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316 诚邦股份 更新日期:2026-04-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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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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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06-07│ 6.82│ 3.0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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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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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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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普斯 │ 2000.00│ ---│ 2.83│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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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宜创投 │ 1000.00│ ---│ 9.17│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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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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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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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华东园林工程区│ 1.69亿│ 6959.76万│ 1.75亿│ 103.86│ 261.14万│ 2020-06-30│
│域经营中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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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华北园林工程区│ 1.14亿│ 6535.23万│ 7342.26万│ 64.20│ 1656.27万│ 2020-06-30│
│域经营中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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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院扩建及设立设│ 2354.87万│ 1238.27万│ 2355.98万│ 100.05│ ---│ 2020-06-30│
│计分院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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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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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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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方利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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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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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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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利强先生拟向公│
│ │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合计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
│ │万元的财务资助,上述最高借款额度有效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额│
│ │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利率不高于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
│ │场报价利率(LPR),公司及子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需提供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措│
│ │施。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事│
│ │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本次接受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一、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及新业务拓展等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实│
│ │际控制人方利强先生拟向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合计最│
│ │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本次最高借款额度有效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
│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利率不高于同期全国银行间同│
│ │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每笔借款的具体期限视公司及子公司 │
│ │资金需求由各方另行协商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需提供抵押、质押等任何形│
│ │式的担保措施。 │
│ │ (二)累计接受财务资助情况 │
│ │ 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披露了《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
│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利强先生拟向公司及合并报│
│ │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合计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授权有效期自2024 │
│ │年11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之日起12个月。 │
│ │ 本次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后,在2025年11月13日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利│
│ │强先生可向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合计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财务│
│ │资助;2025年11月14日至2026年10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利强先生可向公司│
│ │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合计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
│ │ 二、财务资助方的基本情况 │
│ │ 财务资助方姓名:方利强,身份证号码:330106******4073。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利强先生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782722│
│ │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2%。方利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敏女士合计控制公司10092090│
│ │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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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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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利强 4620.00万 17.48 59.02 2025-12-04
李敏 1350.00万 5.11 59.61 202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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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5970.00万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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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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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4 │质押股数(万股) │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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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1.50 │质押占总股本(%) │3.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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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方利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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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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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11-24 │质押截止日 │2028-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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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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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11月24日方利强质押了900.0万股给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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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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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7-01 │质押股数(万股) │9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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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1.75 │质押占总股本(%) │3.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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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方利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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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浙江理想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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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06-17 │质押截止日 │2028-0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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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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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06月17日方利强质押了920.0万股给浙江理想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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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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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7-01 │质押股数(万股) │13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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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59.61 │质押占总股本(%) │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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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李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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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建德市新安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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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06-20 │质押截止日 │2026-0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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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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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06月20日李敏质押了1350.0万股给建德市新安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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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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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13 │质押股数(万股) │192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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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4.66 │质押占总股本(%) │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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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方利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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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浙江浦胜物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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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11-07 │质押截止日 │2025-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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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5-06-30 │解押股数(万股) │192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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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11月07日方利强质押了1929.982万股给浙江浦胜物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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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5年06月30日方利强解除质押1929.982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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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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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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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邦生态环│丽水诚邦景│ 4500.00万│人民币 │--- │2018-12-31│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境股份有限│观工程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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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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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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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邦智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
司现就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
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
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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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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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
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等相关文件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诚邦智
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意愿和外部融资环境
等因素的基础上,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从而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回
报机制。
(二)公司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1、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3、公司可以
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推行以
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三)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具体规划
1、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进行利润分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
下,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用现金分红方
式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
真实合理因素。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得
违反最低现金分红比例。
(2)当存在以下情形时,公司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①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
见;
②当年末资产负债率高于百分之七十;
③当年经营性现金流为负。
(3)现金分红条件及比例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下,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
①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
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②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④公司无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使用已到位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且超过10000万元;或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
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
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五,具体每
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并按照《公
司章程》、本规划规定的决策程序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
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
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八十;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四十;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二十。
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由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
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确保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的条件下,公司在经营状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
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确保最低现金
分红比例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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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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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邦智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鉴于公司拟申请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要求
,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顿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及整改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行政处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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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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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的公司全称:诚邦智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变更的情况
诚邦智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中文名称由“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诚
邦智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ChengbangEco-EnvironmentCo.,Ltd.”变更为“Ch
engBangSyncoreTechnologyCo.,Ltd.”,并修订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
司名称、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二、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公司近日已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
执照》,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诚邦智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2936533N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之江路599号
法定代表人:张兴桥
成立日期:1996年04月08日
注册资本:26,426.4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软件开发;计
算机系统服务;电子元器件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光电子器
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真空器件制造;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
复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地质灾害治理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园林
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土石方工程施工;城乡市容管理;花卉种植;树木种植经营;建筑材
料销售;销售代理;报关业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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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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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2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之江路599号诚邦股份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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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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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借款人、被担保人:东莞市芯存诚邦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
朗支行(简称“中国银行”)公司控股子公司芯存诚邦向中国银行申请1000万元银行借款授信
,为支持芯存诚邦经营发展,公司为芯存诚邦申请的银行借款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
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因芯存诚邦系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
有控制权,本次由公司提供担保,文雨等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二)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控股子公司东莞市芯存诚邦
科技有限公司提供20000万元担保。授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办理为全资/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
2026年3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全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朗支行保证人(全称):诚邦生态环境股
份有限公司(简称“诚邦股份”、“公司”)债务人、被担保人(全称):东莞市芯存诚邦科
技有限公司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及债务人(芯存诚邦)所应承担的债务本金1000万元和相应的
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
应付费用等之和。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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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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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3月27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方利强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6年3月7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29.62%股份的股东方利
强,在2026年3月11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
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披露的2026-019号公告)。
提案人提议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以下议案提交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
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1、关于修改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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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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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3月2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3月27日14点45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之江路599号诚邦股份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3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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