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326 我乐家居 更新日期:2025-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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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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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我乐家居智能制│ 41606.00│ ---│ 100.00│ ---│ ---│ 人民币│
│造有限公司 │ │ │ │ │ │ │
├─────────┼─────┼─────┼─────┼─────┼──────┼──────┤
│南京我乐家居科技有│ 2500.00│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南京极住整家销售有│ 1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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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梦创家居销售有│ 550.00│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南京我乐家居销售管│ 500.00│ ---│ 100.00│ ---│ ---│ 人民币│
│理有限公司 │ │ │ │ │ │ │
├─────────┼─────┼─────┼─────┼─────┼──────┼──────┤
│杭州我乐家居科技有│ 500.00│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青岛我乐家居科技有│ 500.00│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南京卓乐销售管理有│ 500.00│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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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乐保家居有限公│ 500.00│ ---│ 100.00│ ---│ ---│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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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我乐家居有限公│ 500.00│ ---│ 100.00│ ---│ ---│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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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轰鸣家居科技有│ 500.00│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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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轰鸣家居电子商│ 500.00│ ---│ 100.00│ ---│ ---│ 人民币│
│务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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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优仙家居有限公│ 500.00│ ---│ 100.00│ ---│ ---│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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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我乐家居有限公│ 50.00│ ---│ 100.00│ ---│ ---│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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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乐融家居有限公│ 50.00│ ---│ 100.00│ ---│ ---│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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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极住家居装饰工│ 50.00│ ---│ 100.00│ ---│ ---│ 人民币│
│程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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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开智能软件南京有│ 3.00│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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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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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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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屋定制智能家居系│ 3.66亿│ 193.40万│ 3.70亿│ 101.19│ 1.38亿│ ---│
│统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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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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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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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
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调整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内容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
)10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文件中明
确提出推动上市公司一年多次分红,鼓励上市公司在春节前结合未分配利润和当期业绩预分红
,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上述相关规定及政策精神体现了
国家对于提升上市公司分红水平、规范分红行为、维护投资者权益、维持股市稳定的重视。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回
报,坚持以稳定的现金分红回馈广大投资者。为积极响应上述相关文件政策精神、更好地回报
公司股东,公司在对未来实现高质量与可持续发展充分信心的基础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与
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所取得的成果,切实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进一步提
升公司的投资价值。公司在确保持续稳健运营及长远发展规划得以落实的前提下,拟在春节前
对2024年前三季度可分配利润进行现金分红,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8055.04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7751.76万元,母公
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5086.98万元;上述数据均未经审计。
1、综合考虑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公司计划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6456.77万元
(含税),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或可参与分配的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
情况。
本次分红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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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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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13名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35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
本次限制性股票待相关解除限售上市申请完成后,公司将发布解锁暨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敬请投资者注意。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
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条件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50%办理解锁,公司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和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办理解锁
的全部事宜,本次解锁事宜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1、2023年7月10日,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
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黄奕鹏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确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2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
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3年7
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3年7月28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公司于2023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4、2023年9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王涛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10月13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
告编号2023-056),首次授予739.20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10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6、2023年12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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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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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注销原因:激励对象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14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对其持有的已授予未
解锁的242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9月21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
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
公司于2024年9月21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38),公示期45天,期间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此次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
,也未收到任何公司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之“(三)激励对象离职”的规定:“1、激励对象
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2、激励对象若因公司
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且不存在绩效考核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
行回购注销。”根据上述规定,1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经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14名激励对象,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42500股;本次
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379750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2266627),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了14名激励对
象已授予未解锁的2425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11月14
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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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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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248名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352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
本次限制性股票待相关解除限售上市申请完成后,公司将发布解锁暨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敬请投资者注意。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
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50%办理解锁,公司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和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办理解锁
的全部事宜,本次解锁事宜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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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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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回购价格调整的说明
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
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2.70元(含税),上述分配方案于2024年6月27日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公
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1、调整方法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调整结果
回购价格P=3.97-0.27=3.70元/股
3、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
质性影响。
二、本次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依据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
、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之“(三)激励对象离职”的规定:“1、激励对象合同到期
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2、激励对象若因公司裁员等原
因被动离职且不存在绩效考核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
销。
根据上述规定,有1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同意对该等14名激励对象已被授予但尚未解锁的24.25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
并注销。
2、回购数量及价格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24.25万股,占2023年激励计划所授予股票数量的3
.09%,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8%。
上述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70元/股。
3、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所需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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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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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对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14名激励对象已被授予但尚未解锁的24
.25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并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6)。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导致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减少,其中公司总股本由323081180
股减少至322838680股,注册资本由323081180元减少至322838680元。本次回购注销审议程序
完成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注销。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
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
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
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水亭西路218号公司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4年9月21日-2024年11月4日(9:00—11:30;14:00—17:00,双休日及
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李盛春
4、电话:025-52718000
5、邮箱:olozq@olo-hom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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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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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披
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并经2023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南京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营业执照》变更仅涉及注册资本,其他登记信息未变,具
体登记信息公告如下:
名称: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787141439Y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NINAYANTIMIAO
注册资本:32308.118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06月19日
住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水亭西路218号
经营范围:家具、厨房卫生间用具、家居装饰;新型建筑材料(轻质高强多功能墙体材料
、高档环保型装饰装修材料、优质防水密封材料、高效保温材料);日用品、配件和附件;木
制品(木地板);石英石台面的设计、生产;装饰材料、涂料、瓷砖;家用电器、燃气灶具、
吸油烟机、消毒柜、燃气热水器、电热水器、电磁炉、烤箱、洗碗机、微波炉、水龙头、水槽
(国家禁止和限制的产品除外)的委托生产及相关配套服务,销售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市场营销策划、品牌管理、企业形象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咨询策划服
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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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9│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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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终结执行
全资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执行人
执行案件涉及金额:6232.22万元及相关利息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已按坏账准备政策计提信用减值准备,本次终结执行不
会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我乐家居销售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我乐销售”)近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4)粤0112
执510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案件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我乐销售就其与广州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之票据纠纷一案,起诉至广东
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并立案,案件号(2021)粤0112民初29480号,涉案金额为人民币261
0.25万元及有关利息、诉讼费用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披露的《关于累计涉
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我乐销售根据案件情况增加诉讼请求至人民币6232.22万元及有关利
息、诉讼费用等,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已作出(2021)粤0112民初29480号《民事判决
书》,判决被告广州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在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我乐销
售支付票据金额6232.22万元及相关利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2日披露的《关于诉
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二、《执行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因广州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全资子公司我乐销售向法院提
出强制执行申请,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26日立案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
中,经依法采取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财产无法处置,暂不具备
继续执行的条件,符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
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4)粤0112执5107号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
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
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本次申请强制执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为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继续积极查找财产线索并向法院申
请恢复执行。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已对本次起诉执行案件按坏账准备政策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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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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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注销原因:激励对象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2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
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对其持有的已授予未解锁的27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4-004)。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公示期45天,期间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此次议案提出异议的
情况,也未收到任何公司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之“(三)激励对象离职”的规定:“1、激励对象
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2、激励对象若因公司
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且不存在绩效考核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
行回购注销。”
根据上述规定,1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12名激励对象,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75000股;本次
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756850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2266627),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了12名激励对
象已授予未解锁的275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6月13
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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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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