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327 福蓉科技 更新日期:2025-04-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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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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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 20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高端制造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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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蓉源再生资│ 12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源开发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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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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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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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308.58万│ ---│ 2509.62万│ 108.7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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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4万吨消费电子 │ 4.40亿│ 13.67万│ 4.41亿│ 100.16│ ---│ ---│
│和3万吨新能源铝型 │ │ │ │ │ │ │
│材及精深加工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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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精铝制通讯电子新│ 3.00亿│ 881.06万│ 3.03亿│ 101.09│ 4105.42万│ ---│
│材料及深加工生产建│ │ │ │ │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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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6万吨消费电子 │ 4.40亿│ 13.67万│ 4.41亿│ 100.16│ ---│ ---│
│铝型材及精深加工项│ │ │ │ │ │ │
│目(变更前)、年产│ │ │ │ │ │ │
│4万吨消费电子和3万│ │ │ │ │ │ │
│吨新能源铝型材及精│ │ │ │ │ │ │
│深加工项目(变更后│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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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万吨再生铝及│ 1.92亿│ 981.79万│ 1.92亿│ 100.15│ ---│ ---│
│圆铸锭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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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987.95万│ ---│ 679.37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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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万│ ---│ 50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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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研发中心项目并│ ---│ ---│ 2509.62万│ 108.71│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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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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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23 │交易金额(元)│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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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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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20│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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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福建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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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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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本次变动属于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福建省冶金(控股│
│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冶金”)股权结构变动,系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福建省国资委”)将其所持福建冶金20%股权无偿划转至福建省产 │
│ │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省产投公司”),未导致福建冶金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数│
│ │量及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
│ │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福建冶金发来的《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关于股权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获悉福建冶金的股权结构发生变动,并已办理完成了相关│
│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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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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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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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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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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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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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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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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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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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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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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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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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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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福建省闽铝轻量化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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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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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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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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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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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福建省闽铝轻量化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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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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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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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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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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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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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
公司于近日收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发来的《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质
量控制复核人的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会计师变更的基本情况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刘波君女士
、李贤先生为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波女士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由于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内
部对刘波君女士、李波女士的工作进行了调整,为按时完成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根据希格
玛会计师事务所的安排,现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由刘波君
女士、李贤先生变更为李贤先生(项目合伙人)、颜瑞莞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由李波女
士变更为邱程红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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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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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含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
年度在银行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2000万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
),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金额范围内具体开展远期
结售汇业务和签署相关交易协议,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该事项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但仍可能
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1、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外销业务主要以美元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总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
绩会造成影响。为减少未来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计划2025年度在银行开展远
期结售汇业务。公司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
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2、交易金额
公司拟于2025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2000万元(或相同价值的外
汇金额),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为顺利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预计2025年度动
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人民币42000万(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
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
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最高额度。
3、资金来源
公司2025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方式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售汇的外汇币种、
金额、汇率和期限,在交割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
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
公司2025年度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与日常经营紧密联系,以真实的进出口业务为依据,
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
5、交易期限及授权事项
本次授权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交易额度在有
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
金额范围内具体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签署相关交易协议。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
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2025年度在银行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
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2000万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
司经营层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金额范围内具体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签署相关交易协议,授权
期限为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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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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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1月11日期间,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福蓉科技”)股票连续25个交易日中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福蓉转债”当期转
股价10.86元/股的130%(即14.12元/股),已触发“福蓉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
决定本次不行使“福蓉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福蓉转债”。
未来三个月内(即2024年11月12日至2025年2月11日),若“福蓉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
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2025年2月11日之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福蓉转
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福蓉转债”的提前赎回权
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69号)同意,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了6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4000.00万元,期限6年。可转债票
面利率为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77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64000.00万元可转
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月1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福蓉转债”,债券代
码“113672”。
根据《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公
司本次发行的“福蓉转债”转股起止日为2024年1月24日至2029年7月17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2
.25元/股,目前转股价格为10.86元/股。
二、“福蓉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限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可转债
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
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
金额;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
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
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
收盘价格计算。
(二)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1月11日期间,公司股票连续25个交易日中已有15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格不低于“福蓉转债”当期转股价10.86元/股的130%(即14.12元/股),已触发“福蓉
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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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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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转债配售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69号)同意,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2023年7月1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6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
总额64000.00万元,期限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77号文同意,公司
发行的64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月1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
称“福蓉转债”,债券代码“113672”。
公司债券持有人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平铝业”)及其一致行动人
福建冶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冶控投资”)配售“福蓉转债”分别为3613030
张、714390张,占发行总量的比例分别为56.45%、11.16%。
二、可转债的持有变动情况
自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9日期间,南平铝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共减持“福
蓉转债”794030张,占发行总量的12.41%;冶控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共减持“福
蓉转债”163790张,占发行总量的2.5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债券持有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到
10%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5月6日期间,南平铝业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共减持“福蓉转债”80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2.50%;冶控投资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共减持“福蓉转债”144000张,占发行总量的2.25%。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4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债券持有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到10%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2024年5月7日至202
4年5月23日期间,南平铝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共减持“福蓉转债”660600张,占发
行总量的10.32%;冶控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共减持“福蓉转债”131000张,占发
行总量的2.0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债券持有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到10%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6)。2024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南平铝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冶控投资的告知
函,获悉自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10月30日期间,南平铝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共
减持“福蓉转债”731480张,占发行总量的11.43%;冶控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共
减持“福蓉转债”107330张,占发行总量的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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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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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运营和资
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用于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
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利用自有闲
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便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投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12个月内的金融理财产品,该投资品种不得涉及证券投资
,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
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
投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自2024年11月30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
公司可在该有效期限内滚动使用上述额度。
(四)资金来源
用于此项投资的资金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五)授权及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理财产品投资决策权并代表公司
签署相关合同、协议,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依法依规选择合理专业理财机构、明确投资理财
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
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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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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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兴业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兴业证券原指派孙申甡女士、王珺琦先生担任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现因孙申甡女士工作变动,不能继续
履行持续督导职责。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兴业证券决定委派黄国龙先生接替孙申
甡女士担任公司募集资金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履行后续的持续督导职责。
此次变更后,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王珺琦先生、黄国龙先生。本次变更不影响兴业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
导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孙申甡女士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附:黄国龙先生简历
黄国龙先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现任兴业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资深经理,曾任职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主要有福昕软件IPO、福蓉科技可转债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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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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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可转债转股
。回购价格不超过21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7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分别于2024年3月16日、2024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
34)。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5月27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5月28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
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二)2024年7月5日收市后,公司已实际回购股份33672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17%,
回购最高价格15.73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1.85元/股,回购均价13.39元/股,使用资金总额45
08.0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
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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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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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前次评级结果: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福蓉转债”信用等级为AA。
本次跟踪评级结果: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福蓉转债”信用等级为
AA。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的有关
规定,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证鹏元”)对公司于2023年度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13672,债券简
称:福蓉转债)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一、前次评级结果
公司前次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福蓉转债”前次评级结果为AA,评级机
构为中证鹏元,评级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
二、本次评级结果
中证鹏元在对公司经营状况及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4年6月26日出具
了《2023年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
中鹏信评【2024】跟踪第【454】号01),对公司发行的“福蓉转债”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
评级,本次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福蓉转债”评级结果为AA。
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本次信用评级报告《2023年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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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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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树立良好的资本
市场形象,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方案
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和效率
公司主要从事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新能源汽车铝型材和精深加工件的研发、生
产及销售业务,主要产品为智能手机(含折叠屏手机)铝制中框、平板电脑外壳和笔记本电脑
外壳(盖板、底板、键盘)、穿戴产品、手机卡托、按键、铰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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