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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讯通信(603322)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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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322 超讯通信 更新日期:2026-03-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6-07-18│ 11.99│ 2.09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3-01│ 8.02│ 2911.26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爱浦路 │ ---│ ---│ ---│ 7288.16│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6-03-05 │转让比例(%) │5.00 │ ├──────┼────────────────┼──────┼────────────────┤ │交易金额(元)│2.82亿 │转让价格(元)│35.82 │ ├──────┼────────────────┼──────┼────────────────┤ │转让股数(股)│788.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梁建华 │ ├──────┼────────────────────────────────────────┤ │受让方 │广州康祺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3-05 │交易金额(元)│2.82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7,880,000股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份 │ │ │ ├──────┼────────────────┴──────┴────────────────┤ │买方 │广州康祺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卖方 │梁建华 │ ├──────┼────────────────────────────────────────┤ │交易概述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控股股东梁建华先生的通知,梁建│ │ │华先生与广州康祺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2026年1月6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 │ │定梁建华先生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788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以│ │ │每股35.82元的价格转让给广州康祺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282│ │ │261600.00元。 │ │ │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 │ │转让公司股份事宜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梁建华 1686.00万 10.70 52.22 2026-02-10 ───────────────────────────────────────────────── 合计 1686.00万 10.70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2-10 │质押股数(万股) │86.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66 │质押占总股本(%) │0.55 │ ├────────┼──────────────┴────────┴──────────────┤ │股东名称 │梁建华 │ ├────────┼──────────────────────────────────────┤ │质押方 │上海长宁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4-21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2月05日梁建华解除质押574.0万股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09-13 │质押股数(万股) │2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5.91 │质押占总股本(%) │1.59 │ ├────────┼──────────────┴────────┴──────────────┤ │股东名称 │梁建华 │ ├────────┼──────────────────────────────────────┤ │质押方 │广州市番禺融合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9-11 │质押截止日 │2024-11-19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9月11日梁建华质押了250.0万股给广州市番禺融合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超讯设备 │公司 │ 9833.42万│人民币 │2021-02-20│2036-02-10│一般担保│否 │否 │ └─────┴─────┴─────┴────┴─────┴─────┴────┴───┴───┘ 【9.重大事项】 ──────┬────────────────────────────────── 2026-03-20│股权冻结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梁建华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4,405,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5.48%,本次被司法冻结和标记的股份数为13,021,632股,占其持股数量的53.36%,占 公司总股本的8.26%。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股份被冻结后,控股股东累计被司法冻结和标记的股份为17,683,316 股,占其持股数量的72.46%,占公司总股本的11.22%。 一、股份被冻结的情况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控股股东梁建华先生持有的公 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和标记。 ──────┬────────────────────────────────── 2026-03-17│其他事项 ──────┴────────────────────────────────── 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 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广东微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超微智算(广东 )科技有限公司。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8)。 近日,经广东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超微智算(广东)科技有限公司正式完成了 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工商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一)公司名称:超微智算(广东)科技有限公司 (二)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三)法定代表人:钟海辉 (四)成立日期:2026年3月13日 (五)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六)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科技四路15号1栋1706室(七)经营范围:一 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云计算设备制造 ;云计算设备销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工 业互联网数据服务;通讯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计算机系统服务;电子产品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器设备销售;软件开发;数据处 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 安全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许可项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2026-03-13│对外投资 ──────┴────────────────────────────────── 投资标的名称:超微智算(广东)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名称为准 )。 投资金额: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3060万元,持有标的公司51%股权。 风险提示:1、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尚需获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有权 机关的核准,存在一定不确定性。2、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布局和业务发展需要,但仍 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存在标的公司实际经营状况 及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讯通信”或“公司”)拟与广东微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微云科技”)共同投资设立超微智算(广东)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登 记机关最终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超微智算”)。 超微智算拟定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3060万元,持有超微智算 51%股权。 本次与合作方共同投资成立超微智算,旨在加快拓展公司在算力业务的布局,提升市场份 额,符合公司增强转型的战略发展方向。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3060万元与 微云科技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东微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志勇 成立日期:2013年5月16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3062.50万元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科技四路15号1栋1701室 主要股东情况:李志勇(持股68.11%)、微云(深圳)资本投资有限合伙(有限合伙)( 持股18.51%)、湖南泊富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持股9.20%)、高飞(持股1.9 6%)、李弘基(持股1.43%)、李彻(持股0.61%)、湖南泊富悦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持股0.17%)。 主营业务: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生产、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器、电脑终端的租 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机械设备、通讯 设备、电子产品、照相器材、电子仪器、办公设备及消耗材料;批发业,零售业。(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微云科技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微云科技依法存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持续经营和履约能力。 ──────┬────────────────────────────────── 2026-03-05│其他事项 ──────┴──────────────────────────────────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梁建华先生于2026年1月6日与广州 康祺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代表康祺耐心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 议》,约定梁建华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788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转让给广州康 祺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代表康祺耐心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 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 让公司股份事宜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 2026-02-10│股权质押 ──────┴────────────────────────────────── 公司控股股东梁建华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228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49%,本 次解除质押5740000股,剩余质押股份16860000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22884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20.49%;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16860000股,占其 合计持股总数的52.22%,占公司总股本的10.70%。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具体情况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控股股东梁建华先生质押的公司 部分股份完成了解除质押。 ──────┬────────────────────────────────── 2026-01-29│其他事项 ──────┴────────────────────────────────── 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预计2025年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 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600万元到5400万元。 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100万元到3100万 元。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600万元到54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 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100万元到3100万 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 (三)本期业绩预告情况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176.2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5808.96万元。 (二)每股收益:-0.39元。 三、本期业绩预告的主要原因 (一)公司算力业务在报告期内达到验收条件,公司对相关项目业务的收入和利润进行了 确认; (二)公司强化了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加强回款管理工作。报告期内,减值损失对利润 的不利影响相较去年同期有所减少。 ──────┬────────────────────────────────── 2026-01-28│诉讼事项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公司及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2.22亿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济宁宁华对公司及子公司提起的诉讼,与2024 年8月浪潮软件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及子公司提起的债权代位权诉讼为同一业务产生的事件, 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实际影响将以法院最终判决及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讯通信”或“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超讯(广 州)网络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讯设备”)于近日收到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 事起诉状》,相关信息如下: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济宁高新宁华大数据有限公司 被告一:超讯(广州)网络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二: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审理机构: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诉讼的案件事实及请求 (一)诉讼理由 2023年12月,超讯设备与济宁高新宁华大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宁宁华”)签订《 销售合同》,约定济宁宁华向超讯设备采购英伟达H800GPU模组,含税价款4.72亿元;合同签 订后,济宁宁华向超讯设备支付2.36亿元预付款。截至本诉讼提起之日,超讯设备累计向济宁 宁华交付英伟达H800GPU模组等货物对应预付款61590450元。因双方目前在合同执行上存在分 歧,济宁宁华就尚未供货部分的预付款174359550元及相应违约金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因 公司为超讯设备单一股东,其要求公司对超讯设备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解除济宁宁华与超讯设备签订的合同; 2、请求判令超讯设备返还原告已支付预付款174359550元; 3、判令超讯设备向济宁宁华支付违约金47190000元; 4、判令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济宁宁华为维护合法权益 而发生的费用均由超讯设备承担; 5、判令超讯通信对上述第2、3、4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责任。 ──────┬────────────────────────────────── 2026-01-08│其他事项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上海九益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名前:上海九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九 益复合策略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上海九益”)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6.35%。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 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上海九益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 过2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961%。公司于2026年1月7日收到上海九益关于本次减持 实施情况的《告知函》,其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 司股份2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61%,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 2026-01-07│股权转让 ──────┴────────────────────────────────── 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梁建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20.48%减少至15.48%。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系转让方解除自身质押及质押产生的财务成本所需的资金需求;受让方 承诺自本次受让股份登记至受让方名下之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受让的股份。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控股股东梁建华先生的通知,梁 建华先生与广州康祺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2026年1月6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 定梁建华先生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788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以每 股35.82元的价格转让给广州康祺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2822616 00.00元。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前,梁建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228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48 %,广州康祺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梁建华先生 持有公司股份2440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8%,广州康祺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 公司股份78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 2025-12-23│其他事项 ──────┴────────────────────────────────── 董事高管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公司董事、总经理钟海辉先生持有 公司股份12160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717%。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披露了《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钟海辉先生因自身资金需 求,拟从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12月2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04022股 ,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25%。截至本公告日,钟海辉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合计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0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董事高管减持计划已实 施完毕。 ──────┬────────────────────────────────── 2025-12-12│其他事项 ──────┴────────────────────────────────── 当事人: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A股证券简称:超讯通信,A股证券代码:603322; 梁建华,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钟海辉,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 胡红月,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 改正措施并对梁建华、钟海辉、胡红月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44号,以下 简称《决定书》)查明的事实,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讯通信或公司)在信息披 露、规范运作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如下违规行为。 一、收入核算不准确 超讯通信2023年和2024年前三季度对定制算力服务器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但公司实 际以通知发货的形式要求供应商直接将商品运送至客户处,有关商品运输由上游供应商承担, 公司没有通过重大服务将该产品与其他商品整合再出让给客户,公司在该业务中应当被认定为 代理人,按照净额法核算相关收入。 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四条规定,导致公司2023年年度 报告以及2024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二、定期报告收入跨期核算 超讯通信2024年7月、8月向客户交付两批算力服务器并获取了客户签收单据,由于业务人 员未及时在产值系统中提交交货数据,导致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少计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 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四条规定,导致公司2024年三季度财 务报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三、内部控制不规范 一是客户信用管理内部控制存在缺陷。超讯通信在GPU购销业务和定制型算力服务器业务 中对同一客户的授信额度过大,与有关客户的经营实力和资信状况不匹配,且长期对应收账款 和其他应收款的账期管理过于宽松,未采取实质有效措施追回欠款,导致公司被供应商起诉并 冻结银行账户,影响日常经营运作。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6号——资金 活动》(财会〔2010〕11号)第十八条、第二十条,《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9号——销售 业务》(财会〔2010〕11号)第四条、第五条、第十条规定。 二是违反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的要求。超讯通信有员工同时为部分供应商提供服务,反映 公司与人力资源相关的内部控制环境和控制活动薄弱,公司对组织架构与控制措施的执行不到 位,治理层和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不足。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二十九条,《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号——组织架构》 第七条,《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3号——人力资源》第六条规定。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未如实反映上述问题,相关内容不准确。 公司定期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2.1.1条、2.1.4条、第4.1.1条、 第7.7.6条等有关规定。时任董事长梁建华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 总经理钟海辉作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主要责任人、时任财务总监胡红月作为公司财务事项负责 人,根据《决定书》认定,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 》第2.1.2条、第4.3.1条、第4.3.5条、第5.2.6条等规定及其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13.2.2条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梁建华、时任总经理钟海辉、时任财务总监胡红月 予以监管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请你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结合本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 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 规范运作水平。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后1个月内,向我部提交经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你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公司应当严格按照 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按规则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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