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316 诚邦股份 更新日期:2026-03-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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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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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06-07│ 6.82│ 3.0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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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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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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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普斯 │ 2000.00│ ---│ 2.83│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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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宜创投 │ 1000.00│ ---│ 9.17│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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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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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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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华东园林工程区│ 1.69亿│ 6959.76万│ 1.75亿│ 103.86│ 261.14万│ 2020-06-30│
│域经营中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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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华北园林工程区│ 1.14亿│ 6535.23万│ 7342.26万│ 64.20│ 1656.27万│ 2020-06-30│
│域经营中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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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院扩建及设立设│ 2354.87万│ 1238.27万│ 2355.98万│ 100.05│ ---│ 2020-06-30│
│计分院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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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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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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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方利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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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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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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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利强先生拟向公│
│ │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合计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
│ │万元的财务资助,上述最高借款额度有效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额│
│ │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利率不高于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
│ │场报价利率(LPR),公司及子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需提供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措│
│ │施。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事│
│ │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本次接受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一、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及新业务拓展等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实│
│ │际控制人方利强先生拟向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合计最│
│ │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本次最高借款额度有效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
│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利率不高于同期全国银行间同│
│ │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每笔借款的具体期限视公司及子公司 │
│ │资金需求由各方另行协商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需提供抵押、质押等任何形│
│ │式的担保措施。 │
│ │ (二)累计接受财务资助情况 │
│ │ 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披露了《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
│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利强先生拟向公司及合并报│
│ │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合计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授权有效期自2024 │
│ │年11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之日起12个月。 │
│ │ 本次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后,在2025年11月13日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利│
│ │强先生可向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合计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财务│
│ │资助;2025年11月14日至2026年10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利强先生可向公司│
│ │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合计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
│ │ 二、财务资助方的基本情况 │
│ │ 财务资助方姓名:方利强,身份证号码:330106******4073。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利强先生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782722│
│ │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2%。方利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敏女士合计控制公司10092090│
│ │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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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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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利强 4620.00万 17.48 59.02 2025-12-04
李敏 1350.00万 5.11 59.61 202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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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5970.00万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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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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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4 │质押股数(万股) │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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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1.50 │质押占总股本(%) │3.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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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方利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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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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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11-24 │质押截止日 │2028-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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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11月24日方利强质押了900.0万股给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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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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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7-01 │质押股数(万股) │9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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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1.75 │质押占总股本(%) │3.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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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方利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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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浙江理想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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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06-17 │质押截止日 │2028-0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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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6月17日方利强质押了920.0万股给浙江理想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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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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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7-01 │质押股数(万股) │13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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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59.61 │质押占总股本(%) │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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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李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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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建德市新安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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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06-20 │质押截止日 │2026-0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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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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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06月20日李敏质押了1350.0万股给建德市新安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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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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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11-13 │质押股数(万股) │192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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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4.66 │质押占总股本(%) │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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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方利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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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浙江浦胜物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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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11-07 │质押截止日 │2025-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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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5-06-30 │解押股数(万股) │192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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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11月07日方利强质押了1929.982万股给浙江浦胜物资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6月30日方利强解除质押1929.982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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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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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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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邦生态环│丽水诚邦景│ 4500.00万│人民币 │--- │2018-12-31│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境股份有限│观工程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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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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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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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借款人、被担保人:东莞市芯存诚邦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
朗支行(简称“中国银行”)公司控股子公司芯存诚邦向中国银行申请1000万元银行借款授信
,为支持芯存诚邦经营发展,公司为芯存诚邦申请的银行借款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
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因芯存诚邦系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
有控制权,本次由公司提供担保,文雨等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二)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控股子公司东莞市芯存诚邦
科技有限公司提供20000万元担保。授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办理为全资/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
2026年3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全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朗支行保证人(全称):诚邦生态环境股
份有限公司(简称“诚邦股份”、“公司”)债务人、被担保人(全称):东莞市芯存诚邦科
技有限公司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及债务人(芯存诚邦)所应承担的债务本金1000万元和相应的
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
应付费用等之和。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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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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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3月27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方利强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6年3月7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29.62%股份的股东方利
强,在2026年3月11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
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披露的2026-019号公告)。
提案人提议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以下议案提交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
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1、关于修改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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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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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3月2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3月27日14点45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之江路599号诚邦股份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3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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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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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
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
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
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
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
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
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
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
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
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
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协商确定。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
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
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
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
、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
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
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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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7│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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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申请银行授信权限的议案》。具
体内容如下:
1、提请股东会批准董事会授予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单笔人民
币25000万元以下(含25000万元)、累计人民币30000万元以下(含30000万元)的新增银行授
信额度的独立决策权限。经营管理层可使用前述银行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资产抵
押贷款、第三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无需提供反担保)贷款、开立承兑汇票、发行商业本票、
汇票贴现、信用证、保函及其他形式的贸易融资等银行业务,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授权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借款和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借款和授信相关
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
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2、提请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对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单笔人民币25000万元以上(
不含25000万元),40000万元以下(含40000万元)、累计人民币40000万元以上(不含40000
万元),60000万元以下(含60000万元)的新增银行授信的独立决策权限。董事会可使用前述
银行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资产抵押贷款、第三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无需提供反
担保)贷款、开立承兑汇票、发行商业本票、汇票贴现、信用证、保函及其他形式的贸易融资
等银行业务,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可授权公司法定代
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借款和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借款和授信相关手续,
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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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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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邦股份”或“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内子公司
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预计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
金额合计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30000万
元。
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本次预计担保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批准。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9531.23万元,担
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169.2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经营
需求,公司拟定2026年对控股子公司东莞市芯存诚邦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30000万
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差额补足、反担保(含为
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的反担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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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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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
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人民币-119598191.53元,母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129226725.21元,截至2025年12月
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4003186.15元。
经董事会决议,鉴于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
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
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负值,目前暂不具备进行利润分配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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