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305 旭升集团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民享270天220127专 │ 15000.00│ ---│ ---│ 15232.19│ 232.19│ 人民币│
│享固定收益凭证 │ │ │ │ │ │ │
├─────────┼─────┼─────┼─────┼─────┼──────┼──────┤
│华泰如意宝25号集合│ 10000.00│ ---│ ---│ 10124.27│ 124.27│ 人民币│
│资产管理计划 │ │ │ │ │ │ │
├─────────┼─────┼─────┼─────┼─────┼──────┼──────┤
│国泰君安期货君阳1 │ 10000.00│ ---│ ---│ 10117.53│ 117.53│ 人民币│
│号FOF │ │ │ │ │ │ │
├─────────┼─────┼─────┼─────┼─────┼──────┼──────┤
│民享246天220426专 │ 7500.00│ ---│ ---│ 7547.34│ 47.34│ 人民币│
│享固定收益凭证 │ │ │ │ │ │ │
├─────────┼─────┼─────┼─────┼─────┼──────┼──────┤
│方正证券收益凭证“│ 5000.00│ ---│ ---│ 5066.63│ 66.63│ 人民币│
│金添利”D211号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 ---│ 3.81亿│ 3.81亿│ 30.27│ ---│ ---│
│项目 │ │ │ │ │ │ │
├─────────┼──────┼─────┼─────┼─────┼─────┼──────┤
│轻量化汽车关键零部│ ---│ 1.65亿│ 1.65亿│ 25.85│ ---│ ---│
│件项目 │ │ │ │ │ │ │
├─────────┼──────┼─────┼─────┼─────┼─────┼──────┤
│汽车轻量化结构件绿│ ---│ 9.13万│ 9.13万│ 0.03│ ---│ ---│
│色制造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5.60亿│ 5.60亿│ 100.01│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08-03 │交易金额(元)│12.6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旭升汽车精密技术(湖州)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旭升汽车精密技术(湖州)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
│ │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
│ │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旭升汽车│
│ │精密技术(湖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升湖州”)增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 │
│ │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
│ │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
│ │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26,000.00万元向旭升│
│ │汽车精密技术(湖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升湖州")增资,用于实施"新能源汽车动力 │
│ │总成项目"募投项目,其中30,000.00万元计入新增注册资本,剩余96,000.00万元计入资本 │
│ │公积,增资完成后旭升湖州注册资本由50,000.00万元增加至80,000.00万元。 │
│ │ 近日,旭升湖州已完成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督│
│ │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4-25│其他事项
──────┴──────────────────────────────────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额不超过8,000万美元的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情况概述
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控制公司财务费用波动,增强
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与公司实际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
,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方式或产品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
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利率互换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
2、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规模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总额不超过8,000万
美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期限
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4、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
关文件。
5、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
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三、外汇套期保值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存在一定体量的外汇收入,当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
成一定影响。为规避公司所面临的汇率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
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
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参与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的人员均已充分理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特点及风险,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
切实可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四、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
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
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
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
来的风险。
3、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不完
善或操作人员水平而造成风险。
──────┬──────────────────────────────────
2025-04-25│银行授信
──────┴──────────────────────────────────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农业银行、宁波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
浦发银行、建设银行、进出口银行)申请每家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十二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合
计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玖拾亿元。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
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授信开证、保函、贸易融资等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
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
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包括短期借款、中长期借款不限。同
时,为了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本议案授信额度范围
内签署相关的具体文件及办理贷款具体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该等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
2025-04-25│其他事项
──────┴──────────────────────────────────
公司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宁波旭升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为公司2025年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家数: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
、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
2025-04-25│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8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82,868,443.58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
本933,231,7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54,628,046.00元(含税)。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4-17│股权回购
──────┴──────────────────────────────────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
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7500万元
(含)且不超过1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
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
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4月16日,公司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2300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41%,成交的最
高价为11.87元/股,最低价为11.8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72185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
2025-04-09│股权回购
──────┴──────────────────────────────────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拟用于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后期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
拟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元/股(含)。
拟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分别回复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
的计划。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回购股
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
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顺利实施上述
用途,则存在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
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出现相关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本公
司将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择机修订或适时终止
回购方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基于对公司未来
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5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根据《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二十六条规定,本次回购方案经三
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增强投
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完善公司
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
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
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
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确需变更或者终止
的,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
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
,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公司将在股票
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
结合公司近期股价,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9元/股(含)。具体回购价格由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本次回购股
份价格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等其他除权
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
2025-01-24│对外投资
──────┴──────────────────────────────────
本次拟新设公司名称:旭升新加坡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升新加坡工业投资”
)、旭升新加坡智能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升新加坡智能机械”)和旭升泰国制造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旭升泰国制造”)(以上投资标的名称皆为暂定名,具体名称以主管部门最
终核准名称为准)。
本次对外投资调整内容: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建设泰国
生产基地拟增加投资路径并增加投资主体,但拟投资总额上限不变。公司投资建设泰国生产基
地的投资路径拟由原通过旭升新加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升新加坡科技”)和旭
升新加坡工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升新加坡工业技术”)持有的旭升集团(泰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升集团(泰国)”)投资不超过9000万美元调整为:通过旭升新加坡科
技和旭升新加坡工业技术持有的旭升集团(泰国)投资不超过7500万美元;通过旭升新加坡工
业投资和旭升新加坡智能机械持有的旭升泰国制造投资不超过1500万美元(实际投资金额以中
国及当地主管部门批准金额为准)。
风险提示:本次投资事项尚需获得商务及发改委等主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等有权部门的
备案或审批,能否取得相关的备案或审批,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或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调整情况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更好满足公司新兴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拓展多元化的轻量化应用市场,实现公司战
略升级,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新加
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及孙公司的议案》、《关于拟投资建设泰国生产基地的议案》,拟在新
加坡设立全资子公司旭升新加坡科技及全资孙公司旭升新加坡工业技术,并由其分别出资1%及
99%在泰国设立旭升集团(泰国),最终投资建设泰国生产基地。本项目预计累计投资总额不
超过9000万美元(实际投资金额以中国及当地主管部门批准金额为准),上述投资款项将用于
生产制造基地的建设以及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购置土地、建造厂房、购置机器设备及铺底
流动资金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宁波旭升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外设立子公司、孙公司并投资建设生产基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77)。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项目实施需要,公司投资建设泰国生产基地拟增加投资路径并增加投
资主体,但拟投资总额上限不变。公司拟通过旭升新加坡科技和旭升新加坡工业技术持有的旭
升集团(泰国)投资不超过7500万美元;通过旭升新加坡工业投资和旭升新加坡智能机械持有
的旭升泰国制造投资不超过1500万美元。本项目累计投资总额不超过9000万美元(实际投资金
额以中国及当地主管部门批准金额为准),上述投资款项将用于生产制造基地的建设以及经营
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购置土地、建造厂房、购置机器设备及铺底流动资金等。
其中,旭升新加坡工业投资、旭升新加坡智能机械和旭升泰国制造为本次拟新设的投资主
体。旭升泰国制造将由公司拟新设的全资子公司旭升新加坡工业投资出资1%、公司拟新设的全
资孙公司旭升新加坡智能机械出资99%设立。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境外新增设立子
公司、孙公司暨调整对外投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前述投资事项进行调整并授权经营管
理层全权办理该投资事项实施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法律文件等)。根据《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调整事项属
于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调整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履行国内境外投资备案或审批手续,以及当地投资许可
和企业登记等审批手续。
──────┬──────────────────────────────────
2025-01-09│其他事项
──────┴──────────────────────────────────
定点通知并不反映客户最终的实际采购数量,目前项目总金额仅为预计金额,后续实际开
展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以订单结算金额为准。
公司实际销售金额与客户汽车实际产销量等因素直接相关,整个项目的实施周期较长,而
汽车市场整体情况、全球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均可能对客户的生产计划和采购需求构成影响,
进而给供货量带来不确定性影响;尽管合同双方具备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可能会
出现因产品开发遇阻、客户业务调整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项目延期、变更、中止或终止。
根据客户规划,此次定点项目生命周期不少于5年,生命周期总销售金额约人民币19亿元
,此次定点项目预计在2026年第四季度逐步开始量产,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
响。
一、定点通知书概况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北美知名传统汽车厂商(
限于保密协议,无法披露其名称,以下简称“客户”)的《供应商定点通知书》,公司将为该
客户纯电平台供应变速箱壳体、电机外壳等7个零部件产品。根据客户规划,此次定点项目生
命周期不少于5年,生命周期总销售金额约人民币19亿元。此次定点项目预计在2026年第四季
度逐步开始量产。
二、对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生产地为墨西哥生产基地,本项目的获取是公司配套北美传统汽车厂商客户的
突破,体现了客户在合作过程中对公司生产制造、质量管理和服务能力的认可,有利于进一步
提升公司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本项目预计在20
26年第四季度逐步开始量产,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上述事项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后续合同而与对方当事
人形成依赖。
──────┬──────────────────────────────────
2024-12-31│其他事项
──────┴──────────────────────────────────
根据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于近日发布的《关于公布宁波市2024年度
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甬高企认领[2024]2号),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被认定为宁波市2024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2433101477。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公司原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税
收优惠政策的相关规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内(即2024年、2025年、2026年),公司
将继续享受国家规定的15%企业所得税税率的优惠政策。上述税率与公司此前享受的企业所得
税税率相同。公司2024年度已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
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
2024-12-16│对外投资
──────┴──────────────────────────────────
新设公司名称:旭升新加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升新加坡科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