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324 盛剑科技 更新日期:2026-01-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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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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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3-22│ 19.87│ 5.6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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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9-17│ 38.63│ 4622.0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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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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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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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盛剑芯科企业管│ 15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理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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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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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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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 1.25亿│ 804.26万│ 4851.48万│ 52.57│ 4192.34万│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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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 9228.27万│ 804.26万│ 4851.48万│ 52.57│ 4192.34万│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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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研发建设项目│ 1.52亿│ 824.82万│ 1.53亿│ 100.63│ ---│ 2022-11-25│
├─────────┼──────┼─────┼─────┼─────┼─────┼──────┤
│新技术研发建设项目│ 1.19亿│ 824.82万│ 1.53亿│ 100.63│ ---│ 202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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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总部运营中心建│ 3790.36万│ ---│ 3847.39万│ 101.50│ ---│ 2022-11-25│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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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78亿│ ---│ 2.78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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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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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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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原力芯辰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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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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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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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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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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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原力芯辰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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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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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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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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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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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原力芯辰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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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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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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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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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原力芯辰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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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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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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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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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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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盛剑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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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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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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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剑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召开第 │
│ │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子公司员工持股平│
│ │台出资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一、交易背景情况说明 │
│ │ 2023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上海盛剑半导体│
│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剑半导体”)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外部投资者上海榄佘坤企│
│ │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榄佘坤企管”)及盛剑半导体员工持股平台A(拟设 │
│ │立)、盛剑半导体员工持股平台B(拟设立)(后两者合称“盛剑半导体员工持股平台”) │
│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盛剑芯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剑芯科”)拟作为盛剑半│
│ │导体员工持股平台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盛剑半导体员工持股平台的有限合伙人│
│ │为对盛剑半导体、公司及公司其他子公司(以下统称为“集团公司”)中的对盛剑半导体经│
│ │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重大影响或贡献的关键人员。 │
│ │ 2023年9月,上海勤顺聚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即盛剑半导体员工持股平 │
│ │台A,以下简称“勤顺聚芯”)、上海勤顺汇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即盛剑半 │
│ │导体员工持股平台B,以下简称“勤顺汇芯”)完成注册登记手续。在本次增资中,勤顺聚 │
│ │芯以1316万元认购盛剑半导体新增470万元的注册资本,勤顺汇芯以1960万元认购盛剑半导 │
│ │体新增700万元的注册资本,增资溢价部分转入盛剑半导体资本公积。 │
│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5日、2023年9月9日、2023年9月28日、2023年12月3│
│ │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 │
│ │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公告编号:2023-059、2023-063、2023-088)。 │
│ │ 二、盛剑半导体基本情况 │
│ │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MA7EWWBR5P │
│ │ 3、成立日期:2021年12月27日 │
│ │ 4、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叶城路1288号6幢JT2450室 │
│ │ 5、法定代表人:张伟明 │
│ │ 6、注册资本:11750.00万人民币 │
│ │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
│ │术推广;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
│ │系统装置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
│ │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环境保护专│
│ │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
│ │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
│ │(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环境保护专用设│
│ │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 三、本次出资份额调整及涉及关联交易的说明 │
│ │ 因部分参与对象岗位职责发生调整或个人原因,现对认缴出资额进行调整。 │
│ │ 本次出资份额调整涉及的均为盛剑半导体员工持股平台的认缴出资额,因此不涉及支付│
│ │对价。其中,章学春先生的出资份额由84.00万元调整为28.00万元,郁洪伟先生的出资份额│
│ │由28.00万元调整为14.00万元,涂科云先生的出资份额由140.00万元调整为112.00万元,韩│
│ │香云女士的出资份额由14.00万元调整为5.60万元。本次出资份额调整后,前述人员减少的 │
│ │出资份额均由盛剑芯科认购。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 │员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公司原监事会主席涂科云先生(2024年5月起离任)、副总经 │
│ │理章学春先生和财务负责人郁洪伟先生作为盛剑半导体员工持股平台勤顺聚芯的有限合伙人│
│ │,公司监事韩香云女士(2024年5月起任职)作为盛剑半导体员工持股平台勤顺汇芯的有限 │
│ │合伙人,公司全资子公司盛剑芯科作为盛剑半导体员工持股平台勤顺聚芯及勤顺汇芯的普通│
│ │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构成与关联自然人的关联交易。 │
│ │ 除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
│ │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 │绝对值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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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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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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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9日、2025年5月28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办理相
关工商变更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2025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3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关于拟回购注销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等文件
。
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24日、2025年7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6月25日、2025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减少
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关于拟回购注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注销
2022年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等文件。
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并取得上海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相关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59814645XR
法定代表人:张伟明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2年6月15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4767.9580万元整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汇发路301号
经营范围:从事环保技术、节能技术、环保设备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环境工程建设工程专项设计,机电设备安装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环保建
设工程专业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推广服务,机电设备、机械设备安
装(除特种设备),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环境治理业,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环保设备、化工设备、机械设备及配件、机电设备及配件、自动化控制设备、风机、通风设
备、通风管道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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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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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
程》,公司董事会中设置1名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
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并表决
,选举许云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
现任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许云先生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本次选举完成后,其变更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构成人员不变。
许云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资格
和条件,其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数量仍为7名,其中兼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附件:许云先生简历
许云,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生于1976年,本科学历。2000年9月至2001年1
2月,任江苏兆胜空调有限公司技术员;2002年4月至2005年4月,任昆山凌达光电科技有限公
司工程师;2005年5月至2007年1月,任苏州璨宇光学有限公司工程师;2007年2月至2008年2月
,任昆山龙腾光电有限公司工程师;2008年3月至2010年4月,任上海盛剑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
司工程部经理;2010年5月至2012年2月,历任昆山扬皓光电有限公司、昆山龙腾光电有限公司
、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工程师、主管等职;2012年3月至2015年3月,任上海盛剑机
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部副总经理;2015年4月至2018年4月,任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有限
公司工程技术中心副总经理、电子工业事业部总经理;2018年4月至今,任上海盛剑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电子工业事业部总经理等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8800股。许云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董事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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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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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效率,满足
其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同时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2026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预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
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等值外币);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
子公司预计对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等值外币)。即2026年度担保预
计总额度为40亿元(含等值外币)。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
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该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
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担保额度预计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
12月31日,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协议为准。为便于相关工作的开展,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
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
、调剂额度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
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不存在反
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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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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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会计师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连续
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号)的相关要求,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
况和审计工作需求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项无异议。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文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
合伙人:李尊农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
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03338.1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54719.65万元,证
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3220.05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69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
业主要包括:
(1)制造业;(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批发和零售业;(4)房地
产业;(5)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2208.86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
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
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达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20
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2次。56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
7人次、行政监管措施4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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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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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3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张伟明先生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5年12月6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60.52%股份的股东张伟明先
生,在2025年12月12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有关规
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5年12月1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60.52%股份的股东张伟明先生提交的《关于提
议增加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决策效
率,提议将《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
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为非累积投票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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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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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注销原因:鉴于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本
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内5名持有人离职,管理委员会根据《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约定及持有人会议
的授权,取消前述5名离职持有人参与本计划的资格,决议对应份额回收事宜,本计划份额对
应7.50万股股份由公司回购注销;因本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2名持有
人离职,管理委员会根据《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约定及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取消上述2
名离职持有人参与本计划的资格,决议因第二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持有人离职
不再具备参加本计划资格对应份额回收事宜,本计划份额对应81.0480万股股份由公司回购注
销。本计划本次拟回购注销股票合计88.5480万股。
本次回购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已履行的审批程序与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9日、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
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一个锁定期已于2024年12月22
日届满,鉴于第一个锁定期内5名持有人离职,根据《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并
经综合考虑,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5名持有人所持有的尚未解锁的本计划股份,合计7.50万股
,回购价格为14.5833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
、2025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回购注销2023年
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1)等文件。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24日、2025年7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2023年员工持股计
划部分股份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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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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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
B884893488)中的509000股股份,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34%。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
由149074060股变更为148565060股。
回购股份注销日:2025年8月26日
一、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24日、2025年7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回购
股份剩余未使用部分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并注
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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