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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剑环境(603324)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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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324 盛剑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上海盛剑芯科企业管│ 15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理有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 1.25亿│ 804.26万│ 4851.48万│ 52.57│ 4192.34万│ ---│ │目 │ │ │ │ │ │ │ ├─────────┼──────┼─────┼─────┼─────┼─────┼──────┤ │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 9228.27万│ 804.26万│ 4851.48万│ 52.57│ 4192.34万│ ---│ │目 │ │ │ │ │ │ │ ├─────────┼──────┼─────┼─────┼─────┼─────┼──────┤ │新技术研发建设项目│ 1.52亿│ 824.82万│ 1.53亿│ 100.63│ ---│ 2022-11-25│ ├─────────┼──────┼─────┼─────┼─────┼─────┼──────┤ │新技术研发建设项目│ 1.19亿│ 824.82万│ 1.53亿│ 100.63│ ---│ 2022-11-25│ ├─────────┼──────┼─────┼─────┼─────┼─────┼──────┤ │上海总部运营中心建│ 3790.36万│ ---│ 3847.39万│ 101.50│ ---│ 2022-11-25│ │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2.78亿│ ---│ 2.78亿│ 100.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2-13 │ ├──────┼────────────────────────────────────────┤ │关联方 │上海盛剑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剑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召开第 │ │ │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子公司员工持股平│ │ │台出资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一、交易背景情况说明 │ │ │ 2023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上海盛剑半导体│ │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剑半导体”)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外部投资者上海榄佘坤企│ │ │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榄佘坤企管”)及盛剑半导体员工持股平台A(拟设 │ │ │立)、盛剑半导体员工持股平台B(拟设立)(后两者合称“盛剑半导体员工持股平台”) │ │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盛剑芯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剑芯科”)拟作为盛剑半│ │ │导体员工持股平台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盛剑半导体员工持股平台的有限合伙人│ │ │为对盛剑半导体、公司及公司其他子公司(以下统称为“集团公司”)中的对盛剑半导体经│ │ │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重大影响或贡献的关键人员。 │ │ │ 2023年9月,上海勤顺聚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即盛剑半导体员工持股平 │ │ │台A,以下简称“勤顺聚芯”)、上海勤顺汇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即盛剑半 │ │ │导体员工持股平台B,以下简称“勤顺汇芯”)完成注册登记手续。在本次增资中,勤顺聚 │ │ │芯以1316万元认购盛剑半导体新增470万元的注册资本,勤顺汇芯以1960万元认购盛剑半导 │ │ │体新增700万元的注册资本,增资溢价部分转入盛剑半导体资本公积。 │ │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5日、2023年9月9日、2023年9月28日、2023年12月3│ │ │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 │ │ │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公告编号:2023-059、2023-063、2023-088)。 │ │ │ 二、盛剑半导体基本情况 │ │ │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MA7EWWBR5P │ │ │ 3、成立日期:2021年12月27日 │ │ │ 4、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叶城路1288号6幢JT2450室 │ │ │ 5、法定代表人:张伟明 │ │ │ 6、注册资本:11750.00万人民币 │ │ │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 │ │术推广;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 │ │系统装置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 │ │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环境保护专│ │ │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 │ │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 │ │(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环境保护专用设│ │ │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 三、本次出资份额调整及涉及关联交易的说明 │ │ │ 因部分参与对象岗位职责发生调整或个人原因,现对认缴出资额进行调整。 │ │ │ 本次出资份额调整涉及的均为盛剑半导体员工持股平台的认缴出资额,因此不涉及支付│ │ │对价。其中,章学春先生的出资份额由84.00万元调整为28.00万元,郁洪伟先生的出资份额│ │ │由28.00万元调整为14.00万元,涂科云先生的出资份额由140.00万元调整为112.00万元,韩│ │ │香云女士的出资份额由14.00万元调整为5.60万元。本次出资份额调整后,前述人员减少的 │ │ │出资份额均由盛剑芯科认购。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 │员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公司原监事会主席涂科云先生(2024年5月起离任)、副总经 │ │ │理章学春先生和财务负责人郁洪伟先生作为盛剑半导体员工持股平台勤顺聚芯的有限合伙人│ │ │,公司监事韩香云女士(2024年5月起任职)作为盛剑半导体员工持股平台勤顺汇芯的有限 │ │ │合伙人,公司全资子公司盛剑芯科作为盛剑半导体员工持股平台勤顺聚芯及勤顺汇芯的普通│ │ │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构成与关联自然人的关联交易。 │ │ │ 除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 │ │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 │绝对值5%以上。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4-24│其他事项 ──────┴──────────────────────────────────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 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 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本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 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 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 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 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确定方式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公司应当以不低于发行底价的价格发行股 票。 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且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价基准日可 以为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 (1)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 (2)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3)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2、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 整后的价格计算。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和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询价结果,由 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 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 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 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 ,依其规定。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2025-04-24│其他事项 ──────┴──────────────────────────────────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设计要 求及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有实际工作岗位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职务与级 别、依据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薪酬12万元/年(税前)。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有实际工作岗位职务的监事,按其所任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 贴。 2、未在公司担任除监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职务与级别、依据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 领取薪酬。 ──────┬────────────────────────────────── 2025-04-24│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动的 ,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本方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持续发展目标、 盈利能力,兼顾股东近期及中长期合理回报基础上,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经营模式及项目 投资资金需求等做出的利润分配安排。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本文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46685567.39元。经董事 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 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5元(含税) 。截至2025年4月22日,公司总股本14907406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714900股, 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419895.00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18419895.0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 的股份回购金额16441918.6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4861813.6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9.08%。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 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8419895.00元, 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5.36%。 2、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 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 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公司总股本及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数发生变化,将另行 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4-24│银行授信 ──────┴────────────────────────────────── 一、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30亿元人民 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 国际信用证、票据贴现、保函等。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在该额度内,公 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二、相关期限及授权 在授权期限内,该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股东大会批 准的额度内审批上述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 2025-04-24│其他事项 ──────┴──────────────────────────────────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情况 为公允反映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 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经过确认和计量,计提资产减值损 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经测试,2024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列示,下同)共-1,350.07万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 2025-04-24│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机构信息1、 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 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 师人数:694人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289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 入:89948万元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上年度(2023年年报)本公司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 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 、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 2025-02-15│股权回购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 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2024年 2月19日至2025年2月18日。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4-014,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 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除外)每股转增0.2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49462500股。根据《回购报告书》,因公司实 施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41.43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34.34元/ 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 来源的议案》,将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银行回 购专项贷款等)”。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暨 取得金融机构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3月6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3月7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 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 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二)2025年2月13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205900股(不含2022年回购 股份余额),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81%,回购最高价格27.23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9.42元/ 股,回购均价25.08元/股,使用资金总额3023.9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 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本次 股票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 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 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2月20日,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截至本 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至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部分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除外)。 ──────┬────────────────────────────────── 2025-02-13│其他事项 ──────┴──────────────────────────────────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剑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子公司员工持股平 台出资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背景情况说明 2023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上海盛剑半导体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剑半导体”)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外部投资者上海榄佘坤企业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榄佘坤企管”)及盛剑半导体员工持股平台A(拟设立)、盛 剑半导体员工持股平台B(拟设立)(后两者合称“盛剑半导体员工持股平台”)。公司全资 子公司上海盛剑芯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剑芯科”)拟作为盛剑半导体员工持股 平台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盛剑半导体员工持股平台的有限合伙人为对盛剑半导体 、公司及公司其他子公司(以下统称为“集团公司”)中的对盛剑半导体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 有重大影响或贡献的关键人员。 2023年9月,上海勤顺聚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即盛剑半导体员工持股平台A ,以下简称“勤顺聚芯”)、上海勤顺汇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即盛剑半导体员 工持股平台B,以下简称“勤顺汇芯”)完成注册登记手续。在本次增资中,勤顺聚芯以1316 万元认购盛剑半导体新增470万元的注册资本,勤顺汇芯以1960万元认购盛剑半导体新增700万 元的注册资本,增资溢价部分转入盛剑半导体资本公积。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5日、2023年9月9日、2023年9月28日、2023年12月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3-059、2023-063、2023-088)。 二、盛剑半导体基本情况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MA7EWWBR5P 3、成立日期:2021年12月27日 4、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叶城路1288号6幢JT2450室 5、法定代表人:张伟明 6、注册资本:11750.00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 装置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 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 售;机械设备租赁,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半导体器件专用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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