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308 应流股份 更新日期:2026-04-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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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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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4-01-13│ 8.28│ 5.78亿│
├───────────┼───────────┼───────────┼───────────┤
│增发 │ 2016-06-22│ 25.62│ 8.47亿│
├───────────┼───────────┼───────────┼───────────┤
│增发 │ 2019-10-15│ 11.36│ 6.05亿│
├───────────┼───────────┼───────────┼───────────┤
│可转债 │ 2025-09-19│ 100.00│ 14.8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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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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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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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银行 │ 1180.00│ ---│ 0.14│ 4905.60│ -432.29│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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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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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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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合金叶片精密铸│ 4.24亿│ 1.65亿│ 4.24亿│ 100.00│ ---│ ---│
│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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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银行借款 │ 1.82亿│ ---│ 1.82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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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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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6-21 │交易金额(元)│4.84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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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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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安徽应流航空科技有限公司28.4615%│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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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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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六安市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金安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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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竞│
│ │价方式收购控股子公司安徽应流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航空”)少数股东股权│
│ │。公司拟以人民币48433.5139万元底价公开竞价收购六安市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六安产投”)和金安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安产投”)所持有的应流航│
│ │空28.4615%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直接和通过全资子公司安徽应流集团霍山铸造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应流铸造”)间接持有应流航空90%股权,六安产投持有应流航空1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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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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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应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000.00万 10.31 37.67 2026-01-31
霍山衡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00.00万 1.91 42.26 2025-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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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8300.00万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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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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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31 │质押股数(万股) │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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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32.29 │质押占总股本(%) │8.84 │
├────────┼──────────────┴────────┴──────────────┤
│股东名称 │霍山应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1-28 │质押截止日 │2028-01-28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1月28日霍山应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质押了6000万股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1-31 │质押股数(万股)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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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5.38 │质押占总股本(%) │1.47 │
├────────┼──────────────┴────────┴──────────────┤
│股东名称 │霍山应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1-29 │质押截止日 │2028-01-28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1月29日霍山应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质押了1000万股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12-25 │质押股数(万股) │13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2.26 │质押占总股本(%) │1.91 │
├────────┼──────────────┴────────┴──────────────┤
│股东名称 │霍山衡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12-23 │质押截止日 │2026-12-23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12月23日霍山衡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质押了1300.0万股给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8-22 │质押股数(万股) │146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7.86 │质押占总股本(%) │2.15 │
├────────┼──────────────┴────────┴──────────────┤
│股东名称 │霍山应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8-20 │质押截止日 │2026-08-20 │
├────────┼──────────────┼────────┼──────────────┤
│实际解押日 │2026-01-28 │解押股数(万股) │146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8月20日霍山应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质押了1460万股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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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6年01月28日霍山应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解除质押6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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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8-22 │质押股数(万股) │12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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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6.49 │质押占总股本(%) │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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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霍山应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8-11 │质押截止日 │2026-02-11 │
├────────┼──────────────┼────────┼──────────────┤
│实际解押日 │2026-01-28 │解押股数(万股) │1206.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8月2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应流投资关于解除部分股份质押及股份再质押的通 │
│ │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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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6年01月28日霍山应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解除质押6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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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12-26 │质押股数(万股) │2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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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69.90 │质押占总股本(%) │3.17 │
├────────┼──────────────┴────────┴──────────────┤
│股东名称 │霍山衡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2-24 │质押截止日 │2025-12-23 │
├────────┼──────────────┼────────┼──────────────┤
│实际解押日 │2025-12-22 │解押股数(万股) │215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12月24日霍山衡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质押了2150万股给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12月22日霍山衡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解除质押850.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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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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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4月15
日期间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39.61元/股),已触发“应流
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应流转债”的议案》,决定本次不行使“应流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不提前赎回“应流转债”。
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7月15日),如再次触发“应流转债”的赎回
条款均不行使“应流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自2026年7月15日之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起算,
若“应流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应流转债
”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股东发行上市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56号),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5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
行总额1500000000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2025年9月19日至2031年
9月18日),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10%、第二年0.30%、第三年0.60%、第四年1.00%、第五年1
.50%、第六年2.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240号)同意,公司发行的1500000000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5年10月22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证券简称“应流转债”,证券代码“11
3697”。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应流转债”自2026年3
月25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30.47元/股。截至本公告出具日,转股价格未
变动。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有条件赎回条款具体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2×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2: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
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
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和收盘价格计算。
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4月15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应
流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可转债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
应流转债”的议案》,鉴于“应流转债”距离存续届满期尚远,综合考虑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
实际情况,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应流转债”的提前赎回权
利,不提前赎回“应流转债”,且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7月15日),如
再次触发“应流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应流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自2026年7月15日之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起算,若“应流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应流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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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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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霍山应流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8582.50万股,均为无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27.37%。本次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后,应流投资累计7000万股股份被质押
,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37.67%,占公司总股本的10.31%;应流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83
00万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35.1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22%。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应流投资关于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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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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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霍山衡邦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邦投资”)持有公司股份3076.02万股,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
股,占公司总股本4.53%。本次解除质押及质押延期购回后,衡邦投资累计1300万股股份被质
押,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42.26%,占公司总股本的1.91%;衡邦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霍山应流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投资”)累计质押10300万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43.66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17%。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衡邦投资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部分股份延期购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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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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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决议如下:
选举职工杨浩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职务,与经审议通过的其他六位董事及三位独立董事
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杨浩先生简历见附件。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杨浩,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曾任安徽应流机电有
限责任公司预算管理部副经理,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现为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监、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浩先生通过霍山应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霍山衡胜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24.177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18%。杨浩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
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浩先生不
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
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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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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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繁华大道566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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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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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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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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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1956号文核准。华
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主承销商”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应流转债”,债券代码
为“113697”。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150000.00万元,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8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网上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若
认购不足150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一、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25年9月19日(T日)结束。
二、本次可转债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
已于2025年9月23日(T+2日)结束。主承销商根据上交所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
对本次可转债网上发行的最终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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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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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本次发
行的发行人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股份”)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
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T+1日)主持了应流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应流转债”)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
有关单位代表的监督下进行,摇号结果经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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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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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股份”、“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应流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1956号文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
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或“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应流转债”,债券代码为“113697”。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
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5年9月23日
(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能够认购中签后的1手或1手整数倍的可转债,投资者款项
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手。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
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
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
的70%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上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
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50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150000.00万元
,主承销商根据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
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45000.00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
的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
序,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将及时向上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
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
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
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
转债、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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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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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股份”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19
56号文同意注册。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
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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