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308 应流股份 更新日期:2024-03-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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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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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银行 │ 1180.00│ ---│ 0.14│ 4905.60│ -432.29│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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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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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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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合金叶片精密铸│ 4.24亿│ 1.65亿│ 4.24亿│ 100.00│ ---│ ---│
│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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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银行借款 │ 1.82亿│ ---│ 1.82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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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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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应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000.00万 13.17 48.43 2024-01-19
霍山衡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600.00万 3.81 84.52 202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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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16亿 1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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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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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25 │质押股数(万股)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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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6.25 │质押占总股本(%) │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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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霍山衡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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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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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1-23 │质押截止日 │2024-0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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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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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1月23日霍山衡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质押了500万股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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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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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20 │质押股数(万股)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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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5.38 │质押占总股本(%) │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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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霍山应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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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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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1-19 │质押截止日 │2024-0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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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1月19日霍山应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质押了1000万股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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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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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3-09-13 │质押股数(万股) │2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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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68.27 │质押占总股本(%) │3.07 │
├────────┼──────────────┴────────┴──────────────┤
│股东名称 │霍山衡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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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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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9-11 │质押截止日 │2024-0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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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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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9月11日霍山衡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质押了2100万股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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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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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3-08-24 │质押股数(万股) │254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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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3.68 │质押占总股本(%) │3.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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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霍山应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8-22 │质押截止日 │2024-0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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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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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8月22日霍山应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质押了2543万股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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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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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3-08-16 │质押股数(万股) │279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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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5.02 │质押占总股本(%) │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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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霍山应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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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8-14 │质押截止日 │2024-0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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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3年08月14日霍山应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质押了2791万股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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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3-08-15 │质押股数(万股) │266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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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4.35 │质押占总股本(%) │3.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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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霍山应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8-11 │质押截止日 │2024-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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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3年08月11日霍山应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质押了2666万股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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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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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2-09-28 │质押股数(万股) │21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68.27 │质押占总股本(%) │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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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霍山衡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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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2-09-26 │质押截止日 │2023-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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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3-08-16 │解押股数(万股) │2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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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收到公司股东衡邦投资通知,衡邦投资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无 │
│ │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办理质押式回购交易股份 │
├────────┼──────────────────────────────────────┤
│解押说明 │2023年08月16日霍山衡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解除质押21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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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2-08-11 │质押股数(万股) │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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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6.91 │质押占总股本(%) │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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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霍山应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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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2-08-10 │质押截止日 │2023-0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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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3-08-09 │解押股数(万股) │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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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应流投资通知,应流投资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 │
│ │分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办理质押式回购交易股份提前购回及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
│解押说明 │2023年08月09日霍山应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解除质押50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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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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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0│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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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对外投资的实施存在因市场形势、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项目审批、融资环境等外部
条件发生变化而出现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等不确定性风险。
如项目顺利完成建设,预计带来的营收占上市公司一年营收比重约1%,影响较小。
本次对外投资涉及6项发明已经申请但尚未取得专利,存在发明专利申请未获得通过,无
法取得相应的知识产权,导致出资不足或无法出资的风险,专利向成果的转化也存在一定的不
确定性。
安徽聚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能新材”)在运营过程中,因研发进度、市
场环境、宏观政策等因素影响,经营发展存在不确定性,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应流股份”)拟与合肥综合性科学中
心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能源院公司”)及自然人姚达毛、戚强、刘松林成立
聚能新材,各方签署了《关于成立安徽聚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以下简称“
发起人协议”),其中应流股份拟以现金和资产出资3000万元,出资比例为60%,聚能新材将
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披露了《应流股份关于对外
投资的公告》(编号:2024-006)。现就上述公告涉及的投资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1、本次拟对外投资尚处于筹划阶段,合作各方于2024年1月29日签署《发起人协议》,计
划于2024年2月完成聚能新材的工商注册登记,不晚于2024年8月完成产能建设。如项目顺利完
成建设,预计带来的营收占上市公司一年营收比重约1%,影响较小。本次对外投资的实施存在
因市场形势、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项目审批、融资环境等外部条件发生变化而出现顺延、变
更、中止或终止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拟对外投资中,合肥能源院公司及自然人姚达毛、戚强、刘松林拥有的6项发明已
经申请但尚未取得专利,合肥能源院公司、姚达毛、戚强、刘松林需要以上述专利履行出资义
务。本次对外投资存在发明专利申请未获得通过,无法取得相应的知识产权,导致出资不足或
无法出资的风险,专利向成果的转化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本次拟对外投资,公司已对相关技术、业务和市场进行了充分的分析,但聚能新材在
运营过程中,受到研发进度、市场环境、宏观政策等因素影响,经营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存在
一定的投资风险。
本次拟对外投资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的影响较小,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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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0│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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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1、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应流股份”)于2024年1月29日与
合肥综合性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及自然人姚达毛、戚强、刘松林签署了《关于成立安
徽聚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计划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从事聚变堆材料及
部件、核探测仪器的开发、生产与销售。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应流股
份拟以货币和实物出资3000万元,为该合资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2、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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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5│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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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霍山应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应流投资”)一致行动人霍山衡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0760225股,占
公司总股本4.50%,本次补充质押5000000股后,衡邦投资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26
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的84.5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81%。
霍山应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投资”)、霍山衡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衡邦投资”)、杜应流先生、霍山衡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玉投资”)
、霍山衡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宇投资”)为一致行动人,截至2024年1月24日
,应流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公司股份2358886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53%;本次股
份质押后,应流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为116000000股,占应流投资及其一致行
动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49.1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98%。
一、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收到公司股东衡邦投资通知,衡邦投资将其所持有的公司5000000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作为对前期股份
质押21000000股的补充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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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0│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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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霍山应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应流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85824982股,占公司总股本27.20%,本次质押1000000
0股后,应流投资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90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的48.43%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3.17%。
霍山应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投资”)、霍山衡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衡邦投资”)、杜应流先生、霍山衡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玉投资”)
、霍山衡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宇投资”)为一致行动人,截至2024年1月19日
,应流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公司股份2358886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53%;本次股
份质押后,应流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为111000000股,占应流投资及其一致行
动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47.0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25%。
一、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补充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应流投资通知,应流投资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0000
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对前
期股份质押80000000股的补充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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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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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收到全资子公司安徽
应流航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航源”)通知。公司为了加快在航空发动机和燃
气轮机零部件制造领域的布局和建设,巩固和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应流航源注册资本由1
亿元增加到5亿元。目前应流航源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霍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253488371433
名称:安徽应流航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霍山县衡山镇潜台路西侧
法定代表人:杜应流
注册资本:伍亿圆整
成立日期:2015年07月14日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民用航空器(发动机、螺旋桨)生产;民用航空器零部件制造;民用航空器维修;
特种设备制造;民用航空维修技术培训;通用航空服务一般项目:民用航空材料销售;汽轮机及
辅机制造:汽轮机及辅机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黑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
铸造;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航空运输设备销售:特种设
备销售;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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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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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份注销并减少
注册资本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12个月内,以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回购资金总额,以不高于2
0元/股的价格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均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回购股
份的金额及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金额及数量为准。
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及回购方案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安徽应流机电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
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
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
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联系方式
1、申报时间:自2023年11月28日起45日内(工作日8:30-11:00;13:00-16:30)
2、申报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566号应流工业园董事会办公室
3、申报方式:现场递交、邮寄或传真
4、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联系电话:0551-63737776
6、传真号码:0551-63737880
7、邮政编码:230601
8、其他:(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
,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在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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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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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
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3、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含)。
4、回购数量: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含)条件下,按不低于人民币5
,000万元(含)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5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
本的0.37%,按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
为5,0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7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本次回购股份结束时实际
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6、回购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7、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股份期间无减持计划。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在未来六个月内暂无明确的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
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
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
,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如果股东大会未能决议通过本次回购
方案,将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
公司将根据本次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的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拟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
资本。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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