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306 华懋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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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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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华懋新材料科技│ ---│ ---│ 100.00│ ---│ ---│ 人民币│
│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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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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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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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 4.88亿│ 8810.81万│ 1.78亿│ 36.56│ ---│ ---│
│目(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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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生产基地改建扩│ 3.44亿│ 1.03亿│ 2.31亿│ 67.16│ ---│ ---│
│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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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建设项目 │ 5586.00万│ 188.40万│ 949.55万│ 17.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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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50亿│ ---│ 159.99万│ 1.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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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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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10 │交易金额(元)│2.5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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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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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东阳华懋新材料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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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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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东阳华懋新材料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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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增资标的名称:东阳华懋新材料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增资金额: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追加投资2.5亿元人民币 │
│ │ 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
│ │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一、本次增资概述 │
│ │ 为建立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推进公司新材料发展战略的落实,建设新材料孵化园孵化│
│ │、培育新材料项目,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拟以自有或自│
│ │筹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东阳华懋新材料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华懋研究院”)增资2.5 │
│ │亿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华懋研究院总注册资本增加至5亿元人民币,仍为公司全资子 │
│ │公司,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华懋研究院的实际经营情况逐步出资。 │
│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增资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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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10 │交易金额(元)│2.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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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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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东阳华懋新材料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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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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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东阳华懋新材料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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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懋科技”)拟向东阳华懋│
│ │新材料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研究院”)增资2亿元(其中募集资金增资15,│
│ │041万元,自有资金增资4,959万元),增资资金将根据东阳研究院的发展需要分期缴足。本│
│ │次增资的资金主要用于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本次增资完成后东阳研究院注册资本将由5亿元增加至7亿元人民币,仍为公司全资子公│
│ │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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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30 │交易金额(元)│1.47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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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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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东阳华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51%的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对应人民币35700万元注册资本 │ │ │
│ │,已实缴12495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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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徐州博康信息化学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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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东阳凯阳科技创新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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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懋科技”)控制的合伙企│
│ │业东阳凯阳科技创新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阳凯阳”)拟向徐州博康信│
│ │息化学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博康”)按照147056972.60元(较公司实缴资本相比溢│
│ │价17.69%)的转让价格转让东阳华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华芯”、“标的公│
│ │司”)51%的股权(对应人民币35700万元注册资本,已实缴12495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后 │
│ │,公司不再持有东阳华芯股权,东阳华芯退出公司合并范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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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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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懋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56.00万 3.53 --- 2017-05-24
宁波新点基石投资管理合伙 623.44万 2.01 28.50 2022-10-21
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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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379.44万 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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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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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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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懋科技 │华懋海防 │ 3500.00万│美元 │2024-04-30│2025-04-30│连带责任│否 │是 │
│ │ │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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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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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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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
投资法》的规定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
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247号)的要求,将企业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
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其他信息保持不变。
近日,公司已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
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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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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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售期间: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9日
回售有效申报数量:10张
回售金额:1000.20元(含利息)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4年10月14日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华懋转债”,债券代码“113677”)1050万张,募集
资金10.50亿元。根据战略规划和经营需要,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第一次债券持有
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项目延期的议案》,拟对“华懋转
债”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根据《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附加回售
条款的规定,“华懋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生效。现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就本次回售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可转换回售的公告情况
2024年9月1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华懋转
债”可选择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并分别于2024年9月21日、2024年9月28日
、2024年10月9日披露了关于“华懋转债”可选择回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4-08
4、2024-085、2024-086)。
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13677”,回售价格为100.02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回
售申报期为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9日,回售申报已于2024年10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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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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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结果: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行权数量为311210股。截
至2024年9月30日,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内累计
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311210股。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于2024年9月5
日届满。
本次行权缴款资金为人民币6696336.67元。
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本次激励计划采取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
(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1年1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华懋(厦门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懋
(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宜的议案》。
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华懋(厦门)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
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
意见》,独立董事林建章先生就公司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
东征集投票权。
同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懋(厦门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
2、2021年1月17日,公司在公司公告栏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
为2021年1月17日至2021年1月26日,共计10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
司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3、2021年1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21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认为本次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2021年2月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事宜的议案》。
5、2021年2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向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同意意见。
6、2021年3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首次授
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3月30日披露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
7、2021年9月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1年第六次临时监事会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获授预
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8、2021年11月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预留授
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11月10日披露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
9、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
法律意见书。
10、2022年5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
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
的3名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51万份
注销事宜。
11、2022年6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2、2022年6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
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实施公告》,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公司同意
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28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108
1.30万份,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3.52%。
13、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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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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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回售价格:100.02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回售期: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9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4年10月14日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回售期间“华懋转债”停止转股,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华懋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100.02元/张(含当期利息)卖出持有的“华懋转债
”。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投资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华懋转债”,债券代码“113677”)1050万张,募集资金10.50亿元。根据战略规划
和经营需要,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拟
对“华懋转债”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根据《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
关附加回售条款的规定,“华懋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生效。现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就回售有关事项向全体“
华懋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一)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
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被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
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
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
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二)回售价格
参照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华懋转债”第二年的票面利率为0.50%,计算天数
为12天(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5日),利息为100*0.50%*12/365=0.02元/张。即回售价
格100.02元/张。
(一)回售事项的提示
“华懋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华懋转债”持有人有
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13677”,转债简称为“华懋转债”。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
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
确认后不能撤销。
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五)回售款项的支付方法
本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华懋转债”,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2024年10月14日。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华懋转债”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华懋转债”债
券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可转债仍将继
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本公司将发布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华懋转债”将停止
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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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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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108.354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分别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审议,公司2021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5
名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108.354万份,
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33%。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实施情况
(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1年1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华懋(厦门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懋
(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宜的议案》。
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华懋(厦门)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
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
意见》,独立董事林建章先生就公司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
东征集投票权。
同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懋(厦门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
2、2021年1月17日,公司在公司公告栏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
为2021年1月17日至2021年1月26日,共计10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
司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3、2021年1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21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
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
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2021年2月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事宜的议案》。
5、2021年2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向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同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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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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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108.354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分别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21年1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华懋(厦门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懋
(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宜的议案》。
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华懋(厦门)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
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
意见》,独立董事林建章先生就公司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
东征集投票权。
同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懋(厦门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
2、2021年1月17日,公司在公司公告栏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
为2021年1月17日至2021年1月26日,共计10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
司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3、2021年1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21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
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
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2021年2月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事宜的议案》。
5、2021年2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向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同意意见。
6、2021年3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首次授
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3月30日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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