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308 应流股份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4-01-13│ 8.28│ 5.78亿│
├───────────┼───────────┼───────────┼───────────┤
│增发 │ 2016-06-22│ 25.62│ 8.47亿│
├───────────┼───────────┼───────────┼───────────┤
│增发 │ 2019-10-15│ 11.36│ 6.05亿│
├───────────┼───────────┼───────────┼───────────┤
│可转债 │ 2025-09-19│ 100.00│ 14.8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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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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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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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银行 │ 1180.00│ ---│ 0.14│ 4905.60│ -432.29│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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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叶片机匣加工涂层项│ 5.50亿│ 1.06亿│ 1.06亿│ 19.24│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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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核能材料及关键│ 5.00亿│ 6768.10万│ 6768.10万│ 13.54│ ---│ ---│
│零部件智能化升级项│ │ │ │ │ │ │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4.31亿│ 4.31亿│ 4.31亿│ 100.00│ ---│ ---│
│银行贷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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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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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应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000.00万 10.31 37.67 2026-01-31
霍山衡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00.00万 1.91 42.26 2025-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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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8300.00万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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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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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31 │质押股数(万股) │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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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32.29 │质押占总股本(%) │8.84 │
├────────┼──────────────┴────────┴──────────────┤
│股东名称 │霍山应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1-28 │质押截止日 │2028-01-28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1月28日霍山应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质押了6000万股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1-31 │质押股数(万股) │10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5.38 │质押占总股本(%) │1.47 │
├────────┼──────────────┴────────┴──────────────┤
│股东名称 │霍山应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1-29 │质押截止日 │2028-01-28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1月29日霍山应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质押了1000万股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12-25 │质押股数(万股) │13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2.26 │质押占总股本(%) │1.91 │
├────────┼──────────────┴────────┴──────────────┤
│股东名称 │霍山衡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12-23 │质押截止日 │2026-12-23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12月23日霍山衡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质押了1300.0万股给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8-22 │质押股数(万股) │146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7.86 │质押占总股本(%) │2.15 │
├────────┼──────────────┴────────┴──────────────┤
│股东名称 │霍山应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8-20 │质押截止日 │2026-08-20 │
├────────┼──────────────┼────────┼──────────────┤
│实际解押日 │2026-01-28 │解押股数(万股) │146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8月20日霍山应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质押了1460万股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1月28日霍山应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解除质押6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8-22 │质押股数(万股) │1206.00 │
├────────┼──────────────┼────────┼──────────────┤
│质押占所持股(%) │6.49 │质押占总股本(%) │1.78 │
├────────┼──────────────┴────────┴──────────────┤
│股东名称 │霍山应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8-11 │质押截止日 │2026-02-11 │
├────────┼──────────────┼────────┼──────────────┤
│实际解押日 │2026-01-28 │解押股数(万股) │1206.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8月2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应流投资关于解除部分股份质押及股份再质押的通 │
│ │知 │
├────────┼──────────────────────────────────────┤
│解押说明 │2026年01月28日霍山应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解除质押6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12-26 │质押股数(万股) │21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69.90 │质押占总股本(%) │3.17 │
├────────┼──────────────┴────────┴──────────────┤
│股东名称 │霍山衡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2-24 │质押截止日 │2025-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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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5-12-22 │解押股数(万股) │215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12月24日霍山衡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质押了2150万股给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12月22日霍山衡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解除质押85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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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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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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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股份”或“公司”)股票自2026年7月16日
至2026年8月5日期间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应流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
含130%)。根据《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
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已触发“应流转债”的有条件赎
回条款。
公司于2026年8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应流转
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应流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
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应流转债”全部赎回。
投资者所持“应流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30.31元/股的转股
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
,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56号),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
5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500000000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
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2025年9月19日至2031年9月18日),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10%、第二
年0.30%、第三年0.60%、第四年1.00%、第五年1.50%、第六年2.00%。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
律监管决定书》(〔2025〕240号)同意,公司发行的15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5年1
0月22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证券简称“应流转债”,证券代码“113697”。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应流转债”转股期限起止
日期为2026年3月25日至2031年9月18日,初始转股价格为30.47元/股。因公司实施2025年度利
润分配,“应流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0.47元/股调整为30.3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
年7月10日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应流转债”最新转股价格为30.31元/股。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中约定,“应流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具体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2×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2: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
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
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和收盘价格计算。
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1、自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4月15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
“应流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
款。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
应流转债”的议案》,决定本次不行使“应流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应流转债
”,且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7月15日),如再次触发“应流转债”有条
件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应流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自2026年7月15日之后的首个交易
日重新起算,若“应流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
是否行使“应流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于2026年4月16日披露的《应流股份关于不提前赎回“应流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6-006)。2、自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8月5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
低于“应流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
回条款。
三、公司提前赎回“应流转债”的决定
公司于2026年8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应流转
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经营状况,为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
率,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应流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
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应流转债”全部赎回。同时,为确保本次“应流转债”提前赎回事项
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办理本次“应流转债”提前赎回的全部相
关事宜。
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赎回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四、相关主体减持可转债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应流
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6个月内,交易“应流转债”的情况如下:
除此之外,公司其他相关主体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6个月内均未交易“应流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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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吸收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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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吸收合并情况概述
为了优化公司管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应流股份”或“公司”)于2026年8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意公司全
资子公司安徽应流智能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智造”,原名:“安徽应流集团霍
山铸造有限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对全资子公司安徽应流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铸业
”)实施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完成后,应流智造存续,应流铸业将依法注销。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属于公
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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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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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债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应流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
定
本次债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应流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
定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
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评级”)对公司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应流转债”)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公司前次主体信用等级为AA+,“应流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评级机
构为新世纪评级,评级日期为2025年4月15日。新世纪评级在对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
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6年7月21日出具了《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新世纪跟踪(2026)100402】,评级结果如下:
新世纪评级维持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维持“应流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
望为稳定。
本次跟踪评级报告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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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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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繁华大道566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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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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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股份”或“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以下简称“安徽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
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6〕40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的具体内容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未及时增选独立董事,导致独立董事人数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
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充分汲取教训,强化内部控制规范运作,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的学
习,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治司
),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
,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增选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增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程晓章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程晓章先生经股东会同意选举为独立董事后,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9日披露的《应流股份关于增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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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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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8日上午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为提高公司董事会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拟增选一名独立董事。
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程晓章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程晓章先生,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硕士。原安徽工学院内燃机
本科专业工学学士;浙江大学能动学院内燃机专业工学硕士;德国罗斯托克大学访问学者;现
任合肥工业大学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程晓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
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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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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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4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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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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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六次(临时)会议、2024年1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
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
行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的中期票据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超短期融
资券。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2024年10月24日披露的《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册和
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公司已收到交易商协会下发
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MTN91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
册,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25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
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8日披露的《安徽应流机电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上述注册额度内
完成了2025年度第二期科技创新债券(中期票据)的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票面利
率为2.12%,期限为3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8日披露的《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中期票据发行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近日,公司根据自身资金计划安
排和银行间市场情况,发行了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本期中
期票据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
有息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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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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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
5月1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决议如下:
选举职工杨浩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杨浩先生简历见附件。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杨浩,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曾任安徽应流机电有
限责任公司预算管理部副经理,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现为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监、职工代表董事。
杨浩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浩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未受到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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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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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繁华大道566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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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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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扬,200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皖维高新、泰尔股份、东山精密、新莱福等上
市公司,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夏海林,202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2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鸿路钢构等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郭蓓丽,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
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天通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情况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
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本期审计费用11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9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上期期
审计费用11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9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与上期
审计费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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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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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
1、安徽应流集团霍山铸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铸造”)
2、安徽应流铸业有限公司(简称“应流铸业”)
3、霍山嘉远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远智能”)
4、天津市航宇嘉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津航宇”)
5、安徽应流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应流航空”)
6、安徽应流航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应流航源”)
7、安徽应流博鑫精密铸造有限公司(简称“应流博鑫”)
8、安徽应流久源核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应流久源”)
9、安徽应流海源复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应流海源”)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
过46.5亿元担保额度,子公司拟对公司或其他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15亿元担保
额度。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88984.43万元。子公司对
公司或其他子公司已实际提供担保总额为35926.1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积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具体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决策效率,拟对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不超过46.5亿元担保额度,子公司拟对公司或其他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15
亿元担保额度,用于向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和融资提供保证担
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为支持公司子公司的发展,配合各子公司做好银行贷款安排,提高向银行申请贷款效率,
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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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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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繁华大道566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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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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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践行金融为民的理念,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应流股份”)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
行动的持续要求,在2025年实现经营业绩持续向好的基础上,公司进一步巩固成果、深化改革
,推动高质量发展,切实提升投资价值与投资者获得感。
依据相关监管要求,结合公司战略转型实际,特制定2026年度行动方案。
一、优化经营质量,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始终坚守“创新为先”的发展理念,深耕燃气轮机、航空航天、核能核电三大核心板
块,巩固行业领先地位;抢抓低空经济发展风口,聚焦产品研发与场景应用,全力实现关键突
破,培育新的增长极。坚持市场为上,一切以客户为中心、以客户满意为目标,深化国际国内
“双循环”布局,构建发展“双引擎”。加快募投项目落地实施,完善全产业链条,提升产能
利用率、扩大销售规模。数智赋能,优化生产流程,提升管理效能,推动高端产能与管理系统
同步升级,打造新时代核心竞争优势,
二、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权责清晰、规范运作。健全全
面风险管理体系,强化对客户、供应商、资金及合规的管控,完善项目评审机制,牢牢守住不
发生重大经营风险的底线。构建“事前预警、事中监督、事后改进”的全过程风险管理机制。
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持续巩固信息披露质量
,以规范、透明的运作赢得资本市场信任。
三、强化“关键少数”责任,锻造高素质管理团队公司高度重视“关键少数”的履职担当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干部标准,严格执行优胜劣汰的考核机制,强化对团队负责人履
职能力的考核,特别是团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建设。坚持以奋斗者为本、高绩效导向,优化分类
考核体系,强化考核结果刚性应用。
积极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培训,及时传达新规要求,引导“关键少数”严守
履职底线,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其经营行为与公司及股东利益保持一致。
四、提升投资者回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公司始终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放在重要位置,坚持与股东共享发展成果。综合考虑战略
规划、经营状况、盈利能力等因素,制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
稳定性,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通过提升经营质量、规范公司治理、强化价值传递
,不断增强公司的投资吸引力。持续推动市值管理相关工作,努力提升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切
实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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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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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1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股份”或“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拟定的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决定将
上述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为了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以20
25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16元(含税
),共派发现金股利108645830.5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本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可能导致实际派发现金红利的总额因四舍五入与上述总额略有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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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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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4月15
日期间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39.61元/股),已触发“应流
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应流转债”的议案》,决定本次不行使“应流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不提前赎回“应流转债”。
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7月15日),如再次触发“应流转债”的赎回
条款均不行使“应流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自2026年7月15日之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起算,
若“应流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应流转债
”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股东发行上市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56号),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5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
行总额1500000000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2025年9月19日至2031年
9月18日),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10%、第二年0.30%、第三年0.60%、第四年1.00%、第五年1
.50%、第六年2.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240号)同意,公司发行的1500000000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5年10月22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证券简称“应流转债”,证券代码“11
3697”。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应流转债”自2026年3
月25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30.47元/股。截至本公告出具日,转股价格未
变动。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有条件赎回条款具体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2×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2: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
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
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和收盘价格计算。
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4月15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应
流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可转债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
应流转债”的议案》,鉴于“应流转债”距离存续届满期尚远,综合考虑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
实际情况,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应流转债”的提前赎回权
利,不提前赎回“应流转债”,且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7月15日),如
再次触发“应流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应流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自2026年7月15日之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起算,若“应流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应流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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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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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霍山应流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8582.50万股,均为无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27.37%。本次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后,应流投资累计7000万股股份被质押
,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37.67%,占公司总股本的10.31%;应流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83
00万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35.1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22%。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应流投资关于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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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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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霍山衡邦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邦投资”)持有公司股份3076.02万股,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
股,占公司总股本4.53%。本次解除质押及质押延期购回后,衡邦投资累计1300万股股份被质
押,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42.26%,占公司总股本的1.91%;衡邦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霍山应流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投资”)累计质押10300万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43.66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17%。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衡邦投资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部分股份延期购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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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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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决议如下:
选举职工杨浩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职务,与经审议通过的其他六位董事及三位独立董事
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杨浩先生简历见附件。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杨浩,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曾任安徽应流机电有
限责任公司预算管理部副经理,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现为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监、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浩先生通过霍山应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霍山衡胜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24.177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18%。杨浩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
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浩先生不
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
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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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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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繁华大道566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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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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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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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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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1956号文核准。华
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主承销商”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应流转债”,债券代码
为“113697”。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150000.00万元,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8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网上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若
认购不足150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一、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25年9月19日(T日)结束。
二、本次可转债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
已于2025年9月23日(T+2日)结束。主承销商根据上交所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
对本次可转债网上发行的最终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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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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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本次发
行的发行人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股份”)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
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T+1日)主持了应流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应流转债”)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
有关单位代表的监督下进行,摇号结果经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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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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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股份”、“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应流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1956号文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
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或“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应流转债”,债券代码为“113697”。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
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5年9月23日
(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能够认购中签后的1手或1手整数倍的可转债,投资者款项
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手。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
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
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
的70%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上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
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50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150000.00万元
,主承销商根据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
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45000.00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
的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
序,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将及时向上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
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
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
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
转债、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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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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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股份”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19
56号文同意注册。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
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
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发行公告已于2025年9月17日(T-2日)披露,募集说明书全
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应流股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
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参与。
一、网上路演时间:2025年9月18日(星期四)10:00-11:00
二、网上路演网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发行人董事会及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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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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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股份”或“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
“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证监会令〔第227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
法》(证监会令〔第228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8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上证发[2025]47号
,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2号——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与上市业务办理》(上证函[2021]32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
业务指南第4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备案(2025年3月修订)》(上证发[2025]42号)
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应流转
债”)。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8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
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布的《实施细则》。
一、投资者重点关注问题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原股东优先配售特别关注事项
(1)原股东优先配售均通过网上申购方式进行。本次可转债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证券
,不再区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原则上原股东均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通过
网上申购的方式进行配售,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统一清算交收及进行证券登记。原股东获
配证券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证券。本次发行没有原股东通过网下方式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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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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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发行
了2025年度第二期科技创新债券(中期票据)
本期中期票据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主
要用于偿还有息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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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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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霍山应流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8582.50万股,均为无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27.37%。本次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后,应流投资累计9000万股股份被质押
,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48.43%,占公司总股本的13.25%;应流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霍山衡邦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邦投资”)、霍山衡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玉投
资”)、霍山衡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宇投资”)和杜应流累计质押11500万股
,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47.2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6.42%。
2025年8月2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应流投资关于解除部分股份质押及股份再质押的通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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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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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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