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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懋科技(603306)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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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306 华懋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4-09-18│ 12.08│ 4.0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5-06-17│ 19.44│ 5442.3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5-11-04│ 14.63│ 3803.80万│ ├───────────┼───────────┼───────────┼───────────┤ │增发 │ 2017-08-02│ 32.23│ 7.0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8-29│ 8.22│ 4932.0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7-01│ 21.90│ 7274.1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0-01│ 21.90│ 2.2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4-06│ 21.90│ 1.04亿│ ├───────────┼───────────┼───────────┼───────────┤ │可转债 │ 2023-09-14│ 100.00│ 10.3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0-01│ 21.72│ 1764.8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7-01│ 21.52│ 669.6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0-01│ 21.52│ 5516.7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1-01│ 21.52│ 194.30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东阳华懋新材料科技│ ---│ ---│ 100.00│ ---│ ---│ 人民币│ │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 4.88亿│ 2.53亿│ 3.43亿│ 53.55│ ---│ ---│ │目(一期) │ │ │ │ │ │ │ ├─────────┼──────┼─────┼─────┼─────┼─────┼──────┤ │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 6.40亿│ 2.53亿│ 3.43亿│ 53.55│ ---│ ---│ │目1 │ │ │ │ │ │ │ ├─────────┼──────┼─────┼─────┼─────┼─────┼──────┤ │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 159.99万│ 0.00│ 159.99万│ 100.00│ ---│ ---│ │目2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50亿│ 0.00│ 159.99万│ 100.00│ ---│ ---│ ├─────────┼──────┼─────┼─────┼─────┼─────┼──────┤ │厦门生产基地改建扩│ 3.56亿│ 1.51亿│ 2.79亿│ 78.41│ ---│ ---│ │建项目 │ │ │ │ │ │ │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5586.00万│ 404.29万│ 1165.44万│ 20.86│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厦门懋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56.00万 3.53 --- 2017-05-24 宁波新点基石投资管理合伙 623.44万 2.01 28.50 2022-10-21 企业(有限合伙) ───────────────────────────────────────────────── 合计 1379.44万 5.54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华懋科技 │华懋海防 │ 3500.00万│美元 │2024-04-30│2025-04-30│连带责任│否 │是 │ │ │ │ │ │ │ │担保 │ │ │ └─────┴─────┴─────┴────┴─────┴─────┴────┴───┴───┘ 【9.重大事项】 ──────┬────────────────────────────────── 2025-05-20│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69号公司会议室 ──────┬────────────────────────────────── 2025-05-14│其他事项 ──────┴──────────────────────────────────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 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股票期权各行 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公司拟对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未行权的合计85.778 4万份股票期权予以统一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 w.sse.com.cn)上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6)。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经 其审核确认,上述85.7784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近日办理完毕。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不影响公司股本结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 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 ──────┬────────────────────────────────── 2025-05-13│其他事项 ──────┴──────────────────────────────────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2024 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11月6日召开2024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 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 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实际认购和最终缴款的审验结果,公司2024年员工持 股计划参与认购首次授予部分份额的员工为158人(不含预留份额人数),认购份额为6664.86 90万份,缴纳的认购资金为6664.8690万元,认购份额对应股份数量为521.10万股,股票来源 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在实际认购过程中,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认购意向、缴款进度等情况,为保证本 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及预留份 额的议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200万股,首次授予股数调整为 521.10万股(其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获授95万股,业务骨干及核心技术人员获授42 6.1万股),预留授予调整为不超过678.90万股。(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授予 股份将不超过360万股)。 2025年5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确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521.1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5月9日通过非交易 过户至“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上述 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58%。至此,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完成 股票非交易过户。 根据《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 予部分标的股票分3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均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 部分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 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期与相对应股票相同,但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 的现金分红不受前述锁定期限制。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5-04-29│增发发行 ──────┴──────────────────────────────────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 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 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前。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本次发 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 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含)名。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 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 应调整。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 个月内不得转让。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 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 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 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 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 2025-04-29│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下属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预计为有融资需求的各级子公司提供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等值其他币种)的对外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为华懋(海防 )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约1,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7,5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除此 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外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 作顺利进行,公司预计为有融资需求的各级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等值其他 币种)的对外担保,其中为全资子公司华懋(海防)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华懋海防” )提供1,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7,500万元)担保、为全资子公司华懋(东阳)新材料有限 责任公司(简称“华懋东阳”)提供17,500万元担保,公司为全资孙公司东阳华碳新材料有限 公司(简称“东阳华碳”)提供25,000万元的担保。 所担保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担保及采 购合同履约担保等。担保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在此期间内发生的债权 债务均纳入本担保事项的范围内,无论债项到期日是否超出上述有效期。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议程序 公司2025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 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本担保事项系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上述担保预计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 述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华懋海防提供担保的协议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30日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为 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98)。其他担保情况待实际发生时再签 订并按要求进行披露。 ──────┬────────────────────────────────── 2025-04-29│其他事项 ──────┴──────────────────────────────────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懋科技)财务报表,包括 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 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 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懋科技2024年12月31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 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华懋科技,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 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 2025-04-29│其他事项 ──────┴────────────────────────────────── 股票期权数量:由126.4104万份调整为40.632万份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 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21年1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华懋(厦门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懋 (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宜的议案》。 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华懋(厦门)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 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 意见》,独立董事林建章先生就公司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 东征集投票权。 同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懋(厦门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 2、2021年1月17日,公司在公司公告栏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 为2021年1月17日至2021年1月26日,共计10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 司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3、2021年1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21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 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 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2021年2月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事宜的议案》。 5、2021年2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向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同意意见。 6、2021年3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首次授 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3月30日披露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 7、2021年9月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1年第六次临时监事会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获授预 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 2025-04-29│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2024年度立信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汽车制 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 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 2025-04-29│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 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懋(厦门)新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91,639,15 3.1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5元(含税)。按截至2025年4月25日的公司总 股本329,060,19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32,885,443股后的股份296,174,752股测算,拟 派发现金红利28,136,601.4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 )总额28,136,601.44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 回购金额152,984,821.76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81,121,423.2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65.28%。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 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28,136,60 1.4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0.14%。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5-04-29│银行授信 ──────┴──────────────────────────────────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 为准)。本次授信已经得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尚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一年内有效,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授信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 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票据池、金融衍生品、 信托融资及贸易融资等,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最终融资金额、形式后 续将与有关银行等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 的合同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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