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324 盛剑科技 更新日期:2025-02-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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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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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盛剑芯科企业管│ 15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理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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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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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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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 1.25亿│ 804.26万│ 4851.48万│ 52.57│ 4192.34万│ ---│
│目 │ │ │ │ │ │ │
├─────────┼──────┼─────┼─────┼─────┼─────┼──────┤
│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 9228.27万│ 804.26万│ 4851.48万│ 52.57│ 4192.34万│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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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研发建设项目│ 1.52亿│ 824.82万│ 1.53亿│ 100.63│ ---│ 202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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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研发建设项目│ 1.19亿│ 824.82万│ 1.53亿│ 100.63│ ---│ 202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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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总部运营中心建│ 3790.36万│ ---│ 3847.39万│ 101.50│ ---│ 2022-11-25│
│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2.78亿│ ---│ 2.78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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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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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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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文简
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关于终止实施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
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由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77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8844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
回购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关于终止实施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暨回购
注销限制性股票、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等文件。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在前述公告
约定的申报时间内,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含控股
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的积极性,
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
展,公司于2021年8月推出本次激励计划。
鉴于目前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较公司制定本次激励计划时发生了较大变化,综合考虑市场
环境、股票价格、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等因素,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已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
目的和效果。经审慎研究,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与之配套的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等文件一并终止。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涉及77人,共计拟回购注销38844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
2599%。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
)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4893488),并向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对上
述本次激励计划的7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8844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
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将于2025年1月20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4946
2500元变更为149074060元,总股本将由149462500股变更为149074060股。公司将依法办理相
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是根据本次激励计划有关条款的规定进行的回购,将减少公
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
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
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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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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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员工持
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
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于2024年12月22日届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
1、2023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盛剑
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盛剑
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2023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盛剑
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
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3、2023年11月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盛剑环
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
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员
工持股计划。
4、2023年12月22日,召开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
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
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
5、2023年12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4893488)中所持有的1736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
3年12月22日以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证
券账户(账户号码:B886190640,曾用名“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
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17.50元/股。
6、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
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除外)每股转增0.2股,转增后本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为2083200股
。
7、2024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员工持
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解
锁条件已成就。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相关事项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及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一)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情况
根据《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
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
工持股计划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
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30%、40%、30%,各
期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和持有人考核结果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所
取得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
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2023年12月22日,公司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将股票过户至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中
。根据上述锁定期及解锁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一个锁定期已于2024年12月22日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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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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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上海盛剑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合肥盛剑微电子有限公司、江苏盛剑环境
设备有限公司、上海盛剑微电子有限公司、湖北盛剑设备有限公司、广东盛剑设备有限公司及
SHENGJIANTECHNOLOGYPTE.LTD.。前述被担保人均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孙公
司。
预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2025年度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文简称
“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预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
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包含本次担保预计,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10000.00万元
(即2024年度担保预计总额)、担保余额为20112.2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预计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本次担保额度
预计中的被担保人包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敬请各位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额度预计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效率,满足其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同时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2025年度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预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上海盛剑半导体科
技有限公司、合肥盛剑微电子有限公司、江苏盛剑环境设备有限公司、上海盛剑微电子有限公
司、湖北盛剑设备有限公司、广东盛剑设备有限公司及SHENGJIANTECHNOLOGYPTE.LTD.提供担
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
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该
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
(二)上市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公司于2024年
12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
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额度预计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2025年12月31日
止。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协议为准。为便于相关工作的开展,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
表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调剂
额度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进行审议。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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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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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意终止实施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并注销78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36.51万份股票期权。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22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暨回购注
销限制性股票、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等文件。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
)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经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36.51万份股票期
权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12月11日办理完毕。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股本不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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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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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
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286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
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
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
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
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理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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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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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事由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
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由于公
司终止实施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77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88,440
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22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暨回购注
销限制性股票、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4-090)等文件。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49,462,500股减少至149,074,060股。公司注册资
本将由149,462,500元减少至149,074,060元。最终的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
事项后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此通知公司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
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
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
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
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1、申报时间:2024年11月22日起45天内,每个工作日9:00-17:00;
2、申报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汇发路301号盛剑大厦
3、联系人:吴先生
4、邮箱:ir@sheng-jian.com
5、联系电话:021-60712858
6、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须在2024年11月22日起45天内送达公司,请在信函封
面或电子邮件标题中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信函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邮箱收到电子邮件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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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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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21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张伟明先生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4年10月30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59.80%股份的股东张伟明先
生,在2024年11月8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4年11月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59.80%股份的股东张伟明先生提交的《关于提
议增加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决策效
率,提议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需要对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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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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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方案具体内容如下: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除外)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含税)。
截至2024年4月17日,公司总股本1247035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908500股,
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42465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2、公
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股转增0.2股,截至2024年4月
17日,公司总股本1247035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908500股,本次送转股后,公
司的总股本为149462500股。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该方案已于2024年7月实施完成。
根据《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
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价格和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因此,在2023年度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回
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一)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时的计算公式:
P=(P0-V)÷(1+n)=(38.0974-0.27)÷(1+0.2)=31.5228元/股1其中:P0为调整前
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P为调
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的调整方法
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的计算公式:
Q=Q0×(1+n)=32.3700×(1+0.2)=38.8440万股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Q为调整后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
量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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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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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含控股
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的积极性,
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
展,公司于2021年8月推出本次激励计划。
鉴于目前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较公司制定本次激励计划时发生了较大变化,综合考虑市场
环境、股票价格、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等因素,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已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
目的和效果。经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与之配套的公司《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等文件一并终止。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拟终止实施本次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应由公司注销。公司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暨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后办理相关手续。
1、限制性股票
(1)回购价格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根
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因实施权益分派,本次限制性股票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31.5228元/股。结合实际情况,本次终止实施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后,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最终回购价格为31.522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回购注销数量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公
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后,77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88440股限制性股
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3)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事项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2、股票期权
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后,78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65100份股票期权
将由公司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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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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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情况
为公允反映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9月3
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经过确认和计量,计提资产减值损
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经测试,2024年1-9月计提各类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列示,下同)共-1756.94万元(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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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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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20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2024
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
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4-074)等相关文件。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并于2024年9月27日取得上海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相关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59814645XR
法定代表人:张伟明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2年6月15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4946.2500万元整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汇发路301号
经营范围:从事环保技术、节能技术、环保设备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环境工程建设工程专项设计,机电设备安装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环保建
设工程专业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推广服务,机电设备、机械设备安
装(除特种设备),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环境治理业,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环保设备、化工设备、机械设备及配件、机电设备及配件、自动化控制设备、风机、通风设
备、通风管道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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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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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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