原则。
第二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制定本规划的主要考虑因素是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
远可持续性发展。公司根据2026-2028年的发展战略,综合分析其所处的行业特征、社会资金
成本、公司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充分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资金需求、盈利规模、经营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动趋势和股东投资回报需求等情况,对公司的利润分配做出制度
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合理性、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在2026-2028年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公司董事会将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
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等事宜,并充分听取独立董事、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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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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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
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拟为
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因该事项与公司全体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全体董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一、董责险投保方案
1.投保人: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认的保险合同为
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分项责任限额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认的
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年;
5.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可按年续保或重新投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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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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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年度
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
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2025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737.93万元,其中:计
提信用减值损失142.43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3,595.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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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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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3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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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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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玖拾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授信开
证、保函、贸易融资等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
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
需求来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不限,可包括短期借款、中长期借款。同时,为了提高决策效率,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本议案授信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的具体文件及办
理贷款具体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等授权额度在授权范
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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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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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
际经营需求,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额不超过8000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公司董
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
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情况概述
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控制公司财务费用波动,增强
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与公司实际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
,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方式或产品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
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利率互换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
2、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规模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总额不超过8000万美
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期限
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
关文件。
5、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
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三、外汇套期保值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存在一定体量的外汇收入,当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
成一定影响。为规避公司所面临的汇率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
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
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参与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的人员均已充分理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特点及风险,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
切实可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四、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
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
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
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
来的风险。
3、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不完
善或操作人员水平不足而造成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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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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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
,结合目前经济环境、所处行业及经营业绩等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拟定2026年度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外部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
(二)制定依据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三)适用期限
2026年01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四)具体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专职董事长以及在公司兼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按照所担任的管
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原则上不领取董事津贴。
具体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
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六十。
(2)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标准为8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结合当年经营业绩、工作绩效
等确定并领取薪酬。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
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六十。
(五)其他事项
1、公司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
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
考核情况核算发放薪酬。
3、除特别说明外,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及社会保险等费用由公司
统一代扣代缴。
4、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终止。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终止。
5、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
程》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关于确认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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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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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1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
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
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72499181.87元。经董
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155708556股,扣减回
购专用账户的股数9406338股后以1146302218股为基数。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
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3408354.88元(含
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0.2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
司当年已实施股份回购所支付的现金视同现金红利,2025年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
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19495254.84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02903609.72元,占公司20
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82.96%。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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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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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有效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和监督制衡作用,提
升公司的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参照公司所处的地域和同行业的薪酬津贴水平,
结合独立董事的专业背景和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公司拟将第五届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从每人6
万元人民币/年(含税)调整至每人8万元人民币/年(含税)。
鉴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非关联委员人数不足出席会议的最低法定人数,无法形成有
效决议,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伟良先生、李圭峰先生、彭力明先生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审议,审议通过后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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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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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2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沿山河南路68号一楼1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4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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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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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香港旭日实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旭日实业”)持有公司股份162873686股,占公司总股本14.09%。本次旭日实业
质押20604396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2.6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78%。
旭日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徐旭东持有公司股份249820136股,占公司总股本21.62%。其中
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20604396股,已质押股份占其及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比例为8.25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78%。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旭日实业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已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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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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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具体情况
2025年12月22日,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徐旭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工控集团”)、
广州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签署《关于宁波旭升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收购协议》,徐旭东先生拟向广州工控集团转让其持有的宁波梅山保
税港区旭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晟控股”)51%股权,陈兴方女士拟向广州工控集团
、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分别转让其持有的旭晟控股16%股权、33%股权。同日,工控汽车零部件
集团、香港旭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日实业”)、徐旭东签署《广州工控汽车零部件
集团有限公司与香港旭日实业有限公司、徐旭东关于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
议》,旭日实业和徐旭东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289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
06%)、289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6%)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一次性转让
予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
本次权益变动后,广州工控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312566935股股份,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7.0455%。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旭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4982013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6162%。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进展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2025年12月24日及后续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控制权收购协议><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
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9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徐旭东、陈兴方、
香港旭日实业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晟控股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旭升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广州市国资委批复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
08)、《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
书>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完成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协议转让部分股份过户完成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二、关于本次控制权变更的最新进展
2026年4月1日,旭晟控股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宁波市北仑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至此,本次交易股权交割事项已完成,广州工控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31256693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7.0455%。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徐旭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4982013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
616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由徐旭东变更为广州工控集团,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徐旭东先
生变更为广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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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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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2日,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徐旭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工控集团”)、
广州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签署《关于宁波旭升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收购协议》,徐旭东先生拟向广州工控集团转让其持有的宁波梅山保
税港区旭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晟控股”)51%股权,陈兴方女士拟向广州工控集团
、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分别转让其持有的旭晟控股16%股权、33%股权。同日,工控汽车零部件
集团、香港旭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日实业”)、徐旭东签署《广州工控汽车零部件
集团有限公司与香港旭日实业有限公司、徐旭东关于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
议》,旭日实业和徐旭东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289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
06%)、289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6%)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一次性转让
予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
本次权益变动后,广州工控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312566935股股份,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7.0455%。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旭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4982013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6162%。上市公司控
股股东将由徐旭东变更为广州工控集团,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由徐旭东先生变更为广州市
人民政府。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并于2026年3月26日取得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3
月25日,过户数量合计为57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13%),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系公司控制权转让事项的一部分,徐旭东先生拟向广州工控集团转
让其持有的旭晟控股51%股权,陈兴方女士拟向广州工控集团、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分别转让
其持有的旭晟控股16%股权、33%股权的相关事项尚在办理中。相关审批程序能否通过及通过时
间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转让前期基本情况
2025年12月22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旭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广州工控集团、工
控汽车零部件集团签署《关于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收购协议》,徐旭东先生拟向
广州工控集团转让其持有的旭晟控股51%股权,陈兴方女士拟向广州工控集团、工控汽车零部
件集团分别转让其持有的旭晟控股16%股权、33%股权。同日,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旭日实业
、徐旭东签署《广州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与香港旭日实业有限公司、徐旭东关于宁波
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旭日实业和徐旭东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28900000股
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6%)、289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
6%)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一次性转让予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
本次权益变动后,广州工控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312566935股股份,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7.0455%。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旭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4982013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6162%。上市公司控
股股东将由徐旭东变更为广州工控集团,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由徐旭东先生变更为广州市
人民政府。本次交易已取得广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就权益变动涉及的关于经营者集中事宜不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决定、广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完成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2025年12月24日及后续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控制权收购协议><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
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9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徐旭东、陈兴方、香港旭日实业
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晟控股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广州工业投资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收到广州市国资委批复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宁波
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控制权拟
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国有
资产评估项目备案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宁波旭升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6-011)。
二、协议转让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收到徐旭东先生通知,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
续已办理完毕。
本次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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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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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和2025年12月12日分
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750人,拟持有的标的股票数
量不超过490万股,其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份,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
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为7.0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5年11月27日、12月13日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过户的情况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现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
根据参与对象实际认购和最终缴款的查验结果,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参与认购的
员工总数为671人,共计认购持股计划份额3459.40万份,每份份额为1元,共计缴纳认购资金3
459.40万元,对应认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490万股。
2026年1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公司股票已于2026年1月23日非交易过户至“宁波
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7.06元/股,过户股
份数量为49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2%。参与本次持股计划的人员、实际认购规模及资
金来源等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一致。
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后续安排
根据《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
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60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
一笔公司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
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
、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30%、30%、4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
数量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及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
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
份锁定安排。
公司将持续关注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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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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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2日,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徐旭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工控集团”)、
广州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签署《关于宁波旭升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收购协议》,徐旭东先生拟向广州工控集团转让其持有的宁波梅山保
税港区旭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晟控股”)51%股权,陈兴方女士拟向广州工控集团
、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分别转让其持有的旭晟控股16%股权、33%股权。同日,工控汽车零部件
集团、香港旭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日实业”)、徐旭东签署《广州工控汽车零部件
集团有限公司与香港旭日实业有限公司、徐旭东关于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
议》,旭日实业和徐旭东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289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
06%)、289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6%)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一次性转让
予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
本次权益变动后,广州工控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312566935股股份,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7.0455%。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旭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4982013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6162%。上市公司控
股股东将由徐旭东变更为广州工控集团,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由徐旭东先生变更为广州市
人民政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及12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签署<控制权收购协议><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25-09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徐旭东、陈兴方、香港旭日实业有限公司、宁波梅山
保税港区旭晟控股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
州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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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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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15日分别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作为公司2025年
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
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近日,公司收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发来的《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次签字会计师变更的基本情况
中汇作为公司2025年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徐德盛为项目合伙人,柳佳彬为签
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内部工作调整,指派赵潇熠接替柳佳彬作为公司2025年
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徐德盛、赵潇熠。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信息、诚信及独立性情况
(一)基本信息
赵潇熠女士,自2016年加入中汇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
(二)诚信记录情况
赵潇熠女士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
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说明
赵潇熠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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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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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通知并不反映客户最终的实际采购数量,目前项目总金额仅为预计金额,后续实际开
展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以订单结算金额为准。
公司实际销售金额与客户汽车实际产销量等因素直接相关,整个项目的实施周期较长,而
汽车市场整体情况、全球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均可能对客户的生产计划和采购需求构成影响,
进而给供货量带来不确定性影响;尽管合同双方具备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可能会
出现因产品开发遇阻、客户业务调整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项目延期、变更、中止或终止。
根据客户规划,此次定点项目生命周期约为8年,生命周期总销售金额约人民币78亿元,
此次定点项目预计在2026年底开始量产,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一、定点通知书概况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北美新能源汽车厂商(限
于保密协议,无法披露其名称,以下简称“客户”)的定点通知,公司将为该客户供应动力总
成、车身件、副车架、电池盒等零部件产品。根据客户规划,此次定点项目生命周期约为8年
,生命周期总销售金额约人民币78亿元。此次定点项目预计在2026年底开始量产。
二、对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生产地为中国及墨西哥生产基地。公司获得该客户项目定点是双方长期合作的
深化,标志着客户对公司创新能力、研发能力、生产制造、质量管理和服务能力的认可,有利
于进一步巩固公司领先优势,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市场份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
2、本项目预计在2026年底开始量产,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上述事
项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后续合同而与对方当事人形成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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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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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权益变动为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升集团”、“上市公司”
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旭东先生及其配偶陈兴方女士拟向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工控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广州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转让公司第一大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晟控股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旭晟控股”)100%股权(徐旭东先生拟向广州工控集团转让其持有的旭晟控股
51%股权,陈兴方女士拟向广州工控集团、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分别转让其持有的旭晟控股16%
股权、33%股权),同时,徐旭东先生拟向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2890000
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6%),徐旭东先生100%持股的香港旭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旭日实业”)拟向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289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2.5006%)。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将直接持有公司57800000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13%),广州工控集团通过控制旭晟控股间接持有公司254766935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0442%),广州工控集团合计控制公司31256693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27.0455%)。
2、本次权益变动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的控股
股东将由徐旭东先生变更为广州工控集团,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由徐旭东先生变更为广州市人
民政府。
3、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广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广州市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完成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权益变动涉及的关于经营
者集中事宜出具批准或同意的决定或出具不予进一步审查的决定、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次权益变动
相关审批程序能否通过及通过时间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4、广州工控集团已出具《关于持有上市公司股票锁定期的承诺函》:“在本次交易完成
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本次交易受让的上市公司股份,但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
同主体之间进行的转让不受前述36个月的限制,且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本次权益变动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概述
本次权益变动前,徐旭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158464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0238%
),并通过控制旭晟控股、旭日实业两名法人股东间接控制公司446540621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38.6378%)。徐旭东先生以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公司562387071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48.6617%),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5年12月22日,广州工控集团、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徐旭东、陈兴方、旭晟控股、旭
日实业签署《关于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控制权收购协议
》),徐旭东先生拟向广州工控集团转让其持有的旭晟控股51%股权,陈兴方女士拟向广州工
控集团、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分别转让其持有的旭晟控股16%股权、33%股权。同日,工控汽车
零部件集团、旭日实业、徐旭东签署《广州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与香港旭日实业有限
公司、徐旭东关于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
),旭日实业和徐旭东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289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6
%)、289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6%)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一次性转让予
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
本次权益变动后,广州工控集团、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分别持有旭晟控股67.00%和33.00%
股权,旭晟控股持有上市公司25476693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2.0442%),工控汽车
零部件集团持有上市公司578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13%)。广州工控集团及
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31256693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7.0455%。
同时,广州工控集团根据《控制权收购协议》的约定有权提名超过一半的董事会成员。上市公
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旭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49820136股股份,占
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6162%。本次交易涉及支付的资金均将来源于广州工控集团及工控
汽车零部件集团的自有或自筹资金。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徐旭东变更为广州工控集团,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由徐旭东先
生变更为广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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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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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升24转债”已
于2025年11月14日实施完成了“升24转债”的赎回并摘牌。在本次实施上述可转债赎回的过程
中,有大量可转债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升24转债”在法定时限内转为公司股份,公司总股份数
增加了202392227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数据,公司注册资本
将由953316329元增加至1155708556元。
近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宁波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的基本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53254873H
注册资本:壹拾壹亿伍仟伍佰柒拾万捌仟伍佰伍拾陆人民币元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成立日期:2003年08月25日
法定代表人:徐旭东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新材
料技术研发;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摩托车零配件制造;
铸造机械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电池
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沿山河南路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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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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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沿山河南路68号一楼101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徐旭东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与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罗亚华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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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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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沿山河南路68号一楼101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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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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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12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沿山河南路68号一楼1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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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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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3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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