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330 天洋新材 更新日期:2025-06-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7-01-25│ 18.19│ 2.27亿│
├───────────┼───────────┼───────────┼───────────┤
│增发 │ 2021-02-02│ 22.86│ 3.74亿│
├───────────┼───────────┼───────────┼───────────┤
│增发 │ 2022-12-30│ 9.88│ 9.66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江苏德法瑞 │ 6515.00│ ---│ 100.00│ ---│ ---│ 人民币│
├─────────┼─────┼─────┼─────┼─────┼──────┼──────┤
│德法瑞纺织 │ 350.00│ ---│ 35.00│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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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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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天洋光伏材料有│ 9000.00万│ 164.50万│ 5683.92万│ 63.15│-3764.97万│ ---│
│限公司新建年产1.5 │ │ │ │ │ │ │
│亿平方米光伏膜项目│ │ │ │ │ │ │
├─────────┼──────┼─────┼─────┼─────┼─────┼──────┤
│高档新型环保墙布及│ 1.82亿│ 1477.44万│ 1.34亿│ 73.83│-1334.15万│ ---│
│产业用功能性面料生│ │ │ │ │ │ │
│产项目 │ │ │ │ │ │ │
├─────────┼──────┼─────┼─────┼─────┼─────┼──────┤
│热熔粘接材料项目 │ 8000.00万│ ---│ 4355.48万│ 54.44│ 528.10万│ ---│
├─────────┼──────┼─────┼─────┼─────┼─────┼──────┤
│南通天洋光伏材料科│ 3.14亿│ 7648.56万│ 2.01亿│ 64.13│-3598.31万│ ---│
│技有限公司太阳能封│ │ │ │ │ │ │
│装胶膜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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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天洋新材料科技│ 3.00亿│ 2964.09万│ 8073.38万│ 26.91│ ---│ ---│
│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 │ │ │ │ │ │
│5亿平方米光伏膜项 │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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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12亿│ ---│ 1.13亿│ 100.58│ ---│ ---│
├─────────┼──────┼─────┼─────┼─────┼─────┼──────┤
│补充流动资金 │ 2.63亿│ ---│ 2.65亿│ 100.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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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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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20 │转让比例(%) │6.00 │
├──────┼────────────────┼──────┼────────────────┤
│交易金额(元)│1.30亿 │转让价格(元)│5.00 │
├──────┼────────────────┼──────┼────────────────┤
│转让股数(股)│2596.04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李明健 │
├──────┼────────────────────────────────────────┤
│受让方 │珠海市横琴财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财东汇鑫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公告日期 │2025-04-09 │转让比例(%) │6.00 │
├──────┼────────────────┼──────┼────────────────┤
│交易金额(元)│--- │转让价格(元)│--- │
├──────┼────────────────┼──────┼────────────────┤
│转让股数(股)│2596.04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
│转让方 │--- │
├──────┼────────────────────────────────────────┤
│受让方 │--- │
└──────┴────────────────────────────────────────┘
┌──────┬────────────────┬──────┬────────────────┐
│公告日期 │2025-04-09 │转让比例(%) │15.34 │
├──────┼────────────────┼──────┼────────────────┤
│交易金额(元)│4.88亿 │转让价格(元)│7.35 │
├──────┼────────────────┼──────┼────────────────┤
│转让股数(股)│6641.02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
│转让方 │李哲龙、朴艺峰、李明健、李顺玉、朴艺红 │
├──────┼────────────────────────────────────────┤
│受让方 │常州百瑞兴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常州伟创佳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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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11-20 │交易金额(元)│1.3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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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 │25,960,419股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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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珠海市横琴财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东汇鑫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卖方 │李明健 │
├──────┼────────────────────────────────────────┤
│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哲龙,与李明健、朴艺峰、李顺玉、朴艺红为一致行动人。本│
│ │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哲龙,持有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天洋新材"或"公司")股份114,248,3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41%,公司控 │
│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哲龙与一致行动人李明健、朴艺峰、李顺玉、朴艺红合计持有天洋新│
│ │材股份178,056,9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15%。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
│ │制人李哲龙,持有天洋新材股份114,248,3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41%,公司控股股东, │
│ │实际控制人李哲龙与一致行动人李明健、朴艺峰、李顺玉、朴艺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2,09│
│ │6,5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15%。 │
│ │ 2024年7月10日,天洋新材控股股东李哲龙先生之一致行动人李明健先生与珠海市横琴 │
│ │财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东汇鑫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李明健先│
│ │生向珠海市横琴财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东汇鑫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5.00元/股的价格 │
│ │协议转让其持有天洋新材的25,960,41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6.00%,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
│ │29,802,095元。 │
│ │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确认后,控股股东李哲龙先生之一│
│ │致行动人李明健先生与珠海横琴于2024年11月19日取得由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
│ │认书》,过户日期为2024年11月18日。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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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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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09 │质押股数(万股) │49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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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4.32 │质押占总股本(%) │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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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李哲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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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1-05 │质押截止日 │2025-01-04 │
├────────┼──────────────┼────────┼──────────────┤
│实际解押日 │2024-10-10 │解押股数(万股) │494.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1月05日李哲龙质押了494万股给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4年10月10日李哲龙解除质押494.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3-12-14 │质押股数(万股)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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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8.75 │质押占总股本(%) │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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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李哲龙 │
├────────┼──────────────────────────────────────┤
│质押方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1-05 │质押截止日 │2024-01-05 │
├────────┼──────────────┼────────┼──────────────┤
│实际解押日 │2024-01-04 │解押股数(万股) │1000.00 │
├────────┼──────────────┴────────┴──────────────┤
│质押说明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李哲│
│ │龙先生的通知,李哲龙先生已于2023年12月12日将此前于2023年1月5日向国投证券股份│
│ │有限公司(原名“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质押的公司部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7│
│ │00000股提前解押,并已办理完成股份解除质押手续。 │
├────────┼──────────────────────────────────────┤
│解押说明 │2024年01月04日李哲龙解除质押506.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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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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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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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高档新型环保墙布及产业用功能性面料生产项目”(以下简称
“环保墙布募投项目”)。环保墙布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待支付尾款已规划完毕,预计使
用募集资金合计18548.17万元(含利息),投资进度达100%。基于地产行业变化,家居装饰市
场整体需求增速未达预期,公司本着审慎和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终止对该项目的后续自有
资金的投入。
本次拟延期的募投项目:“南通天洋光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封装胶膜项目”(以下
简称“南通光伏项目”)、“海安天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5亿平方米光伏膜项目
”(以下简称“海安光伏项目”)、“热熔粘接材料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均由2025
年6月延期至2026年6月。
本事项已经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环保墙布募投项目终止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其中《关于环保墙布募投项目终止的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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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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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洋新材”活公司)、昆山
天洋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天洋”)、南通天洋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
天洋”)、江苏德法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法瑞”)、上海惠平文化发展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惠平”)、烟台信友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信友”)、海安
天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安天洋”)、昆山天洋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昆山天洋光伏”)、南通天洋光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天洋光伏”)、施科
特光电材料(昆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施科特”)、信泰永合(烟台)新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信泰永合”)。
担保额度: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25亿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余额为41273.11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本次预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1、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昆山天洋、南通天洋、德法瑞、上海惠平、信
泰永合、烟台信友、海安天洋、昆山天洋光伏、南通天洋光伏、施科特拟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事项的有效期限
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
不限于中短期借款、银行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融资租赁、开立信用证和保函等以满足
公司日常经营与战略发展所需资金,以上综合授信不含公司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取得的资金授
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并以公
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金额以公司运营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在
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2、本次担保预计情况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提高公司及子公司担保贷款办理效率,结合公司及子
公司目前授信额度、实际贷款方式及担保情况,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相互提供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25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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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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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昆山天洋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天洋”)、南通天洋新材料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南通天洋”)、江苏德法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法瑞”)、上
海惠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惠平”)、烟台信友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烟台信友”)、海安天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安天洋”)、昆山天洋光伏材料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天洋光伏”)、南通天洋光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
天洋光伏”)、施科特光电材料(昆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施科特”)、信泰永合(烟台
)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泰永合”)。
担保额度: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25亿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余额为25亿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本次预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1、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昆山天洋、南通天洋、德法瑞、上海惠平、信
泰永合、烟台信友、海安天洋、昆山天洋光伏、南通天洋光伏、施科特拟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事项的有效期限
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综合授信额度包括
但不限于中短期借款、银行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融资租赁、开立信用证和保函等以满
足公司日常经营与战略发展所需资金,以上综合授信不含公司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取得的资金
授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并以
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金额以公司运营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2、本次担保预计情况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提高公司及子公司担保贷款办理效率,结合公司及子
公司目前授信额度、实际贷款方式及担保情况,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25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可以在上述范围内,在不同全资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预计担保
额度。
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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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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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洋新材(上海)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4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
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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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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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
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12月31日各类存货、应收款项、固
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
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的可变现净额,商誉的可收回金额进行
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并依据管理层对市场情况及交易状况的研讨判断,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
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
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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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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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触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2655120.56元。截至2024年12月3
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58803132.88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
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并结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利
润分配预案: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事项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
本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八)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
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
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由于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净利润为负,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因此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二)利润分配具体政策:“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
体条件:(1)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8、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可以不进行利润分
配:(5)公司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余额为负数。”
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未实现盈利,且截至2024年12月31
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经董事会审议拟定2024年度
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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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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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6日,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洋新材”、“上市公
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哲龙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明健、朴艺峰、李顺玉
、朴艺红(以下合称“转让方”)与常州百瑞兴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瑞兴阳”
)、常州伟创佳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伟创佳则”,与百瑞兴阳以下合称
“受让方”)签署了《李哲龙、朴艺峰、李明健、李顺玉、朴艺红与常州百瑞兴阳企业管理有
限公司、常州伟创佳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
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同日,李哲龙先生与受让方签署了《表
决权放弃协议》,李哲龙先生出具了《不谋求控制权承诺函》。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和《表决权放弃协议》相关约定,转让方拟通过两次协议转让,向
受让方合计转让其持有的天洋新材92370625股股份,占天洋新材总股本的21.35%。
其中,在第一期股份转让中,转让方拟以每股7.345元的价格向受让方合计出让66410206
股股份,占天洋新材总股本的15.35%(以下称“本次权益变动”或“本次股份转让”),第一
期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48778.296307万元;同时,李哲龙先生放弃其持有的剩余8568
6295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天洋新材总股本的19.80%。
第二期股份转让中,李哲龙先生拟向百瑞兴阳出让25960419股股份,占天洋新材总股本的
6.00%,交易对价由李哲龙先生和百瑞兴阳届时另行签署的关于第二期股份转让的协议约定。
本次股份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
由李哲龙先生变更为百瑞兴阳,实际控制人将由李哲龙先生变更为茹伯兴先生、茹正伟先生。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反垄断主管部门对本次交易涉及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如需),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控制权转让事项能否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及通过审批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风险提示:受让方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拟通过并购贷款等方式取得的自筹资
金比例不超过本次交易对价的60%。如自筹资金未审批通过的,剩余资金由受让方自有资金支
付。伟创佳则的自有资金按出资比例支付。受让方可能无法及时筹措足够资金,及其他协议约
定的交易终止的情形,本次股份转让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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